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小子,你完了!——彼岸之光
彼岸之光  发于:201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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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对噢,我都忘了时间,小修过来,我和明轩买了礼物送给你”

卓文杰拉过诧异的林修,把一个礼盒放在他手里,“快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都准备要离开的人还能收礼物?林修有点哭笑不得,捧着盒子难堪站着,一时间有些尴尬,“你就打开看看吧”

陆明涛的声音还是那么漫不经心,好像已经忘了之前同意他走的事。这只老狐狸,又玩什么花样,好吧,就让你最后称心如意一次。

猛然打开盒子——原来是部最新款的限量版手机。

富二代林修当然认得这款手机,全球也只生产少数的几部,为什么会送这么厚重的大礼给自己?他转念一想,这样也好,总不至于两手空空流浪街头,这款手机去黑市卖卖还是很值钱的。

那就谢谢了,各位,本爷不客气的收下,告辞。

他对着在场所有人晃晃手中手机,说道:“很感谢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给我,小修离开后一定会记住你们的大恩大德,再见!”

“你去哪?”

说这话的家伙脑子有病吗?

林修咬着牙慢慢回头,挤着笑回道:“陆总裁真是贵人多忘事,我去哪,当然是离开这个家了”

话落全厅寂静,大家的目光都移到陆明涛脸上,他好像才想起来似的,介介身子道:“哦,那您慢走”

众人愕然,薇薇安脸色大变,掐着周扬手臂暗叫:我的五百块!

陆恶少,你纯粹折腾人是吧,他握紧手机牙齿“咯咯”作响,很豪气地一甩头,直奔大门口。

“汪汪汪”,关键时刻配角总是比主角重要,平时乖巧听话的白板也许是真的难舍同睡一床的看狗人,冲上去张口就咬住林修的裤角,紧接着一个泰山压顶重重扑倒他的小身板,鲜红舌头不停地舔啊舔,口里发出类似于悲鸣的“呜呜呜”声。

“白板白板,别这样,你快走开”,抹抹脸上粘乎乎的口水,他抬手使劲挥挥想甩开庞然大物的纠缠,“松开,快松开,再不松开我要打你了”

身上唯一的运动服被死死扯着,林修发恨似的一抬脚,“嘶——啦”,屁股好凉,心里暗叫不好!

“哇哇,小修你今天穿咸蛋超人的内裤啊!”,薇薇安跳着脚喊。

他恨不能一头撞死在门上,太丢脸了,陆家的人和狗一样变态,哪里不咬就咬屁股,不用看都知道裤子已经彻底报销,摸索摸索,手上只有两三条可怜兮兮的烂布条,再望向厅内几人,除了陆明涛外,其余每个人都在掩面偷笑。

陆总裁不愧是见多识广的淡定哥,他拍拍白板,喝道:“听话,一边去”,再打量打量拼命拉裤子狼狈不堪的林修,扬着眉毛,“你这样子还能出去吗?当然,如果你想,我也不阻拦”

外边夜色已暗,但再黑的城市也有五彩缤纷的灯光点缀,除非趁着月黑风高逃到山里去,否则不要说明天,就是今晚都会被当成变态露体狂给请进警局。

摸摸光溜溜地大腿,嘴角苦笑,哪个王八说天无绝人之路,真他妈该扯了他的嘴,林修仰头望着面前高高在上的陆明涛,一脸悲壮,嘁嘁然道:“陆哥,我可不可以再留一晚”

周扬和阿展对视一眼:我们的五百元没了!

