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小子,你完了!——彼岸之光
彼岸之光  发于:201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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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他是我亲表哥呢”

薇薇安用力反握,笑的哈哈哈,魏雪忙抽出生痛的手,绽开一个甜美笑容,“难怪我说怎么长的这么漂亮,真是一家子美人胚,陆哥这么帅,薇薇安小姐也那么标致,真让小雪好羡慕噢”

她拎起汤煲走进屋里,笑逐颜开地说:“我带了靓汤给你们喝,哎,陆哥呢,还没回家吗?”

周扬接过来放在客厅里,说:“还没回来,可能晚点吧”

“啊,那我就等一下吧”

今天无论如何都要见陆明涛一面,要不然这汤可真是白煲了一上午,魏雪拖着波西米亚长裙很淑女的坐在沙发上,转头冲周扬笑笑,“麻烦周秘书给杯咖啡好吗?”

看来是要做长期抗战的准备了,薇薇安大咧咧地躺在沙发上,两条腿架在茶几上抖着,她斜睨一眼镇定自如的魏雪,心想,真不容易啊,想攀上表哥的女人何其之多,这位要杀出重围还是下了番苦功夫,只是表哥到底喜欢谁呢?对小修又是什么样的感情?

她苦恼地抓抓长发,八点档言情剧的编剧实在太伟大了,要是自己早就想破了头也想不出如此复杂的三角恋该如何收场。

随着几声狗叫,林修一进门就看到蓦然回首的魏雪,他霎时呆住,梦中思念了无数次的小龙女就近在咫尺,这是魏雪的本尊啊!不是电视里,也不是MTV里,更不是之前那晚混乱的夜里,她是实实在在站在自己面前的超极无敌纯情美少女,真人比电视上还要漂亮一百倍还要清纯一千倍,他惊喜地张着嘴,说话都在打结,“啊,啊,是魏雪,是魏小姐……”

“你是?上次那个小男生?”

“呃,是啊是啊,你叫我小修就可以了”

那晚的尴尬事就不要再提了,他赶紧拉张小凳子坐魏雪脚边,一脸爱慕地望着她傻笑,“卟”,薇薇安不忿地扔了个纸团给他,摊开看,上面写着“小色鬼,当心被表哥干死!”

“看什么呢?”

“没有没有,是叫我给白板喂饭”

林修将纸团迅速揉成碎纸,双手搓搓裤角依依不舍地走进饭厅。

“薇薇安小姐喜欢看演唱会吗,9号晚小雪在青城艺术中心开首场个唱,欢迎陆哥和薇薇安小姐一齐去听听”

魏雪优雅地放下几张贵宾票,“一定要去噢,小雪可是很期待你们的光临”

“一定去一定去,9号吗,我们一定会去的”

早在饭厅竖着耳朵的林修情不自禁的冲出来,“魏小姐的演唱会小修肯定捧场,到时我要上台给您献花,你喜欢什么花?百合,玫瑰,还是郁金香”

“谁说要去演唱会的?”

说话间,陆明涛回来了,魏雪忙站起来,手捏着裙角略带羞涩的对着他轻声说:“陆哥,你回来啦,小雪给你煲了汤,你快尝尝”

背对阳光的男人英俊的脸上没有半点欣喜,他瞥了林修一眼,面无表情地松着领带走上二楼,边走边说:“小修,你上来一下”

在魏雪愕然加妒忌的眼神里,林修陪着笑脸蹑手蹑脚地走上楼。

“哗啦”,数尺宽的大落地窗帘被骤然拉开,户外温暖的秋日阳光瞬时如流水般倾泄入百米大卧室内,林修被这股突来的强光惊的眯起眼,抬手捂着额头问:“陆哥,有什么事吗?”

陆明涛只是转身望着他,手上一刻不停地解下领带,脱下西装,从容不迫地说:“你想去听魏雪的演唱会?”

“呃,是的,她唱歌好好听呢,我以前就经常听”

“你喜欢她?”陆明涛微微拧起眉。

“呵呵,当然啦,她可是当红的玉女,谁不喜欢啊”

林修有点不好意思的摸摸头,逐不知对面男人的脸早就变了色。

“你喜欢就让给你好了”

“啊?!”

