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之谷 第三部——夕夕成玦
夕夕成玦  发于:201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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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叫你不要私下贿赂,王后和王本就一体,你该提起前任王后之恩,直接让她还情于你,这不就得了嘛!”

“啊?这……这……”

玉繁烟不理解,林仙寻考量往往与常人不同,任沧浪曾用黄粱一梦救过前任王后,但是先王已经还情于他,还赐封龙族封号。这份人情还得够多,怎还能再跟王后讨情呢?

见过脸皮厚的人,没见过厚成这样的人,一想到以后将与此人共事,玉繁烟的太阳穴又开始跳动……

为期七天的帝国婚典落下帷幕,万事顺利,圆满结束。

各部首领回到各自领地,各国使节的船只也陆续驶离港口,只有云蝶国使者的船上稍有风波。

一个奴隶意外失足落海,这对不把奴隶当人看待的云蝶国来说不算什么事儿,只不过换来工头的一声叹息。

落水的那个奴隶,虽然身有缺陷,容貌奇丑,但却是他所有奴隶中最满意的一个。

价钱便宜,吃的最少,活干最多,老实听话又不似木桩般笨拙,而是聪明机灵善解人意的那种。

若不是那人实在太丑,他真想配个女奴给他,让他繁殖一窝小奴隶。

婚宴结束之后,帝都开始准备阅兵大典,身为总典教的银兰自是十分忙碌,帝都铁戟骑兵的阵仗、路线、操演都是要和将军们商讨的问题。

王对此事十分重视,既要显示帝国的强大军事,又要考虑到帝都民生问题,在不劳民伤财的前提下,充分展示帝国实力。

这几日,银兰都在校场忙到很晚,快到家门口时,就听到清脆的叶笛声,漂浮在夜晚温湿的空气中,透出一股清凉绿意。

一名乞丐靠在墙角,右手拿着一片绿叶,放在口中吹着。

稚气的叶声,带着铅华洗净的澄净。朴实的韵调,透出沧海明月的情怀。

白云苍狗,回首河山依旧。风流淘尽,转眼岁月春秋。纵横天下,曾经笑看乾坤,曾经玄机在手,曾经戎马江湖……

一夕泯灭,韶华白头!

银兰的目光,一下子被乞丐吸引,等他回过神来,随从已经将马车牵走。

他缓缓走到乞丐面前,那人裹着破烂长袍,草帽遮住大半个脸。

从乞丐裸露的下巴和脖子上看,曾经遭遇火灾,草帽下隐藏着恐怖的脸。

第二章

这是香逸雪来到帝都的第二天,一年前自中原逃到东瀛,又从东瀛逃到夜郎国,几经辗转,在云蝶国当了几个月的奴隶,终于来到兰之都帝国。

在云蝶国使者们的闲聊中,他听到帝国剑师银兰的名字,银发美人的剑术和冷傲,蛮声帝国。

使船启程归国的前一刻,他假装失足落海,结束了他的奴隶生涯。

用尽全力爬上冰冷海岸,香逸雪去渔村偷些衣服食物,往辽阔大地的中心走去。

一个月之后,靠着乞讨和偷窃,他终于站在繁华帝都的面前。

今天中午,他靠在巷口吃捡来的饼子。

对面一家豪华酒楼飘出讨喜的、淡淡的清香,让手中的饼子吃起来少了些怪味。

只是眼角一个侧影,他就看到那人——传说中的美人剑师,被一群部下簇拥着,登上一辆马车绝尘而去。

那人仅在路边停留片刻,一身白袍配上银色头发,冷漠眼神高雅气质,惹来路边女子倾慕的眼光。

在香逸雪眼里,那人当年的羞涩褪去,只余几分清冷,藏在一泓冰雪似的孤傲眼神里,风华绝代的姿容散发冷色魅力,举手投足间是睥睨世情的漠然。

香逸雪眼眶发涩,几乎流下泪来,就为此刻这一眼,风月山庄所有苦楚都值得了。

激动许久,连肚子都不觉得饿了,若现下让他死去,倒也甘愿了!

