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小子,你完了!——彼岸之光
彼岸之光  发于:201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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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也必须跟骆宾分开”

这是唯一的条件,不管那蓝眼美男有没有跟你搞在一起,都很危险,他抓起衣服遮盖上身,见陆明涛若有所思地眼神,再加上句:“哎,别说你俩没关系,打死我也不会信,我不准你跟他老粘在一起”

“小修,他只是我的童年好友而已,你干嘛吃他醋?”

“陆明涛,全世界也只有你才看不出他在爱着你,别当大家是白痴”,他板着脸说:“就这个交换条件,怎样,也不苟刻”

“不行,宾宾是我家世交也是我十多年来的好友,你不要太过分”

陆明涛凑上前再次拉紧他胳膊,沉着声音道:“小修,不要做些没意义的事”

“什么叫没意义,那陆明涛你呢,你就可以威胁我吗?”

因为经济上的悬殊导致自己不得不屈服在这男人身下,我呸!今儿个还真是不信邪了,他那股富二代的倔劲又冲了上来,“我告诉你,陆明涛,你少拿钱来压我,我跟你是平等的,就我这样的,出去不怕挣不到钱”

“你挣什么钱,能挣多少?是卖身还是卖力气,这两样恐怕都不行吧”,他再次扯开男孩挡在身上的衣物,紧紧压制着他,“我告诉你,不管你愿不愿意,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信不信随你,你离开了我,我保证你过不了三天就会吃尽苦头,到时可别抱着我的腿求我”

话落,他不再给林修反驳的机会,用狂热的吻堵塞住了对方欲言的嘴,顶开紧绷的双腿,在进入之前松开了吻,手指抚摸着林修浮肿的嘴唇,“记住我今晚说的话,绝不能离开我!”

最后一个字结束后,身子一挺,“唔!该死……”,林修的背脊冷汗直冒,双手条件反射地抱着男人宽厚的背,他重重地呼着气,尽量放松自己来承受这种钻心的痛,可眼角却不听话地渗下几滴泪水……

陆明涛,谁说我离不了你,你这个混蛋。

******

回到家时已经是深夜。

薇薇安打着呵欠进厨房倒杯水,刚转身时,一个身影从眼前晃过,她愣了几秒,疑惑地跟过去,只看到大门轻轻摇摆了几下后便锁上。

“这么晚还有人出去吗?”

她抓抓长发,陆表哥和小修不是已经回来了吗,而且,小修还是陆表哥亲自抱回来的,呵呵,肯定是在外面打“野战”打累了吧。

她撇撇嘴,走上去把门拉好,“唉,好困”,转身吸着拖鞋回睡房了。

第二天一早,整栋陆家大宅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

“他去哪了?!”

第五十八章

他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终于踏出了陆家大宅,终于……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流氓,噢不,是盲流!

这是林修重生以来做的最爷们的一次决定,是的,没错,他要靠自己的能力找饭吃,不再装孙子似的在某男身下辗转承欢求施舍,哼!凭什么!

此时,他蹲在校教学楼下,帆布板鞋用力地蹭着花圃旁的沙土,陆明涛,你别小看我,什么叫离了你就活不过三天,我偏要活给你看看,本公子绝对有能力活过三个月!噢不,是三周。手指头算算,唉,别在外面待这么久,就一周好了。不过也只是证明一下自己而已,不要搞得太辛苦。

他掏出手机,里面已经有数十个未接电话,不用一一看都知道,全是陆二少的。昨晚被那男人折腾了大半夜,车上搞完了,回家还搞了两回,他摸摸屁股,啧,真是会疼啊,做下面那个确实不好受,不过,好像感觉还不错。

一想到这里脸皮就发红,拍拍裤子站起来,今天有节课要临堂测试,时间差不多了,得赶紧上教室。

林修上辈子的高中都是混来的,而大学又是出国继续混,所以,他的学习成绩是非常糟糕,几乎以个位数来计分数,这辈子再上高中也是枉然,可不,今天测试的这科正是他最头痛的语文。

偏偏上这课的老师却是位仙风道骨的特级老教师,对学生教学抓的贼严,此刻,他正四平八稳地立在讲台上,一脸正色地讲解《鲁智琛拳打镇关西》的课文,而台下,杜意玲则扔了个小纸团给林修,他打开一看:昨晚你又跑了,干嘛,睡了本姑娘就想拍屁股走人?

