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农民媳 上——廿乱
廿乱  发于:201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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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同小子,你给我过来,扯着我家客人的衣服做啥,你丢自己的脸可以,可别丢咱们整条村的脸,给我过来!”

名叫黄同的男孩就是躲在莫泽铎身后不打算出来,还猛摇头。

站在一旁不知原来的林导本来是想起床后出来找莫泽铎一起去吃早餐,随便再谈论谈论下一场戏的重点,他是没采想到会在门口遇到老板娘,但遇到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但是,但是……

为什么莫泽铎的房间会出来一个土包子似的男孩,这里没有记者,自然不会闹出什么八卦新闻,而且他不是经纪人也没必须去操心这些事情。

林导只是有些好奇,一向洁身自好的莫泽铎身后怎么会有个男孩,而这男孩很明显是当地人。

“大娘,我不是故意的……”黄同黝黑的皮肤上泛着红,他极力想解释之前的那一切,“我,我还要跟大明显去城里。”

老板娘见男孩提到大明星,也就是此时站在她面前面带温和微笑的莫泽铎,立刻改口道:“阿星,你要带这死小孩去城里?”

莫泽铎深深的陷入苦难中,他不是要带这个死小孩去城市,而是答应顺路送他过去,但他还没开口,黄同就确定的点点头。

“大娘,真的,真的,大明星是好人,他昨晚还留我住一宿,而且他还把衣服拿到洗澡间给我。”

男孩面色泛红,由于他皮肤比较黑倒是看不出来这男孩到底为什么脸色泛红。

老板娘一个机灵,就算这小子怎么得罪自己也没关系,但是不能得罪大明星啊,于是想了下,就呵呵一笑,大手就拍在大明星莫泽铎身上,而后者嘴角其实非常的僵硬。

“大明星,以后这小子要是多有得罪的地方你就把他扔回来让我给你解气!”

其实大明星现在很想把这死孩子扔在老板娘解气,可是衣角那只手是怎么弄也弄不下来,拽得太紧了,莫泽铎回头盯着他的时候是冷的着脸,眼神非常凌厉,但这黄同竟然给他一露白牙,然后嘿嘿一笑,但是手还是死拽着他的衣服,嘴上还强调着。

“大明星你答应过要带我去城里。”

这时候几乎是黄同与老板娘的对话,老板娘见黄同一说话就一个飞刀眼横扫了过去。

“是,的。”

待都安静下来的时候莫泽铎才微笑着开口,而此时站在他旁边的林导却略显得吃惊,他跟莫泽铎认识这么久还没见过他大发慈悲,不过他几乎可以感觉到莫泽铎是咬着牙开的口。

他倒是很想知道莫泽铎与男孩之间定下什么协议,在他的印象中他可不认为莫泽铎是个好商量的人,虽然他看起来很温和,温和似水,像溪水般这么柔和,其实他就是一黑心。

“既然这样,黄同小子,看在大明星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过去的事情,你给我好自为之!”

听到莫泽铎这样开口老板娘也不是不识趣,她很快就安静下来,然后瞪黄同一眼后转身离开。

莫泽铎转身看着黄同,“你可以放开我的衣服了。”

黄同的手心其实在出汗,他放开莫泽铎衣角,然后抓抓平头对后者憨厚的笑了笑,一时间他不知道该是说什么话,只是笨拙地说了三个字。

“谢,谢你。”

莫泽铎没理他迳自走在前头,他也忽略了林大导演,不过林导倒是习惯了这样,如果莫泽铎又温柔又热情,那他会觉得世界未日快要来临,他还没结婚,他不过才三十二岁。

黄同看看用怪异眼神看着自己的林导,从脚尖往上检查自己的衣服裤子,问道:“大叔,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是不是我的衣服没穿好?”

他是觉得没有问题。

大叔,大叔……

林导倍受刺激,不过走在前头的莫泽铎双肩抖了抖。

林导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那个,黄同,我其实不是大叔,我才三十二岁,只是,只是比较成熟而已,男人的成熟。”

“是吗?”

