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这玩意儿(这他妈的爱情)+番外——YK
YK  发于:201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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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秦非,你丫的今日不上我,你就是不举!”某位不知撸到虎毛的人

“秦非,我错了,大爷我错了!你老能饶了小的不?”自食恶果的某人

“秦非!!你妹的混蛋,下次休想上小爷的床!!”终于认识错误的某人

爱情这玩意儿的关键字:爱情这玩意儿,YK,青梅竹马,虐恋

上部

第一章

“王可,你怎么会在这里?”跟随舞曲摇摆着躯体被人拉住,他不甚耐烦的瞥了那人一眼,真扫兴。

“秦非啊,你也在这里。来,我们一起玩玩?”王可一看那人,原来是自个儿的青梅竹马啊,不错,那就一起玩玩呗。

“王可我问你,你怎么在这。”连拖带拽,王可就被秦非拽出舞池,在本市最大的酒吧见到自己的幼小玩伴,那个自小就乖乖的跟在他身后的人,怎么会跑来这种地方?秦非觉得心中火气很旺,特别是看到王可那么性感的装扮,还跟人家贴身热舞。

“来玩啊。”王可笑笑,把湿透的头发往后甩,水珠顺着王可的动作,划起一抹诱惑的弧度。

“啊,不跟你说了,我同伴在找我了,拜~”挥挥手,王可转身继续走向舞池,生活还在继续,瞧他,现在活得多愉快。

“有兴趣吗?”胯部被人捏住,跟随着音乐,后边的男人在王可的耳边吹一口气。

“当然。”转回身,王可捏住男人的下巴,将唇印上去。

耳边响起了尖叫声,纸醉金迷,谁在乎谁是谁的谁。

唇舌纠缠,两人如同比赛一般,势必把对方压倒,结果是,王可胜。

那个男人气喘吁吁的退出,唇角溢出一根银丝,淫靡的场景让这舞池瞬间注入了暧昧的气氛,身边的男男女女都搂起身边的人,摆动着,厮磨着,有兴趣的可以有一个相对愉快的夜晚,然后,过了天亮,谁也不认识谁。

“啊……”

昏暗的房间内,一张位于房间中央的大床上传来一声呻吟,那声音,媚到骨子里,如同最强的幻药,能让人忘却烦恼,然后酥麻,沉醉。

大床上,两具同样阳刚的躯体相互撞击着,他们纠缠,沉沦,誓死方休;

“别走。”

一番云雨过后,王可下床穿好裤子,修身的长裤将他修长有力的双腿包裹住,那凸起的弧度令床上的男人一直吞咽口水。

这是个尤物,是个极品,特别是床上的技术棒级了,让自己这个打算永远只做1号的人沉醉不已,如果是他,那么自己愿意永远做0号。

“小野猫,你还要不够吗?嗯?”刚经历情事的声音低沉暗哑,性感无比。

“是的,那主人愿意再给我吗?”伸出舌尖,将干燥的嘴唇缓慢的舔了一圈,男人定定的看着王可,眼中的那一簇火焰怎么也掩不住。

呵,看出床上人儿的勾引,王可轻笑一声,将刚穿上的裤子慢慢的脱了,他劲瘦有力的身躯朝男人走去,然后,压下,一夜又这样过去了。

空虚吗?

不,不会,我很快乐,感觉已经上了天堂,这感觉多美好,你不爱我,我不爱你,想要的时候脱下裤子,然后一到白天,谁也不认识谁。

寂寞吗?

呵,怎么可能,那么多人陪我,我怎么会寂寞,你看那些人,他们的神情多狂热,他们摇摆着,沉沦着,他们是主宰黑夜的人物,他们都在诠释黑夜,他们都在沉迷黑夜。

想爱吗?

