第四十六章:海市
白雾像一堵墙一样慢慢地移动过来,把小麦和邵靖包围在一片水气之中,四周没有别的声响,只有波浪轻拍船舷。小麦有点紧张:“这——会不会迷路?”
邵靖掏出海令看了看:“不会,这就是海路。”
小麦瞅瞅那块海令。如果邵靖不说,他肯定会以为是块破铜烂铁——说圆不圆说方不方,表面有无数被海水和海沙侵蚀出的小孔,右上角粘了一片贝壳,贝壳倒是光润洁白,迎着阳光看时还有七色虹彩,但是整体看起来,还是像一块沉在海底多年的破铁。
“这东西哪儿来的啊?”
邵靖微微一笑,略有得意之色:“古玩店里淘来的。那些人以为这是古沉船里的铁疙瘩,贱价出卖,让我看见了。”
“花了多少钱?”
“要价一百五。”
“一百五买个海令,便宜啊!”
“我还价到五十。”
小麦不吭声了。邵靖看着他的模样笑起来:“行了,上了海路,就不用划桨了。”
他们现在乘的是一艘手划的小艇,就是租来的渔船上的救生艇,渔船由周琦开着,在海路外等着他们。现在,救生艇里堆着些玻璃玩艺儿,亮晶晶的倒也挺漂亮。小麦有些担忧地看看舱里的货物:“不知道有没有人要。”
邵靖倚在船头:“总有办法。”
海路果然有特殊之处,不用划桨,船也被波浪推着前进,只是小麦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走对方向。不过十几分钟之后,邵靖坐直身体:“到了。”
小麦一回头,愣住了。雾气在这里消散,前面是碧蓝的海水,海水里——停着无数的船,各种各样,他从来没见过——哦不,是从来没在现实生活里见过的船。比如说,离他们最近的那艘船,看起来像个鸟窝,完全就是由海藻粘成的一个团团,团团前面伸出两根绳子,绳子末端浸在海水里。小麦不由自主地俯身想看看绳子上系着什么,突然哗啦一声水响,邵靖一把将他拽了回去,于是一张生满利齿的大嘴就在他鼻子前面咬了个空——那是一条白鲨。幸而这东西一击不中就不再追着咬,翻身又潜到水下去了。
小麦出了一身的冷汗。邵靖也微微有点变色,赶紧打了打桨,离那个海藻窝远一点:“我们到那边去停船,这些船上不知有多少古怪,离远一点,千万不要随便去看。”
小麦心有余悸地点头。这里像是个码头,大大小小的船只不知有多少。小的就像刚才那个危险的海藻窝,好像连一个人也坐不进去;大的光船身就有两三米高,珠光宝气,挂着硕大的船帆,小麦经过的时候仰望了一下,乖乖,那桅杆竟然是珊瑚的,这得多大的珊瑚才能磨出那么高的桅杆啊……
邵靖把船捡了个空处停下,随即,一道石阶从海水里升起来,一直延伸到他们的船前。说是石阶,其实是珊瑚的,上面还生着小海葵。小麦简直连脚都不敢下了,邵靖拖着他才踩了上去。沿着石阶走上去,小麦眼睛不够用了。石阶连接着一个集市,跟他常去买菜的市场一样热闹,但是——从摊主到顾客,全是他无法形容的——非人类!
“那是什么?”
邵靖看了一眼:“海妖。不是和平种族,离远一点。”
小麦忍不住一看再看。那么美丽的人,长长的头发像海藻一样浓密湿润,皮肤白如牛奶,嘴唇鲜红,牙齿——妈呀!小麦倒退一步,那一排尖牙,跟刚才的白鲨有一拼啊!
邵靖把他往身边拉拉:“别乱看,看见了也别露出惊讶的表情,否则会被误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这地方是海上,咱们不占便宜。”
小麦这才感觉到脚下踩的是水,刚刚没过脚面,穿着鞋站着很不舒服。他想看看,但膝盖以下被一层浓雾遮住,什么也看不见:“这是在海上?”