剑师府邸不难找,很大一处豪华宅院,听说是以前元老星辰的府邸,远远的就看到满墙的玉丽花和精致漂亮的白玉拱檐,这表明那人日子过得不错。

看来剑师地位备受尊崇,听说那人身边不乏爱慕者,几年来一直单身,香逸雪心中不由激动。

坐在对面的巷口,看着剑师府邸的大门,等待那人回来。

胸膛被重逢的激动涨满,脑子也是晕乎乎地,心脏有一下、没一下的跳动着。

他的梦魇已经离去,换来一身支离破碎,和飘散在残念里的点点怅然。

断裂梦境还能继续吗?如果他不怕痛、不怕呈现血淋淋的伤口、不怕未来风雨兼程……

那人还能再原谅他吗?还能再接续那份温存吗?

帝都的星空下,风温存的轻送,好似兰的柔情眷念,轻轻抚摸他的全身,纠缠在骨子里的痛变淡了。

一片叶子落在他脚边,他将它捡起来,含在唇间呜咽地吹——前尘往事,灰飞烟灭。酒尚微温,转眼孤坟。剑锋过处,红尘莫问。

曾经意气风发,玉扇轻摇,风流人物。曾经肝肠寸断,悲欢离合,岁月蹉跎。

曾经铁马金戈,杀戮无情,血溅天涯。曾经坠入炼狱,酷刑加身,屈辱如斯。

痴迷在过往的回忆中,直到那双雪白的靴子映入眼帘。

草帽下出现洁白无瑕的锦袍,精致缎面月下流辉,好似那人洁白无瑕的品质和剑心,高深流水,曲高和寡。

叶笛骤停,香逸雪喉头一热,千言万语俱灭。

银兰静站面前,一尘不染,明珠无瑕,高贵纯净得让他不敢仰视。

曾无惧夺命而来的银枪,曾无惧荒淫残暴的幻乐宫,曾无惧神魔俱灭的风月刀,一生从未缺乏过的勇气,竟在一瞬被那人无声击溃。

原来……自己……是这样的脆弱……

他的心是那样疼,即使那人什么都没说,什么也都没做,只是这样静静看着,他的心就痛到不能再痛……那颗心再不听他的话,象是要直接疼死掉!

蝶姐是对的,那人是他的软肋,以前是、现在是、将来是……

如果他们还有将来……

几张旋转着飘落到脚下的纸片,那是什么?

飘落在他怀里、脚边,薄薄的长方纸片,上面还印着精美花纹。

香逸雪用一只眼睛看清楚上面字符后,心渐渐往下沈去……

无尽深渊的感觉……是……又要坠入无间了吗?

蝶姐说,那人是他的毒酒,醉了醒醒了醉,循环往复永不超生……

银兰冷冷地道:“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大典将至,帝都不欢迎乞丐!”

大典,什么大典?是帝都不欢迎,还是你不欢迎?

香逸雪想问他,却问不出口,心被浓浓悲哀堵住,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何必呢?是他矫情了,是他痴狂了,是他僭越了。

月光美酒,不过是城破后的江南美梦,他以为他还是那时银兰,可那人已经不是!

站在他眼前的人,是帝国高贵的剑师,冰雪般的美人儿,被一群爱慕者众星拱月般的包围着!

就算相认又能怎样?难道还奢望在他身边有一席之地?

就凭他现在这副尊容,小孩子看了半夜从噩梦中哭醒,怎能配得上帝都高贵的美人剑师呢?!

风水轮流转,那人前半生毁在他的手上,那时的他可曾想过今天,也有被人瞧不起的时候?

前半生风流倜傥,对那人百般刁难欺负凌辱;后半生落难毁容,人人畏之避如瘟疫——凭什么要银兰为他的后半生负责?

那人从黑发变成白头,在这一场美丽的蜕变中,究竟有多少是他该承担的亏欠?

玉出深山,绽放光华,那人从一名武功尽废的人,变成帝国气质高贵的剑师,其中想必历经磨难,那人痛苦蜕变之时,他又哪里?

香逸雪发现他好似戏台上的势利继母,狠心将继子赶出家门,却又在继子高中状元之后,不知廉耻的上门认亲。

断念,只在霎那之间!

