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有谁说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没有百年,只有好合,人生谁知道能有几次婚礼呢?
没错,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我和林曦决定结婚也就证明我们鼓足了勇气来接受现实的考验,或许有一天,当我不再是柯氏的总裁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就能真正的大白于天下,不用再担心柯氏的股价会因为我的任性而大跌特跌,不用整天提心吊胆怕被人戳破不为人知的秘密。
同样,没有百年,只有好合,我不敢奢望自己能够长命百岁,只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能和林曦相伴左右。我上半辈子做过太多的错事,所以要用下半辈子来赎清我的罪孽,尤其是对林曦,那些错既然不能像擦粉笔字一样抹去,那么就用我下半辈子所有的爱来抚平他心中的伤痕。
我这一生经历了两次婚姻,第一段婚姻我伤害了一个爱我的女人,我愧疚,所以第二段婚姻我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我只能尽我所能来保证这将是我一生中的最后一次婚姻。
童话故事都是最美好的,它们描绘了无数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美好世界,所以人们才对童话故事里的世界表现出那样的憧憬,包括我。所以这次蜜月之行我们顺道也去了安徒生的故乡,欧登塞,去体会一下童话大王究竟生长在怎样一个环境里才能让他写出那么多动人的故事,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蜜月之行结束的前一天,我和林曦一致决定留在酒店休息,以便养精蓄锐,因为只要一回到香港我们就会迅速的被繁重的工作团团围住,再没有这么自由的时间可以支配。
晚上,躺床上我紧紧环抱着林曦,在他耳边低声问:“明天就要回去了,你准备好了吗?”
林曦嗤笑一声,曲起右手食指在我鼻子上一刮:“只要你准备好了,我随时奉陪。”
“哦?看来你是休息得很充分了?”我笑得有些不怀好意,环住林曦的腰的手更紧了一些。
“必须很充分。”林曦居然先我一步在我跃跃欲试的唇上印下滚烫的一吻。
我怔忡了两秒钟,终于明白过来这是林曦在主动求欢,管他什么明天的早班航班,管他什么的养精蓄锐,全部扔在一边先,我一个翻身就把林曦压在身下。
“老婆,你老公我很猛的哦。”我勾起嘴角一抹邪恶的笑。
“再猛你也只是我一个人的,知道吗?”
“遵命,我的老婆大人!”
……
番外:我们的纪念日
儿子很争气,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自他二十五岁从英国留学回来之后我就把齐氏交还给了他,这是我当年对林曦的承诺,等到忆曦长大之后就把原本不属于我的齐氏交给忆曦打理。
这些年来儿子处理集团事务的手段已经日渐老辣成熟,整个齐氏的规模比我管理的时候又扩大了不少,林曦整天都在我耳朵边念叨着儿子多么多么有能耐,比之当年的我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总是笑着和他打趣:“你想我早点退休就直说,不用借着儿子的名目来调侃我。”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转眼之间,我和林曦结婚已经二十五年了,进入了婚后第一个大庆典,银婚。
像当年我们结婚一样,我们不能大肆庆祝,只能低调进行,而我送给林曦的银婚纪念日惊喜就是——我决定提早退休,把柯氏也一起交给儿子打理,然后和林曦一起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度过我们剩下的时间。
