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毒蘑菇+番外——乱红飞
乱红飞  发于:201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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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还是十级,自从变成人之后,就再也不白长经验了,看来下山之后要努力升级才行。

人刚刚出了银月教的势力范围,只见身后窜来一黑影,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在他的脖子上狠狠地砍了一下。

他当时只觉得脖子一阵疼痛,然后眼前一片乌黑,晕了……

血煞抱着这差点倒地的人,想着该怎么办,是扒皮好呢,还是抽筋好?

自从知道这人在这里之后,他就一直在山下守着,总算是等到他下山了,本想一刀上去,直接杀了他了事的,可不知怎么的,愣是没下去手,于是就打晕了。

他正考虑着该怎么处理尸体(虽说现在不是尸体,但不久之后就是了),仔细的打量一下怀里的小人儿,粉粉嫩嫩的,很漂亮,不过他竟然被美色给迷倒了,还有下不去手的时候,于是一时气愤,伸手在粉墨翘挺的小屁股上狠狠的掐了两下,然后咧开嘴笑了……

等粉墨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他正躺在一张床上,屁股也有点疼,揉了几下,听到系统提示音不停的响,打开一看:你被血煞卖到了京城最大的小倌馆——流连阁,为了您的安全着想,请远离此人。

奇怪,自己好像没得罪过这个人吧,看看四周没人,太好了,哈哈,他可就要逃跑了。

蹑手蹑脚的他刚刚打开了房门,就见到门外站着两尊雕像,然后他被粗暴的塞回了屋子。

还好,不一会儿就进来一人,那是一男人,明明挺俊俏的,就是感觉穿着打扮太妖异,一进门就噼里啪啦的开说:“我是这里的老板,你被人以3000两的价钱卖到这里,你可以给你自己赎身,3000两银子一文不能少,要是没有的话,从明天起,你就是这里的小倌了,要去接客。”

“我没钱,能不能先放了我,可以写个欠条,等我有钱了一定还你。”他现在很后悔,下山的时候,应该向师父要点钱的。

“不行,没钱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这是你签的卖身契,放心,你是跑不出去这院子的。”然后很嚣张的拿出那张卖身契在他面前晃了晃。

粉墨接过那张卖身契一看,上面真的有一个手印,不过,“那个手印不是我的,我没按过。”

“怎么不是你的,我亲眼看你按上去的。”

“我怎么不知道?”粉墨气急,自己根本就没按过手印。

“你当时昏迷,当然不知道了。”

看看,这明显就是拐卖良家美少年,竟然还敢拐卖自己这颗超级毒蘑菇,简直是不想活了。

某人还在继续给粉墨做思想工作,“你也不用想着逃跑了,没用的,即使你逃得掉,官府也会通缉你的,除非你把银子还上。”

没有银子的粉墨被一小厮带到了专门为他们这些被拐卖的玩家准备的住处,竟然是大通铺,然后小厮指着一张床,“你以后就住在这里了。”然后甩甩衣袖,走了。

粉墨躺在床上,不怎么舒服,床很硬,还不如银月山庄里的大床舒服呢,最不应该的是自己出门的时候,没有向师父要银子,储物项链里也是空空如也,当初怎么就那么傻,银月山庄里的每样东西都是极品,随便拿出来一件就绝对够赎身的!

“你是新来的吧!”只见陆陆续续进来几个男生,长得都很养眼,问他话的是一个穿着蓝衣的小男生。

“我是被卖来的,你们也是吗?”不会这么多人都是被卖进来的吧,看来这里一定是个贼窝,一定要想办法解救这些可怜的落难美少年。

“这里的人都是被卖进来的,这条丝带是你的,绑在头上,是用来做标记的。”

是一条粉色的带子,“你们不打算逃跑吗?”这里可不是好地方啊!

“跑了也会被抓回来,还不如在这里打几天工,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出去了!”

