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戏叔(叔总受 二)——汐木
汐木  发于:201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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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我喜欢诺……”

所以,要跟诺做快乐的事,做别人代替不了的事……

就像是白天、明明人都傻了,身体和肌肉都还记得格斗的本能一样,曾经的风月高手,即使不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的具体意义,可是做起来却是那么驾轻就熟……从亲吻到从扩充,小心翼翼的……离诺的反抗他意识不到那是反抗,而且根本很轻易就能制住……

可怜完全没搞清楚这突发状况、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的离诺,面对在他身上卖力驰骋、口口声声说是要让他舒服的傻子……

“唔恩……混蛋……别……哈啊……轻点……啊啊啊——”

第一百一十二章:有理说不清

每个人的性格都有自己的缺点,就算是像离诺这样一个魅力无边的人也不例外——离诺胆小、怕事,不管是张三李四王五、只要手里有点什么捕风捉影的所谓“凭证”,或者干脆直接恐吓、声称要伤害他身边重要的人、就像当年凶神恶煞似的何慕白扬言要刨了小雨的坟那样……离诺都会轻易就被对方唬住、一味的退让、委曲求全!

当然,凡是都有因果联系,少年时代在养父母家的寄人篱下、饱受虐待,接着好日子没过了两天、又频频遇上妻子离家、幼女病故……不幸的遭遇,造就了懦弱的性格,这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改变的事实!

但是,就昨天方大夫的事,离诺却不得不由衷的感激何慕白——

方大夫带着老母亲,一大早就动身了,全村子都去送,只有离诺和何慕白缺席……方大夫直到离开,也没有把关于离诺的事透露出去半个字去。

倒不是良心发现,其实……照片的事,他只是看到风家兄弟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他是在省城的网吧里看到的视频、具体曾发生了什么事,也是听外面的人以讹传讹……他是诈离诺的!谁曾想,被一个傻子搅了好事,偷鸡不成蚀把米……他手里根本就没有证据,更不可能让村里的人为了证明他的话而跑去省城,平时别看离诺那个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还是个新来的,人缘儿可比自己强多了……

他可不想临走,再让人知道他昨天差点强暴了一个男人的事儿,瞎眼的老妈非剥了他的皮不可……不就是强暴未遂么,算了,进了县城里再娶房媳妇,他觉得女儿总比男人好!

方大夫一家就这么离开了……人们送完他,又回去各做各的事儿,这个村子因为太穷,每年都有人离开,人丁越来越稀薄、也就越来越穷……大家早就看淡了。

至于离诺……虽然他真的不敢再去面对那个豺狼医生,可连佯作无事的跟大家伙儿一起去送一下都没去,却是另有隐情——

离诺不下了床!

何慕白这个混蛋,原来折磨他的时候就还不节制,现在傻了,竟然还是这么精力旺盛……变得,只不过是动机,原先的那个恶魔,只顾自己发泄兽欲,粗暴,对他的死活不管不顾……现在的傻子,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一个劲的以为这样他就会快乐……为了让他“快乐”,不眠不休的在他身上耕耘了一夜……

“诺,我帮你洗洗……洗洗……”

“诺……昨天开心吗?我也好开心……”

“喜欢诺真好……”

何慕白抱着昨天新买的脸盆,里面还放着一块毛巾和他刚烧好的热水……在离诺不遗余力的“教导”下,现在这些简单的活儿,他都能干……只不过……

“滚出去……不准过来!”

离诺气急的想要转过身去,可是腰部得困痛却让他立刻皱起了好看的眉头……他昨晚被这个混蛋强迫、他们……可是跟一个傻子讲道理,他说不清!

“诺……我又做错什么了?我……我想让诺开心……而且,诺昨晚看上去很开心的样子!”

人的智商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都会增长……摔的智力倒退了的何慕白也会!而且这种变态精英的构造,增长速度明显比普通人快,离诺觉得他现在的智商至少有十岁……不像刚开始那么听话了,开始学会把自己的委屈据理力争了,离诺没法和他讲道理,他张着一双纯洁的眼睛、反过来跟离诺讲!

“你……滚出去……我才没有开心!我不想看见你……”

可怜离诺趴在床上,怎么感觉自己反倒成了无理取闹的那个?明明他是受害者……

“诺……诺……不要闹了,我帮你洗洗——”

傻了的何慕白还真是好脾气,完全不顾对方对他横鼻子竖眼的恶劣态度,端着热书盆没皮没脸的凑上来,离诺微弱的挣扎不想让他靠近,他还是执拗的美人的身体翻过来,一边让离诺趴着,一边还絮絮叨叨——

“诺诺乖乖,把门开开……我要进来……”

好像是前些天和一群山里的孩子在外面玩的时候,那群小孩儿教他的小红帽之歌……不过……什么叫诺诺乖乖?!