他暗叫不好,这小妞恐怕没这么容易放过自己,就回句话:那你想怎么样,今晚又去吗?我可没钱。

杜意玲撇撇嘴,扔回来:没钱还惹我,不会向家里要啊,对了,你那个陆哥不是对你挺好的吗,跟他开口要呗。

林修叹口气,现在正在闹政变,怎么可能还回家向那位爷要钱,不被杀掉才叫怪。他转头瞄一眼嘟着嘴的女孩,无奈地又扔回去:情况有变,恕不奉陪。

等转回头时,一抬眼,发现仙风道骨的老教师正笑容可掬地望着自己,敲敲桌面,“这位同学,考试个位数还有心情调戏女同学,呵呵,请将这一段念十遍”

你个千年老道,真可恶!

他抿着嘴,不情不愿地站起来念道:“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打得好!”鲁达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

真该死,怎么会念这段,不是”油酱铺“就是”彩帛铺“,不知为什么,他总是把文中的鲁达与脑海中的陆恶少混为一人,结果是念得他心惊胆战,毛骨悚然。

他反反复复的念着,念着,念的头晕眼花,蓦然发现课室外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噢,居然是他,这恶男竟然找上学校里来了。

老教师显然也发现了课室外的陆明涛,他迎上去笑道:“这位同志,你是来……”

陆明涛这才收回一直盯着林修的视线,转头对老师颔首道:“你好,我是来听课的”

老教师疑惑地抬手看看表,“听课?可是……现在已经快放学了,再说,这是高中语文课啊?”

“没事,我就想听听高中语文课”

不顾周围愕然的眼神,陆明涛镇定自如地拉张椅子,面对着林修坐下,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看的他站立不安额头冒冷汗。

千算万算还是算不过这恶少,早知道就不要来上学了,这回可真是挖地三尺也难逃!

“你继续啊”

陆明涛抬抬下巴,嘴角挂着嘲讽地笑意。

众目睽睽之下,林修顶着一头汗念着《鲁智琛拳打镇关西》,念着,念着,他时不时瞄一眼面前端坐地陆明涛,对方始终用别有意味地眼神看着他,他被盯的心跳加速,面红耳赤,昨晚一声不哼的跑掉,这回陆恶少肯定是怒火中烧,狠不能剥掉自己三层皮,搞不好发作起来让自己开“油酱铺”和“彩帛铺”那可就完了。

正在这时,下课铃响了,老教师挥挥手,“下课,林修同学,你也可以走了”

待其它同学三三两两地步出课室后,林修抹抹汗,准备拿书包时,陆明涛突然一只手压在他面前的桌子上,“你留下!”

身后的杜意玲小声地发出声惊呼,匆匆收好书包赶紧溜了。

于是,整间课室只剩下陆明涛和林修两人。

空气里全是一触即发的火药味。

有句老话叫:逃的了和尚逃不了庙,最该死的是他竟然还惦记着这座“庙”,其实他真不应该回学校,直接到街上去当盲流还安全些。现在后悔莫及,眼前这位“鲁智琛”正用杀人不偿命的眼神直视自己,林修猜想:他会让自己开“油酱铺”还是“彩帛铺”?无论哪个铺都会要他的命。

他抓紧书包,故作轻松道:“陆哥,你还有事吗?”

“你昨晚为什么偷偷地走?这么急着来上课?”