“当然,不然你以为在哪儿?海市海市,自然是海上的集市。因为有海令,这里才是集市,如果没有海令,那就是一片海水。来,咱们也摆摊子吧,这边有个空位。”
摊子摆开,小麦有点忐忑地看看四周。他们左边那个摊子是用浓绿的海藻堆起来的,里面摆着成把的宝石和金币,在深色海藻的衬托下极其惹眼;右边的摊子则是些草根树皮一样的东西,大约不是香料就是药材,散发着浓郁的气味,摆在黄金的箱子里,对,就是黄金的箱子!闪着光泽、雕着花纹、明光灿灿的黄金箱子!整个海市上,放眼望去最多的恐怕就是黄金和宝石了,五色缤纷,简直能晃花人的眼。相比之下,自己这个玻璃制品的摊子,真能吸引顾客?
邵靖随手摸出打火机,点了一支烟:“等等看吧,现在——”
“兄弟,这个什么价?”
小麦张大了嘴。怎么,这才刚摆上摊子呢,就有人来了?亮光光的东西就这么吸引海族?
邵靖也愣了一下:“呃,兄弟你要买?”
“对。”来人高鼻深目,一头浓发黑里带红,身材高大,如果不是没有耳朵,那就跟人没多大两样。可是,如果一个人不生耳朵,而在腮的位置生着几条裂纹,还在微微翕动,那,那就有点惊悚了,“这个,什么价?”
小麦和邵靖又愣了,因为这个,这个海族,他问的不是摊子上那些玻璃制品,而是邵靖手里的打火机。此时打火机上还跳动着火苗,这个海族的眼睛就紧紧盯着,看那样子恨不得马上伸手抢过去:“限量版ZIPPO!”
小麦险些一头栽倒,连邵靖的千年面瘫脸都有点抽搐的迹象,过了几秒钟才能开口:“兄弟,你看上这个了?”
“对!”那海族回答得十分干脆,“我就差这一款。上次在北美海市看见一个,没换到手。”
邵靖嘴角微微抽动一下,恢复了理智,啪一声合上打火机,潇洒地手里旋了一圈:“本来我们不是来卖这东西的,不过——兄弟你既然就差这一款,收藏这东西,我懂你的心情——可以给你。”
那海族大喜过望:“我的摊子就在那边,你要什么随便挑。我拿一箱黄金换行不行?”
小麦言语不能,麻木地扔下自己那破玻璃摊子,跟着人家走到摊子前面,顿时被成堆的黄金晃花了眼。敢情在海市里,黄金才是最不值钱的?
邵靖不动声色地看了一遍,摇摇头没说话。那海族顿时一脸紧张:“都没看上?”
邵靖把打火机在手里又转了一圈儿,看着那海族的眼神也跟着转,笑了笑:“老实说吧,这次我们来海市,主要是想弄到龙涎。”
“龙涎?”那海族精神一振,“兄弟你怎么不早说!龙涎有!我马上带你去换,现在就有!”
邵靖一笑,抬手把打火机抛给了他:“归你了。”
“痛快!”那海族接住打火机,爱不释手地看来看去,然后宝贝一样地揣进口袋,“走,换龙涎去。等等,这些黄金都送你了,等我给你装起来。”
满满一手提箱的黄金,幸好邵靖只要了一小半,都压得小麦差点手臂脱臼,然而这就是财啊,所以无论如何也得拎着走。海族把他们带到十几米外的一个摊子上,说了几句听不懂的话,与其说是话,不如说是几声低沉的啸叫和呼噜。然后那个摊主就拿出一个瓶子来,小可乐瓶大小,里头有些乳白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虽然塞着瓶塞,也能闻到一股香味。小麦惊讶地问:“这个就是龙涎?”
邵靖接过来看了看,点点头:“这个就是龙涎了。”
交易达成,邵靖和小麦心满意足,那个海族也心满意足,真是双赢的好事。小麦一手拿着龙涎,一手拎着装满黄金的箱子左看右看:“这得有十来公斤黄金啊!”