黄同又抓了抓头,难道说越老越成熟,成熟就是老的象征,城里的人脑子真是奇怪,不过他总算明白原来成熟就是老的意思,明白似的对林导露白齿一笑。

其实林导不知道的是他已经被黄同列为年龄大那类人,自以为黄同已经明白成熟的意思,其实现在这个社会有几个人不明白什么叫成熟。

吃过早饭后黄同兴奋的拎着他的牛仔布包跟在莫泽铎身后。

许多人都带着不解的目光,几乎要把莫泽铎的后刺穿,特别是与他演对手戏的女主角天希大美女,凭什么那个土包子要跟莫泽铎同一辆车,莫泽铎还好心把他的破包扔到后尾箱,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也许只是帮个忙而已。

上车后,土包子黄同兴奋的望着车窗外倒退着的山中景色,不过眼里倒是少有的愁意,随后又被他的露齿一笑给盖了下去。

一路上,车内都的气氛都比较沉闷。

司机是莫泽铎公司派来的小助理,林导粘上了他们,坐在副驾驶座上,后座只有精神异常兴奋的土包子黄同,还有坐下车后就闭目前养神的莫泽铎。

这一路上都很沉闷。

林大导演忽然问起黄同。

“小同,这样叫你没关系吧。”

黄同双眼闪亮闪亮的,“大叔,没关系。”

林导的嘴角抽了抽,但他还是对黄同笑了笑,他不计较这两个字,成熟的代表而已,成熟的代表。

“老板娘怎么好像不怎么喜欢你呢,你对她做过什么事吗?”

林导这样问觉得有些突兀了,因为黄同沉默的低下头,随后才抬起头红着脸回答林导的问题。

“其实,这件事是我不对。”

他双腿合拢,绞着手指。

“那是什么事?”

随后的回答让假寐的莫泽铎全身都抽了下。

“我只是小时候偷过大娘家的黄瓜……”那时候因为夏天很口渴。

黄瓜……

黄瓜……

车身颤动了下。

第5章:就是过去

车辆驶在弯弯曲曲的山中水泥路。

在摇摇晃晃的车厢内,黄同竟也睡得香,莫泽铎的大腿很不幸被当成了土包子黄同的枕头。

莫大明星多次想把黄同的头推开让他头着坐包,可是不到一会儿,黄同的头自然又蹭到莫大明星的大腿上,在多次重复下,莫泽铎咬牙忍受自己大腿被人当枕头使用的事实。

坐在前面的林导没有回头,他的头歪在靠背上睡着了。

车内四人中就只有清楚的助理小朱,以及假装不在意的莫泽铎,其实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大腿在发麻,可是他却无计可施。

本田车使出了黄同住的江村。

要说黄同为什么当时会遇到莫泽铎,其实也是巧合,隔壁屋的爷爷如果想到外面打工,而且不想出车费今天就有个机会。

老爷爷叫他在到半山腰去等,黄同很早就收拾好自己仅有的几件衣服和几条洗得泛白的裤子,其实他牛仔包里面的物品一点都不多。

黄同是谁,当然他不是什么流落在山村的富家子弟,他从小就住在村里,喝的是村里的井水,住的是村子里的瓦房,吃的也是村上田里种出来的大米,据那些大叔大婶阿公阿婆说,黄同从小就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孩子。

其实大概可能是因为黄同的父亲死得早,他父亲是死在山中,在黄同六岁的时候,他爹按照平常那样上山砍自家山上的树,以便在有外人来收大树的时候可以多卖些钱,而且黄同家的山正好靠近黄泥公路,那是条唯一能通车的黄泥路。

可是,那天不巧竟然下起了大雨,黄同他爹本来觉得雨没多大,想多砍几棵多赚点钱给自家孩子买点糖果,可惜他这个小小的愿望还没有实现,就被雷给劈中了,此后,黄同与他娘就过着拮据的日子,一个女人要把一个孩子抚养成人那真的不容易。

黄同不如村里的孩子活泼,他总是喜欢一个人躲在家里抱着他爹从三城买给他的图画书,上面的彩色图画总是让他看得目不转睛,自从他爹走后,他娘就精神恍惚,说是母子俩相依为命,其实都是黄同在照顾他娘,不过一年后他娘的精神就恢复了。