陆明涛坐在桌子上,双手抱胸。

“陆哥,我想了很多,我并不是像你说的一无是处,其实我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找碗饭吃……”

“找碗饭吃?就凭你?现在?”,陆明涛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小修,你有什么能力,考试都是个位数,你还能做什么?”

“可,可我还有别的本事!”

林修窘的结巴起来,哪壶不开提哪壶,分数又不等于能力,怎能相提并论。

陆明涛从鼻子里笑出声来,他跳下桌子,勾住他脖颈,倨高临下地说道:“你离不了我的,还是乖乖听话待在我身边,小修,你有没有能力我并不在乎”,他把头低下,轻轻抵着他的额头,语气放软,“我只需要你在我身边就够了”

“可是,我也是男人,我不想老是被你压!”

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啊,他推开陆明涛,指着对方的胸口说道:“我,林修,要证明给你看,我也是个有能力活下去的男人!”

这小子一定是疯了!他拧起眉。

“明涛,他这么不服气,那不如就让他出去混几天吧,看他能混成什么样”

宾宾说的也有道理。今早跟骆宾讨论了下林修的离开,他语重心长地劝自己不要把小修看得太紧,管得太牢,可自己总是害怕他会离开自己身边,一想到这小子跟群女孩瞎混就气血上涌,或许,让他出去试试也未尝不可,等吃尽了苦头才想到自己对他的好,那时应该就能老老实实待在自己身边了。

不是看死他,这小子压根底就无法独立生存!

陆明涛点点头,“那行,就给你一周时间,告诉你,千万别干坑蒙拐骗、打劫烧抢的坏事,我可保不了你”

“你把我想成什么人啦,我是干那种活的料吗”

他挂起书包,豪气地一扬脖子,“陆总,我一定能活着回来见你的,等着吧!”

第五十九章

寄居蟹是怎么活的,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不是寄居蟹,他不可能一直都活在那个霸道的男人身下做小受,所以,在夜色降临之前,他找到了这间牛杂店,很好运,牛杂店的老板在盯着他三分钟后终于同意聘请他。

“工资按天算,包吃包住,每天30元,行不行”

林修忙不迭地点点头,放下书包立马干活。

他没干过家务,收拾起来自然是手忙脚乱,但还是绷着一根筋硬着头皮做事,所幸干了一晚上没出什么岔子,他擦完最后一张空台后,重重呼出口气,甩甩有点发酸的手正准备收碗筷时,门外又进来几个年青人。

“老板,来四碗牛杂粉”

“好,一会就来”

十分钟后,店老板吩咐他将牛杂粉端出去,“请慢用”,他放下碗,手忽地被抓住,“哎,有没搞错,这种粉能吃吗?”

他疑惑地望着眼前满脸青春痘的男子,“怎么不能吃?”

“你眼瞎了啊,没看见这里面是什么?”

另一个年青仔起身没轻没重地拍他下头,厉声道:“靓仔,睁大只眼看清楚,碗里有什么!”

清汤中,竟漂着只黑黑的半死不活的蟑螂,他霎时瞠目结舌,“这个……这个刚才明明没有的,我刚才端出来的时候明明是没有的”

他清楚记得,碗里干干净净,只有牛杂粉,但他也知道,这种小店有蟑螂也很正常,就是五星级酒店还有地沟油呢,牛杂店有蟑螂算什么,难道你以为还会给你油焖大虾或是鲍汁鱼翅?

干了一天的活他累的四肢疲软,本来就盼着早点走人,没想到还来了这几位惹事的客,烦躁之余,说话也不经大脑了,“唉,没事,就当加料呗”

此话一出,就像捅了马蜂窝,四个年青仔霍地起身,其中那个青春痘揪起他衣襟,“你他妈找死啊!加料,我给你加料!”