邵靖笑着从他手里接过来:“这么重的东西你也爱拎。”
“这是钱啊!黄金现在,一百八一克了吧?”
邵靖笑了笑没说话,小麦有点扫兴:“知道你有钱——”十来公斤黄金大概还没放在眼里。
邵靖赶紧伸手搂住他:“我也高兴。不过就是太沉了。”
小麦噗哧一声笑出来,正要把箱子接过来,邵靖脸色突然一变,甩手扔了箱子,箍着小麦往旁边一扑:“小心!”
小麦扑倒在地上,身下很有弹性,倒没摔疼,但那箱子开了,黄金散了一地,慢慢地在雾气里沉下去。小麦的脸正沉在雾气里,透过白雾他看见自己身体下面竟然是碧绿的海水,轻轻起伏着像果冻一样,自己躺在上头并不会沉,可是那些金条却正在沉下去,看得小麦心疼不已。不过这时候他也顾不得了,耳边是洪钟般的吼叫声,震得耳膜都嗡嗡地响,一抬头,就看见邵靖已经跟一只怪兽缠斗在一起。雾气之中怪兽的身躯时隐时现,倒是一个小卡车头大小的头颅一直追着邵靖,还有几只巨大无比的爪子神出鬼没。邵靖的衣服已经被那怪兽的爪子从胸前撕开,切口处如同刀裁,幸亏没有伤到皮肉。
小麦一个机灵跳起身来,四周的人群已经乱了,摊子掀翻,黄金宝石满地乱滚,到处都是怪异的叫声,高低粗细各不相同,但都不是人的嗓子能发出来的。小麦被人流裹挟得东倒西歪,离邵靖越来越远,忽然砰地一声枪响,那兽头猛地向后仰了一下,小麦看见那双灯泡般的眼睛之间似乎迸出一星火花来,他顺着枪声看了一眼,愣了——开枪的人他认识,沈固!
小麦一愣神的工夫,沈固已经加入了战团,而且还有一条怪鱼,鼻子很长,身材硕大,小麦都没看见是从哪里跳出来的。开始他吓了一跳以为又多了一个敌人,然后才发现原来这条怪鱼在和那只怪兽撕打,而邵靖和沈固借着这个机会闪了出来,邵靖四处一看,发现了他,立刻向他跑过来:“快走,海市要散——”
“小心!”小麦突然发现在邵靖前方,雾气之中,无声无息地伸出一只爪子来,而邵靖正在前冲,这下子就等于自己撞上去。就在小麦大喊的时候,他听见旁边也有人喊了一声:“将军小心!”
将军?小麦不知道这人喊的是谁,谁是将军?但他看见邵靖的动作明显地一顿,对近在咫尺的利爪竟然视如不见,而是硬生生地把身体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扭了过去,于是那只利爪就从他胸口插了下去,鲜血飞溅,溅在向邵靖冲过来的那个人脸上,那个人小麦也认识——就是邵靖说过的没有灵力的钟家长孙,小麦记得是叫钟乐岑的,而刚才那声将军,也正是这个钟乐岑喊的。
小麦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一瞬间是空白的。他眼睁睁地看着邵靖胸前被抓开三条平行的伤口,鲜血顺着胸膛流下来,他想应该去给邵靖把伤包一下,可是脚却死死钉在地上,耳朵边上像有个小人在反复地说话:“将军是谁?将军是谁?将军就是罗靖呀!罗靖就是邵靖呀!会叫他将军的人,就是他前世认识的人呀……”
小麦就那么站着,直到邵靖扑过来拽了他一把,他才发现自己半个身体已经沉在了水里。海市那果冻一样的地面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周围的雾气已经稀薄,除了茫茫大海,就是大海茫茫。旁边的怪兽和怪鱼还在狠斗,掀起滔天白浪,迎头就呛了他一口水。现在他才看见那怪兽的全貌——蛇身,四爪,鱼尾,鹿角——那是一条龙,一条只存在于传说和神话中的东西。
一个浪头拍过来,小麦咕咚喝了口水,沉了下去。他当然会游泳,还游得不错,可是在这种浪头里,除非你是条鱼,否则就得沉底。不过也只是十几秒钟的工夫,他就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圆形的空间里,水被一团光晕隔在一米之外,光是从一盏灯里发出来的,灯拿在钟乐岑手上。现在,光晕撑开的空间里有四个人:沈固、钟乐岑、邵靖,和他。邵靖的手紧紧抓着他的腰带,眼睛却看着钟乐岑,小麦听见他轻声地、试探地叫了一声:“墨白?”然后钟乐岑回答了一句:“将军别来无恙?”
