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song+番外——爱看天
爱看天  发于:2013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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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能跟我比,我是天才,你是吗?”顾方鼻孔朝天,狠狠地鄙视了林子实。

4.来和个声吧!

王耀的录音室恰好就在新人们舞蹈室上面,偶尔与林子实相遇,不咸不淡地打个招呼。王耀有的时候会想,他真的是我的fans吗

,一点都看不出来。

混在人群中的林子实,就像一个恭敬礼貌的后辈,客气而疏远的问候,眼睛里偶尔流露的羡慕与渴望。

但是顾方告诉王耀,林子实是他的fans,买他的专辑,看他的电视剧和电影,还不准别人说他一丁点的坏话。

因为带着点疑问,所以王耀也就更加关注起林子实来。

在人群中找到林子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就像在一群白猫里找一只黑狗。比如说此刻,王耀只不过是从舞蹈室外面经过,无意识

地那么一搭眼,就先看到了林子实。依然是一块蓝毛巾包头,鲜红的大T恤豹纹短裤,奇异的混搭。T恤穿在他身上显得有点大,

就像一根筷子顶着半个鸡蛋壳。T恤看起来也很眼熟,昨天还穿在顾方身上。

顾方曾经炫耀过这件T恤,某个大人物手绘的,独一无二的,带有签名的,所以王耀印象深刻。而此刻,那件了不起的T恤,被当

做练功服穿在一个满身是汗的身体上。

大红T恤,随着林子实的身体晃动着。王耀差点笑出来。叫林子实的那个小子,每一个动作都十分到位,不抢拍也不拖拍,手摆

得不高也不低,腿抬的不前也不后,但是连贯到一起却有一种极不协调的感觉,僵硬,且用力过度。

没有舞蹈的美感。这是王耀给林子实下的结论。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王耀突然想起说出这句话时闪闪发亮的林子实,顿时觉得即使舞跳的差点也没关系

顾方对于音乐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着,他要求一切都是最完美的,甚至体现在每一个呼吸、每一个停顿。《情为何物》这首歌,

本来对王耀来说就有些难度,除了感情的投入上能够达到顾方的标准,在高音技巧和尾音处理上总是让顾方诟病。连续多天的重

复录制,终于在王耀觉得要崩溃的时候,获得了肯定。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听着小样,觉得简直是完美。顾方却依然皱着眉头

,对王耀说:“还缺点什么。”

王耀一向舒展的眉眼也不禁苦涩起来。

“不是你的问题。但还缺点什么。”顾方说着,连招呼都不打,若有所思地离开了。

一群人安慰了一通王耀,约着去喝酒。王耀推脱说明天还要录音,打着哈哈把人一个一个送走,自己带上耳机听起了小样。

顾方说缺点什么,到底是缺点什么呢?

《情为何物》是一首十分苦情的歌,王耀一直很疑惑,像顾方这样骄傲的人,竟然也会写出这样苦苦乞求别人来爱的歌曲。

王耀从录音室里走出,外面的天空已经泛黑,整栋楼里静的能清晰听见脚步的回声。刚走进大厅,就隐隐约约听到了“啦啦啦”

的歌声,很熟悉的曲调,像是朴素版的《情为何物》,没有伴奏、没有过多的修饰,甚至连歌词都没有,只有一把清澈的男声。

王耀快步走出去,就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正坐在台阶上自得其乐地哼着。那小子土得掉渣的打扮总能让人印象深刻。

“喜欢吗?”王耀悄声走到他身边,突然发问。

林子实吓了一跳,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从台阶上蹦了起来,转头看见王耀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前辈你怎么还在?”

“回来拿东西。还没回答我呢。”

“喜欢!”林子实答得很爽快,“我喜欢这种爱得浓烈的调调。”

“浓烈?”王耀笑起来,“你哼的可一点也不浓烈,倒是挺纯净的。”

“我是纯洁的好青年嘛!”某人毫不脸红地说。不久以后,王耀很轻易地总结出,“脸皮厚”是这个名为林子实的生物的一个重

要特征。

“你在这里做什么呢?”王耀转移了话题。

“啊,钥匙找不到了,等人把备用的给送来。”

“要很久吗?”

“不知道,那家伙好像挺忙。”

“一个人挺无聊的,我陪你吧。”王耀说着,就坐到了台阶上。

“唉?!”林子实一惊。

“你是我的fans吗?”还没等林子实镇定下来,王耀就又给了他一击。

“唉?!这么明显吗?!我明明一直很注意抑制的!”

“呵~”王耀揉着鼻子,无声地笑了起来。他拍了拍身边的空地,示意林子实坐下。谁知道林子实竟然纵身贴了过来,几乎整个

人挂在了王耀身上。

喂,我们还没有这么熟吧。王耀有些不适应,正想把林子实推开,目光却碰上了林子实的眼睛,像一只乞食的幼猫,透着无辜与

渴求。喵的,明明更喜欢狗,这一瞬间竟然觉得猫也不错。抬起的手只好顺势揉揉猫头上的毛了。

“死忠啊,我是殿下您的死忠!”幼猫热切地喵喵叫着表达忠心。“海报买三份一份张贴一份收藏一份炫耀给别人看的那种啊!

