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对不住就完了?这是开水啊!你不知道开水有多烫吗?来来!爷让你知道知道!”
“啊!!”
惊慌的叫声有些熟悉,臧飞龙将帕子搭在一边,起身出门查看。
果然门外不远处,马夫正被两个高大的男人围住了。其中一人抢过了马夫手里提着的水壶,作势就要往马夫身上浇。
臧飞龙说都懒得说,抬手凭空虚弹,气劲如同石子的威力戳中那男人的手腕。
男人惊叫一声,手里顿时没了力气,眼睁睁看着水壶落下来砸在脚上,滚烫的开水也四溅出来。
“啊!!烫烫烫!”男人连连惨叫,另一人已迅猛地转回头来。
“你!”他唰地抽出腰间佩剑,直指臧飞龙,“好大的胆子!过来送死!”
第五十二章:人多热闹多
过来送死这句话,臧飞龙还真很久没听到过了。记忆里,这句话大概只有陈南海和自己说过。
并且对方说完这句话之后,基本会被自己揍得鸡飞狗跳,所以这句话能实现威慑力的原初衷,几乎等于零。
所以臧飞龙乍一听到这句话,不是愤怒和震惊,而是……笑了。
那握剑的人就见男人裂开嘴笑起来,心里顿时有些摸不着底,不动声色往后退了一步,踩在刚才被开水淋湿一片的地板上,警惕道:“你笑、笑什么?!”
臧飞龙摸摸下巴,也不答话,只是伸出一只手指,微微勾了勾。
那意思——放胆子过来。
或者——爷等着呢。
再或者——谁送死还不知道。
这个挑衅显然很成功,不过不是对面前这个男人,而是另一边刚才被烫得惨叫的人。
就见那人突然从袖口里放出暗器,嗖嗖两声风声,还带着点奇怪的振翅声。在旁人看来,其实什么都没见到,可臧飞龙眼睛一眯,手起刀落,背后的钢刀在手里轮了个圈,低头一看,脚边掉了几只……蜂?
这蜂的体型不大,尾部的针尖却让人触目惊心。此时几只蜂全断了翅膀,在地板上微微震动,那头放暗器的人傻眼了,袖子又要抬起,臧飞龙却没给他这个机会。
“再有第二次,斩断的就不是翅膀而是你的手了。”他声音低沉,威胁人时带着一种看好戏的兴致盎然,嗜血的性子让在场几人顿时一抖。
那使暗器的人也不敢动了,眼睛死死盯住臧飞龙手里的刀,渀佛他下一次起刀,自己就只能独臂一生了。
“你……你……报上名来!”
臧飞龙一挑眉,“让别人报上名来之前,不是该自己先报名字吗?”
暗器男子道:“我们乃刀锋山第一大派,承刀派的人!”
臧飞龙不动声色看了握剑人手里的剑一眼,“刀派……用剑?”说着,又看暗器男子,“暗器还是蜜蜂?”
“那是黄蜂!”暗器男子郁闷吼道,见臧飞龙冷冷看着自己,肩膀一缩,气势又小了下去,“谁说……有刀字的就不能用剑和暗器了……”
臧飞龙无所谓的一耸肩,绕过他们看向身后马夫,“你刚才提的什么?”
“热水……”马夫道:“本想给小少爷擦擦身……”
“去让厨房多烧一些,我要洗澡。”
“是。”马夫赶紧弯腰,提起打翻的水壶,匆匆往楼下去了。
臧飞龙转身就要回房,那头暗器男子不悦:“我们自报家门了!你呢?”
“我没有什么派不派的。”臧飞龙扛着刀,拽拽地掏了掏耳朵,“还有,把你们的声音放小一点,再吵着我,就没有这次这么好命了。”
说完,转身关门。
料想是臧飞龙的威慑起了作用,一直到晚饭时间,门外都静悄悄的,半点声音也没有。
他在屏风后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又帮林冬用热水擦了身子,换了干净的被褥和新衣服,摇醒他让他喝了药,才又给盖好被子动手吃饭。
臧飞龙没那么多规矩,所以招呼马夫一起吃。
马夫姓林,单名一个枣字。据说是因为他娘喜欢吃枣子,所以才有了这么个名字。
林枣一开始不知道怎么称呼臧飞龙和林冬,臧飞龙又不想太多人知道二人名字,就让他随便叫。于是林枣就称呼臧飞龙为当家的,称呼林冬小少爷。
这叫法倒也不错,至少没透露名字。臧飞龙便由着他去了。
“晚上你就住这间,我和冬冬住一间就行。”
“那怎么成?”林枣受宠若惊,“这屋子这么贵……”
“所以多点人才划算啊。”臧飞龙招呼他吃饭,“你别站着,一起吃。”
“我……我一会儿去厨房随便吃点就……”
“让你吃就吃!”臧飞龙皱眉,林枣肩膀一缩,赶紧坐了过来。
叫的菜是普通的四菜一汤,林冬一边吃,一边探头看了看珠帘那头。
“小少爷还没醒?”
