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重回九零年代 上——决绝
决绝  发于:201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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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前腿肉爷爷拿去给了奶奶做菜,朱云轩则提了一大袋子的骨头和那个猪肺回家,今天大伯母上白班,早上八点到傍晚四点,是没空做午饭的,他自然也就愿意让姜月秀来煮骨头汤了!

“这是什么东西?”因为朱云轩态度的改变,这些日子又反常地没去找小伙伴玩而是留在家里,朱秋月就黏上他了,看到他手里的猪肺,一脸好奇。

“这是玩具!”朱云轩笑了笑,把猪肺的肺管接在水龙头上,一打开水龙头,那水就全涌进了猪肺里,整个猪肺一下子胀大了,里面每一个小管子里都被水所灌满,朱云轩一下子都有点提不动。

等他关了水龙头,把那些混着白沫已经变脏的水从猪肺里倒出来,朱秋月就已经跃跃欲试了!

猪肺里面有脏东西,文德镇这边的人很少吃猪肺,真要吃的话就会先灌水洗干净再沿着肺管剪开,把猪肺里较大的管子都用剪刀剪开以后就放白水里煮一下切了沾酱油吃。

朱云轩知道猪肺的处理方法,毕竟上辈子爷爷和大伯都卖肉,他也是吃过很多次的,不过那用白水煮的方法却去不掉猪肺的一股异味,反倒是他曾经吃过的爆炒肺片……想想就要流口水了!

朱秋月是个很认真的人,朱云轩让她洗猪肺,她就洗的干干净净的,甚至于还在用剪刀把猪肺剪开的时候想尽办法寻找小孔,差点把猪肺剪成了一堆碎肉。

姜月秀把大骨和猪肺都放水里煮了下,去了白沫拿出来洗了洗以后,就把大骨放进了高压锅做骨头汤,猪肺则打算煮熟了。

“妈,你把大骨和猪肺一块儿放高压锅好不好?”朱云轩开口。

“好。”姜月秀答应了,她是不喜欢吃猪肺的,对骨头汤也没什么好感,既然是儿子要吃的东西,那么全听儿子的也没关系,也许,跟大骨一起煮出来的猪肺也会很好吃?

朱云轩剥了两个自家挂在阳台上的蒜头,如今正是夏天,自家门前的地里种了茄子豇豆空心菜之类的以外,还种了几株辣椒,他也去摘了几个。

江南人也吃辣,但不会吃的太辣,朱云轩家里种的大个头的辣椒当然也不太辣,不过对他们来说却正合适。

“妈妈,你把猪肺切小了,像上次炒肉片一样炒给我吃好不好?”朱云轩拿着辣椒回去,马上就缠起姜月秀来。

对于朱云轩的小要求,姜月秀都是无条件满足的,这时候自然也很快答应了,反正最多也就浪费一点油盐。

最后炒出来的一大碗猪肺出乎意料的好吃,连一向不喜欢吃下水的姜月秀也吃了好几口,朱云轩吃完以后,就专门拿个小碗装了一碗去了隔壁大伯家。

果然,大伯母不在家,朱秋月能吃的也就是咸菜汤和炖茄子了,当然,大伯有空闲的时候,也许还会再炒个鸡蛋。

朱秋月不挑食,相比于小时候这不吃那不吃的朱云轩,朱秋月差不多是什么都吃的,拿一小碗猪肺自然也让她吃的格外满意,甚至于多吃了一碗饭。

不过,朱秋月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搬了个凳子去灶头边上盛饭,大伯却不在。

“秋月,大伯呢?”朱云轩还是坚持不肯叫朱秋月姐姐,眼前的朱秋月,跟上辈子那个借钱给自己安慰自己的姐姐一比,真的是一个黄毛的不能再黄毛的小丫头!

“爸爸被爷爷叫走了,而且他之前就已经吃好了。”朱秋月回答了朱云轩的疑问,知道吃的是自己之前洗的东西的时候,兴致更足了。

“秋月,你要不要去镇上读书?”