地点是林曦选的,我也没有异议,母亲在忆曦去英国留学的第一年就去世了,她在哈里斯堡郊外的那栋花园洋房也一直空置着,我和林曦一年会抽时间去一趟,除除院子前面的杂草,拜祭一下合葬在蔷薇花丛中的父母。
当年我和林曦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注册结婚之后顺道飞去哈里斯堡看望了母亲,母亲对十指相扣出现在她面前的我们并不惊讶,甚至还热情地留我们住了两天。
我知道母亲其实一直都是理解我的,只不过碍于当时齐灵和齐先云的面子问题她才一再的刺儿林曦,后来我从晓天口中得知当年林曦离开我的真相,我并没有怪罪母亲的意思,恰恰相反,如果我知道林曦离开是为了保住柯氏我也不会反对的。
办妥了移民的所有手续,订好了明天直飞哈里斯堡的机票,我们邀请了这些年一直陪着我们一起打拼事业的付柳和晓天携家眷来家里聚一聚,要不然下一次见面就说不准是什么时候了。
对于付柳和晓天我充满了感激,在我最颓废的时候是他们一直不离不弃的陪在我身边,否则我不可能拥有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所以,在我和林曦移民去美国之前我签字转让给了他们每人柯氏百分之十的股份,他们也欣然接受了。
偌大的客厅里只有我们一群老头子瞎侃,忆曦结婚之后也搬出去住了,按照他的话说就是给我和林曦足够的二人世界。对于儿子这么善解人意的举动我这个老爸也不好说他什么,虽然我没有明着和他说我和林曦是夫妻的关系,但是凭着儿子这么多年的观察也该知道我和林曦的关系绝对不简单。所以儿子能这么理解我们让我真是老怀安慰。
“子狄,这次你和林曦移民去美国怎么都没有提前给我们通个气?这么突然,让我们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晓天还是以前那个话唠,哪里都少不了他。
我笑笑,揽过坐我旁边的林曦的肩膀,即使我们都已经老了,再也不像年轻时那样精力充沛了,但我爱林曦的心一丝一毫都没有变过。
“你结婚的时候怎么也没和我们提前通个气啊?”我反问晓天,惹得在座的所有人都笑出了声。
晓天也结婚二十年了,新娘子是晓天某一次在招聘会上一见钟情的,他寻找了无数年的“三顺”终于完美邂逅。当然,这不是韩剧,新娘子的名字也不可能叫“三顺”,听付柳说,晓天的老婆白缪莎是港大毕业的高材生,小晓天十八岁,典型的老夫少妻,进入柯氏之后一直跟着晓天在人事部工作。
“你个呆子,不知道今天是总裁和林经理结婚二十五周年纪念日吗?银婚懂不懂?总裁不提前告诉我们肯定是想给林经理一个惊喜嘛。”白缪莎是一个思想很开明的女人,我和林曦,付柳和苏言在她看来和平常的异性夫妻没有什么差别,所以我们每次聚会她都会在场,适时的调节气氛算是她的本职工作。
晓天被老婆说得有些不好意思,都六十一岁的人了居然也会脸红,我们很有默契的故意笑得更加大声,晓天顿觉无地自容,赶紧找了个茬儿想要遁了:“我去厨房看看苏言的红豆糕做好了没有。”
付柳一听到他老婆的名儿立马伸手拉住准备逃之夭夭的晓天:“苏言做糕点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旁边碍手碍脚,你给我坐这里稍安勿躁。”
“晓天,你什么时候能改掉无时不刻不脸红的毛病啊?”林曦也开始调侃晓天,“提前退休是子狄送我的银婚纪念日礼物,等再过几年你和缪莎银婚纪念日的时候也得学学怎么制造惊喜才是。”
“对对对,林经理说得对。”白缪莎乐得像朵花儿似的,完全不像已经四十好几的中年女人,黏腻的挨上晓天,“我倒要看看我们银婚纪念日的时候你会给我制造什么惊喜。”
“这个……”晓天哀怨的朝我和林曦这边望了一眼,无限痛苦的说,“每年的结婚纪念日我都绞尽脑汁给你制造惊喜,我这个脑子里已经想不出什么好点子了。”
“要说到制造惊喜你们还得向我老公好好学习学习,绝对每年一个花样让你们眼花缭乱。”苏言的声音突然响起,我们一致循声望去,苏言正端着刚出炉的红豆糕朝客厅这边走来。
“老公,”苏言放下碟子先用筷子夹了一块递给付柳,“明年的结婚纪念日你还会继续给我惊喜的,对不对?”