“可是,我们是小倌!”这个问题不严重吗?粉墨的妈妈有个爱好,那就是喜欢看这类的小说,电影之类的,所以,即使他很鄙视这个东东,可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当公子(也指小倌)也不错啊,就是陪客人喝喝茶,聊聊天,不是你想的那样!”这次回答他的是一个穿着一身红衣的可爱少年,“而且,被卖到这里,说明你长得不错,要是连这里都不要你,被卖去修长城,那才丢人呢,那就是说你人长得丑的不行,出来就是污染人类眼球。”

第五章:再次被卖

经过众人的解说,粉墨明白了,这年头,杀人不解恨,于是就有了绑票,拐卖,女的可以卖到醉红楼,男的卖到流连阁,两家中间就隔了一条街,很方便,除非你能拿出足够的赎金,要不然就要在里面打工,长相不错的充当门面,长相一般的,用来做端茶倒水的丫鬟小厮。

要是这两个地方都不要你,那就说明你长相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大众,然后就会被官府买去,官府买人当然也不是想让你进宫当太监当宫女,而是因为当今皇上是一明君,深深的意识到坚固高大的城墙对于防御外敌的重要性,于是决定在北方边境上修建长城,于是丑人都被卖到那里,为祖国的防御添砖加瓦去了。

粉墨现在也开始庆幸自己没有被卖去修长城,其实这里也蛮好的,一般来说,上午是不会有人来的,于是他们就很清闲,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说说游戏心得什么的。

“你是什么种族?怎么头发和眼睛都是粉色的?”有玩家对粉墨的种族好奇是正常的,因为这款游戏是武侠背景,奇怪生物稀少。

“我是妖族的。”粉墨没好意思说自己是一颗蘑菇,只说是妖族的,大家也知道他不想说,也就没再问下去。

“你是叫粉墨吧?”突然一玩家问了粉墨这个问题,然后所有人都齐刷刷的看着他。

“是啊,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你和那个孤风残雪,还有血煞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都想知道!

“没什么关系,我不认识他们啊!”除了师父,自己确实不认识谁!

不过在了解到孤风残雪是中毒死的时候,粉墨想起来了,不会就是踩了自己的那个人吧,本想毒得他上吐下泻,浑身抽搐的,没想到竟然把人给毒死了,不过那个叫血煞的,自己确实没得罪过他,明明不认识的!

此时粉墨也明白了丝带的含义,粉色的丝带代表的是公子身份,蓝色的代表小厮,不过,看着这些大男人被强逼着在头发上绑上这些丝带,怎么看怎么滑稽。

下午,来这里的客人渐渐多了,各公子小厮们忙上忙下,要是有点名的,就是陪着喝喝茶,消磨消磨时光,要是客人手脚不老实,只要大喊一声,老鸨必到,然后说客人违反了这里的规矩,罚钱。

混了一天,粉墨就在这里如鱼得水了,学会趁着老鸨不注意,偷偷的拎一壶茶,一碟瓜子,溜到一没人的角落,吃饱喝足了,出来在老鸨面前晃几下,然后再溜。

晚上,正是这里生意兴隆的时候,来的客人男女都有,大都是一些有钱有势的体面人,还有一些人纯粹是因为好奇。

因为来的人实在太多了,粉墨也被老鸨从角落里揪了出来,刚一进包厢,就看到了那个对自己冷着脸的人,咦?那不是上次和自己比在水底憋气的那个人吗,那是啥眼神啊,好像是谁欠你几百万似的(你欠了人家两条命)。

还有一个身穿白衣的人,手里拿把扇子,长着一双桃花眼,见粉墨在看他,抛了一个媚眼,粉墨回了一个白眼。

不过在看到满桌子的好酒好菜时,粉墨的眼睛亮了,自己不就是陪吃陪喝的吗?要知道,这里的酒十两银子一杯,菜也比酒楼里贵上十倍。

于是抱起一个水晶肘子狂啃,真好吃,真香,真幸福,果然听妈妈话的没错:走过路过,吃的千万不要错过。由此可见,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重要!

他们说些什么,粉墨没听清楚,不过,最后没动静了,他在百忙之中,将视线从饭菜上移开,见到那两人都傻傻的看着自己,他眨眨眼,“你们看我干什么?吃啊!”