今天的陆帅哥没吃多也没喝多吧,林修一下愣住,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怎么行,魏小姐可是一直都喜欢陆哥你的啊,她才看不上我呢”

嘴上是这么说,可心里却是兴奋地欢呼雀跃。

“你觉得你配得上她吗?”

话锋一转,林修顿时凉了半截,是噢,自己现在只是个无家可归的十七岁高中生,怎么可能配得上风头正劲的当红玉女明星,真是异想天开。

他一下子又陷入了沉默,低着头无语应对。

“你过来”

陆明涛轻轻叫唤他,林修不解地走到他跟前。

“亲我一下”

“呃?!”

他正想问“这是为什么?”时,对方已伸手揽过他肩膀俯在他耳边说:“别忘了每天要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

原来是这样,林修望望陆明涛丰润的双唇,脑子里却想起楼下魏雪粉红粉红的水晶唇彩,哪个更诱人呢?

走神这会功夫,陆明涛已经不耐烦地扶着他头深深吻下去,十分钟后,几乎窒息的林修倒在他怀里,听着男人在耳边的话:“你让我高兴我就让你高兴,魏雪演唱会我会带你去的”

话落,也没等他有什么回应,推开他径直走出门外。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日后要讨好陆二少才有好果子吃,林修抹抹湿润的嘴角,算,为了魏雪我也就忍了。

第二十三章

午餐在氛围诡异的六个人当中进行,阳光充沛的饭厅外就是花团锦簇的户外花园,在散发着阵阵的花香和菜香的室里进餐不失为一件温馨惬意的美事,而林修却抓着筷子傻呵呵地停在半空,户外的花香、餐桌上的美味佳肴都比不上对面色香俱全的魏大美人。

“小修,你快吃啊”,薇薇安没好气地用筷子敲敲碗。

“呃,好好,我喝汤”

“你已经喝了三大碗啦”

“呵呵,是吗,这汤真好喝,魏小姐煲汤手艺好好噢”

林修笑的一脸讨好,抬起碗对周扬说:“周哥,还有汤吗,再来一碗”

“没了,都让你喝光了”

“那就捞点汤渣给我”

“汤渣也被你吃光了”

“呃,那就……”

“那就把汤煲也吃了吧”陆明涛面无表情地抓过汤煲重重放他面前。

“呵呵呵,陆哥真会开玩笑啊”

林修丝毫没注意到周扬三人抹汗的表情,端着空碗扒两下,目不转睛地盯着魏雪,他如此明目张胆的火热眼神魏雪怎会不知,脸上仍保持着淑女含蓄的微笑,心里却在咒骂:死小子,害我白煲一早上靓汤,全让你一个人喝光光。

她的视线越过林修,对着斜对面的陆明涛展示甜美笑容,“陆哥,过几天小雪要开演唱会,第一次开唱好紧张噢,明天陪小雪试试演出服好吗,有几条裙子小雪拿不定主意,想请教请教陆哥的意见”

转头又很谦虚地冲一旁的薇薇安说道:“薇薇安小姐这么漂亮肯定对服装很有眼光,明天一起给小雪出出主意吧”

林修看看薇薇安一身破烂的非主流服饰,急忙说:“她哪有什么好眼光,魏小姐,不如让小修陪你参谋参谋”

“你?!”

“我真的可以,特别是对女孩子的服装更是眼光独道,相信我,我肯定会让你漂漂亮亮地站在舞台上”

林修虽说是名生活糜乱的花花公子,但他对服装和色彩却是有着天生的敏锐感,而他唯一肯修学的科目只有服装设计,所以他极力说服一脸不屑的魏雪,那付恨不能贴上身的迫切样子让桌上的人都吃不下饭。

但魏雪并没有理会他,餐厅里只剩下尴尬的汤勺和筷子交替声响,林修顿觉沮丧,低着头慢慢嚼着根青菜,直到那根菜叶快嚼成渣子时,救命的声音终于响起,

“既然小修说的这么恳切,那明天就试试你的眼光了”

