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说——猪美美
猪美美  发于:2013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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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瑟缩着往后退了几步,院门却在我身后无声的关上了,房门打开,一个修长的人影向我走来,我背靠院门哆哆嗦嗦的站住了不敢动,那人走到我面前,抬起手,一只带着丝丝凉意的手指点在我的额头,我激灵一下,瞬间变回了原形。我的衣服脱落在地,当啷,当啷的声响中,那块金子和那串珍珠滚落在地上。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难为情急了,把头低下去,抓过尾巴来挡在眼前。

他用沉稳有力却冷冰冰的双手,把我从地上抱起来,抱进屋中。我从尾巴下边的空隙里,看见黄老大蜷缩在床上睡着,那样子应该是没什么事,松了口气,却还是不敢抬头。

他把我放在床上,自己坐在床边,缓缓开口道:“跑不掉,逃不开,躲不了的凶险就是劫,不论是人,是神,还是妖,一生都有劫数要应,你今日所历种种就是你的劫。”

我从尾巴下面探出一点头来,“那上次我肚子上挨了一剑也是劫喽?”对于上次他把我丢下,自己逃跑的事,我其实蛮在意的。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居然点头道:“是。”

我感觉自己头上有青筋在跳,躲在尾巴后面对他呲了呲牙。过了会儿,我小心的问出了一直想问问题,“你真是杨戬,那个二郎显圣真君?”

“嗯。”杨戬应了一声。

“那你不是战神吗?为什么会怕了那个玄月,那玄月又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杀你?”

“我也在历劫,那个玄月是狐王,他要杀我是因为我害他没了妻子。”杨戬语气很淡,像是在诉说别人的事,跟他毫无关系。

“那真是挺大的仇了。”我想起黄老大老婆死时的样子,觉得也可以理解那个玄月了,玄月的妻子是不是就像破庙里的那只小母狐一样,被杨戬一巴掌就灰飞烟灭了,挺可怜的,不过也不关我的事,又问杨戬道:“神仙也会被杀死吗?”

“会的,肉身成圣的仙家,历劫时就要以真身承受,真身死则神灭,神灭则重坠轮回。”

“原来神也是会死的,我还以为神是不死不灭的呢。”那破庙里那个小狐狸那么想成仙,我还以为神仙有多好呢。

“这天地间,没有什么是永恒不灭的。”杨戬道。

“那你,你,为什么……”为什么要找我呢?我怀着疑问,从尾巴后面探出头来看着他的侧脸,他宽阔的额角,高挺的鼻子,粉红色精致的耳廓,莫名的我的心又怦怦跳快了节奏。

“那天我并没有走远,只躲在那处空间周围黑暗的边缘,我听到了一些对话,知道你的劫和我的劫想必都是应在那玄月的身上,既然这样,我便在你身边,看看这劫如何度。”

“也就是说,你只打算在一旁看着我是度劫了,还是在劫难逃了,而不打算插手?”我突然觉得心甚凄凉。

“嗯。”杨戬居然依旧是事不关己的平淡模样。

“你就不怕玄月发现你?”我也不难为情了,跳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对他没好气的道。

“我的魂魄附身在那侍卫何方身上,只要不用法力,玄月没那么容易发现我,而我的肉身会留在这里。”杨戬说完,也不问我这个主人的意思,就盘膝坐在床沿,捏诀入定了。

我抓狂的在床上床下跳了半晌,最后也无计可施,只得先跑回院子里,把我的那串珍珠和那块大金子捡回来,塞进床地下的罐子里埋好。折腾了一天真觉得累了,跳上床,拉过尾巴来枕在头下,想要睡一觉,但偏偏觉得有点冷。

我有一身好皮毛,通常情况下都是不畏寒的,但现在伤刚好,体质就弱了些,今天外面又是风大雪大的,竟觉得有些受不住了,往杨戬那里挪了挪,他手虽凉,但体温还是很暖的,又挪了挪,干脆贴在他身旁,这下暖和了,不多会儿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看见杨戬拉起自己的衣襟,轻轻的盖在我的身上。