“唔恩……你、快拿出去……”

直到他得寸进尺的把沾了些热水的手指,挤进自己难以启齿的地方,离诺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傻子不是在唱儿歌,原来“门”是指的这个“门”!

一瞬间血往头上涌、脸红的想要喷血的离诺,慌乱地想要起身,却不料双腿因为要起来而下意识的分开、用力,却让何慕白在这个空隙里更加的深入……

“诺,你昨天明明很开心啊!不停地叫、叫得特别好听……好喜欢听诺的声音、好喜欢在诺的里面听诺叫……诺一定是很开心的,还用脚勾着我、不让我走,分明就是很开心……我也很开心,诺的里面特别舒服、而且我有很努力的让诺开心,因为诺开心了,我才开心……”

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话,在耳边……让离诺羞愤交加,却无计可施……跟傻子讲道理,只会把自己绕进傻子的法则里罢了,更何况、更何况傻子何慕白现在更像个童言无忌的小孩儿,说的都是昨晚的事实……自己丢脸的不知道被对方弄射了多少次!这个混蛋、傻都傻了、那方面居然一点都没有退步!而且现在的傻子更是傻里傻气的努力想要取悦自己,不知道怎么想出的那些花样百出……一想到昨晚自己被摆出的那些羞耻的姿势,还有做到最后自己居然迷迷糊糊、不由自主的用双腿挂在对方的腰上、呻吟不止……现在离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给我闭嘴……”

“那诺,你别不要我,我很能干的,我可以白天拼命干活——砍柴挑水、去抓野兔子、前些天一起玩的娃们说,春天快到了,春天就可以下地钟粮食,我都可以干,喜欢诺、最喜欢诺了,所以诺什么都不用做,在家快乐就好了!我白天干完活,晚上还可以努力的干诺——让诺每天晚上都高兴的嗷嗷叫、使劲的夹着我……”

这个傻子的话,如果去掉最后一句,其实挺暖心的!

“你到底洗完没有?唔恩……哈……你、别洗了,干净了就给我拿出来……”

每天晚上都嗷嗷直叫……这是要他死么?这个混蛋!傻了都这么混蛋!

可是……何慕白以前清醒的时候,都从没有帮他清洗过、只顾自己发泄,现在傻了……反倒还知道做这种事,变温柔体贴了……有时候,一些很难理解是为什么会产生的动容,跟智商没什么关系……

当然,离诺绝对不认为自己会原谅这个把他一切都毁了的男人,他只是同情一个傻子,反正跟傻子讲不清楚道理,反正自己早就被这个人害得不干不净、反正他们两个现在只能这样得过且过……

何慕白听到他的呵斥,忙不迭的把手拿出来,然后手忙脚乱的用拧好的热毛巾敷在他难以启齿的地方——

“诺诺别怕,痛痛飞,今晚我会更小心的……诺诺不要生气……”

又不是小孩子玩家家酒,这事生气或者不生气的问题么?可是离诺张了张嘴,面对那双把担心和讨好都直白的写在其中的眸子……他还能说什么?说了这个傻子也听不懂!

“滚出去,去把被套拆了,洗干净……晒被子去……”

有理说不清,他还能说什么?

何慕白一听离诺还吩咐他干活,应该是不打算赶他走了,顿时兴高采烈起来,屁颠儿屁颠儿的抱着被子、哼着“歌”就去院子里干活——

“诺诺乖乖,把门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

可怜离诺满脸黑线的捂着腰趴在床上,委屈的抿着性感的唇瓣——

昨晚被这傻子食髓知味,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

然而,离诺却没想到——

他现在即将面对的最大麻烦,可不是这个欢天喜地的傻子,而是在很远的地方,让自己不经意散布出去的危机——

省城有名的古玩店里——

“这个……我想也许是何先生的,所以才联系了贵府……”

古玩店里阅历深厚的老板,当然跟只不过在城里念过几年书、在县城当了几天大夫的方大夫的见识不可同日而语,这东西拿来,他看了一眼其实就被吓呆了……这样极品色泽和尺码的钻石,还有戒指的内环上刻着一个刚劲有力的“何”字,他会第一时间想到大名鼎鼎的何家,这一点也不奇怪。

欺负那个土老冒、才给了区区五十万,若是能讨得何先生欢心……

“何先生啊,他没空见你这种人,不过这戒指确实是他的,你这次是大功一件!你刚才说你花了五十万收来的是吧?等一下去跟我的随处领张五百万的支票,算是何家给你的答谢、不必客气……不过,你得给我提供这当东西的人签订契约的时候留下的身份证件,呵呵,你知道的……敢偷何先生的东西,我们绝对不姑息……而且,今天的事,要绝对保密!”