……

不,我不想,现在这样已经足够了,这世上,根本不存在爱这个字,他们只是需求,爱这个字,是堕落的借口,是披着美丽外衣的杀人利器,我不想要爱,也不会要爱,更不可能去爱,我的爱已经消亡了,我的人生,将不会存在爱……

第二章

“昨天玩得很开心?”秦非坐在老板椅上,在他面前,是神色颓废的王可,那模样,就像吸毒者一样,苍白没有血色,眼下的黑眼圈可以跟国宝一拼。

“精尽人亡了没?”王可不语

“你看你做的这什么破策划,市场分析,战略什么的,这是你做出来的?你就是这样来回报我给你高薪的?”一叠文件砸在王可脸上,他轻佻的态度让人特别恼火,这次公司要竞标一块地,只要那地到手了,到时候名利双休不是不可能,可是瞧瞧这些市场分析,这些战略是能拿出手的吗?

“王可,你还在恨我。”

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秦非定定的看着王可,这人拥有一副风流面孔,身材修长,堪比娱乐圈男模,那是一个令人着迷的男人,如果忽略他那纵欲过度的菜色脸庞的话。

“怎么会呢?我的老同学,这个策划书不好,大不了我叫我手下重新做一份就好了,何必那么生气呢。”王可靠在真皮沙发上,脸上扬起的那抹讽笑都是那么的迷人。

又是一个俗烂到狗血的故事,王可和秦非从幼稚园就同学到现在一同在一家公司上班的狗血故事,他们本来可以哥们一辈子的,到特定年龄后各自成家,本应该如此美好未来的却在大二那年全部都灰飞烟灭,那一年,秦非在与同学的恶作剧中输了,他被同学们起哄去向王可告白然后追他,时限为一年,秦非还真的去追了,那时候在Z大中轰动一时,两人均为长相俊美的人,他俩站一起没有令人恶心的感觉反而令人感到美好,本以为他们会在一起很久的,谁知道时隔大半年,秦非就向王可坦白,他们之间只是一群人的恶作剧而已,希望王可不要介意。

可怜当时的王可已经陷进去了,他是从高三那年就发现自己对秦非那种特殊的感情,要知道,一个弯男爱上一个直男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他一直在忍耐自己对秦非的那种心思,他本来以为他们是兄弟一辈子,可是秦非却在大二那年跑来跟自己说要交往,自己满心欢喜策划两人的未来后却被告知,当初的要交往只是一场同学之间的恶作剧,希望他不要介意;去他妈的不介意,自己从天堂狠狠坠落到地狱那种痛跟谁说去?所以当时的王可傻了,他回到自个儿家里,学那些失恋的女人一样,往浴缸注满水,然后拿出锋利的刀片往自己的手腕上一刀一刀的划着,直到鲜血染红了浴缸中的水后才躺在浴缸里,等待死亡……

不过等待死亡那种感觉太堵了,他就打电话给自己的哥们叫他来把自己送进医院,然后伤口愈合了继续去读书,然后继续做回秦非没心没肺的哥们,然后自己的手腕上从那一刻起带上了手表,片刻不离身;

手上的伤口是愈合了,可心上的伤口再也愈合不了,从此,王可变成了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变成商业社交圈里男女通吃的浪荡公子,如果谁来跟他说爱情是美好的,是人类必不可失的一种感情,他肯定会狠狠嘲笑那人一番,去他妈的爱情,这爱情不过是情欲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已,相信爱情的人就是傻B一个。

“我说都过这么久了,当时我也道歉过了,你怎么就那么小心眼呢,非得记恨上一辈子吗你?”秦非懊恼的耙了耙头发,当初他这么就同意了那帮人的恶作剧呢。

“秦总,你想多了,我没那么多时间去记恨一句玩笑话,我先下去了。”捡起散在地上的那一叠策划书,王可转身就往外边走去,秦非说的对,自己就是那么小心眼,非得记上一辈子才行。

第三章

夜晚的L市像个不甘寂寞的舞女一样向众人扭动她的躯体,妩媚,充满欲望。

王可依旧穿梭在L市的各个酒吧之间,这就是他的夜晚,肆意挥洒,每个晚上都在不同的房间里坠入欲海,浮沉,浮沉,直到完全依赖情欲才可以安心入眠。

他不敢回自己的家里,秦非就在他的隔壁,他怕他一回去会忍不住心头的旖念,跑到他房里求他上自己。

他恋他不止恋了十年,他就像一颗带刺的藤蔓,每每想起他便会被那藤蔓刺得生疼,要他怎么忘怀。

虽然在大二那年被他告白,虽然在大二那年知道他的告白只是个恶作剧,虽然恨他,虽然怨他,可是,却还是忍不住心动,然后心疼,然后心碎。

“亲爱的,还来吗?”

