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牧秦
牧秦  发于:2013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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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他死了,在半个月前自尽,留下这个孩子。”

金发男人抱着刚满月的女婴,神情哀绝,看着他的眼里充满恨意。

这不是他要的结果,他并不想造成这样的结果。

妖一旦死亡,躯体化为尘土,魂魄归入阴间,让他连追寻的痕迹都无从找起。

深爱的那个人竟以死亡的方式逃离他,他能费尽千辛万苦找来他隐居的地方,但是坠入轮回的灵魂该如何找寻?谁来告诉他该

如何找寻?

男人流下绝望的眼泪,殉情的念头都有了。

但是有个人——不,应该说是天使……也不对,以恶魔来形容更贴切,邪恶的魔鬼找上他,提出诱人的条件。

“如果你愿意化身成魔,奉献你的力量助我攻下魔界,我就赐与你永恒的生命,天神都没有我这么慷慨,我是唯一能帮助你达

成心愿的人……”

黑色的羽翼在恶魔背后大大地张开,遮天蔽日。

男人接过恶魔递来的一纸契约,犹如黑暗中的一线希望。

“只要签下名字就行了?”他看也不看上面的内容,毫不犹豫执起羽毛笔,在下方空白处刷刷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恶魔狂妄地哈哈大笑,“你有种,我需要的就是像你这种人……”恶魔冷眼看着男人痛苦地倒在地上,笑容更加邪恶,“我忘

了提醒你,转化成魔的过程非常痛苦,因为你必须长出一对翅膀,但我想你就算知道了也根本不会在乎,为爱不顾一切的人最

是盲目……”

没错,男人不在乎,这点痛算不了什么,跟失去他的痛比起来,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他能忍,再痛个百倍千倍都能忍。

他咬紧牙关忍耐,没有呼痛喊疼,就只是沉默地忍耐。

能在化魔的过程中不哭爹喊娘的没几个,恶魔对他刮目相看。

“我在此赐予你『将军』的名号,你将统领我的军队与魔王军对抗,不要让我失望了,齐燕。”

1.

追寻千年,何时才能再续前缘?

红尘寂寥,繁华如梦,

无论世界如何变迁,对你的爱深刻如当年,

随着日升月沈、潮汐来往,

化作永不褪色的思念。

他曾到过无数个城市,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寻找自己遗落许久的一颗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未有过放弃的念头。

不是有句话说:遭受爱情折磨的人,比从未经验过爱情的人幸福一千倍。

所以,他很幸福,只要一直想着他,想他曾带给他的甜蜜与快乐,想着那些美好却短暂的日子,想他绝美的笑靥和自己胸口止

不住的怦然心动,即使身在地狱里也会有幸福的感受。

他会寻回自己失去的心,寻回错失的那个人,再也不轻易放手。

齐燕将目光自远方璀灿糜烂的霓虹夜景中移回来,看着自己脚下的黑暗,自二十层楼的高空中依稀可看出那是一条暗巷,暗巷

外五光十色人车来去,繁华热闹。

俐落敏捷地翻过水泥围墙,往大楼外轻轻一跃,以自由落体的速度乘风而下,无声、轻巧、迅速平稳地落地。

暗巷无人,黑暗掩饰了他狂肆的举动,齐燕踩着从容自信的步伐,迎面走向光亮更胜白昼的世界。

这一条街上全是夜总会、酒店与PUB,各色闪亮霓虹在冷峻面容上映照出七彩魔幻之光,齐燕笔直往前走,他的目标像只过街老

鼠般逃窜了五条街,他不急着把对方揪出来,反正今晚有的是时间。

恶魔西装笔挺,皮鞋光泽闪亮,十足十的绅士打扮,充满优雅的魔性魅力,清脆的脚步声犹如催魂铃,声声逼近。

擦身而过的路人总是会忍不住回头瞧上几眼,只因为不曾见过如此冷魅英俊、威严又充满贵气的男人。

齐燕转入另一条巷子,与之前不同的是,这里有路灯,清楚照出地上一滩绿色血迹,鲜血一路延伸至阴暗角落,某种不明物体

的轮廓模糊难辨。

痛苦的哮喘声清晰可闻,那生物缩在角落里颤抖着,恐惧齐燕的接近。

“游戏该结束了,能死在『将军』手上是你的荣幸……”