第十二章

一处开满红梅的院落里,我身着红色广袖宽幅的绸衫,在落满红梅的白雪上,赤着脚起舞,单纯的鼓点是我唯一的伴奏,无风飘落的梅花是我的舞伴,我挥洒自如,染尽风华。

我正对着的回廊中有数个席位,因为我在阳光下,白雪的反光又太强烈,所有我看不清较阴暗的廊下都有谁,不过我知道其中一个肯定是我这次的目标——天语的皇帝。

眯眯眼说他的父皇会来这里赏梅,这家的主人肯定会为了讨好皇帝,准备歌舞助兴,让我加入这家的歌舞班子。这没任何难度,这家正因生怕招待不周而广请京城最好的舞姬乐师,我自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自荐成功了。

我也曾问过眯眯眼,为何他不直接把我献给他的父皇,眯眯眼翻着白眼道:“要那样,皇后还不把我吃了。”

我吓得心肝乱颤,“皇后会吃人的?”

眯眯眼连忙掩饰的道:“其实也不是,至少我是没见过他吃人。”等后来我在这府里听别人说,那皇后好生了得,曾大破戎狄数十万大军,三进三出,杀得敌人鬼哭狼嚎,是个极其凶狠勇武的人,哎,看来不是个狐狸精变的,而是个老虎精变成的。

好在眯眯眼对我的要求不高,只要皇帝肯把我带回宫,就把那么多金子和珍珠给我,如果皇帝招我侍寝,我在皇帝耳边吹吹风,让他当太子,那么黄金和珍珠再翻倍,瞅在这份上我拼了。当然我知道眯眯眼没安好心,不过我有恃无恐,因为现在黄老大随时在我身边,要真是遇上什么危险,我尽可以叼着他的尾巴迅速飞遁。而且据杨戬说玄月才是我的劫,别人我就不用放在心上了,哎,不对不对,杨戬那人不能信他,我又忘了这茬。

一舞跳罢,我出了一身汗,喘着粗气等待结果,只听一个很厚重沉稳的声音道:“皇后很喜欢这孩子的舞,稍后回宫时带着吧。”

我喜笑颜开,金子金子啊。

那边赏梅赏歌舞还在继续,我跑回这园子的主人给安排的住处,边套上棉衣边对黄老大说:“事情成了,一会儿咱们就进皇宫。”

“星星,我们是修行的妖,又不是只争这一世荣华的人,金钱对我们来说无用,你要把争金子的劲头用在修行上,现在内丹早就炼化成了。”黄老大苦口婆心的说道。

“杨戬说这是我该历的劫,反正是要历劫的那不如就多捞点好处,将来要真历劫不成被打回了原形,我也有个堆满金子的洞穴可呆。”

“哎,”黄老大无可奈何的叹气。

“好了,走吧,咱们也顺便赏赏梅花。”我收拾完,抱起黄老大搭在肩上,黄老大卷成了个圈围住了我的脖子,成了个毛围脖。

这处宅院占地很广,里面种满了梅树,有多少品种我说不好,不过大半是红梅。“这里梅花开得真好看。”连平常除了修炼和喝酒外就凡事不上心的黄老大,都忍不住赞叹道。

“这算什么,我见过比这里梅花更多,开得更好的,漫山遍野的开的都是。”我自觉现在比黄老大有见识了,于是洋洋自得的说。

“你什么时候见过了?”黄老大奇怪的问道,我们几百年都呆在一起,我的事,他差不多都知道。

“嗯,”我仔细想了想,似乎真有那么个地方,但真记不得了,没办法活得太久了,有些东西就记不清了。

“哟,这不是刚刚跳舞的那个小子吗?”梅林深处的小路上转出了眯眯眼,他故作吃惊的对他身边的大眼睛说道。

大眼睛哼了一声,往我这边瞥了一眼,然后似乎有些心虚的又把眼睛转向了别处。

“哎哟,星星,这雪地上多凉呀,你怎么光着脚也不穿双鞋子?”眯眯眼发出一声轻呼。

“咦?”我这才注意到我刚刚跳完舞就一直光着脚了,我们狐狸的脚爪无论是冰上还是雪上都是赤脚踩的,并不觉得冷,刚刚就忘记穿了,笑了笑“也没觉得冷,一会儿回去穿上就是了。”