“没事小修,都是白板的错,我这个当主人如果不留你那就是我不对了”,话说的简直是大恩人在发大善心,颇有些扶贫救灾的意味,转头对周扬道:“带小修去拿套睡衣换上”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效果,周扬发现陆总的眼睛此时格外明亮,甚至还有种看到红桃心跳跃的错觉,他忙点头应几声,一旁的卓文杰拍拍忍俊不禁的陆明轩,小声道:“看吧,你弟弟整人的功夫不减当年,今晚小修走不了,以后就难走了”

待林修随周扬离开后,陆明涛摸摸脚下白板,领着它到厨房喂根法式香肠,身后的薇薇安凑上来说:“哎哟表哥,我今天已经喂了它二十根了,要不然它哪有那么听话”

“那真谢谢你了”,随手把香肠塞进她嘴里,带着笑走开。

半小时后,一行人在花园式饭厅吃晚饭。

带着难以名状的羞愧,林修只顾着埋头吃饭只字不语,好不容易爷们了一回,原以为自己可以神气活现地大步离开陆家,没想到临门一脚失算,被条狗给拽回来了,他越想越不忿,自己也曾是风流潇洒的富二代,如今像猴似的被人耍真是悲哀,做人要有志气,有骨气,明天就干脆穿着睡衣离开好了。

“哥,你几年没回国了,明天我带你好好逛逛”

陆明涛慢慢喝口汤,眼睛却盯着对面的林修。

“好啊,大家一起去吧,哎小修,你的衣服没了,书包也没了,干脆一起去商场再买几件回来吧”

卓文杰边剥虾壳边说,冲陆明涛挤挤眼。

“不用了,你们已经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哪里好意思再麻烦你们买东西”

摇摇手机,他笑的有些干干的,什么不要这个可不能不要。

“一起去吧,要不然明天你也出不了门”,手指指他身上的大号睡衣,陆明涛重申,“这衣服可是我的,别想穿走”

要不是碍于薇薇安在场,林修真想当场脱下衣服翻个白眼再狠狠地扔到对面陆恶少脸上,忍辱负重四个字像卡碟的歌词反反复复在他耳边响啊,响啊,真他妈的找抽!

可他还是闭嘴了,不要白不要,反正是你们要给我买的。

******

晚上,夜深人静,陆明轩敲敲门,站在落地窗前的男人骤然回首,脸上掠过一丝失落,“怎么,哥睡不着吗?”

“想你了呗”,声音拖的老长,他关上门,笑容可掬地站在陆明涛身旁,像看好戏似的望着他。

“开什么玩笑,你的心上人就在隔壁,还不快去陪陪他,你们都快五年没见了吧,今晚应该是干柴烈火烧的”噼啪“响,不要浪费时间在我这里”

“明涛,你就这么想赶哥哥走啊,我还想跟你好好聊聊呢”

“聊什么?”

陆明轩慢丝条理地坐在沙发上,手指轻轻扣着,似笑非笑地抬头望着他,那表情分明在说:你还是老实交代吧。

好半天,他吐出口气,眼睛望向窗外明亮的路灯,喃喃说道:“我是有点喜欢他”

“不是一点吧”,身为大哥,他怎会看不出弟弟的心思,这个看似坚硬冷漠实则是个情感丰富的男子,一旦爱上,就无可自拔,他调侃道:“如果只是一点,你也不会成全我跟卓文杰,更不会冒着被老爷子踢出家门的风险,安排明天的鸿门宴,啧啧,你胆子还真不小啊”

“那大哥是不是要帮帮我呢”

陆明轩赶紧从沙发上跳起来,摆摆手,“不了不了,我明天一早就飞瑞士,你自己设的鸿门宴自己去赴吧,早点睡啊”

刚起身,他似想起什么,“听老爷子说宾少要回来,你知道吗?”

陆明涛一怔,“是么,什么时候?”

他做个安慰式微笑,“我也不清楚,也许明天你就知道了”,顿了顿,“明涛,你知道宾少他对你……”,发现对方正疑惑地望着自己时,嘴角无奈一沉,“算了,我先去睡”

门“咚”地关上,陆明涛看看时间,晚上十二点正,嘴角浮起笑意,头抵在透亮的窗边,这个时刻,他应该睡了吧,好想去见见他。

走下楼梯,他站在小木门前,轻轻推开一条缝,白板很听话的溜出去,合上门,他望着熟睡中的男孩,细碎的月光打在他脸上,朦朦胧胧的,让人怜惜,伸出手,像流水滑过他的脸庞,“你是我的!”