不明生物妄想再度逃走,奈何力气用尽,胸口的破洞不断淌出鲜血,挣扎爬行还不到一公尺远就瘫倒在地,正好让路灯照出他

丑陋的模样。

就像一个秃头的人类小孩,红色的皮肤、红色的眼睛和一对红色的尖角,穿着类似兽皮制成的袍子,背上挂着一对破败的皮膜

翅膀,在齐燕看来,这只低等恶魔比老鼠还丑,不过生命力倒比蟑螂还强韧。

“受这么重的伤还能逃到这儿来,凯萨琳的部下的确有点本事,但至多也只能到此为止了。”齐燕蹲下来,一手揪住兽皮袍子

的前襟拉起对方的上半身,“我真是想不通,凯萨琳究竟派一只低等恶魔到人界来做什么?不过我想你肯定不会老实告诉我,

咱们就省了严刑逼供的程序,直接送你上西天吧。”

恶魔狞笑,大手扣住脆弱的脖颈用力一扼,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声“喀”之后,哮喘声顿止,红色的头颅以一种怪异的角度软软

垂在胸前,齐燕松手,丑陋的生物随即往后倒下,死透了。

齐燕搜查尸体,盼能找到有用的线索。自从魔王被封印,“叛徒”成为新的魔界之王后,凯萨琳所领导的魔王军馀党便为了如

何破除封印释放魔王想尽办法,凯萨琳那个女人是魔王军最后的领袖,只要除去她,魔王军便会自动瓦解,问题是她躲藏得太

隐密,齐燕一直未能找出她的巢穴。

原本并不抱着能够找到线索的希望,然而齐燕却搜出一张纸,正确来说,是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男子约莫二十五岁上下,长相普通,脸颊瘦削,英气的眉眼似曾相识,粉樱色的唇上叼着一根烟,黑玉晶眸直视着镜

头,那眼中的冷意和那个人当年离去 前看着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他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找到他,于是滚滚红尘中寻寻觅觅,即便是在最绝望的时刻也不曾想过放弃,只是不管他再如何努力,

千年来始终如大海捞针般一无所获。

如今却让他掌握一线希望,这张照片中的人,就是那个人转世后的模样。

即使物换星移、人事已非,即使容貌完全改变,齐燕也只要一眼就能认出他。

突如其来意外的惊喜攫住了他,他的心脏因为狂喜而猛烈收缩跳动,他雀跃不已,笑得像个傻子,恨不得马上飞奔到他面前。

然而兴奋只有几秒钟,另一个闪过脑海的念头教齐燕瞬间收敛笑容,心生恐慌。

为什么这只低等恶魔身上有他的照片?凯萨琳派出一只恶魔来到人间难道是为了他?那个女人想对他做什么?他是不是有危险

?说不定……说不定他已经出事了!

愈想愈慌乱,齐燕很害怕,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他怕他来不及和他再度相遇相识、相知相爱,他就已经死了。

必须马上找到他,必须立刻确定他平安无事……

2.

问题是该到哪儿找?现下他手里只有一张照片。

齐燕虽然转化成魔有千年之久,但是对于魔力魔法的运用仍是一知半解,原因在于他不信任魔法,以武器和拳头打倒敌人对他

而言比较实在,因此他空有一身高强魔力,但是会使用的魔法却少得可怜。

除了魔法之外,齐燕最厌恶的就是背上的一对丑陋翅膀了,偏偏事态紧急,非得变身不可!

