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少年成名任务——公子寻欢
公子寻欢  发于:2013年05月22日

关灯
护眼

初中的课程不是很紧张,叶烨喜欢在周未的时候搬一把椅子在院子里用手稿写章节大纲。闻着院子里蔷薇花的香气,以及阵阵吹送的和风,还有葡萄架下时时传来的凉意,突然觉得童年的这个小四合院儿真的非常温馨。虽然对于对面的那一排排的高楼大厦来说,这里可能过于简陋,可是,他喜欢这里的感觉。

“小叶,妈妈出门了,一个人在家不要到处乱跑。”妈妈拎着菜蓝子,估计是去菜市场买菜。

叶烨答应一声:“知道了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叶妈妈笑了笑,在她眼里,叶烨当然还是那个十三岁的孩子。

妈妈刚出门,那个该死的提示声又响了起来:“叮,少年成名任务完成十分之一,获得奖励:与偶像的初次邂逅。叮,天道酬勤任务已完成百分之零,任务天数已过十天,剩余天数二十天,任务失败惩罚:骂校长。希望努力完成任务,否则惩罚会很痛苦哦。”

叶烨满头黑线,这个提示音竟然也学会卖萌了,但是听在叶烨的耳朵里却感觉像魔音穿耳。天晓得这该死的提示音是从哪里来的,天晓得这该死的“天道酬勤”任务是什么鬼东西。低头又看到那个戒指,叶烨再次试图将他从手指上摘下来,可是提示声又响了起来:叮,任物道具,不可丢弃。

于是,灵感被这个该死的提示声破坏殆尽。仰头四十五度角看了看天空,叶烨决定去大街上散散步,找找灵感。

顺着小巷向外走,可以看到一排排像他家一样的小四合院,这里是传说中的城中村,也就是旧城改造之前的样子。对面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钢金水泥堆垒起来的水晶花园。有时尚的白领进出,也有衣着褴褛的收废品者驻足。

再旁边是高档小区,二十几层的高度,那时候的房价已经在飞速高涨了,只要十平米的房子钱,妈妈就不用死。然而,那个时候的他却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着妈妈闭上了眼睛。

他现在住的地方十几年后也会变成高楼大厦的,他那时候已经拿到了补贴金,房子已经要拆了。没想到还能再回到这里,重新回来的感觉竟然这样亲切。

一阵急促的刹车声,叶烨猛然抬起头,他这辈子似乎是跟车结上仇了,为什么到哪里都能被车撞?不过好在刹车及子,只是轻轻的撞了他一下,其实也怪他自己,走路没事胡思乱想,结果连车都没注意看。

车停住,一个比自己高将近一头的英俊男孩从车上走了下来,弯腰皱眉看着自己。他的眼睛里有冰一样的神色,他的身上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气质,处处流淌着的神韵都是高高在上与淡漠疏离。

他是,梁寒?叶烨抬头看着他的眼睛,一直都觉得他的眼睛很好看,近距离的看才知道,原来男人的眼睛有时候可以比女人更漂亮。如果小说里写的那种凤眼和梁少的一比,他们好像都成了瞎子。可是这样一双出色的眼睛配在他的脸上却丝毫不觉得突兀,让人觉得这样一张脸就该拥有这样一双眼睛。

“你没事吧?”十六岁少年的声音清澈醇正,像清冽的醇酒,让叶烨有一点迷醉。那是他的偶像,他一时间真忘记该怎么回答了。

“需不需要带你去医院?”在梁少问出第二句话的时候,叶烨终于回魂了,他抚了抚被摔疼了的屁股,支支吾吾的说道:“医,医院?哦,那倒不必了,如果你愿意的话,赔偿我的屁股一下就可以了。”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无耻?

梁少那冰冷英俊的脸瞬间愣了一愣,然后他直起身子:“好吧!你需要什么赔偿?”

Chapter05

于是接下来的场景是,一辆崭新的跑车停在百货市场的门口,里面是卖床品被褥以及各种生活百货杂货的地方。前面走着忐忑不安却一脸喜悦的叶烨,后面是一脸冷漠却不得不无奈跟着的梁寒。梁寒出了名的洁癖狂,让他在这种混乱的地方逛这么久他一定非常郁闷吧?