第四十一章

狭窄的小床此时因为重量陡增而发出轻微地“吱吱”声,他尽量用最轻的力度俯在男孩身上,手臂撑起,两手圈着这张宁静安逸的脸,男孩只是稍微皱了皱眉,便不再动静,他并不知道有一双深情款款的眸子此时正温柔无比的望着自己,他更不会知道,这双眸子的主人竟是令自己懊恼万分的陆恶少。

“小修,我爱你,小修……”

湿润柔和的吻细细碎碎落在男孩的唇上、脸颊、脖颈,他贪婪地舔着,扣子一颗颗松开,露出少年青涩白皙的胸膛,上面很快被炽热的唇履盖,每一寸似乎都能燃料出亮黄的火焰,待男孩感到异样时,口里已发出难以抑制的呻吟。

被忽然打扰美梦的林修眼前还是一片模糊,身体骤然间变的莫名燥动,呼吸沉重中点点汗渍浸湿了发尾和枕巾,眼皮沉重地微微刚张开就立即合上,他把手挡在眼睛上,这让自己更分不清梦与现实,但他的身体却情不自禁地迎合起来,也许是在梦中,现今某个部位正享受着最快意的服务,大概是太久没有发泄的原因,他很快就在黑暗中仰起脸,浑身战栗地哼出一声类似于小动物的呼叫,整个人瞬间松懈下来,一切又归于平静。

陆明涛抹抹嘴角一丝白沫,撑起身子看着昏睡过去的男孩,盖上被子,临走前还不忘捋捋他汗湿的浏海。

“你是我的,永远都是”

******

清晨醒来,一身清爽无比,林修拍拍脑袋,昨晚的春梦真的太逼真,逼真到他真以为有人在帮他解决生理问题,呵,怎么可能,看看自己的小身板,自己是谁?未发育的小男生,一穷二白的看狗人,就连街边的小混混都比自己有可能享受到流莺野燕的特殊服务。

他又敲敲脑门,起身进餐厅。

很意外,陆总栽一大早就坐在玻璃窗前,身后是繁花似锦的田园背景,晨光洒在他背上浮起一层光晕,他抬起头,嘴里正嚼着小面包,下巴点点,“坐吧”

“呃,那个,卓文杰他们去哪了?”,林修脸红的坐下,大概是因为昨晚的春梦,他见到陆明涛时竟有点发觉这张扑克脸与梦中人有几分相似,这太惊悚,惊悚到连拿粥碗的手都有点哆嗦。

“他们回瑞士了,你昨晚没睡好吗?”

有意指指他抖动的粥碗。

“呃,没有没有,还好啦,跟平时一样”

“噢,那就好,一会去商场买衣服吧”

他淡淡说着,眼底一闪而过的溺爱令林修有种好像被情人呵护的错觉,这语气和态度简直就是跟自己最亲密的人在温情交流,如今天去哪约会啊吃什么啊之类的。

擦擦额头的汗,他一再勒令自己不要再乱想下去,不过只是一场春梦,不过只是春梦里的主角有那么一点点像眼前这个扑克脸而已,都是虚的,都是假的,话说他干嘛做这种梦,为什么主角不是魏雪,不是爆乳妹,不是穿超短裙的学生小靓女。

偏偏是眼前这个五大三粗,冷静地好似冰山湖泊的男人。

一定是最近被他恶整次数太多,连春梦主角都变成他了。

正胡思乱想时,薇薇安猛地从身后拍他下,笑道:“小修,早上好啊”

他一抬眼就看见三个人表情各异的脸,薇薇安笑容诡异的挑挑眉毛,周扬黑着两个熊猫眼,阿展脸上有几条淡红爪印。

“你们这是……”

周扬望望陆明涛,有口难言,他总不能说昨晚被突然而来的白板扑倒床上,打乱了与阿展的嘿咻嘿咻,身为生活秘书,他当然知道深更半夜能把白板赶出来的人只有一个,而这个人之所以深更半夜的赶白板出来当然是要进行自己的嘿咻嘿咻,所以,他和阿展两人很无辜的抱着白板呆坐一夜。