付柳接过苏言递来的红豆糕,吃得有些苦不堪言的感觉,我们在一边憋笑憋得差点把香喷喷的红豆糕喷出来。
付柳和苏言在一起也很不容易,我和林曦要承受的一些压力他们同样要承受,甚至比我们更多,毕竟苏言曾经是风靡香港一时的偶像明星,即使后来被我冷藏他也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这么多年都没传出结婚的消息,任谁都是会胡乱猜测的。
所以我好意提醒道:“柳,要不然你们也像我们一样移民去国外得了。”
我一句话引起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付柳托腮沉思道:“这个可以有。”
晓天同时高声反对道:“不行!你们都移民了我怎么办?”
“你还有我啊,老公。”白缪莎一把揪住晓天的衣领,眼睛瞪得老大,咬牙切齿的说,“有我在一天,你哪里都不准去!”
~~~~(>_<)~~~~让我们为晓天有如此严妻默哀吧!
番外:我们的隐居生活
林曦是一个一刻都闲不下来的人,年轻的时候是这样,现在老了更加是变本加厉,本来我们住的房子前面是以前母亲还在世的时候种的蔷薇花,现在林曦又在旁边开垦了不少土地出来,把花圃扩大了两倍,开始种植一些瓜果蔬菜。
我不想林曦这么辛苦,每天要吃的蔬菜直接开车去镇上的集市买就好了,又大又新鲜还很便宜,何必这么辛苦要自己种呢。林曦每次都反驳我说:“你懂什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我一直向往的生活,以前在香港条件不允许,现在我老了,你还不准我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移民到美国也差不多六个年头了,对于这里的生活我们也早已习惯,邻居们都很朴实,我们之间的来往不算密切却也不算疏远,今天这家的南瓜成熟了,每一家都可以分到一些,明天又有哪一家的黄瓜熟了,每一家也都能吃上新鲜的蔬菜沙拉。
相比起香港而言这里真的是很落后,就像陶渊明《桃花源记》里面描写的一样,这里的人们自给自足从不依靠外界的供给,但是他们过得很富足、很快乐,就凭借他们的双手。
终于有一天,我们也能过上这样平淡的生活,摆脱掉那些复杂的纷扰,我们变得单纯了,每天生活里就只剩下简简单单的种菜、做饭、看电视、睡觉,有时候可以开车去集市上逛一逛,补充一些家里的日常生活用品。
有几次儿子抽空到哈里斯堡来看我们,反而搞得我们很不习惯,他身上沾染了太多浮华的气息,让我们感觉平静的生活被打扰了,所以每一次儿子来看我们都不会停留太多时间,更多时候是我拉下脸来下逐客令赶他回香港去处理集团的事务。
让我们惊喜的是老朋友的到访,今年正好是付柳七十岁寿辰,他们几个居然商量着要来哈里斯堡度假,顺便看看我和林曦的隐居生活过得好不好。
没有提前和我们通气,付柳和晓天他们是不请自来的,当正在菜园里埋头除草的我们看见院子门口立着的四尊门神的时候我们那个高兴得差点蹦了起来,不过考虑到年纪的原因我们还是很矜持的引着他们进屋去。
“怎么来了都不提前说一声,这个惊喜实在是太大了。”林曦端了几杯热茶和点心出来放茶几上,一边摆弄一边念叨。
“既然是惊喜自然是不能让你们事先知道的,这不是子狄经常教导我们的吗?”晓天毫不客气的拿起一块点心就往嘴里塞,说话都有些含糊不清。
我笑着端过一杯热茶喝了起来,晓天很单纯,一直以来都是,我曾经很羡慕他的这种单纯,因为我缺失这份无价的质素,变得为达目的不折手段,那不是我的初衷却又无可奈何的按着那条路一直走了下去。
“我看你们的隐居生活过得还算是滋润,比起在香港的我们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付柳笑着说,脸上的皱纹显示他的苍老,而且看他端茶杯的动作比六年前我们离开香港最后一次见面时笨拙了许多,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了,好在他身边一直都有苏言照顾着。
当初我提议之后,付柳和苏言最终还是决定不移民,留在了香港,他们说香港虽然喧嚣,但却是他们长大的地方,说要离开,始终还是有些割舍不下。
这样安土重迁的乡土情结我们也有,但是我以前实在亏欠林曦太多,我不想到老了还要他和我一起受那些闲言闲语的指指点点,我只是想给他一个真正安定的生活,所以除了移民我们别无选择。