逛了整整六条街,叶烨终于在一堆抱枕前面停了下来,指着一只粉蓝色猪头抱枕说道:“嗯,那个,我的屁股说,它很喜欢坐在这个靠垫上面。”

果然是个十三岁的孩子,梁寒有些无奈的望着那只粉蓝色的大抱枕,用它来当坐垫实在是有点大材小用。不过,受害者既然已经说了,作为肇事者,还能有什么意见呢?可是这孩子的眼光也够独特了,花样繁多的抱枕,他偏偏看上一头猪。

于是,掏钱,叶烨顺利的抱走一只粉蓝色的卡通猪抱枕。

两人从百货市场出来的时候,阳光已经西斜,柔柔的透过车顶折射到梁寒英俊的侧脸上:“还有什么需要的吗?”语气中明显充满了不奈,在他的眼中估计把叶烨当成假装车祸讹诈的无赖少年了吧!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叶烨第一次和偶像如此亲蜜的互动,怎么可能轻易的放过这次机会?

叶烨抬起头,仰视着这个这些年来唯一的偶像:“那就送我回家吧!我的屁股到现在都很疼呢。”这话说得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如果屁股疼,那么刚刚至少转了两个小时又是怎么回事?难道狂街的时候屁股不疼,走回家这一点点的路屁股就疼了?

好在以我们梁少的修养是绝对不会拆穿这个只到他肩膀的小男生的谎言的,叶烨再次忐忑不安的坐在副驾驶座上,怀里抱着那个硕大的抱枕,心跳小鹿似的乱撞。十几分钟的车程,仿佛用了一个世纪,其实,一直这样走下去也不错。

到家门口的时候,叶烨从他的车上下来,刚要挥手对他表示感谢,跑车却以飞快的速度消失在他的家门口。

“呃!我怎么忘了,梁少最大的爱好是飙车呢?”叶烨傻呵呵的看着车子消失在巷口,才抱着抱枕心满意足的回去。心里不免有些感慨,唉,他是偶像啊!我怎么敢奢望和他做朋友。用这种无耻的小手段向他索要一个礼物已经是巨大的奢侈了。不过,低头看看那头傻呼呼的猪,嗯,满足了。

这时候提示音又响了起来:叮,已得到奖励:与偶像的初次邂逅,并得到额外奖励粉红猪抱枕,此为任务道具亦不可丢弃。叮,天道酬勤任务已完成百分之零,任务天数已过十天,剩余天数二十天,任务失败惩罚:骂校长。希望努力完成任务,难道你不怕老皮球那个蹭光瓦亮滴脑门儿么?”

呃,叶烨愣在那里,这个声音真是越来越爱卖萌了。他所在的初中校长叫林光,人如其名,有一个蹭光瓦亮的脑门儿,长得又矮又胖颇负喜感。大家背后给他取外号叫老皮球,当然只局限于背后,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这么叫。

叶烨再次确定,这个声音必定是有人在跟他恶作剧,不然它怎么会知道他的校长叫老皮球?而且这人还非常熟悉。于是他决定不去探究那个所谓的“天道酬勤”任务,到底要看看会不会真的有惩罚。骂校长?这个惩罚,一般人还真有点怕。

叶烨回到家,把抱枕放到椅子后面,敲字的时候倚着刚刚好。也许是得到偶像的启发,一时间灵感大发,一整天的时间敲了将近两万字。将文档关掉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而妈妈却依然没有回来。肚子饿得咕咕叫,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盒泡面吃掉,妈妈拎着菜篮子从夜色里走了进来。她的脸上满是愁容,看了一眼叶烨,愁容更盛了。

叶烨叫了一声:“妈,你回来了?我刚刚饿得不行,吃了一盒泡面。”

叶妈妈立即将篮子放下:“呀,都是妈妈不好,竟然忘了给你做饭,我现在就去做,你等等啊!”