端起碗从头浇下去,淅淅沥沥的汤水流满他整张脸,林修猛地推开他,用袖子擦擦,厉声道:“你干什么!这碗里本来就没有蟑螂,我端来时就没有”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放的了,是不是,小靓仔”,青春痘推搡他几把,身旁另三个年青仔跟着叫嚣,“叫老板出来,赔钱赔钱!”

林修被吼地一愣一愣,这明显就是敲诈勒索,他回过神来,看着店老板毕恭毕敬地涎着脸给他们发钱,等人走后,肥胖的店老板扭头恶狠狠地瞪着他,脸上的肉都在抖,好像他才是罪大恶极的强盗,“你不用干了,现在马上走!快走快走,这个瘟神,刚收你第一天就给我闯祸,走走走!”

书包扔到他身上,空中飘着几张十元纸币,“拿着钱快走!真是衰!”

林修张着嘴百口莫辩,做了整整一天,累死累活,最后只有手中三张皱巴巴的十元?他站在灯光璀灿的十字路口,憋着满眼眶的泪水,想哭,却最终选择仰天大笑,周围的行人纷纷避着走,不时还传来几个字:“神经病!”

神经病,我真的是发了神经!

眼底不争气地浮起水雾,川流不息地街头,他只看见花花绿绿的车灯一闪一闪,闪的他眼都花了。

吸吸鼻子,别哭,咱是纯爷们,不能被那恶少看底。

他累了一天,肚子空空的,真后悔没有趁老板忙时偷碗粉吃,还想着收工后再吃宵夜呢,做梦!

摸摸隐隐作痛地胃,身心俱疲地靠着路灯杆坐在街边。

这个时间,他在干什么?

林修埋下头,干涸的柏油路面上,“滴滴嗒嗒”地掉着水珠,他盯着渐渐渗进地面的水渍,嘴角却是在笑,“陆明涛啊陆明涛,你真的把我算死了,我林修真的没法离开你,你高兴了吧,得瑟了吧,呵呵,陆明涛,你真他妈的可恶!”

闭上眼,脸上流下细细的泪线,他偏头住袖子上蹭蹭,仰头对着天空深吸口气,大声喝道:“我他妈的就不回去,我是男——人!”

在喧嚣的街头,没有人会理他这个疯子,他无所顾忌地对着黑色天空笑,声音淹没在城市中匆匆而过的各色车流里。

畅快淋漓地发泄后,最现实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他扶着路灯杆站在十字路口,一时间茫然地不知所措,今晚该在哪猫呢?地铁口?桥洞?还是公园?去哪都无所谓,下场也只有一个——露宿街头。

拎着书包拔拉拔拉头发,一只脚正准备踏出去时,“吱——呀!”,他吓的缩回脚,再晚两秒右腿就要不翼而飞,惊魂未定时,他看清眼前单腿支着摩托车的男子,对方也注意到他,侧头回望呆站着的林修,目光里全是挑衅的眼神,两分钟后,潇洒地摘下头盔,边嚼着口香糖边上下打量他一遍。

“嗨,小子,没压着你吧”

林修摇摇头,注意到对方敝开的胸前隐约可见青紫色的虎纹图腾,他咽咽口水,不自觉地倒退几步,这男子看上去大约也只有二十岁左右,一头深棕色头发下有双痞气邪恶的眼睛,除了胸前的纹身外,左耳上的银色耳钉煞是惹眼,不用说,十有八九是个跑江湖的小混混。

有了刚才牛杂店的教训,他可不敢再跟这类人有什么交集。

“哎,你上哪?要不要载你一程”

呵,现在的小混混也有活雷锋啊,真希罕!

他没有转身,只是挥挥手表示不用了。

身后的男子没再搭理他,发动震耳欲聋地车子离开。

午夜十二点,他沿着城市大桥缓缓走着,走着,望着脚下翻滚的江水,刹那间他还真有种一头栽下去的冲动,好累,什么叫自讨苦吃,这就是。什么叫走投无路,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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