完了情事后的王可依靠在床头,任由枕边人拿手挑拨他的欲火,他这次的枕边人是一个白净的小孩,嗯,小孩,刚才在酒吧里,那小孩一看到他就说想上他,瞧他那小个子模样,还想上他,太瞧不起人了,于是两人拉扯着到酒吧楼上开了个房,那小孩也够急躁的,门没关紧呢就想上他,两人跌跌撞撞间就上了床,于是干柴烈火瞬间燃起,两人提枪上阵,那小孩最初还逞强着说要上他呢,不过他的技术好,才那么一下,那小孩便化成一滩春水,任他圆扁揉搓,肆意弄成各种姿势。

“你叫什么?成年了?”莫名的,起了兴趣,或许可以和这人不止一夜情。

“我叫……不告诉你。”那小孩圆圆的眼睛骨碌转了一圈,很是调皮。

王可扯起一抹弧度,这小孩,有意思,难得自己起了兴趣,怎么着也不能让猎物跑掉是吧。

“那算了,我走了。”作势起身,王可装作要走,便被那小孩急忙的拉住,王可好笑的顺着小孩的动作坐下,与他大眼对小眼。

“好啦好啦,我说就是了,我叫秦莫,已经二十一岁了,放心。”秦莫撇嘴,都怪那张娃娃脸,害他吃人不成反倒被人吃了,想他在学校的时候,有哪次不是上别人的?自己第一次来泡吧,好不容易看上了个俊美的男人,想把他吃下却被他吃了,真心酸,要是让李芙蓉知道了还不笑死他。

秦莫,是一名在校学生,李芙蓉是他的朋友,或者说“闺蜜”更合适,每次跟她聊天老是会聊到一些“攻受”问题,她还整天嚷嚷自己就是一个小受,去他妈的小受,看劳资多爷们,哪里像小受了?劳资绝对的是攻。

可一想到李芙蓉那鄙视的模样,秦莫泄气了,难道自己真的如她所说的,是个“弱攻”吗?没那么夸张吧?

转头看着身边的人,秦莫无语了,这男人,能不能把他身上的六块腹肌割给他啊?

“我要先走了,秦莫。”

王可拿起桌上的便利贴,潇洒的留下一串号码,递给秦莫。

“这是我号码,想我的时候,可以打给我哦。”眨眨眼,看着被自己电的分不清左右的林莫,王可玩味的扯起一抹微笑,呵,真是一个好玩的玩具。

被电话惊醒的秦莫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林莫怒了,那男人,最后那眼神也太勾人了吧?靠,下次一定要反攻!

第四章

“喂,干嘛?”气呼呼的朝电话里的人撒火,秦莫死命的揉着凌乱的床单,该死的,那男人别被他逮到,等着被小爷反攻吧,嘿嘿。

秦非拿手机看了看,没错啊,这是自家堂弟秦莫的号码啊,怎么听着这声音像变了个人一样,哪里是以前那个乖乖的堂弟啊?

“干嘛?老爷子说明晚要回家吃饭,你没忘吧?明天是家里的家族聚会,我打电话提醒你一下。”

“咦,堂哥?”秦莫认出电话里边的声音,心里头暗暗发凉,惨了惨了,自己乖小孩的模样被自己破坏了,不要啊,他还想继续潇洒下去呢,才不要被管的那么严,都怪那男人。

“啊,当然记得了,放心,明天我一定能准时到达,不好意思,刚才在赶个作业,火气大了点。”

猛然想起自家表哥说得是什么,秦莫忙回答到,天,他怎么忘了,明天是家族聚会的日子啊?

“没事,记得就好,那先这样。”秦非干脆利落的挂上电话,他双腿交叠,一身西装革履,加上修饰有型,更显干练的短发,上位者的气势尽显无疑。

喀!

隔壁传来的开门声让秦非惊讶一番,他,怎么会那么早就回来?平时不都是到凌晨三四点才回的吗?