叶烨立即阻止了准备去厨房的妈妈:“妈,不用了,我吃过泡面已经不饿了。你还没吃晚饭吧?那我就帮你做一个我最拿手的西红柿炒鸡蛋吧!妈妈,你今天一定要尝尝你儿子的手艺。”

叶妈妈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会做饭,要知道,她一向把儿子的生活料理的很好,从来不肯让他吃一点苦头。没想到今天他竟然要求为什么做饭,孩子真的长大了,懂事了。

她却不知,这是叶烨失去妈妈以后练就的一身本龄,知道没有妈妈的痛苦,所以才异常珍惜。

叶烨将妈妈买来的菜全数放进了冰箱,然后拿了两个西红柿,两个鸡蛋。西红柿切好,鸡蛋打好。洗干净锅铲,热锅加油,先炒鸡蛋,鸡蛋成块后再倒入西红柿。这是比较偷懒的一种炒法,叶烨赶着打工的时候经常这样做。西红柿鸡蛋营养好吃又便宜,而且更是最好炒的一道菜,所以他经常吃。

当叶烨端着飘着香气的西红柿炒蛋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妈妈正低头扶着门框唉声叹气,他偷偷瞄了一眼桌子上的化验单。看样子,妈妈已经得知自己有病了。

“妈妈,快来尝尝您儿子最拿手的一道菜。”将西红柿炒蛋放到桌子上,叶烨又回到厨房里帮妈妈盛了一碗米饭。叶妈妈夹了一口鸡蛋尝了尝,味道果然很不错。她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什么时候学会做饭了?心里真的又惊又喜,还好,还好,儿子长大了,就算真的不行了,他自己可以照顾自己。嗯,一定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

叶烨一脸期待的眼神看向妈妈:“怎么样妈?味道怎么样?”

叶妈妈很诚肯的给了他一个微笑:“嗯,味道非常好,太让妈妈意外了。”叶妈妈一向是个不吝啬表扬儿子的人,只要他做的好,就一定会得到表扬。所以,叶烨的学习和生活一直都在正轨上朝着良好的方向运转。

等妈妈吃完饭,叶烨执意要洗碗,叶妈妈扭不过他,只好随他去。仿佛一夜间儿子长大了,虽然叶妈妈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但是儿子的确是比以前懂事多了,做事也显得沉稳多了。虽然他才十三岁,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而且还是瘦瘦弱的样子,但是可以看得出,他长大了必定是个不会让让人操心的孩子。可惜,自己似乎已经等不到他长大了。

洗好了碗,叶烨和妈妈道过晚安,今天妈妈有点心神不宁,肯定是在为肾病的事担忧。他管不了这么多了,把黑色窗帘拉上以后就拼命的敲了起来。已经敲了十万字了,妈妈的病有希望了,一定会有希望的。只要自己取得了这次征文比赛的冠军,就有钱给妈妈做手术。

结果,一夜精神亢奋,直到凌晨两点多才隐约有了一点睡意。于是他抱起那只粉蓝色的猪头大抱枕,一头扎进妈妈给铺的软软的床上睡着了。

结果早晨闹铃叫了四次都没把他叫起来,当太阳透过窗户照进来,照到他的眼睛上时他才猛然惊醒,一看时间,迟到了。

奇怪?今天妈妈为什么没叫他?出门看到桌子上妈妈给留的纸条:小叶,好好吃早点,妈妈去上班了。

上班?妈妈不是已经下岗了吗?怎么还会去上班?难道她找了临时工做?以她的身体怎么撑得住?但是已经来不及担心这些了,叶烨抓起一个包子背起书包就朝学校的方向跑去。

结果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还好死不死刚好遇到老皮球那只怪物。本来想低头猫腰躲过去算了,一辆跑车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他身边停住,随即是梁少帅气却冰冷疏离的脸。

没想到,偶像也跟着迟到,难道他也熬夜赶稿子?校长朝这边看了过来,居然笑容可掬?他不是眼睛出毛病了吧?转身看看旁边挺拔的偶像,一切尽在不言中,看来天才的待遇也是不一般的。然而叶烨却不知道,校长眼睛里此时看到的不是天才,而是崭新的塑胶跑道。

叶烨趁机一溜烟溜进了教室,漂亮的代数老师正踩着她将近十公分的细跟高跟鞋操着志玲姐般娇嗲的声音讲函数和公式。难得同学们没有全部被她绕晕。

叶烨打了声报告,美女老师便很大方的让他进去了。

刚坐好,夏达就传了一张纸条过来:下午全校师生大会,说是二十天后有个运动会。

将纸条收进口袋里,叶烨完全没有兴趣,他本来就没有太多运动细胞,更何况是这样人多又嘈杂的环境。只是,全校师生运动会?到时候一定能看到偶像吧?呵呵,不知道他会不会参加什么项目?他记得梁寒最爱的体育项目是篮球,他应该会报名参加篮球比赛吧?