“为什么要去镇上?妈妈说下半年我去乡下读大班。”朱秋月有些不解,又有些向往。

“去镇上可以学说普通话,你要读大班的话,可以去镇上读,以后我们一块儿上学好了!”虽然这时候镇上的人都看不起乡下人,但教育条件确实好了很多,乡下就算是上小学初中,有时候老师都不会说普通话的,更别说幼儿园了!上辈子朱秋月在乡下念了一年幼儿园以后跟他一起去镇上上小学,结果普通话都不会说,免不了会被人欺负。

“我也想去镇上上幼儿园,那里有滑梯!”朱秋月眼里满是羡慕,镇上的幼儿园外面有滑梯有跷跷板有很多玩具,乡下的幼儿园跟小学在一块儿,门口只有一块雨天泥泞晴天满是灰尘的泥地,她自然也是对镇上的幼儿园充满向往的。

其实朱云轩希望朱秋月能跟自己一样直接上小学,可是如今镇上的小学为了方便管理只收上过幼儿园的学生,他至少也在乡下上过两年,朱秋月却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

“我去跟爷爷说!”朱云轩大模大样地拍了拍朱秋月的肩膀。

下午的时候,朱云轩的大伯朱成才和他爷爷就一起搬了个凳子拿了两块磨石在屋檐下的阴凉处开始磨刀了,朱云轩则趁着这个机会开始跟爷爷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的事情,还说了明天要带着朱秋月去镇上吃早餐,他是希望基本没出过家门的朱秋月能见见世面的。

朱阿大并不像王凤儿一样重男轻女,他对孙女儿还是很喜欢的,其实去镇上上幼儿园没什么,就是价格贵了点,因为在学校吃饭的缘故,一个学期要七八百。

他出得起这个钱,可是给了大儿子就要给二儿子一样的,这样就吃不消了,当下看向了身边的大儿子。

朱成功对朱秋月很疼爱,这毕竟是他唯一的女儿,而且因为没文化没手艺连好工作都找不到的他也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好好读书,当下一咬牙点了点头,就算现在家里的钱只够付半年学费,半年里,他总能挣到这些钱的吧?

得了准信,朱云轩不由地笑起来,朱成功伸手拍了怕他的脑袋:“这泥猴子!”

“大伯,我属兔子的!”朱云轩朝着朱成功笑起来,他爷爷是个好的,所以他大伯和他爸也都不错,就是他奶奶思路奇怪,于是也只有姑姑能跟她走到一块儿。

朱成功看着朱云轩走远了,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疼爱朱秋月,不过对这个最近乖巧了很多的侄子也很喜爱,他将来要是老了,女儿会照顾他,可他要是死了,搬尸体什么的活估计还要这个侄子来干。

他是给朱秋月报了独生子女的,每个月还拿独身子女费,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女儿了,咬咬牙让她去镇上念书也好,将来也能有出息。

朱云轩已经攒下了十几块钱,下午的时候他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然后找他爸换了一张十块钱的人民币。

在后世十块钱干不了什么,这时候很多人辛辛苦苦干一天却也只有十块钱的收入而已。

原本是很和谐的一天,等朱云轩扯着堂姐说让对方叫声弟弟明天就给她买一个洋娃娃的时候,朱云轩的大伯母冯仙回来了。

上三班倒的班,是四天一轮的,白班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前夜班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深夜班晚上十二点到早上八点,有时候换班的时候只能回家休息八个小时,可是乡下的女人,要洗衣做饭还要顾着地里的活儿,非常辛苦。

朱云轩记得,后来没人找他妈做衣服了以后,姜月秀也是去纺织厂上班的,可惜那时候的他就算知道母亲很辛苦也没有在意……这辈子,他却决不能再让姜月秀找这么辛苦的工作了!

“是你想出来的是吧?好占老头子的便宜!”王凤儿突然从屋子里出来了,她嫁人嫁的早,生大儿子的时候才十七岁,这时候还不到五十岁。

“我占什么便宜了?”冯仙脾气也不好,这时候马上就火了起来。

“哼!不是你让成功跟着老头子去卖肉的吗?一个人卖掉一只猪才赚多少?现在两个人去,还要分一分!你们这是在吸我们的血!”

“去卖肉?”冯仙倒是很惊异,这念头没几个人有手机,家里连电话都没有,她还不知道这事呢!