村子太小没有学校,黄同到了七岁,同龄的小孩都去邻村上学。他娘看到他也渴望上学,当时的小学学费其实也不贵,家里也还有点积蓄,黄同就在他七岁那年上了学前班。

黄同乖巧也很努力学习,不过他倒是验证了某句话是不对的: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百分之一的灵感。

黄同很努力,却没有灵感,更不可能是天才,他的脑子总是转得比别人慢。

同龄的小孩总是觉得他老实,老是去扒他的裤子,可黄同只是在别人扒他裤子后还对他人露齿一笑,同龄小孩觉得无趣,就不和黄同一起玩,因为跟黄同一起玩还不如蹲在地上数蚂蚁。

好景不长,黄同上学上到到了九岁的时候,也就是正好三年级,村里来了个年轻壮实的男人,当时黄同他娘也还年轻,村里的女孩都早婚,十七八就已经结婚开始生娃儿,黄同他娘也是这样,她十七岁的时候就生了黄同。

那年轻壮实的男人是单身,他娘是寡妇,两人一见面就对上了眼,后来他娘在衡量自己未来后,决定跟那年轻的男人离开村子,她把积蓄都留给了黄同,还托咐黄同他亲叔照顾他,然后就跟年轻的男人离开了村子。

村里的人都骂他娘不守妇道,见到男人就像苍蝇见到屎一样扑了上去,为黄同打抱不平,可是他们只是在茶前饭后说说,久了也就没什么了。

黄同他叔把他娘留给他的积蓄全都拿走,给他家的女儿跟儿子买新衣服,让他们上学。

当然,黄同自然也有去上学的,只是他依旧是上邻村的那间小学,学校也不大,课桌都非常的残旧,学校离家比较远,中午吃的也是从家里带来的几根番薯,如果没有煮熟那他就会拿到学校的厨房去蒸个半生不熟再吃,其实这个学校加起来也就六十人。

而且,这间学校并不是从学前班到六年级都有,而是隔一年制,比如今年有办学前班,那就不会再办一年级,如此类推,这里的学生并不多。

黄同他娘走后并没有再回来,也没有给黄同寄过信件,他则坦然的接受这样的事实,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从来都是不一样。

小学毕业后,他叔也让他去上三城上初中,那是一所不上档次的中学校,里面的设施都非常的不好,不过学费倒没有三城其实学校贵,伙食费也会给黄同,他叔毕竟还是农村的老实人,大哥走得早,这孩子又乖巧,虽疼自家小孩,但这孩子也该有人疼,他黄同婶婶的反对下,他还是送黄同上了初中。

黄同的堂弟和堂妹也都陆陆续续到了三城上初中,他们上的学校自然比黄同好,虽说是农村,他叔在村里也算是有头有脸,做了生意还有点小钱,黄同他爹走后,那些山就归他,种树,种竹子,卖树,卖竹子也赚了不少钱,虽没到富裕其实也开始奔小康。

黄同不大爱说话,他只会对人傻笑,所以也没有交到什么样的朋友,初中三年他基本上都住在学校里,放假就在城里的小饭馆打打零工,洗洗碗,自己赚点伙食费,他婶婶不待见自己,他是知道的,他叔平常多给他一块钱当零花,他婶都会拧他叔的耳朵没完没了的唠叨半天,留在城里干点小活其实也好,因为他还有别人不知道的秘密和爱好。

黄同从他娘离开村子后就没怎么吃好,他婶都把好东西留给自家的孩子,就连过年吃饺子,黄同有三四个,他堂弟跟堂妹就会有六七个,他叔惧内,看在眼里却不好说,大年三十晚上也是偷偷地把红包塞到黄同手里,千叮咛万嘱咐别让他婶知道。

