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秦记(穿越 生子)——温泉猫
温泉猫  发于:201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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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

“他叫徐福,终日修仙炼丹,不问世事,而且有些古怪。”盖聂笑了笑,他已经三年没有见过徐福了。

“徐福?”程熹自然听说过这个人,藉口寻找长生不老药,带着五百童男童女跑去“仙岛”的神棍。

“他说话的方式和语调和程兄有点像,徐福通晓医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个不可多得的能人异士,秦国宰相吕布韦曾经几次请他入朝为官,都被他婉言谢绝了。”盖聂很欣赏徐福的人品性情,他知道这个人定能找出线索来的。

“一切都仰仗盖先生了……可是比剑的事?”程熹比较发愁的是这个,万一李斯带着秦王非吵着要围观该怎么办?

“那我们就来比试一次好了。”盖聂笑着说,他看出程熹很为难。

“我根本不会剑术!”他叹了口气,如果当众比剑,一定会露馅,而且会“死得很难看”!还会丢了荆轲的颜面。

天下第一剑客爽朗的笑了:“此事简单,盖某最擅长的就是剑术。”

程熹搔了搔头皮,豁然开朗:“您的意思是要教我剑术?”

“在下觉得程兄弟一定自幼习武,有轻功底子!”盖聂从他进门的时候就发现了,学过轻功的人走路的步态比常人轻巧,就像猫儿那般另人不易察觉。

“我从小跟着父亲学过些基本的功夫,可并不擅长与人争斗,逃跑到是没问题!”他有些难为情,作为一个盗墓贼逃跑肯定是必修的奥义。

“哦?盖某冒昧,请问程兄弟靠什么糊口?”他觉得对方也像是浪迹江湖的人物,但身上有股子放荡不羁的气质,却也不像杀手和恶人,着实有些怪异!

程熹挠了挠下巴,低声道:“我祖上是赵国人,后来迁到燕国,我家其实是以盗墓维生的!”不知为何,他竟然把自己是盗墓贼的事向盖聂和盘托出。

“哈哈哈哈,程兄弟是个爽快人!不过在下有一言相赠,这行当还是不碰为妙,偷坟掘墓祸及子孙,让官府抓到要株连九族,可是重罪。”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贫民百姓若不是被逼无奈,谁会把脑袋提在手上过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我又何尝不想呢!不过自从来到这个……总之我打算洗手不干了!”他差点说出来到这个时代,反正得学点别的本事,干正经营生。

“洗手不干了?”盖聂弄不明白这话的意思,燕人说话不是这种腔调吧?

“就是再也不做这行当的意思!”很多成语都诞生在秦汉之后,他最近经常解释给李斯听,没想到这个书呆子到把自己说的话全记了下来,整理成册了。还说这些成语很玄妙,很有意思!

“哦……若是程兄弟有这番决心,盖某定会倾囊相授,相信凭着程兄弟的侠义之心,将来必可成为有用之才。”这个年轻人本性不坏,要是肯吃苦,定会有一番作为。

“多谢先生!”程熹知道自己遇到了贵人,在这个蛮荒落后的时代,要想有立足之地,安生的过日子,必须勤习武艺。

7.妖孽作乱

静谧的夜晚,在赢政的寝宫外传来一阵“沙沙” 的异响,守卫在房外的两个士兵赶忙查看,只发现一只黑色的乌鸦落在花园里的槐树上,从容的梳理着羽毛,在月光的倒映下,那双眼睛闪着血红色的光,令人毛骨悚然!

一个士兵握着青铜戈来到树前,企图用武器轰走这只不速之客,但那乌鸦却泰然自若的停在树干上朝他“嘎嘎”叫着,好像在嘲笑树下之人的无能。

“嘘~别管他了,会吵了陛下休息的!”另外一名士兵小声说道,把那个愣头青拽了回来。

“可是这只鸟儿,好生古怪!”那个士兵望着乌鸦,汗毛竖起,一种莫名的恐惧感笼罩着自己。

“嘘~大王在睡觉!”