然后,就不管他们了,低头继续吃,吃的是风卷残云,一片狼藉,两位客人被他彻底的无视掉了,最后满手满嘴都油乎乎的,小肚子也渐渐的鼓起来了,打了一个饱嗝,抬头看看,那俩人还盯着他看呢!

怎么还看?吃东西有什么好看的?粉墨没管他俩,端起一碗汤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然后他听见了敲锣声。

在响第一遍锣鼓的时候,只见俩人施展轻功,从窗户飞了出去,动作迅速,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显然这种事不是第一次经历,只听见孤风残雪的声音远远传来,“明天我还会来的!”

来就来,来了自己就有机会吃大鱼大肉了,因为这里的老板简直比周扒皮还要扒皮,每顿每人一个干巴巴的馒头,一碗只有几个米粒的清水粥,一碟咸菜,想要吃好可以,加钱,没钱也可以,你多打几天工就有了。

至于他们为什么跑的这么快,那是因为流连阁关门的时间比较准时,时间一到,敲三遍锣,然后还没有出去的人,那么不好意思,您不用出去了,今晚就住在这里吧,不管是谁,住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基本上就剩下一个大裤衩了,分文不剩,弄不好,还要债台高筑。

第二天,孤风残雪又来了,这次只有他一个人,他也没有再要满桌子的饭菜,只要了几壶茶,也不说话,就跟粉墨大眼瞪小眼,害得粉墨也跟着喝了一肚子的茶水。

真抠门,真小气,也不说点一些饭菜吃,于是粉墨大大的眼睛就一直瞪着他,可那人还是一边慢悠悠的喝着茶,一边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而且看样子并没有要吃东西的打算。

于是这一天,粉墨除了喝茶水就是吃干巴馒头,喝稀粥,熬了一天,那个孤风残雪才走,他始终怀疑孤风残雪是来报复自己的,哪有人没事儿干跑到这里坐着的,还谁也不找,非要找他,一个大男人怎么那么小气!

到了半夜,粉墨饿的实在是不行了,同寝的那些人不是在呼呼大睡就是下线了,没有一个是醒着的。

没办法,他摸到了厨房,找了找,也没找到可以吃的东西,倒是有一些生排骨,还有一些青菜,看来只有亲自动手了,现在才发现,还是妈妈精明,当初非要他学做饭(那是因为你妈妈懒),这会儿派上用场了。

关上厨房的门,乒乒乓乓的就把那些排骨萝卜给剁了,最困难的是连吹个火折子都吹不好,不过最终花了一个钟头的时间,人也弄得灰头土脸的,才总算是煮熟了一锅萝卜排骨汤。

舀了一大碗,尝尝,不错不错,肉香味美,香味浓郁,手艺没退步,真好吃,而且因为这锅汤,他现在变成了厨师小学徒了,他很不服气,什么学徒,做饭他本来就会好不好,这可是他少数能拿出来炫耀的资本之一。

吃完了,他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坑,挖的时候,还挖出来一个上锁的小木头箱子,看样子也有些年头了,他试了试,没打开,于是他很自然的将这个小箱子据为己有了,放到自己的储物项链里了。

然后把吃剩下的骨头都倒坑里,埋上,把做饭的痕迹消灭掉,最后这锅汤也被他放进自己的储物空间里带走了,于是吃饱喝足的他乖乖的回去睡觉了。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在他们还没有起床的时候,就听到老板在院子里大喊,“老鼠……有老鼠,大家快起来,都给我起来捉老鼠……”

所有人被迫起来捉老鼠了,粉墨也装模作样的趴到床底下找老鼠,当然,最终结果是老鼠没找到,他们却被老板强制着,在流连阁整个范围内来了个大扫除,使得流连阁的环境更加优美,安全无污染,于是吸引了更多的人前仆后继的来送钱。