当巨大翅膀从肩胛骨穿刺出来时,那种骨骼移位的剧痛只有亲身体会才能明了,每当此时,齐燕总觉得自己像个怪物。

临走前他施放火焰术烧毁地上的尸体,这是齐燕少数学会的魔法之一。

蝙蝠似的皮膜翅膀在身后完全展开,不过一眨眼,恶魔已飞向夜空中的银色满月,远远望去像巨鸟、像畸形的蝙蝠,更像一颗

黑色流星,疾速往城市的西边逆风飞行。

这里是一栋高级公寓的五楼,齐燕站在某户门前,按住电铃不放。

屋内响起脚步声,紧接着大门喀哒一声开启,来开门的是个清秀的少年。

少年待看清是齐燕站在门外,随即面露无奈,“将军,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

齐燕冷眼扫过他凌乱的发、微敞的衣襟,还有颈子上暧昧的红痕。

“你也还没睡不是?”对于打断别人的好事他一点歉意也没有,直接表明来意,秀出照片,“我要你使用魔法帮我找出这个人

目前的所在地。”

少年转头望了屋内一眼,随即又回过头来为难地说:“不能改天吗?”

“这件事很重要,你一定要帮我。”齐燕恳求道:“拜托。”

少年着实一愣,认识齐燕已经千年了,还没见过他对谁低声下气过,就连他们的老大叛徒的命令,齐燕也会看心情来决定要不

要听,他有一身傲骨,却为了某个人委屈自己成为别人的属下,压抑狂放的傲气,只为成就错失的爱情。

看着照片中的男人,少年领悟,“他就是你一直在找的人……”很普通的人类啊,看起来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为何齐燕为他魂

牵梦萦千年?

“我担心他有危险,必须尽快找到他。”齐燕难掩心焦,“请你帮我。”

“这……”爱一个人的心情他也懂,齐燕的恳求他拒绝不了,“你等我一下。”

大门在眼前合上,不一会儿再打开时,少年已经衣装整齐。

“到附近的公园去吧,那里适合设阵。”他说。

少年关好门,率先走在前头,齐燕跟在他后面不以为然地问:“他答应让你在凌晨两点独自跟着陌生人出门?”

“我时常对他提起你,他知道你是我的朋友,跟你在一起很安全。”少年耸耸肩,笑道:“爱一个人就是这么回事,凡事都得

徵询对方的意见,凡事都得让对方知道,凡事都以对方的喜怒哀乐为主,即使失去自我依然甘之如饴,真是奇怪啊,似乎每个

陷入爱情的人都有自虐倾向?”

齐燕会心一笑,“他知道你的真正身分吗?”

“哦,当然不,你想如果我告诉他我是魔界之王『叛徒』的属下,拥有『法师』之名的恶魔,他会不会把我当成疯子?”

“如果他真的爱你就不是把你当疯子,而是当傻子。”

少年淡笑不语。疯子和傻子也不过是一线之隔而已。

两人步出公寓,走在黑暗无人的街道上,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拖得好长。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齐燕突然开口:“嶢峥,你和他在一起快乐吗?”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即使痛苦也甜蜜,你是过来人,应该比我更清楚。”

“是啊,我是过来人……”齐燕苦笑,没再说话。

一路上他们安静地走着,黑夜中的街道空寂而诡魅,彷佛随时随地会有妖魔鬼怪自前方的黑暗中出现,朝两人扑来。

相偕走入漆黑的公园里,选了一块平坦的空地,嶢峥在地上画出许多文字与符号,组合成一个正圆围绕着五芒星。

“黑暗重雾,月华引路,寒光如练,长照迷途!”

五芒星阵的中央凭空燃起了一团火焰,嶢峥将照片丢进火中,纸张很快被火舌吞噬,晃动不定的紫色焰火突然窜高,火中依稀

浮现影像,从模糊渐渐清晰,直到能清楚辨识的程度。

那是一条阴暗的小巷子,只有一盏路灯,一座老旧的公寓大楼座落在此,齐燕努力在扭曲的影像中看清巷口的路牌。

“我知道这个地方,难道他就住在这里?”

他们竟住在同一座城市里,彼此的住处相隔不到五公里!这是巧合还是缘份?