“所以,趁此良辰美景,为了我们idol与fans的情谊,您能为我唱一曲吗?”

“呃……”林子实变向太快,打了王耀一个措手不及。

顾方毫不意外地在副驾驶座上捡到了一串钥匙,不用脚趾头想就知道是某个自理能力近于零的少爷落下的,预想着一只抓狂的猫

上蹿下跳的景象,急匆匆地开着车往回赶。

夜色很朦胧,月光很美好,追星族与他的偶像其乐融融地倚靠在一起,哼唱着一首顾方写的歌——《情为何物》。偶像很投入,

深情得让人恨不得溺死在他歌声里;追星族很配合,偶尔即兴地和上一段清澈的音,和谐得宛若天籁。

清音偶转处,方显得更为浓烈。

王耀的声音像海一样,林子实的和声就是顾方忽略掉的浪花。

5.去下馆子吧!

在顾方的建议下,林子实加入了王耀的新专辑队伍,为王耀伴唱。原本因为顾方的精益求精而进度缓慢的录制,也变的顺利起来

。林子实因为长相乖巧嘴巴又很甜,很快在一群前辈中间混的如鱼得水,成为了受尽宠爱的小弟。在录制终于结束的那天,林子

实小弟邀请诸位前辈共进晚餐。

于是呼朋唤友一群人呼啦啦涌去了饭店,为了照顾林小弟的钱包,在王耀的建议下选择了一家价位并不高的餐馆。怕被人认出来

,王耀做了伪装,套上了助理的外套,还戴了一副笨笨的眼睛,头发没有做造型,柔顺的下垂,看起来就像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

学生。林子实瞪着一双泛着星光的眼看啊看,满脸上写着:啊啊,好帅,不论怎么打扮都好帅啊!

王耀看他一副花痴的样子,忍不住伸手在他头顶拍了一下:“不要一脸白痴相。”

“不要这样嘛,王子。”录音师一把搂过王耀的肩,“小林子是你的死忠啊。”

王耀一头黑线,自从上次挑明以后,林子实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围着他的偶像打转了,真难为他之前伪装的那样好。可是这样一来

,在别人说:“啊哈,小林子原来是王子的死忠啊!”的时候,虽然这句话或多或少的有点打趣林子实的意思,但被打趣的对象

丝毫不感到别扭反而引以为傲,倒是王耀,总是有那么一丝丝感到不自在。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那么一点自豪,也

有那么一点羞愧,还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这个时候王耀就想,这小子,要不要表现的这么明显啊!

顾方适时的出现解决了王耀的尴尬,一身和出镜一样的打扮,只要立在那里,就能吸引无数视线。似乎是为了弥补那消失的20年

,顾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目击报告,在各种目击中他都是一副引人注目的模样,但是从来没有人会上前去讨要签名或合照,因为

这个人,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那个扑上去要揉乱顾方发型的小子。

“知不知道什么叫低调啊,你这个文盲!”

“没有品位的人不准动我的头发!”

“你这么高调,如果王耀被别人看见了怎么办!”

“啊,竟敢揪我头发!”

“王耀那么大的名气,会被别人骚扰的!”

“你给我趴下,我要打你屁股!”

其实两个人都是幼稚的小孩罢了,一个装酷,一个装乖,每天鸡同鸭讲的吵架已经成为了大家的习以为常的娱乐。大家哄笑着,

推着这两人出了门。

到了餐馆,林子实十分狗腿地捧着菜单奉到了王耀面前:“殿下,您想吃点什么?”

王耀笑吟吟地接过菜单,一页页翻看,一群人七嘴八舌地点起菜来。录音师点罢,看着围着王耀喵喵叫的林子实,又打趣道:“

小林子,听说王子的女fans都自称公主,你这样的又叫什么?”

“他自然也叫公主,公母的公。”顾方翻着手中的菜单,翻来覆去,不停皱着眉头。

“骑士!”林子实一本正经地答道。“像我们殿下这样英俊帅气的王子,不能只被发花痴的公主包围,也应该有我这样文武双全

的骑士护卫才对嘛。”

王耀感觉有些听不下去了,喊道:“小林子,点个红烧狮子头。”

顾方踢踢林子实,说:“奴才,还不快答吒。”

林子实“吒”过后,转头恶狠狠地剥夺了顾方的菜单,吼道:“看什么看,看一百遍还不是点西红柿炒鸡蛋!服务员,西红柿炒

鸡蛋,不要鸡蛋!”

“你鬼叫什么!我乐意看菜单怎么了!”顾方吼罢,转头对服务员露出难得的一笑,很有点柔情似水的意思:“美女,你们店的

菜单纸质很不错。记一个番茄炒蛋,不要番茄,多加点糖哦。”

本来王耀和顾方这种只出现在电视和报纸杂志上的发光体竟然在这种小店就餐就已经让服务员大大地震惊了,如今出了名的冷酷

帅哥顾方莫利竟然还对着自己粲然一笑,顿时感觉手足无措。然而她更想不到,那个王耀竟然起身拍了拍她的肩,轻轻在她耳边

说:“不要介意。”

小服务员只有18岁,刚刚从乡下来到这个大城市的小饭店打工,没见过什么世面,更没见过这么些光鲜靓丽的人,已然僵化。等

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那个圆眼睛年青人拉出了包间:“对不起啊,对不起!我不是对你吼的,你不要这样啊。顾小花他只

好吃西红柿炒鸡蛋还不好吃西红柿,你就麻烦下厨师把西红柿挑出来吧。”小姑娘听着这个男高音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了许久,

呆呆地问:“你也是明星吗?”