这时大眼睛一言不发的掉头就走,我抓了抓耳朵,又摇了摇头,作为狐狸精第一次迷惑的人,一点也不成功,简直是奇耻大辱。

“他那人就那德行,除了拍皇后和陈明月的马屁外,谁也不正眼看一眼,哼,星星你其实挺讨人喜欢的,我就很喜欢你呢。”眯眯眼总是笑眯眯的,而且也挺会说话的,就不知道有多少是真心话。

他边说着边把袖子里的一个小手炉,塞在我手里,“你在这等会儿,我去给你找双靴子去,别走啊。”

捧着暖暖的手炉,我对着眯眯眼的背影道:“我也挺喜欢你的,不过亲兄弟明算账呀。”我提醒他道。

“哈哈,少不了你的。”他笑着摆手跑走了。

我背倚着一颗梅树站着,摸了摸黄老大光滑的皮毛,“老大,其实人类也不都坏,他们也挺有意思的,你说是不是?”

黄老大满脸无奈的道:“在山里不论是多么凶猛的兽类,咱们都能应付,但现在接触的这些人呐,神呐,我们都惹不起。”

黄老大说的是事实,不过我还强词狡辩道:“老大,我是狐狸精呀,狐狸精整天躲在山里不迷惑人那还能叫狐狸精吗?”

“那你说这么多的人里,你又迷惑到了那一个?”黄老大恶狠狠的揭我的疮疤。我随着他这句话,心碎落了满地。

不远处传来嘎吱嘎吱踩雪声,路上的雪早已被人扫干净了,只有梅林里的雪还留着,这个人是穿过梅树林抄近路走过来的。我转头去看,一个锦袍少年正踩着积雪往我这边快速走近。大眼睛?

大眼睛走近,把怀里抱着的一双黑色貂绒靴子丢在我面前,冷冰冰的说道:“穿上。”

我愣愣的看着他,他的鬓角带着汗水,显然刚才赶得很急,都出汗了。

见我愣神,他有些不耐烦了,蹲下身来,抓起我的脚,在他衣襟上擦干净了,塞入靴子里。

“谢,谢谢。”我张口结舌,除了上床,我们似乎也没怎么说过话,他这样子我还真是受宠若惊了。

大眼睛给我穿完靴子,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不过他一抬头,看见树林小路上出现的眯眯眼,就掉头一声不吭的走了。

“哎哟,看不出呀,雷霆对你居然还有旧情,啧啧,那么咱们要不要试试一箭双雕?”后来的眯眯眼看着大眼睛几乎算得上是落荒而逃的背影,嘴里啧啧有声。

“给我拿的靴子呢?”我盯着他空空如也的手。

“你不是有一双了?”

“我不嫌多。”

“贪心。”眯眯眼拿出藏在袍子衣摆下的一双白色兔毛靴子。

“嘻嘻。”我笑的别提多开心了,“我不贪心的,金子、珍珠以为的什么漂亮的好东西我也都喜欢的。”

“你现在打算穿哪双?难道要四脚着地。”等眯眯眼走后,黄老大看着我的两双新靴子,好奇的问道。

我脱下一只脚爪上的黑色貂皮靴子,套上了一只白色的兔毛靴子,跺跺脚道:“你看,这样不是蛮好?”

当随御驾离开的时候,我看见眯眯眼那双好像总也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睁得贼大的盯着我——的脚,嘴角还一抽一抽的别提多有节奏了,而大眼睛,额头上有根青色的筋也跳动的节奏感十足。

我得意洋洋的揪着黄老大的尾巴道:“你看,不是我自吹,这就是我身为狐狸精魅力的见证。”

第十三章

漫山遍野生长的都是红梅树,梅林深处的洞穴里生活着一只金眼睛的黑色小灵狐,小灵狐很孤独,因为其它灵狐都是白色的,只有它是个异类,没有哪只狐狸肯亲近它,就连低等的小草狐都不肯。小黑狐狸在孤独中长到成熟的年龄了,但不管它怎么努力,就算捉再多的猎物,也没有一只母狐肯做它的新娘,直到有一天,梅林里来了一只白色的小母灵狐,这只小母狐很美,洁白的毛色象天上的云朵。

孤独的小黑狐狸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小黑狐狸冒着再一次被拒绝的危险跑到它面前,刚想开口说话,小母狐却突然跳上来,“哇,你好美呀,从没看见过,这么美丽的眼睛。”

小黑狐狸的心一下子就荡漾了,这世上还从没有狐狸夸赞过它美,于是他战战兢兢的问小母狐道:“嗯,我,你,你愿不愿意留下来?”