“奶奶,是我跟爷爷说让大伯去卖肉的!”朱云轩马上站了出来,他奶奶看谁都不顺眼,跟自己两个儿子关系都不好,也只对他稍微好点了。

王凤儿又念叨了几句,朱云轩刚以为她不准备吵了,却没想到她又跳了起来:“你不是说没钱不生第二胎吗?现在不是有钱了?是不是该生第二胎了?”

冯仙和朱成功都是农村户口,第一胎生了个女儿还能再生一胎,可是冯仙一直不愿意,这也是王凤儿不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冯仙也不说话,自顾自进了屋子,她以前不是没跟王凤儿炒过,王凤儿说她偷东西的时候她还曾经跟对方扯着头发对打,可是时间久了,发现老公还是相信自己的,其他人也没人帮着王凤儿,她也就学会了无视对方。

朱云轩暗自松了一口气,自己的奶奶自己知道,她跟大部分的农村妇女一样大字不识没有见识,偏偏又脾气古怪喜欢猜疑,最是无法捉摸,不过,她至少比二爷爷的妻子二奶奶好一点,那可是个走来走去就为了说儿子媳妇还有孙女儿坏话的主儿!他奶奶至少不会把家里的事情宣扬的天下皆知不是?

第二天,朱云轩起得很早,起来的时候,隔壁的屋子就灯火通明了,他打开侧门出去,才知道大伯和爷爷刚刚杀了猪回来。

他爷爷心情很好,一再说着年轻就是好,原来他大伯一个人揪着猪耳朵就把一头猪给拖了出来,省了他不少力气。

朱云轩暗自咂舌,他是见过杀猪场面的,一般都是两个人一前一后才弄得动一头猪,而他的大伯……应该是怕奶奶再说他是扒着爷爷吸血吧?

朱成功还是第一次去镇上卖肉,没有自己的摊位,就跟朱阿大挤在一块儿,还好这时候的摊位都很大,里面挤了两个大男人,台子上卸开两只猪也是可以的,不过朱云轩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了。

“爷爷,我以后就不来帮忙了,我要好好念书,考大学!”这时候在乡下大学生还是很稀奇的,就算朱云轩考大学那会儿遍地都是大学生了,乡下也并不多,那会儿朱成才还特地办了酒席的!

“好好,我家轩轩以后是要上大学的!”朱阿大笑着开口,给了朱云轩五块钱,就让他带着朱秋月去吃早餐。

十多年后,很多人连吃肯德基都不当一回事了,可是对于这时候的朱秋月来说,来镇上吃一顿早餐就是奢侈的享受了,听到这话,她笑眯了眼睛,却不知道接下来还有更让她高兴的。

16、商讨

十个小笼包,两碗牛肉粉丝汤,花了四块钱,朱云轩和朱秋月都吃的心满意足。

“秋月,我买个洋娃娃给你,你以后可以给洋娃娃做衣服,而不用整天就缝荷包了!”就这么几天,朱云轩已经受到了七八个荷包了!不过,看到朱秋月还用碎布缝了个肚兜自己穿上,还是很好笑的,要不是这会儿家里没有照相机,他一定会拍照留念!

“真的?”朱秋月一脸的惊讶。

塑料的芭比娃娃,因为不是正品,手和腿不能弯曲,却可以轻松拆卸。

漂亮的公主裙再加一些小饰品,收在一个漂亮的包装里,一共花了六块钱。

朱秋月有些受宠若惊不敢拿,朱云轩倒是没当回事——见识广了,六块钱真的不算什么。

接下里的事情都非常顺利,朱成功跟着朱阿大一起卖肉,一开始两人一块儿卖每天晚上分钱,后来王风儿闹了几次就一人卖一头猪了,因为有家包子铺要肉的缘故,朱成功就算卖的比朱阿大慢,也能每天卖完,偶尔多一些就带回家吃了,熬猪油或者做红烧肉,让一只不拒绝吃肥肉的朱秋月都吃的不要吃肥肉了。

不过,朱成功如今一天就能赚上十来块钱,相信未来会变得更好。

朱成功开始赚钱了,自然也就更惦记朱秋月上学的事情。如今文德镇上有两家幼儿园,几年以后,镇上的人口越来越多,没户口根本进不去,如今却好多了,很快,朱秋月入学的事情就办好了。