林子实一愣,对着姑娘笑得和鲜花似的,说:“等我发专辑的时候,一定要听哦。”

于是鲜花一样的林子实,有了人生的第一个fans。虽然那姑娘此时根本没有听过他的歌,也不知道他是谁,但是她一直记着这个

像鲜花一样的笑容,那笑容坚定而自信,充满着对未来的美丽希冀,让这个刚刚开始在异乡漂泊的女孩心里瞬间温暖明亮起来。

喜欢是那么简单,需要的也只不过是一个笑容。

多年以后,即使林子实已经成为了一个满脸胡渣很粗燥的中年大叔,姑娘对自己孩子描述的依然还是那个灿烂的鲜花青年。在那

个故事里,有一个独自拼搏在异乡的年轻姑娘,从微薄的薪水里挤出一部分去买专辑、看演唱会,只是因为那个唱歌的人曾经用

微笑打动了她,只是因为在伤心的时候总是能从那个人的笑容里获得安慰,只是因为在疲惫的时候总是能从那个人的歌声里获得

力量。在那个故事里,有个在聚光灯下笑的和鲜花似的年轻人,说着“谢谢你们在那么多人里选中了我!谢谢你们把我带到了这

里!”,鞠躬的刹那,有泪水滑过脸庞。在那个故事里,有满满的爱。

6.运气来到啦!

缓慢的专辑录制终于结束,离预计宣传造势的日子已经很近了,所幸MV拍摄还算顺利。场景很简单,一节废旧的车厢,一支麦,

还有一个王耀。王耀的MV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简单了,他已经习惯了华丽的背景和炫目的舞群,差不多都快忘了很久以前只有一把

吉他的自己。王耀坐在车窗边,单手托腮,眼神朦胧望着根本不存在的远方 ——导演让他表现出沉浸于往事的模样,他便真的

沉浸于往事了。那时候的王耀还处在少年与青年的边界,小有名气却并没有大红大紫,见过他的人都会惊异于他的美丽。是的,

是美丽,超越了性别的差异,鹅蛋般的脸庞,细腻的肌肤,整个人柔和得散发着暖洋洋的光。公司没有精力去为一个靠着美貌出

现在荧屏上的少年费心去打造一张专辑,但是那个只抱着一把吉他的美丽少年却奇迹般地靠着一张简单的专辑成为了家喻户晓的

艺人。也许有人是喜欢唱歌的美少年,也许有人是喜欢那些简单短小却真诚的歌。

王耀唱歌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有一个人说:“我喜欢你的声音。”王耀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却也知道自己的声音并不是多么的出

色。但是那个人说喜欢,王耀便相信自己唱歌是好听的,他要唱给那个人听。

既然无法宣告世界“我爱他”,那么至少要在众人面前唱出专属于他的情歌。

这是王耀所能想到的浪漫。

那时的王耀,因为年轻,还有一些直来直往的勇气,或者说是冲动,也可以说是不切实际。

那样的感情,怎么可以公开?

因为和声的关系,林子实在不知不觉中似乎成了王耀团队的一份子,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了片场,跑上跑下端茶送水溜须拍马。王

耀的经纪人杨依依恰巧来探班,正看见林子实给王耀开汽水瓶子,笑着说:“小林子,我是叫你跟着王耀学的,你怎么学起助理

来了?”

不待林子实答话,王耀就先问了:“依姐,你是打算正式把小林子收归门下吗?”

杨依依转头笑问林子实:“小林子,你想跟我混吗?”

林子实作为王耀的死忠,知道他能有今天的成绩,杨依依功不可没。这位姐姐在王耀最瓶颈的时候接手过来,帮衬着王耀一路走

到了现在这样的位置,成就了王耀,也成就了自己。如今,她的门下已经是星光灿烂,不知这句问话是玩笑还是认真。

林子实偷偷瞟了眼王耀,见他笑着向自己点了点头,便甜蜜蜜地喊了声“依姐”,央求道:“你收了我吧!”

王耀勾勾手,把林子实召唤过来,双手揪着他的脸蛋向两边一扯,说:“看,笑起来和朵花似的,迷倒一众无知小女生。”然后

双手撑开林子实的眼:“看,纯洁的小眼神儿,电晕一片泛爱大妈。”

等到王耀说道“更何况还有一把好嗓子”的时候,林子实自觉自动地哼哼起来。

杨依依被他俩逗得花枝招展,笑道:“小林子这些天马屁真没白拍,才几天这个人就有心扒拉你了。再拍上几天,他就能带你上

剧啦。”说完,转身走了。

林子实一头雾水地问王耀:“殿下,依姐这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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