陆明涛扯过餐巾擦擦嘴,放下时瞥了他一眼,起身离开。

“谢谢陆哥谢谢陆哥,魏小姐你看,陆哥都说可以让我试试呢,我保证会让你满意的,有我在,你肯定会像公主,噢不,皇后一样光彩夺目”

魏雪根本不想再看到这张死命凑到自己眼前的脸,尽管他很秀气很阳光,但,此时此刻,她真想狠狠捏爆他笑的如花痴般的脸,搞什么,人家才不想让你这超极电灯胆来发光发热,隐约中,她总觉得这小子比身边的薇薇安更令她不安,陆明涛,你该不会真是GAY吧?

******

沿江路七号,菲菲星光名店内。

陆明涛靠在花朵遍布的绒布沙发上,单手支着额头望向镜前反复摆POSE的魏雪,其实他很不想来,坐在这间奢华闪耀的名店里已经近三个小时,明明只是说试几件,没想到一来就试了几十件,件件都摆十几分钟的POSE,晃来晃去的镶着碎钻的裙子直把他的眼都闪花。

这世上恐怕没几个男人能有耐心陪女人试衣服,陆明涛也不例外,他不耐烦地按按额头,心里一阵烦躁,这么头疼的事有谁肯干?

有,还有一个异类——兴奋到双眼冒桃心的林修。

他真的很佩服这小子,围在魏雪身边又挑又拣,简直比她的专属造型师还要尽心尽责,做粉丝做成这样真的是要发劳模奖,越过镜子里妩媚娇笑的几个人,他把视线停留在笑逐颜开的林修身上,手指摸着下巴,细细思索,嘴角拉起一丝笑纹。

“太漂亮啦,太漂亮啦,加上这条珠链魏小姐真的是完美的像公主一样,呵呵,演唱会门票一定会大卖特卖,到时再加十场,红到爆!”

两眼冒桃心的林修恨不能上下其手,面前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简直要谋杀他全部理智,小龙女啊小龙女,真的好想顺手……

“陆哥,你觉得怎样,小雪漂亮吗?”

美人无视他的存在,优雅又干脆地一转身,甩掉了林修几欲伸前的咸猪手。

陆明涛看看她,再看看林修,忽然笑着说:“我觉得他穿更合适”

什么?!在场所有人惊的瞪大眼。

你纯粹是想恶搞我吗?

林修忙冲着一脸发青的魏雪解释道:“陆哥是开玩笑的,开玩笑的,别当真”

“谁说我开玩笑,你肯定穿的比她好看,不信么,进去试试”

如果杀人不犯法,林修真想一砖头拍死这个变态陆恶少,当着自己心仪地女人面前如此恶整自己到底是何居心!

正当他不知如何应对时,一件满是天鹅羽毛的超短真丝裙挂在他身上,陆明涛搭着他肩,眼里似笑非笑,背对着所有人压在他耳边低声道:“去试试吧,别忘了,每天要做一件令我快乐的事”

令你快乐?林修都快哭出来了。

没想到陆明涛的恶趣味还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这已经大大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拎着一堆羽毛似的真丝裙子,无奈地看看魏雪,人家穿出来的是天鹅,他穿出来只能是鸟人,仰天长叹,在魏雪和一众造型师、化妆师厌恶的眼光里,他低着头,转身,关门。

被逼进试衣间里的林修足足骂了二十分钟死变态后,终于受不了门外陆明涛大嗓门的吆喝:“死里面啦,再不出来就踹门!”

他一直很要面子,可今天就要被这恶少玩死了,从今往后哪还有脸见魏雪啊。

捂着眼睛走出来的林修大气都不敢出,房间里静悄悄地好像没有人似的,他放下手,险些被一众吃人的目光杀死。

愕然,惊艳,震憾,妒忌,说不清的各式各样复杂眼光全集中在他一人身上,他脸红耳热地无地自容,恨不能立马打个洞钻下去。

“看够了吧,我去换掉”,太羞耻了,林修转头就想跑回更衣室。

“慢着,你想光身子出去吗?”