当两个卫兵在门外纠结之时,床帐内的赢政则痛苦的翻了个身,全身上下都被汗水浸透了,脸色白得吓人。

他身边没有陪侍的妃子,到是窗前的书案上堆满了奏折,还有一半尚未批阅完,所有的竹简堆起来足有一人高,这位即将亲政的帝王,经常是夜半三更才入睡,而天未亮又要起来早朝了。

忽地,天花板上撒下一缕月光,顺着碗口粗的空隙喷进一股粉色的烟雾,渐渐的向赢政的寝帐内飘散而去。

帐中的年轻君主忽然停止了轻微的挣扎,又沉沉的睡了过去。

不一会儿,从瓦片的空隙间落下一只彩色蜘蛛,它顺着自己编织的蛛丝慢慢的落下来,爬向赢政的寝帐……

第二天,当太监赵高斗胆推开秦王房门,在大声呼唤主子没有回应的情况下,只得擅自拉开了床帐,他立刻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快来人啊,陛下……陛下,快来人啊!”赵高扯着公鸭一般的嗓子喊道,吓得跌倒在床前。

躺在床上的赢政已经身体发僵,脸色铁青了。

御医赶到的时候,仲父吕布韦也同时奔进了房内,他们都被这场面吓呆了。

“丞相,陛下还有呼吸……他恐怕是中了奇毒!”御医据实汇报,擦了擦头上的冷汗,两个属下手忙脚乱的为床上的人热敷,这样能让处于昏迷之中的人好受一些。

“解药呢?”吕布韦声音发颤,沧桑的脸上布满愁云!

“回丞相,属下不知。”御医深深的鞠躬,不敢抬头,他行医三十年也未曾见过这种情况。

“还想不想活了……要是找不到解药,你们三个就株连九族,再有,谁也不能把陛下的情况透露出去!”他苦心经营了十几年的天下,不能就这么毁于一旦,赢政绝对不能死!

“是,丞相。”御医赶紧带着两个助手跪下磕头,让他们去找解药,犹如大海捞针,这不是分明坐着等死么?实在不行的话逃出秦国算了。

此时,赵高到是灵机一动,弯着虾米一样的身躯,来到吕布韦跟前轻声说:“丞相,奴才想起一个人来。”

“说。”

“丞相也曾经请他入朝为官,他就是徐福,此人应该会有办法医治陛下的。”虽然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但如今也只有姑且一试了。

“对,我怎么没想起他来,快请他入宫,绑也要把人绑来!”他一声令下,御医就带着几个卫兵出宫去找人了。

但徐福行踪诡异,究竟身在何处,极少有人知道,和他熟识的人只有盖聂和几个江湖异士,其中还有两人已经在前月遇害了。

正当秦国皇宫乱作一团的时候,程熹却跟着盖聂学起了剑术。

这种起得比鸡早,睡得比小姐晚的生活让这个从现代来的盗墓人生不如死,但为了应付下个月初五的比武,他只得硬着头皮挺住。

“师傅……已经推了六天磨了,我可以学剑术了吧?”程熹赤着上身累得呼哧带喘,但仍旧不能停了推磨的动作。

这口石磨足有五六十斤,正常人推上一天都得躺一礼拜,他却整整干了六天。

不过程熹知道自己的潜质,那就是耐受力和爆发力相当之强,这是常年来危险作业锻炼出来的,也有一半是家族遗传。

“吁~”这时门外嚼草料的驴子露出满口黄牙叫了一声,似乎在瞧自己的笑话。现在它可没活儿干了,来了个比它还廉价的劳动力呢!

盖聂抱着装满的黄豆口袋不断的往石磨里倒,还不紧不慢的说:“你的腕力和脚力太弱,推磨就是为了锻炼你的腕力和脚力,继续干吧,还差一点。”

“差多点,您说明白,好吗?”他抹了把汗,咬着牙,继续推。

整个茅屋内全是黄豆的味道,熏得他恶心,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喝豆浆了!