这些年以来很多原本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也破天荒的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只是社会的大流始终还是认为我们的行为和他们是相悖的,他们一如既往的鄙视我们的存在,他们觉得自己很清高,我们就很肮脏。
我无谓去为这些无聊的言论争辩些什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得远远的,我什么都听不见、看不见自然就不能影响我的心情。
“有我在你身边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苏言拿起一块点心就往付柳嘴里塞,堵上付柳这么感慨万千的嘴。
比起付柳,苏言有活力多了,虽然我无法去猜度他这么开怀的笑靥下面是不是还有更多的苦涩,但他乐观的态度已足够我钦佩的了。
“好了好了,你们这么久没见面就好好聊聊,我去准备今天的晚餐,付柳的七十大寿我得好好下点心思才行。”我们中唯一的女士,白缪莎小姐挺身而出,扬言要给我们一顿丰盛的晚餐。
“我来帮忙吧。”林曦也跟着站了起来,我想他肯定想在缪莎面前好好称赞一下他亲手种的那些瓜果蔬菜。
“不用了不用了,你们聊着,晓天给我打下手就行了。”缪莎一本正经地说,听得我们差点喷茶,正在吃点心的晓天差点被噎住,我坐得近赶紧给他拍拍背。
接下来的结果不用我说也知道了,晓天被缪莎强行带走了,厨房里有节奏的奏起了锅碗瓢盆曲,我们在客厅一边听一边聊着,那叫一个乐呵。
缪莎果然没让我们失望,晚餐很丰盛,典型的中国风,鸡、鸭、鱼、肉样样都有,整整摆满了一桌,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缪莎这么会做菜,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
席间晓天一个劲儿的赞美他老婆多么的贤良淑德,多么的善解人意,逗得我们忍俊不禁,如果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延续下去那该有多好,和最爱的人一起细数过去的点点滴滴,不用展望未来,因为当下就是最美好的存在。
番外完
后记
每次写后记卿曦都说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感受,前不久完结写实类都市言情《默觞》的时候卿曦心里是忐忑的,好多读者都留言说不喜欢女主,但作为现实生活中女主的朋友,卿曦却是本着尽量还原事实真相的心态写完了《默觞》,不管读者们对女主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抱持什么样的态度,卿曦自认为只要能够帮到女主,把她那段心酸的历程写出来就问心无愧了。现实文本就是残酷的,更何况还是女主一段亲身的经历,那段时间卿曦一直都是边写边骂的,骂的是这个社会上一些伤害过那么执着地爱着他们的女孩子的臭男人。
而这次完结《晨曦》比《默觞》更让卿曦心里矛盾,有一段时间卿曦甚至想放弃写《晨曦》,不是不爱这部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只是一些负面的言论让卿曦心里很难受。
晨曦,很普通的一个名字,就是在晋江上一搜也会弹出一长串的《晨曦》,最有名的应该要算是周而复始大大的《晨曦》了,周大的《晨曦》已经成为耽美界的经典,其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不可撼动,卿曦亦无意去超越或者借这个噱头来炒作自己的《晨曦》,甚至于在百度和谷歌上搜“晨曦”也只会弹出周大的《晨曦》,很多朋友劝卿曦把名字改一下,否则卿曦的《晨曦》永远都浮不出水面。但即使是这样,卿曦也还是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没有改掉名字,卿曦只是一只卑微地写文的小虫,默默地沉浸在自己的耽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