黄同总是傻傻一笑,然后把红包放好,放在其他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很快,黄同就初三毕业,他的成绩平平,在班上已经属于中下,不过他还是勉强考到三城的高中,他婶本来要他去打工,可是他叔说现在文化很重要,没看到电视上都说本科生都很找到工作么,北大研究生还去卖茶叶蛋,他婶想着黄同以后多赚点钱给她养老,也就百般厌烦的答应下来。

于是黄同就这样上了高中,上了高中,黄同已经长到了一米六七,大概是从小就没有调养好的原因,他不长肉,个子倒是在长,总之他看起来就像林黛玉那般弱,不过却没有黑成他那样的林黛玉。

事实上,他一点都不弱,平常在村里都会帮他叔去山上砍树,一身力气也练了出来。

好景还是不长,就在他要上高二那年,他婶说堂弟堂妹要念书,让他别念了,当时他只是愣了愣没说话。

他叔这次也没有反对,再怎么说堂弟堂妹比黄同更亲,上完了高一,黄同就辍学了。

他们村子到外面没啥车,黄同在家里就帮着他叔上山砍树,手上的茧子是越长越厚,两手搓起来的时候都能听到唆唆声。

前天隔壁屋的大爷跟他说,大城市来了人,他们开来了很多车,隔壁屋的大爷是个老实人,不会骗黄同,他是看着黄同长大,也是看着黄同他爹长大,对这孩子的遭遇多少有些同情。

黄同跟他叔说了要去大城市打工,他叔面带难色,最后在瞒着他婶的情况下,拿了两千元给黄同,泪眼婆娑的拍着黄同的肩膀说了些话。

“阿同,以后在外面要好好照顾自己,叔能帮你的都帮了,不能帮的也只能靠你自己,自己赚了钱不用寄回家里,在外面不比在家里,城市里的人都比较险恶狡诈,你可别被他们欺骗了。”

“叔,我会照顾自己的。”

黄同对他叔露齿一笑,牙显得特别的白。

他叔又继续说:“如果在外面实在混不下去就回家,我知道你婶一直都不待见你,可是她心还是好,回来后帮着叔干活也行,毕竟这山有一半还是你的,你爹走得早,你娘又改嫁,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总之,你这小子,闯好了回不回来都无所谓,是我们家对不起你,你走后我也知道你婶不会再想见到你,信能不写也就别写……自己在外面悠着点……”

他叔越说越少难受,哽咽了不知多少次才把话说完,倒是黄同闷闷的抓抓他的平头,他不擅言辞。

“叔,别担心,我走了。”

由于之前在暑假寒假都在饭馆当个洗碗的,但洗碗的也得有身份证,黄同十六岁的时候就办了身份证,这次离开村子他也没什么留恋。

上辈子是农民,这辈子还是农民,他只是想去大城市看看。

而他的秘密就是,他还记得自己上辈子的事,他应该是活在革命时期,那时候的农民真的很穷,他是挨过苦受过累的,最后还为了抢自家的山羊被刺死在日本人的枪刀下。

那时候的他们穷到连吃的都没有,冬天不得不去挖草根还填饱肚子。

所以,每年过年他都奢求吃太多的饺子,因为革命时候时过年,连草根都得在雪地里找。

这些事黄同都不会跟别人说,他怕别人骂他是神经病,生他的娘离开后就已经被骂得很惨,不过她却是听不见,而他却知道。

上辈子的黄同,他娘原本挺胖的,后来因为打仗,活生生被日军用枪打死,先是用枪杆砸他娘的头,后来又在他娘身上补上了几颗子弹。

每想到这些黄同都会全身发凉。

总之他也死了,他醒来后世界也就变样了,即使是农村也有彩电,有录音机,有电话,有手机,这已经不比当年。

不过黄同还是那个黄同,他死的时候也不过十八九岁,他依旧是憨厚老实,他依旧喜欢对别人露齿一笑,依旧比较老实。

农民不都有这样的特点嘛。

三城到广市需要三个小时,因此黄同趴在莫泽铎的大腿上也睡了三个小时。

莫泽铎推推黄同的肩,都已经到了广市他应该下车了。

“喂,你的目的地到了。”

莫大明星的音调是轻柔,不过给人的感觉却是非常的冷,他的左大腿已经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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