墨白,将军,将军,墨白……这四个字在小麦脑子里滚来滚去,轰鸣不已。原来,这个人才是沈墨白的转世,这个人才是邵靖的真命天子,这个人,就是邵靖想找的人。小麦端详着钟乐岑,上次只看见一个侧面,现在才看清楚,颇为清俊的一个年轻人,脸上还沾着几滴邵靖的血,在白皙的脸颊上格外醒目。他眼睛盯着光晕之外的两头水兽,一只手执着那盏古怪的灯,神情专注又坚毅。小麦悄悄地看着他,有几分惘然地想:原来沈墨白是这个样子的。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当初他的眼睛被灾星拿走的时候,邵靖曾经想让东方良给他扶一乩,结果东方良让他自己扶乩,当时他扶出了一个“钟”字,东方良的解法是解出了“中”“西”两个字,后来灾星在中西小点里出现,他还觉得东方良真是神算。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他有那么几分钟走神了,想的不是灾星而是邵靖要找的人,然后他扶出一个钟字,这个钟字,明明指的就是钟家的这个长孙啊!
邵靖说过的话在那一瞬间里全部连成一串从小麦脑子里滑过:什么行其庭,不见其人,这说的就是邵靖虽然到了钟家,却没有见到要见的人,因为当时钟乐岑不在家里;什么兰桥自是神仙窟,何必崎岖上玉清,这说的是邵靖要找的人早就已经见到了,根本不必再到处去找;而那个命有贵人,小麦在这一瞬间居然也无师自通了,贵字,拆开来就是“中”“一”“贝”,贝,东方老爷子曾经说过,“拆开来不成一个见字”,也就是 “中一个不见之人”,分明说邵靖命中注定的,就是这个他不能看见的人。
长长地吸了口气,小麦有些惘然地想:果然露水姻缘就是露水姻缘,一见到太阳,就注定要消散了。偷来的好日子过不长久,现在,到头了啊……
第四十七章:矛盾
“要干净的盘子,对了,把绘实洗干净……现在露水也未必干净了,用纯净水吧……好,现在放龙涎,轻轻辗破,不要砸,溅出来的就不能用了,太浪费,慢慢地磨……”
小麦在曹三秀的电话指挥下小心地研磨着绘实和龙涎,空气里有种浓郁的香气。绘实的果实只是粉红色的,龙涎则是乳白的,然而两者合在一起,慢慢地就泛出鲜艳的红色来,而且越是研磨,颜色就越是赤红如火。
“磨了半个小时了。”
“好了。”曹三秀肯定地说,“是不是已经没有碎块了?”
“没有了。”小麦用小勺子搅了搅,确定所有的绘实都已经被自己研成了碎末。
“那就行了,可以用了。用不完的找玻璃瓶子密封保存,不管放多久都能用。好了,我挂电话了。”
小麦把盛着鲜艳颜色的盘子推到邵靖眼前:“曹医生说能用了。”
邵靖一直坐在那里,像是在看他磨绘实,又像是在出神,这时候才反应迟钝地应了一声,转身去把白虎玉拿了出来,用干净的毛笔蘸着颜料往玉上涂。第一笔下去,玉石里就发出沉闷的嚎叫,随着邵靖一笔笔画着困兽符,玉石里传出的嚎叫就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直到最后一笔画完,玉石中的嚎叫仍不停息。邵靖停了笔,小麦看着那块玉,刚才画上去的颜料正在往玉中渗透,很慢,可是在不停地渗进去。邵靖把笔一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