执迷者,不会是历尽沧桑看透世情的香逸雪,他已经失去容貌武功,难道连品性也要失去吗?

残喘的性命,为什么要用来纠缠?让初衷回来,不谈情爱,不是很好吗?

一路拖命来此,希望再见一眼,知道那人过的很好,他就该心满意足,是什么时候起了贪念?

若有多余的时间,他该去看看梅风叶影,就用乞丐的身份,香逸雪已死在七年前的龙凤花厅,就让这个名字随风而逝吧!

心坠入深渊,反而让往昔的勇气回来,香逸雪慢慢抬起头颅,将自己恐怖容貌,完全暴露在那人面前。

这一回,他不是仰视,而是平视那人,平视这位帝国的高贵剑师,冷静不带一丝感情。

风月凝说过他,他的身上融合极端,将悖论完美融合——多情和无情,眷念和遗忘,相思和抹灭,瞬间融合投掷一点,让人措手不及。

拔剑是无奈,更是立场下的必然,在被囚禁的日子里,香逸雪不得不承认,风月凝是他唯一的剑上知己!

银兰的胸膛慢慢起伏,冰冷脸上没有惊讶神情,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不管你有没有认出我,不管你想不想认出我,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兰,我曾经对你说过,我的心活在当下,你也该如此。

忘记过去,重新开始,我祝福你!

慢慢地起身,踏过那些钱票,香逸雪从他面前走过。

擦肩而过,是目不斜视的眼神,是覆水难收的冷漠,是彼此眼神中的决裂。

接下来的日子,没有再看到那个乞丐。银兰整天忙碌,每天在校场待到很晚,后来干脆留宿那里。

阅兵大典结束,王心大悦,论功行赏,举办酒宴。酒宴上,王和后分别赐酒,银兰不自觉多饮几杯。

酒劲上来,头有些晕然,银兰步出殿堂,坐到花苑里休息。

一只花伸到银兰面前,突兀地行为,让人觉得无礼。

“鲜花衬美人,银兰大人的美貌,让我爱慕不矣!”

林仙寻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微笑着说出露骨言语,轻薄地调戏着。

银兰转过脸去,冷然道:“走开!”

林仙寻哈哈一笑,非但没有离开,反而靠得更近了,暧昧地道:“无情的人呀,我知道你喜欢男人,难道我比不上那个黑毛大猩猩吗?”

银兰一怔,他是在说绯翼吗?

恶意扭曲字面意思,还给将军大人乱起外号,绯翼将军定不会饶他。

他不想听那人胡说八道,反正也休息够了,起身便走。

人影一闪,林仙寻挡住路径,身子靠在拱门上,脚却跷到对面,摆明了不让人过。

有道是,好狗不挡道,不过他也不是狗!

就算是,也不是好狗,属于皮毛不光滑的那类,有拦路的嗜好也不稀奇!

林仙寻调笑道:“美人别走呀,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不会真想便宜外人吧?”

银兰气结,林仙寻言语轻薄,把他当成女人戏弄。

无耻之徒,他不再顾念同族之情,袖袍飘动,一道掌气袭向那人。

林仙寻纹丝不动,手中花枝颤动,花瓣瞬间飞舞,将那道掌气抵消。

林仙寻风度翩翩,拈花一笑,轻浮地道:“美人,如何?就凭我刚才那手,在帝都随随便便也能当个将军吧?”

好轻浮的招式,好戏弄的语气,那人连帝都军威一同藐视,丝毫不把将军之衔放在眼中。

银兰出手只为教训,只用三层功力,此刻发现那人武功不差。

鲜花变成秃枝,林仙寻不自觉地鼻边轻嗅,动作十分可笑!

内元再提,银兰二次出手,速度力量,比刚才快了一倍。

林仙寻不愿与之硬碰,身形飘忽躲闪,利用地势连消带打,怎么占便宜怎么打。

两人在花苑长亭里过了十几招,直到绯翼将军赶来,吃惊地看着打斗两人。

绯翼还未及叫住手,银兰就停下来,气息平稳,衣衫整齐,银发如雪,一丝不乱。

林仙寻比较悲惨,不仅衣衫不整,脸上还被划出血痕,那是方才言语不敬的惩罚。

帝国剑师,不仅检验帝国武将的武资,还要检验武将的武德,德行不好的人,就算武功再卓越,也不会被帝都采用。

明明输的很丢脸,那人却摸着伤痕笑靥如花,厚颜无耻地道:“美人,你真热情呀!”