“还差一点,今天要磨完这袋黄豆。”说完他指了指除了手中之外的另外一大袋黄豆,足有十几斤。

而此时的程熹却是欲哭无泪的表情,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这比他小时候练缩骨功还苦,眼前的家伙比老爹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人家从来不动手打人而已。

“功夫不是一天能学成的,就算你是奇才也要三五年才能出师,可我们只有一月而已,所以你得更加卖力才行。”他说完便拿起身边的水舀子,朝新收的徒弟泼了两勺。

“真他妈痛快,哈哈!师傅,晚饭吃什么?”被凉水一激,他又活了过来,推得更加起劲了。

“豆浆,烧狗肉!”盖聂平淡的回答,并没发现他眼中极度失望的神色。

“噗~可以选别的么?”程熹差点反胃吐出来,豆浆坚决不喝了,狗肉他也不沾,这个时代的人怎么那么热衷于吃狗肉?狗是人类的朋友,绝对不能吃。

“豆饭,咸菜。”他走出茅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个年轻人不仅是个学武的材料,还很有趣。

于是,程熹决定只吃咸菜了,好像厨房里还有一点粗面粉,赶成面片做片儿汤也能饱腹,他可撑不到回李斯府上吃饭的时间。因为人家用膳的时候,他早就累得倒头就睡了!

8.绝代佳人

两天后,程熹终于从推磨改成了劈柴,盖聂对他的要求是要把柴火劈成均匀的两半,他觉得自己比从前有劲力了,可还掌握不好用武器的力度。

“手中拿的是利刃还是木棒,其实都是一样的。要把它看作自我的一部分,假若只把它当成工具,那么再锋利的武器也只是工具而已。你要好好体会,所有的剑法都是由日常劳作的姿态演化而来的。不能劈柴的人,自然用不好剑。”盖聂望着眼前劈得乱七八糟的柴火,皱着眉说,莫非对方从来也不做粗活么,怎么一点技巧也没有?

弓着腰喘气的盗墓贼在三伏天做这么重的体力活,一无空调,二无冷饮,没中暑晕倒就算奇迹了!

战国时期的夏天怎么这么热啊,日头火辣辣的挂在当空,没遮没拦的,唯有树荫底下才能暂时避暑。

“师傅……天气太热了,我心静不下来。”他郁闷无比,自从来到这个该死的时代,不仅没有任何娱乐,就连最起码的欲望都无处宣泄,真想找个女人爽一爽啊!

“你气息混乱,所以劈出的柴火大小不一,把心头的邪火熄灭才能更上一层楼。你先去树荫下面喝口水,休息一会。”他叹了口气,转过身,走到院门内,去准备晚饭了。

为了让这位“荆轲”能应付下月的挑战,他专门向农家租了一个小院,一来方便他查探江湖中人被刺杀之事,二来方便教剑术。

此时,从东边飞来一只信鸽,停在了茅屋的窗前。

盖聂抓过信鸽,打开信筒,里面放着一块麻布片,上面写着几行工整的字:

我已入宫,三日后栎阳城见面……

“程兄弟,后天我们去栎阳。”他将信收进怀中,转身对院外树荫下的年轻人喊道。

“栎阳?”程熹只有初中文化,自然不知道那里是秦国的军事重镇,很多武器都是在栎阳制造的。

“我们要动身去找人。”盖聂了解徐福的脾气,若非被逼,肯定不会进宫当差,其中必定出了什么差池。

“我休息好了!”听到可以外出,程熹有点儿开心,立刻挥起柴刀继续练习。

终日奔波于农舍和咸阳城的李斯府上,每一棵树和草都记得一清二楚了,古代人的生活真够无聊的!