“没。”臧飞龙眉间不掩担忧,“平常就算睡死过去,到了饭点也一定会醒的。”
“许是太累了。”林枣安慰,“发热治不好,很容易有其他炎症的,肺病脑病,说不好。还是让他多睡睡,早点去热的好。”
臧飞龙点点头,匆匆吃完饭就道:“我要出门去一趟,你在这里看着他。有什么事就去找大夫。”
林枣赶紧应了,见臧飞龙起身,道:“当家的要去哪里?万一小少爷醒了找不到你,该急了。”
臧飞龙舀了披风往脖颈上一袭,道:“我去找间成衣铺子,做点厚实的衣服。这天气降温太快了,早些准备好衣服也不至于让他生病。他若醒了,就这么答吧。”
“好。”林枣点头,看着他出了门,这才放下心吃起来。
臧飞龙虽说对他好,但那气势还是有些压人,他一个人的时候,心情更容易放松一些。
且说臧飞龙出了门,先去巷子后头看了看,在成衣铺里转了一圈,没找到合眼的,又问了路,往城中心走去。
杭州城临海,桥多,船多,人多。
晚上夜风呼啦啦地吹,除了些酒楼里还推杯换盏,到此刻街上已没什么人了。
几个看皮影戏的孩子被大人强行拖了回去,还剩下的几个流浪孩子看得起劲,皮影戏的老板却中断了故事,开始收拾东西回家了。
“切……”几个小孩挂着鼻涕,穿着到处都是洞的破袄子郁闷的叹气。
那老板瞪他们,“没给钱在这里看了这么久算便宜你们了!还叹气!赶紧滚开滚开!”
几个小孩推推搡搡往巷子里跑,其中一个撞到臧飞龙身上,抬眼一看,吓了一跳。
夜色里,四周的红灯笼罩在臧飞龙身上显出一种肃穆感。尤其他不笑的时候,更吓人。
小孩脖子一缩,以为要挨打,却只是感觉男人伸手将他扶住了,目光冷冷朝那老板看了一眼。
老板有些怕,往后退了一步,臧飞龙却也没做什么,只是拍了拍小孩的肩,绕过他继续往前去了。
那小孩愣了半响,其他几个同伴跑出来推他,“看什么!傻了啊?!”
另一个小孩道:“他看起来挺有钱。”
“啊?”
“你看他荷包。”说话的小孩年纪看起来要大一点,伸手指了指臧飞龙腰间。那荷包看起来鼓鼓的。
旁边几个小的道:“要偷吗?可他看起来很可怕。”
“只是看起来可怕而已。”年纪大的自信道:“你看他刚才扶三儿,没有恶意的。我们假装撞上去,三儿,你负责舀了他的荷包,我们掩护你。”
被叫做三儿的小孩抿着唇,“这样好吗?钱的话,先生说……”
“先生自己也没什么钱,咱们不能老麻烦他。”
“可……先生说我们可以自食其力……”
“谁要雇我们?”年纪大的恨恨道:“就算雇了,看我们年纪小,还要克扣银子。”
三儿还有些犹豫,年纪大的攀住他肩膀,“听我的,你看他荷包这么鼓,里头银子一定多,我们就偷这一次,四儿不是想吃糖葫芦吗?之后可以买给他啊。”
小孩终于被说动了,几人互相看看,很快制定好计划就朝臧飞龙追了过去。
此时的臧飞龙,还远远没想到自己的荷包被看上了。
他找到一家成衣铺,就开在一家酒楼旁边。铺子里各色大衣均有,看料子也不差。
“老板,舀几件防寒的外袍来。”
“好叻!”那老板从后头抱了几件出来,“公子你眼光可好,咱们这铺子是杭州城最好的,你看看这些料子,这是兔毛的,还有这个,鹿皮的……”
臧飞龙懒得他听说,在一堆衣服里翻了翻,翻出两件蓝色的披风来。
“哎呀!这两件可不得了!”老板赶紧吹嘘,“外头是杭州最好的蚕丝锦绣,这针脚您瞧瞧,披在身上那叫一个华贵,里头是兔毛的,您摸摸,可暖和!”
臧飞龙看得满意,“这两件包起来,再给我找两双鹿皮的靴子。”
“好叻!”那头老板正找,就听外头突然传来声响。
“大哥!就是他!”
臧飞龙闻言回头,就见几个人正围在店门口。其中两个看起来眼熟得很,可不就是住隔壁的那两人么?
另外几人就眼生了,为首的是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手里握着把大刀,腰上还配着把匕首。
“是你伤了我兄弟?”那人一副狂霸拽的样子,微微抬起下颚,舀鼻孔看人。
臧飞龙看了他们几人一圈,随后淡定的移开目光,继续看店里的衣服,就好像压根没听见。
几人被这么丢下,顿时尴尬了,为首男子更甚,一脚踹在门上。
“问你话!哑巴啊?!”