而好事者薇薇安则消然俯在门边偷看兼偷听,完了后还回来报告说二表哥的嘴上技术真好,小修在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都达到高峰。

这一切,当然是不能对着茫然中的林修说的。

五个人就各怀心思的吃完早餐,一同前往商城。

男人对陪女人逛街没耐心也没兴趣,但对陪同类逛却是积极的很,这一点可以在少男潮服专区里的销售小姐脸上看出惊奇。

从进来的三十分钟里,那位高大冷俊帅气冲天的男子就一直在为身旁的纯情小正太不厌其烦的挑衣服,左挑右选,前比划后比划,让服务员瞪圆了眼睛上下打量小正太不下五十遍,企图想找出对方是否是女扮男装的蛛丝马迹。

林修没有陆明涛的好耐心,他不明白他的所作所为,男人变化多端的态度实在让人猜不透,反正都是要走的人何必再来这套,他插着口袋漠不关心地看着陆明涛手上的衣服,轻笑道:“陆总,我穿这么好出去流浪会被人打劫的”,潜台词是:你还是省省吧。

面对他的冷嘲热讽,陆明涛倒也不恼,他把衣服挂他身上,脸凑到他面前,盯着他笑,“很想走对吗?等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后,你再决定走或不走,OK?”

第四十二章

鑫煌大酒店,五楼粤菜馆贵宾间。

诺大的旋转桌前只有一站一坐的两个人在等待。

推门进来时,林修一眼就看见面门而坐的老者,这是谁?他转头疑惑地看看陆明涛,只听他敬重地叫道:“爸爸!”

呃,原来这位气势不凡的老者竟是陆明涛的亲爹。

“你就是小修?”

头发虽已花白,但精神却是好的很,说话声音中气十足,隐隐透出些不可违逆的威严。

这个意料之外的人让林修一时间心生怯意,尽管上辈子是富二代,但他也只是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从来没有涉及商场或官场大人物之间的对战,所以,面对直勾勾盯着自己的这位老江湖让他一身都不舒服,屁股坐立不安,心里暗骂:搞什么,原来就是带我见他老爸,切!

“他就是我跟你提起的小修,爸爸,你觉的怎样?”

陆明涛面带微笑地替老爷子倒上茶,等着他回话。

“不怎么样”

挥挥手,茶动都没动就让老爷子身边的保镖给倒了。

林修忽地感到室里空气有些紧张,而且像是冲着自己来,原因不清楚,但苗头不对还是回避一下好,“我先去趟洗手间,你们聊”,他刚想站起来时被陆明涛按住,“爸爸,我希望你能同意”

陆老爷睨一眼半站立的林修,扭回头冷着脸道:“等一下许部长的千金会过来,你小子没什么事可以离开了”。

身旁保镖做了个“请出去”的手势,逐客令下的太明显也太令人难堪,这种目中无人的态度让林修顿时火大,什么意思,你看不起人吗,好,反正本公子也不想待在这听你们两父子说些莫明其妙的话,你以为我想来?

“小修!”

陆明涛起身去追冲出门外的男孩,身后一句厉喝:“站住!”

他停驻脚步,“这孩子这么难伺候你还要?明涛,你让我从法国回来就为了见这样一个货色,他有什么好,许小姐等会就到,你坐下”

背对着父亲,他阴着脸,一字一句答道:“我陆明涛乐意伺候他!”

“宾宾的飞机已经到这里了”

他神色一凛,回头看着父亲静如止水的脸色,没再说什么,关门离开。

保镖俯身陆老爷耳边,“通知生活秘书周扬,安排宾少入住”,说完,颇为烦恼地按按额头,嘴角一沉,“就算是要找男人也得找个像样点的,那小子算什么东西!”

******

找遍了整座酒店,最后才在一楼的户外樱树林发现缩在树下的林修,他跑过去,“你怎么躲这来了”

“我不是躲,我是懒得看你父亲的嘴脸”,林修站起来,头发上粘着几片花朵,他拍拍衣服,“感谢陆总的恩赐,人也已经见过了,请问我现在可以离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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