这个把玩着手中原本价值数亿、象征着何家当家人标志,却被某些白痴当作金饰卖掉的戒指,男人一边目送点哈腰的当铺老板离开,一边在嘴角挂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给我查那个当戒指的人的住所,找到本人,拷问他戒指的出处!”

——打发走众多保镖、身边只留下两个心腹手下,眯缝这眼睛透着阴狠的男人,正是火蝎!

现在风家的确遵守诺言、扶他上位,可事情还不能做的那么明目张胆,他正在一步步接近顶端,只是速度比他想象中要慢,家族内部支持等待何慕白归来的声音现在他还压不住,只能虚与委蛇……说到底,现在他信得过的心腹,就这么几个人罢了!

哼……虽说,也有可能是从尸体上趴下来的戒指……

但如果被家族里那些死忠于何慕白的人先找到尸体……自己就会立刻被列入怀疑的对象!

更何况……万一那家伙命大呢……

上位的战斗,从来都是残酷的,任何人也不例外——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

第一百一十三章:真的弯了?

那之后——

一天……两天……三天……直到半个月后,每天都重复着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形——

“诺!诺,你看你看,是我抓的……”

离诺正在院子里做饭,上次买了些调味品回来之后,连家里的伙食都越来越好了,常惹得邻居家的孩子们蹭饭,离诺在方大夫走了之后长长地松了口气,大难过去,日子越来越红火,干脆大大方方的除了免费给他们开小食堂还办起了义务小学校,其实他原先就有这想法,所以才会在上次让方大夫捎东西的时候、还买了墨汁和粉笔。

在被何慕白修葺好的整齐围墙的一头,用墨汁整整齐齐的抹了一面墙,教大家识字,还吸引来了不少村民围观、也跟着学了起来……离诺相信只是能够改变命运,虽然他自己并没能见证这句话,可是小孩子应该都市,这总错不了。

那些村民觉得过意不去,谁家做点炒菜什么的,也都喜欢往这里送点。

上午教大家念书识字,下午独自坐在院子里、拿着同样是上次拖方大夫捎回来的简陋本子和油笔,写一些随笔札记、诗歌散文什么的,仅是雅兴而已。反正原先他要干一天都干不了的体力活,现在有了何慕白这个傻子,完全不用担心……当然,这个傻子的脑袋是一天比一天好使,借着干活之后讨要表扬的时候,厚着脸皮蹭过来要“奖励”或者“讨价还价”的时候也越来越多!

——这就是离诺当初担心的,食髓知味的后果!

就像现在——

“你又去抓兔子了?”

离诺转过头,就看到何慕白一只手抓着一只全身脏兮兮的野兔子,兔子已经死了,没有估计错的话,又是被这家伙的蛮力用石头远远地打死的,快熬过整个冬天了,可这个季节,就算是在村子里,这样的美味猎物都是很难得的,应该要走到林子很深处才能找到。

离诺皱了皱眉头,他不是素食主义者,可总觉得这样实在是太残忍。

“恩恩……给诺诺补身体!诺诺好瘦……”

这样天真无邪的望着自己的目光,让离诺每次想要责备的话,总是说不出口——

“以后不许去林子太深的地方,找到柴火就回来知道么?里面很危险……”离诺终究还是叹了口气,面对这样的何慕白,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今天想吃兔子了?”

这个人毁了他的一切,然后从方大夫的魔爪之下救了他,怀着一份傻乎乎的好心再次占有了他,却依旧每天追在他身后、为了讨他开心什么都肯做……无论是这个男人,还是这见鬼的命运,都让他无言以对!

“恩……吃兔兔好!可是诺、诺……我、我有礼物,给你——”

离诺愣了一下,这种荒凉的地方,他一个傻子去哪里找礼物?该不会是偷了村民的东西吧?一想到这一点,离诺俊美的脸顿时拉下来……可是,还没等他的脸拉到底,就见何慕白一直藏在身后的另一只手,淘气的拿出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东西在他眼前晃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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