那老板吓得一缩,在柜台后站住不动了,眼巴巴看着臧飞龙。
臧飞龙看着他道:“你给我找靴子,别管外头。”
说完,转身出了门,高大的身子几乎堵住门口。抱着手臂看人。
“这是来找场子的?”他看了看几人,轻飘飘道:“人数不够,再多叫些来。”
为首的男子抬刀就朝臧飞龙面上挥去,这任谁看也是保准没命的,却不想臧飞龙只是脚下轻移,身子微微一侧,刀身堪堪擦着手臂落下。对方还没能抬第二下,臧飞龙伸手压住了他的刀身。
“我好像说过,再有第二次,就没那么简单了。”他看着刀疤男,话却是对旁边白天的暗器男说的。
那暗器男显然瑟缩了一下,可仗着人多,他又定了定心神,脱口而出,“现在不是在客栈!”
刀疤男顿时翻了个白眼——这不是告诉人家,自己真的不敢吵着他吗!蠢货!
臧飞龙却笑了,“有道理。”
话音刚落,手下刀身突然咔嚓一声。刀疤男瞪大眼,就见自己用了多年的宝刀居然生生断成了两截。
臧飞龙收回手,轻描淡写,“所以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刀疤男咽了口唾沫,转身正想跑,臧飞龙却道:“等等,问你个事。”
“……”刀疤男内心想哭,眼巴巴望着他。
“这杭州城最霸道最嚣张最贪的官是谁?”
“……”刀疤男莫名其妙,“你这么问,我也……”
“那就换一种方式。”臧飞龙道:“谁最有龙阳癖好?”
第五十三章:治病最重要
林冬一觉睡醒,身上的热度发出去不少,温度降了下来,头也没有那么昏沉了。
他在被子里动了一下,随后觉得口干舌燥,哑着嗓子道:“飞龙哥……”
外头马夫林枣听见了,赶紧推开门进来,“小少爷?”
“水……”林冬撑起身体,眼睛四下张望,“我大哥呢?”
“当家的出门买东西去了。”林枣说着,一边帮他倒了杯热茶慢慢喂着他喝。
林冬咕噜咕噜喝掉一杯,又要一杯,连喝了三杯才觉得好了点。
林枣帮他将枕头立起来,确定他靠得舒服了,又给他掖好被角。
“冷吗?我去舀火盆来。”
此刻天色已不早了,窗外冷风呼呼地吹,屋里也有寂凉。
林冬摇摇头,他伸手抹了抹额头的汗水,又捂着肚子道:“饿。”
“我去给你煮碗面吧。”林枣道:“这时候厨房伙计都走了。”
“好。”林冬点头,“要卤肉面……加个蛋!”
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林枣也知道这小少爷是个爱吃的。这便点头,挽起袖子出门去,一边让他等等。
而此时的臧飞龙正蹲在一条巷子的拐角处,他背后背了个包袱,里头是成衣铺的老板给他选好的衣服鞋子,他对面也蹲着几个男人,为首的是那刀疤男,旁边分别是暗器男和佩剑男。几人围了一个小圈,好在此时天色不早,街上早没人了,否则让人瞧见,还以为他们在密谋什么呢。
那刀疤男率先道:“要说有龙阳好的,我就知道一个,住在城北的欧阳家。那家老爷养了好些男宠。”
暗器男也道:“要说最出名的,应该就他了。”
臧飞龙问:“你可知他最近又收男宠没?”
“好像有。”佩剑男和其他人互看了看,道:“大概一个月前,有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被带进欧阳府上了,有兄弟看见的。”
另一个小弟也道:“听说是扬州那边来的。”
这就八九不离十了,臧飞龙挑了挑眉,“那姓欧阳的,是个什么官?”
“官倒不是……”刀疤男压低声音,“他有个小舅子听说在京城做官,什么官咱们不知道,这姓欧阳的自己是个好吃懒做,什么都不干的。他府上有好些生意,都是祖上留下来的,够他三代吃喝玩乐了。”
暗器男接话道:“听说他私底下还吸忘忧散,家里还有个受宠的小妾,也是个瘾君子。”
臧飞龙点了点头,又问了具体地址,这才起身道:“多谢相告。”
那刀疤男看他,“兄弟,你功夫这么好,不如来我们承刀派吧。”
臧飞龙邪气一笑,一手在鼻下轻轻一抹,两指一并挥道:“多谢好意,在下并无这个意思,就此别过了。”
刀疤男还想说什么,臧飞龙却已迅速朝巷子里头去了。
夜风托起男人身后披风,黑发张扬,很快消失在视野尽头。那叫一个潇洒倜傥。
刀疤男不无羡慕道:“有的人真是天生就有当老大的派头。”
暗器男和佩剑男互看一眼,推着他走,“人家都说不愿意了,算了算了,走吧。”
原本是想讨场子的,莫名其妙却被人教训了一顿。这家伙居然还崇拜起对方来了。
臧飞龙在巷子里拐来拐去,刚走没多远,就听前头有小孩子的打闹声。
他走过去,见巷子中间有个用木箱子破衣服搭起来的小屋子,这屋子一个连着一个,门口挂着破布帘子就当门了,里头铺着稻草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