往后,他也不敢去厨房了,规规矩矩的,白天和孤风残雪大眼对小眼,晚上和舍友们聊聊天,讨论讨论帅哥美女,练练内功,研究研究小箱子,终于熬到了十天。

没办法,粉墨这几天虽无大功,但也没犯什么错,老鸨只能归还了卖身契放人。

出了流连阁的粉墨,走在人群熙攘的大街上,看着街边的美食,有点馋了,可现在,自己一分钱没有,咦?这么多人怎么都看着他,看什么看,在看就把你们吃掉,还看……

其实粉墨也发现这个问题了,上次比武大赛的时候,他还真没注意到这个问题,周围的人都是黑发黑眼的正常人,只有他自己颜色有问题。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其中竟然还有孤风残雪,那人身后跟了一群不怀好意的人一步步向他走来(你毒死了人家的老大,能好意吗),咦?他带那么多人干什么,是要打架吗?

只见人山人海的大街上,时间静止了,只有粉墨和孤风残雪遥遥相望,然后孤风残雪走上前去,当时众人都屏住了呼吸,以为会听到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经典告白,众人睁大了眼,只见孤风残雪凑到粉墨的耳边,然后不知道说了什么,于是众人的眼神更加火热了(因为他们什么也没听到)。

“你说什么?”声音太小了,粉墨没听清,一个大男人竟然还说悄悄话!

孤风残雪对粉墨鄙视的眼神丝毫不在意,继续在粉墨的耳边说着悄悄话,温热的鼻息在耳边萦绕,痒痒的。

“我是说……”声音不大,但这次粉墨听清楚了,“你去死吧!”这回是正常音量,周围看热闹的那些人也听清楚了,原来俩人闹别扭了。

……粉墨抬头,就见孤风残雪黑着脸看着自己,粉墨眨眨眼,……突然感到脖子一阵疼痛,眼前又黑了,晕倒的瞬间,他还在想,这个场面似曾相识啊!

果然,他又被卖了,这次是到被卖到边关修长城,其实他很不服气,明明可以卖到流连阁的,那里有吃有住的(虽然不好吃),最关键的是可以不用搬砖头。

于是第二天,他就在监工的皮鞭下,顶着烈日搬砖头去了,没想到被卖到这里的人还真不少,由此可见这一行受欢迎的程度。

第六章:乡村生活

好在这里的玩家,只要你没有逃跑倾向,干活卖力不偷懒,不发动劳动人民叛乱,皮鞭是不会落到你头上的,而且据说这长城要修到十万八千里,这个数字虽说可能有点儿夸张,但是据从官方传出来的消息来看,也不会太短的,且目前为止,长城才修了不到一里。

由此可见,修长城前路漫漫,艰辛而充满曲折。

这里唯一让粉墨感到满意的地方,就是提供的伙食还不错,两菜一汤,馒头也香香的,软软的,很好吃。

而且这长城的地底下有一矿脉,矿石质量很好,平时是不让玩家随便乱挖的,只有在建长城,挖地基的时候,玩家才能顺便挖挖矿石,所以说,从这点上来看,要修建十万八千里的长城,还是很有希望的,因为很多人就是自己找人把自己卖进来的。

粉墨在这里也发现了不少乐趣,而且这里干活虽说累一些,但每天也只有八个小时的工作量,只要干活期间你不偷懒,不耍滑,在下班时间里,你还是自由的,是可以四处溜达的。

长城建在崇山峻岭之间,周围高树环绕,野兽横行,他们这群人,级别都不太高,因此出去的时候,也都是一起行动,在这附近的山上有很多的灯笼果,酸酸的,甜甜的,而且这灯笼果也只有这里盛产,外面是没有的,价钱还不错,于是采灯笼果,就成了他们这群被拐卖少年闲暇时间里经常做的事。

粉墨也很喜欢吃灯笼果,灯笼果就长在低矮的荆棘丛上,红彤彤的,晶莹剔透,惹人垂涎,但荆棘丛上浑身长着毒刺,被扎了会疼痛难忍,浮肿瘙痒,好在粉墨本身的毒性更强,被扎了也没什么大问题。

其实采采果子,搬搬砖头也没什么问题,可最让粉墨感到恐怖的是,他看到红莲了,没错,就是那条蛇,其实天底下的小红蛇有千千万,为什么他就能确定那条蛇是红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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