Chapter06

时间过得也算快,距离全校运动会还剩几天的时间。叶烨写小说的速度很快,前世说什么也看过不下百部穿越玄幻类的小说,写起来自然集了百家之长,还有这么多的题材可供他参考。不过他的作品完全是出自自己之手,完全没有抄袭剽窃任何人的作品,而且非常用心的拟好所有的细节大纲。

一个月的时间,二十多万字敲出来了,再写点番外和尾声之类,《梦回古都》就可以收尾,完结差不多三十万字。下面的《异界大陆》应该更得心应手,毕竟以女孩子为主角来写他有点拿捏不好,他不似偶像对任何类型的作品都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写《梦回古都》只不过是受了偶像的影响,东施效颦罢了。不过《异界大陆》的阵容会比《梦回古都》要强大许多,所以给这本书留出来的时间要多一些。他预计这本书写五十万字,希望能在征文活动截止前结稿。

这段时间,除了那个该死的提示音偶尔吵得他头痛之外,也倒是没有任何烦心事。只是妈妈早出晚归,越发消瘦了。

明天就是全校运动会,叶烨将运动装找了出来,虽然没有报名参加任何项目,但是夏达那个小子非得要拉他去做长跑拉拉队。因为,他自己报名参加了长跑。

将校服放到床头后,那个该死的提示音又响了起来:叮,天道酬勤任务已完成百分之零,剩余天数一天,请注意,任务失败惩罚:骂校长!叮,少年成名任务已完成百分之五十,剩余天数两个月,任务失败惩罚:被对手羞辱;任务奖励:现金奖励。额外奖励:偶像的毛巾。

由于第二天是全校运动会,叶烨早早的便上床睡觉了,距离征文截稿时间还有两个月,而他已经完稿接近百分之五十。只要《梦回古都》写完了,《异界大陆》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压力。因为他不打算拼文笔,也不打算拼太多感情戏,主要写魔法和战争场面,把气势铺得恢弘一些,一般玄乎小说文笔都不会太好,但是他也不会写得太白,毕竟对于自己的初个玄幻作品他还是很期待的。

第二天,校长和一些校董成员主持了学校的迎新运动会。果然不出所料,偶像梁寒就坐在主席台上左边数第二个位置,他是学生会成员吗?为什么会坐在主席台上?连学生会主席都只坐在了左边倒数第一的位置,而他却和那些校董挨在一起。

叶烨深知自己的身份和能力,是断然不可能和偶像相提并论的,于是,他只会默默的在一边看着他。其实,有时候只是欣赏着他英俊的侧脸,心里已经非常满足了。看着他安静淡漠的脸,突然想起他书中的一句话:我最怀念某年,空气自由新鲜,远山和炊烟,狗和田野,我沉睡了一个夏天。如果可以一直这样看着他,我也愿意这样沉睡一个夏天。

可惜可惜,美好的场景总会被打扰,那个该死的提示声又开始响了起来:叮,天道酬勤任务失败,剩余天数零天,任务惩罚:骂校长。

叶烨懊恼的吹了一口气,好,我骂校长。要是让我知道到底是谁在恶作剧,小爷一定把他先奸后杀射到墙上。

伴随着一声哨子声,运动会正式开始,夏达的长跑项目在操场跑道举行。叶烨被夏达拉到那边做拉拉队,在终点的地方,叶烨必须拿着花里胡哨的拉花跳那种弱智到极点的拉拉操。而且脸上必须画上油彩,运动装必须系到腰上,动作越夸张跳出来越觉得好看。

一开始他还能忍受,夏达跑了两圈后,叶烨偷眼看到,高中部的篮球项目也开始了。高一对高三,在一群高大的男孩子中,果然有偶像的存在。唉,这一眼看过去便是万年,怎么看都是偶像最好看。其他的不是满脸痘就是满脸疤,被称为高中部校草的那个男孩子,哦,瘦成那样,怎么看也不如偶像的一半帅。所以,一群女孩子的眼睛在梁寒的身边转。一边转一边喊:“诗人,加油。加油,梁寒。”

于是,叶烨站不住了。他看了一眼还在那里奋力前冲的夏达,将手里的彩带一丢,脚步朝着高中部篮球比赛项目跑了过去。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