抬起手中腕表,时针指向九点,奇怪了,今天的表没出错啊,怎么回来那么早。

“怎么这次回来那么早了?”

刚拿出钥匙打开门的王可猛地一听到秦非的声音下意识的僵了一下,随即转动钥匙将门打开。

脱掉鞋子,换上舒适的家居拖鞋,才漫不经心答道:“想回来早就回来早呗。”

上下抛着钥匙,银色的钥匙在起起落落中闪着亮眼的光。

秦非倚着门,双臂交叠,他觉得现在自己一点都不了解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老同学了,想他当初读书的时候是多乖啊,平时总是小心翼翼的跟在自己的身后,得知自己要与校外人干架的时候总是以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来训斥他,自己装出要揍他的模样他也不怕,还一个劲的说,我们是学生,要好好学习,不要整天想着拉帮结派,与校外人结仇,比他老爸还严肃。

可现在呢,整天一副纨绔公子哥的样儿,哪像当初那个乖乖的,留头发不超过耳朵的人啊。

仔细的瞧了瞧王可的模样,秦非蹙眉,这就是他出去“猎艳”时候穿的衣服?也太不符合他现在的年龄了吧?

瞧瞧他穿的是什么样,粉红色的衬衫,紧身的裤子将他修长有型的长腿修饰得很美感,好吧,其实这也没什么,最最重要的是他的衬衫是粉色的,为什么是粉色?为什么是粉色?秦非心里呐喊着。

还有那衬衫开到小腹上的是怎么回事?还有那若隐若现的两点是怎么回事?难道他是暴露狂吗?穿成这样还不如直接裸这上身出去得了。

秦非生平最讨厌穿粉衬衫的男人,那会让他觉得很BT,这会让他头皮发麻。

******

于是,时间倒转回到秦非五岁时候,还是个小正太的时候,还没讨厌男人穿粉衬衫的时候,那时候他心里多健康啊,那时候他看到大街上的大叔还不觉得猥琐的时候……

“小盆友,自己一个人呀?”

五岁的秦非背着双肩包,穿着英伦式的背带裤,脚上踩着家里保姆擦得珵亮的皮鞋,等着家里司机来接他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叫他。

秦非小盆友回头看去,见到是一个穿着粉红色衬衫的大叔在叫他,脸上的神情笑得很是……和蔼(好吧,笑得很是猥琐)?!

家里人告诉他,遇到人问的时候记得要礼貌的回答,于是秦非小盆友礼貌的回答到:“是的,叔叔,我在等人。”

“哦嚯嚯,这样啊,小盆友,乃想不想吃糖啊?”怪蜀黎继续很和蔼的笑着从口袋里拿出棒棒糖,在秦非小盆友面前晃啊晃。

秦非小盆友本来想说不吃的,可肚子却咕噜的响起来,秦非小盆友才想到现在已经很晚了,自己还没有吃饭,于是,秦非小盆友做了他一生当中最后悔的事,那就是点头接过怪蜀黎的棒棒糖吃了,然后才舔了几下,砰,昏倒了。

等在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关在在一个黑乎乎的小房间了,而那个给他吃棒棒糖的怪蜀黎在一旁桀桀的怪笑着,见到秦非小盆友醒过来了便凑上去,对秦非小盆友就是一通乱啃,啃得秦非小盆友脸上都是口水,而后还把秦非小盆友的衣服给扒了……

如果不是后来秦非的家人找到他,他的小菊花估计就不保了,从那以后,秦非只要一见到穿粉红衬衫的男人,就恨不得上去把他狂扁一顿,真他妈的BT。

第五章

回想完毕,秦非嘴角抽了抽,要忍住,要忍住,那人是你朋友,是你哥们,是你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要忍住。

“我跟你说个事,但是,限你三分钟内把这该死的衣服换好,不然……”

咯咯,握着拳头响起的声音让王可回过身,看着秦非暴起的青筋,王可妥协了,他转身回到卧室,换上了家居服才出来,看到秦非坐在沙发上,一脸复杂的看着自个儿。

“有事?”王可坐在秦非对面的沙发上,双腿交叠双手交叉撑着下巴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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