“什么?”

在陆明涛好心地提示下,林修发现自己那身运动服正挂在推门而出的收垃圾大妈的宝箱里,掉出的一只裤脚渗着污水滴滴嗒嗒直敲地面。

“你什么意思?”

他无视这张愤怒到扭曲的脸,很自然揽过他肩俯在耳边,另一只手指指玻璃门外灯火灿烂的街市,“没什么意思,从现在开始,你要想回家就得一个人穿过这条街,我在街头等你,时间是十五钟,过时不候”

第二十四章

夜晚七八点的沿江路七号,人头拥簇,来自本城各大名门闺秀,大小名星及优雅白领纷至沓来,想看名星或名媛的追星族们像潮水似的流淌在街道两边,几个拿着唱片、相机或小玩偶的高中女生正东张西望扫描人群时,忽然,其中一个小卷毛大叫:“快看那!”,众人视线立即锁定目标。

该怎么形容这样一位美人呢?

“她”穿着纯白近透明的超短连衣裙,上身是真丝底衬绣满蕾丝印花,层层叠叠又不显累赘的天鹅羽毛裙摆在风中如飘渺的蝴蝶般翩翩飞舞,恰到好处地露出一对修长双腿,墨色黑短发被灯光染上一层淡淡棕红,蓬松发丝下的双眼透出股羞涩的妩媚之情。

“她”似乎走的很小心也很急促,所经之路很快令行人惊诧的驻足不前。

这是哪家的贵小姐,又或是哪位刚走红的小明星?

小卷毛等一行女生不失时机地围上去问起来。

“哎哎,请问你是模特吗?好漂亮噢,能拍个照吗?”

还未张嘴眼前就已经闪个不停,林修慌慌张张地忙挡着头说:“不是不是,快让开”

边说边踩着高跟鞋匆匆而过,身后传来几人话语。

“喂,怎么她讲话听起来像是男生?”

“是噢,别不会真的是男的吧,这也太……太崩溃了”

“男扮女装?快跟上去拉下她裙子看看!”

最后这句话惊的林修背脊发凉,现在的女高中生好奇心太重也太变态,就算是女的也不能当街拉裙子啊,要是被戮穿还不如当场一头撞死算了,他加快速度拼命往前奔,可恶的九厘米高跟鞋扭的他脚骨都要脱节,又急又难堪的林修整个人疾步快走在街道上,俨然一位一步三晃的妖娆仙子。

本就拥挤的街道上居然自发的让开一条道给这位莫名美丽的赶集女,林修顾不上旁人惊艳的目光,他死死盯着不远处的街头,双腿大步向前奔,快点快点,十五分钟要到了,该死的陆明涛,我再也不跟你玩了,回去就卷包袱走人,受不了受不了,这家伙实在太可恶!!

“咔嚓”,脚下忽地一空,林修暗叫不好,九厘米高跟鞋不堪重负彻底报销,细如手指的鞋根霎时飞了出去,急速走路中的他一时刹不住脚步,身子一歪,他已经可以料想自己的后果,就在即将到来的四仰八叉加春光乍泄的倒在地上时,他唯一的动作就是——闭上眼。

丢人吧,尽情的丢人吧,我明天就去跳长江!

他已经做好倒成“大”字造型横尸街头的准备,轻飘飘地羽毛在空中飞扬起来,他等着它们跟着自己一起倒毙。

一分钟,还能看见舞动的裙摆。

两分钟,为何地面如此柔软?

三分钟,他听见周围惊动的尖叫声。

没有四分钟了,所有真相都已经映在眼前无限放大的陆帅哥脸上,他瞪大眼,正想说点什么时,身子一轻,整个人像天鹅一样被男人抱了起来,街道上的人都发出响亮的口哨声、赞叹声,甚至还有人掏出相机“啪啪”地拍照,英雄救美的题材千年不衰,明早又可以上博客晒晒。

顾不上旁人的眼光,脸红到耳根的林修忙挣扎着想站起来,抱着自己的手随着动作而加重束缚,耳边传来深沉话音:“别乱动,还嫌不够丢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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