傍晚,他在河边泡了个澡,便骑着马一路奔回咸阳城内。

在一座酒楼下,他勒住了马儿,受不了诱惑一般的跳下马背,仰头望着二楼窗边坐着的佳人,自语道:“标准的古典美人儿啊。”

只见那珠栏边,斜倚着一位轻盈黄衫女子,梳着凌云髻,头戴金珠簪花,皮肤雪白,杏眼秀眉,珠红色的唇瓣犹如雨后的玫瑰,鲜艳可人,引人遐想。她手中拿着羽扇,边赏月边饮茶,一股沁人心脾的桂花香随着夏风飘到了程熹的身边。

“姑娘,不请我上去喝杯茶么?”厚脸皮在哪个时代都好使,也是万年不败的把妹绝招。

“哪里来的粗人,这么无礼?”姑娘用袖子掩住嘴角,轻笑两声,楼下的男子不仅张狂,还很无耻,但却生了副好皮相。

“嗯……在下确是山野粗人,如此良辰美景,要是能与姑娘对月小酌,真是做神仙也惘然啊!”说完这番话,他差点把自己恶心得吐了,平常闲暇的时候就喜欢看网络小说(种马文)估计是受毒害太深,立刻触景生情了!

虽然他觉得这是狗血的对话,但古代佳人可并不这么认为。

“有本事从这里上来吧?”她摇了摇扇子,指指身后的围栏,此人腰间佩剑,必是习武之人。

呃,啥情况,这妞儿武侠剧看多啦?

程熹挑起眉,纵身一跃,便抓住了二楼的围栏,轻轻一提,就灵巧的跳进了二楼的窗户,坐到了美女对面。

“壮士请。”她见多了形形色色的男人,很镇定的为他倒上茶,露出魅人的笑容。

他也是风月场上打滚的人,知道这妞儿并非良家妇女,可他还就爱这种调调!太清纯的女人不够味儿,上了床也扭扭捏捏的,一点儿也不好玩!

“谢姑娘!”妈呀,他现在俨然就是狗血武侠剧里的男主角,无聊的去调戏烟花女子,随手采摘路边的野花野草呢!他想改变剧情,努力来点新鲜的:

NO1.把此女绑架回家脱光之后,大战三个回合?先不说,是寄人篱下借住在李斯家,第二天早晨还要去农舍练功,哪儿有那精神头?

NO.2把此女带到客栈,风流快活一晚,第二天来个人财两清?他根本不知道这边嫖妓的行情,更何况现在他是兜儿比脸干净!

NO.3就地与此女办事,先打飞机然后将其扑倒,掀起对方裙子就上!!!呃,这年代的女人都穿三层的曲裾深衣,要想就地解决似乎有点儿困难!

程熹矛盾重重的喝了美女为自己倒的茶,抬起头低声道:“请问姑娘哪里……人士?”他差点说在哪里做的,明显把人当成坐台小姐了。

“云娘家在渭水南面的南郑。”她细细打量对面的男人,觉得对方说话的口吻和语调非常特别,听不出是哪里人。

“云娘……在下荆轲。”反正他现在只能继续角色扮演,用死去之人的名头泡妞儿,荆轲应该不会有意见的,况且他也没办法征求到本人的意愿了。

“荆轲!你就是那个有名的剑客啊,久仰大名。”云娘的眼中忽地燃起一股热情,好像从沙中发现金子似的。

程熹觉得自己像一大打美元,荆轲的名号果然好用!搞不好今晚还能来个免费呢!

“那……”他拼命的组织语言,在这个时代怎么问一晚的价码呢?荆轲的包裹内有十几块刀币,但李斯说那是赵国的钱,不能在秦国用,于是给了他一些圆形方孔钱,他看不懂上面的字迹,更不知道这是多少。

云娘饶有兴趣的望着他,已猜出了他的心思,她不免有些失望,大名鼎鼎的荆轲也是个酒色之徒而已,世上的男人果然都一样啊!

无奈之下,程熹只得将腰间的盘缠全都放到了桌上,坦诚的说道:“这是在下的全部盘缠,姑娘若是不愿意,那么在下即刻离去。”

反正留着钱也没什么用,不如来个痛快的!

云娘“噗哧”一声乐了,她侧过脸,轻声道:“云娘虽是歌伎,但却从不卖身。”

“呃~那我冒犯姑娘了,在下告辞!”搞了半天人家是混娱乐圈儿的,不明码标价,他顿时无地自容,不得不站起身,向她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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