无耻到家的表现,对这种人,银兰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

绯翼紧张地道:“你没事吧?”

银兰淡淡地道:“无事,走吧!”

两人一同走出长亭,林仙寻望着二人背影,笑容耐人寻味——看来等梅风病好之后,他该来会会黑毛将军!

兰之都和中原气候不同——这里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空气温热,很少下雨,却又不乏水资源和丰富矿藏,环境气候宜人居住,是个美丽富饶的大陆。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大病初愈的香逸雪走在帝都街道上,掂着兜里乞讨来的红饼,内心感到无奈。这条贱命越发顽强,连他自己都惊叹不已,好似蟑螂随处生存,怎么折腾都死不了。

前些日子帝都军典,为了王和后的安全,帝都中心地带戒严,侍卫将香逸雪连同那些流浪汉,一同赶到城西民营中。

人多气闷,隐疾发作,香逸雪第二天就病倒了,陆续昏迷好多天,病了一个月,差点死在民营里。

有个好心的瞎眼老伯,每天给他灌些西柿糊,还跟营地守员讨来驱湿毒的五春根,碾碎了和在西柿糊中,居然救回他一条命。

既然没死,那还得为活着讨口饭吃,现在不是他一人的温饱,还多了一老一小等着他。

瞎眼老人几年前捡来弃婴,别人告诉他那孩子眼珠淡蓝,天生就是个盲者,要不然这么漂亮的娃娃,也不会被人丢弃街头。

瞎眼老人舍不得,有一口没一口的将娃娃喂养至今,现在才五岁半,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

老人年岁大了,晨昏的风一吹,浑身骨节疼,白天日下多晒会儿,头就会犯晕乎。

香逸雪将二人安置在城西,一座废弃的桥墩下边,他也就在城西一带乞讨——这里离城中心有一段距离,碰到银兰的可能性较少。

他也想过要离开,但身子没好利索,夜里总是阵阵胸痛。他不是喜欢自虐的人,此刻长途跋涉会要他的命。

香逸雪B>景漟弁f好一点,再带他们去龙族领地。在那里谋生会容易一点,万一将来他有三长两短,也好将人交托梅风叶影,总会有人帮忙照应。

今天运气比昨天要好,晌午讨到几个饼子,香逸雪心情不错。

走过那么多地方,吃过那么多难吃的东西,兰之都的食物看起来还不错,就连馊掉的饼子也挺美味,甜甜的,还有一股花香味。

中午回趟桥墩,和他们一起吃饼,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他被银兰拒绝之后,尤显珍贵。

至少,还被人需要着,那是一个支撑他不自暴自弃的理由。

活着,真好,不是吗?

穿过这条长街,再拐一个弯道,就能看到那座弯弯拱桥,因为年代久远,已经被人废弃不用。

长街拐角一所顶级欢场,里面有豪华赌厅、漂亮娼妓、顶尖大厨、高雅浴池、舒适客房。

欢场开门通宵达旦,是贵族公子频繁出入之所。

一到夜晚,宝马香车占满长街,有时候不够摆放,把附近酒楼的车道也占去。

这种地方对香逸雪并不陌生,见识过京城最好赌坊,但没见识过兰之都的,心想都差不多,除了赌法和食物的差别。

身份的转变,让他经过赌场时不自觉地想,这种地方最适合乞讨。

进出的都是有钱人,出手阔绰的贵族公子,随便一个同情心,就够乞丐吃上三五个月。

可惜这种地方不允许乞讨,这跟中原习俗差不多,肮脏乞丐纠缠顾客,会影响欢场生意。

往常,香逸雪会快步经过,稍势停留就会招来门卫驱赶。

今日,他在赌场门口看到一人,不由自主地停下步子。

那人喝得酩酊大醉,歪歪斜斜步履不稳,名贵衣衫满是褶子,束发带子半耷拉着,几乎快要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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