“谢谢你,小峥。”齐燕难掩兴奋之情,激动地说:“我得马上去找他……你看我的样子还可以吗?这个时间拜访他会不会太

失礼?哦,天啊,见到他的第一句话该说什么好?”

疯子和傻子果然是一线之隔吧?嶢峥无奈笑道:“我建议你最好等天亮再去见他,将军,没有哪个人在半夜被吵醒之后还能维

持好脾气。”

现在离太阳东升的时间也不过三、四个小时而已,齐燕竟觉得比千年岁月还漫长,却又好似白驹过隙那么短暂,在去见他之前

,他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

3.

“真是多谢你的帮忙。”齐燕非常感激地说。

嶢峥笑着挥挥手,要他别把这条人情放在心上。“举手之劳罢了,如果你真的见到他,而且能顺利与他重新开始,那么到时候

别忘了带他来让我鉴定一下啊。”

“那是当然,我——”他倏地住口,侧耳倾听周遭的动静,小公园里冷风飕飕,枝叶窸窣作响,杀气渐渐自四面八方围拢过来

齐燕面容微沈,顿起杀意。“我们被包围了!”

嶢峥也感觉到一股逐渐逼近的压力,“是凯萨琳?”

“不!”齐燕右手平伸而出,一柄黑色魔剑顿时出现在手里,“是神族!”

在非常非常遥远的过去,妖怪经历两次黑暗时第四代的洗礼几乎灭绝,能存活下来者寥寥无几,唯有妖力强大足以自保或像妖

狐族一样团结一致抵御外侮,才能幸运逃过一劫。

然而,也有别的妖怪种族选择其它的方式生存下来。

传言有个种族在黑暗时第四代来临时为了避免灭亡的命运,于是向天神寻求保护,以永远的忠诚为第四代价,成为效忠神族、

为神族卖命的战士!

他们骠悍勇猛、骁勇善战,天生就擅于隐腻行迹追踪猎物,他们是狩猎的高手,黑暗对他们更加有利,他们爱好血腥与杀戮,

追捕猎物从未有过失败的纪录。

他们就是——狼!

“布下结界保护你自己,嶢峥,无论如何千万别出手。”齐燕横剑于胸前,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等待着随时可能出现的敌人。

嶢峥有自知之明,他的魔法高明,但是却不擅长战斗,施法念咒需要时间,而战场上瞬息万变,往往一个大意就会丧送性命,

因此当年与魔王军的战争中,他一直都在军队后方担任支援掩护的角色。

他太弱,除却拥有高深的魔法知识以外,简直就跟平凡人没两样,为了不拖累伙伴,他立刻在自己周身布下结界,并同时朝天

空射出一颗金红光球。

“希望其他人能够适时赶来支援,不能让你一个人孤军奋斗。”他说。

光球笔直飞上夜空,到达月亮的高度后突然静止不动,亮丽耀眼的光芒宛如金红色宝石璀灿生辉,掩去圆月的光华,如同另一

轮满月,星子因为它而黯淡无光。

嶢峥就是这么一个细心又体贴的人,齐燕心窝一暖,嘴角扬起弧度。

若要问他转化成魔之后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那肯定是以生命相挺的伙伴了。

暗夜中黑影疾速逼近,数量似乎不少,齐燕屏息以待,蓦地远方响起彻天狼噑,似是攻击的暗号,猛然间难以计数的狼只如狂

浪般汹涌而来,张着血盆大口直扑向齐燕!

恶魔眼中泛起腥红血气,黑瞳转为鲜艳的红色,噬血魔剑兴奋地颤抖,每一次挥出不是砍下一颗狼头,就是刺穿狼的心脏,妖

死后躯体灰飞湮灭,也因此现场只留血迹不留尸体,地上很快就被野兽的血液染得鲜红。

齐燕脸不红气不喘,接连几招解决大批敌人,然而狼群还是不断地扑上来,一只被杀,立刻有另一只递补它的位置,如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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