小母狐兴奋的跳着脚道:“太好了,太好了,天哪,我找到了天底下最漂亮的丈夫了。”

小黑狐狸看得痴了,是它找到了天底下最漂亮的妻子才对。他用头摩挲着它的脖颈道:“我的名字叫玄月。”

“我的名字叫盛衣。”

从此这一黑一白两只小狐狸生活在了一起,黑狐狸玄月每天用心修炼,希望有一天能得道成仙,那是每个灵狐的梦想,但白狐狸盛衣却只爱玩耍和收集各种各样闪闪发光的石头,那些石头堆满了它们的洞穴,黑狐狸不喜欢每天睡在石头上,那样真咯得慌,它常常趁小白狐不在时,把它们统统丢出去。小白狐回来了,就会抱住黑狐狸的脸,亲吻它的眼睛说道:“噢,我亲爱的夫君,这世上没有什么比你美丽的眼睛更加闪亮,它们简直就像天上璀璨的星星一样,但是你要修炼,要觅食,要睡觉,我就只能看着这些石头,不然我就很伤心。”

黑狐狸无奈只得把那些石头再乖乖的捡回来,没办法,谁让它的妻子喜欢那些石头,是因为太爱它了呢。

黑狐狸的法术日渐精进,可小母狐因为不用功,落下了很多功课,黑狐狸常常抱怨它太过贪玩,小母狐就会在它面前给它跳舞,它的舞跳得真美,每当它舞起来的时候,山林里的所有动物都会停下来观看,就连梅花都会被它感动,片片花瓣飘落下来,随着它的脚步,围绕在它的身边。每当这个时候,黑狐狸就会想,小母狐是天生的仙子,刻苦的修炼不适合它,它开心欢快的舞蹈,就有天下间最强大的魔力。

于是黑狐狸更加刻苦的修炼,他要连小母狐的那份也一起炼出来,将来才能带着它一道飞升。

这样过了许多年,刻苦的黑狐狸终于打开了通往天界的门,黑狐狸指着天空中洒下来接引它们的万道金光,对小母狐说:“那是最美好的地方,从今以后我们就永远生活在那里了。”

小母狐怯怯的往后退,黑狐狸变身成为一个英姿俊朗的男子,抱起小母狐,让它看着自己的眼睛,“天上有最璀璨的宝石,只要你想要,我们把他们都摘来。”

小母狐变身成一个面带娇羞的美丽少女,依偎在男子怀中,“不论有多少宝石,你的眼睛永远是最璀璨的那两颗。”

玄月自梦中惊醒,坐起身来,看着窗外明亮的一轮圆月,五千年了,过去了五千年但那些画面从未在他记忆里模糊过,那是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再到后来,他和盛衣升仙之后,盛衣就没再那样快乐过了。盛衣是天庭上舞跳得最美的仙子,但其他那些神仙却更推崇名声在外的嫦娥,盛衣只能在那些盛大的场合里看着舞池中翩翩起舞的嫦娥黯然神伤;盛衣是天性活泼单纯的,但天庭有诸多的清规戒律,盛衣只能学着小心翼翼的不拘言笑;本以为成了仙就不用再修炼和觅食有更多的时间陪着盛衣,但偏偏的神仙有各自的职司,盛衣只能越来越多的时间独自呆在华丽却冷清的宫殿里,身边陪伴她的只有她想方设法从各处偷来的宝石。

玄月还清清楚楚的记得,盛衣被抓住的那天,在被押往往生界时,盛衣的脸上没有惊恐和慌乱,有的只是如释重负的轻松,她什么也没有对他说,只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毅然决然的转身走了,甚至没有多一眼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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