重生以后,也不过过了半个多月,但重新来这个年代里看着家人努力生活,朱云轩却觉得时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很久。

镇上的孩子,三岁就去上幼儿园小班,有些甚至于更早,父母又有文化,所以往往是从小就说普通话的,可是在乡下,大家都说惯了土话,如今朱家没有一个人会说普通话,有人说着普通话来朱阿大朱成功的摊位上买肉的时候,就常常会有鸡同鸭讲的感觉,乡下的学校也说土话……虽然朱秋月每天晚上都很认真地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游记,可是朱云轩很无奈地发现,她其实很多都是听不懂的。

上辈子,他去镇上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因为听不懂遭过很多罪,那时候幼儿园大班就教很多东西,十以内的加减法什么的,老师发了本子让大家一起开始做,看谁在规定的时间里做的多,结果呢,跟他一个桌的女生骗他说可以做了,他也信了,最后却被老师批评了一顿,说他不老实,还被拎到了教室后面站着……

那时候他还不懂辩解,甚至连什么情况都没弄明白,后来想想,那个幼儿园的老师,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地就认定一个孩子是不老实的想要提前做呢?

幼儿园都这样,小学就更严了,文德镇的小学的严格是全市出名的,当然,在所有的公立小学里,它也是这个县级市里最好的一所。

文德镇虽说是镇,但是人口很多,古代的时候这里是县城,二十年这里也被称为小城市,这个镇上有全市最好的小学,全市数一数二的初中,还有一个全市排名第二的高中。

不过后来的二十年里,小学初中都有私人建立的,高中又加建了几所,于是文德镇的情况看着就不显眼了。

在学校不能说土话,说一句土话扣一分,这就是文德镇小的校规之一,因为分数关系着班级评比,老师看的很重,往往被扣一分就要被罚晚上留下来搞卫生,上辈子的他读小学的时候已经适应了说普通话,朱秋月却因为在乡下年幼儿园而很多不会说,于是天天晚上留下来搞卫生,整个人也变得沉默寡言了。

烧制的红砖碎片,能在水泥砌成的晒谷场上轻轻松松地划出一道道红痕来,朱云轩不敢表现的太过,就让姜月秀在晒谷场上写下了朱秋月的名字,一边让朱秋月照着写,一边教她说普通话。

小孩子学东西快,朱秋月对于念儿歌什么的也充满了热情,让朱云轩教的兴致勃勃的,就又写了1234之类的数字教朱秋月。

“朱云轩?”一个有些熟悉的女声想起,原本教的起劲的朱云轩一抬头,就看到了上次见过的李锐的母亲。

她穿着简洁大方的裙子,永远时髦的白色和黑色相搭配的着装,脚下是一双高跟凉鞋,手里拿着一个皮包,正从一辆人力车上面下来,跟这个小村子有些格格不入。

朱云轩看了看家门前那条用水泥和大块石子浇筑的窄窄的道路,这里汽车开不进来,怪不得她会在街上叫了三轮车!

“阿姨,是你啊!”朱云轩朝着对方笑了笑,他没想到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再见到郑笑晴。

郑笑晴也没想到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再次见到这个孩子,不过这次朱云轩给她的感觉,却是跟上次完全不同的。

那时候的朱云轩咄咄逼人,可是不管是这会儿对着她笑的朱云轩还是刚才她看到的在教别人算数的朱云轩,都给人一种温柔的感觉:“朱云轩,你还记得李锐吗?”

“当然记得!”朱云轩马上开口,看郑笑晴的模样,他就猜到八成是李锐弄出什么幺蛾子来了。

同为重生大军的一员,李锐过的还那么惨,他还是愿意帮把手的,却不知道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锐锐很想念你,你愿不愿意跟锐锐一起去上海念书?”郑笑晴在昨天李锐说了朱云轩的名字以后,就重新来到了这个小镇上。

她对朱云轩的印象并不好,不过自己儿子喜欢的话,让他陪着自己儿子一起念书也是好的,起码儿子能多一个玩伴,而且李佳杰李佳欢敢欺负李锐,她相信朱云轩是不敢的……就当多个书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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