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职业军人 上——静舟小妖
静舟小妖  发于: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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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坚持就不能走得更远,闭上眼,会错过路上的风景,那些过程。”

“什么过程?”吉珠嘎玛顺着问道。

“这一辈的过程,点点滴滴,每分每毫,都不能错过,上辈子……我很后悔。”

“上辈子?你这人也会信佛家的轮回?”吉珠嘎玛笑道,却敏锐的感觉到怀里这个人突然莫名的警戒了起来,身体离开了几分。

“不是,”林峰飞快否决,“只是觉得人生在世总会有些让人后悔的决定发生,我希望自己不会后悔而已。”一句话说完,绝对的口齿清晰,接着林峰就运用所有的知觉感应着来自身后这个人的反应,脑袋里飞快的转着,转移话题,“对了,看到队长结婚你有什么想法?”

“能有什么想法?”吉珠嘎玛笑了起来,“结婚的事情从来不用我考虑,我阿妈会帮我处理好的。”

林峰咦了一声,不太明白。

“你不知道呢吧?我16岁阿妈就开始帮我找姑娘了,到现在相亲不下20次,如果不是能考上大学的原因,现在怕是已经是个孩子的爹了。”

林峰诧异的转过头,看到这张还略显青涩的脸,实在无法想象这个小孩再带个小奶娃的模样。

吉珠嘎玛手臂用力,将林峰收紧了几分,寒冷的空气中,白色的烟雾从嘴唇里哈出,飘渺的扩散开来,笑开了眉眼,“怎么得?不信?这次寒假回家,阿妈又帮我介绍了两个浓眉大眼的姑娘,姑娘家一听我是个大学生,是抢着来家里下聘,要把我给娶回去。”

“娶!?”

“在我们这里正常,外面女方嫁到男方家是正统,但是我们藏族的男人嫁到女人家也是正统,村子里多得是出嫁的小伙子。”

“诶?”林峰一听,顿时来了精神,打趣道,“娶亲的一方不是要负责房子和酒席钱?你要是嫁出去,带着点儿嫁妆就好了,还顺便讨了个媳妇儿,多划算。”

“我不太想在本地找老婆,如果可以,想娶个外地的姑娘,白白净净的,眉目清秀,有文化有学识,聪明伶俐却又体贴入微。”吉珠嘎玛说着,眼中带着向往,清亮的眼中闪烁着光泽,一派思春男子的模样。

“没问题的,就你这模样这学历,能找到。”林峰拍了拍他的手臂,软下了身子,靠上他的胸口,“实在找不到,我给你介绍。”顿了一会儿,想起上辈子那个25岁的男人,再次开口,“有没有想过多久结婚?”

“怎么都要大学毕业吧。”

“大学毕业马上就要分到部队,也不知道分到哪里,更不可能随军,你让人姑娘家怎么办?其实我看队长这样挺好的,在部队里干上几年,稳定了,再谈婚论嫁。”

“我怎么想的不重要,还不是要看家里的决定,算了,不说这些,我要加快点儿速度,你没问题吧?”吉珠嘎玛问道。

林峰点头,“没事,早点回去我也好早点休息。”

景色在平稳的前行中快速的后移消失,林峰就看着吉珠嘎玛鼻端呼出的热气擦过自己的脸颊,与自己呼出的热气融入一起,然后蔓延着渐渐消散在空气中,胸口的相贴处,对方的胸口传来阵阵的暖意,忍不住闭上了眼,紧紧的贴着,在这冷冽的高原汲取来自对方的温暖。

吉珠嘎玛感受着靠过来的林峰,收紧了手臂。

听说,高原反应的人偶尔会出现幻觉,感到温暖,常常无目标地跟随在他人后面行走。

美丽的,神秘的,却也残酷的青藏高原,世界的屋脊,折服了所有的人。

也包括了林峰,这个永远站在前面让他无法超越的男人。

原来,谁都不是万能的,有着弱点,有了弱点,就真正像个人了。

听说,高原反应的人偶尔会出现幻觉,感到温暖,常常无目标地跟随在他人后面行走。

那么,这种近在身边的温暖,是不是更加让人忍不住去汲取索求?

林峰侧过头,将脸颊贴上了那个脸颊,冰冷的触感,却很快在彼此温度的温润下变得热烫,暖入心扉。

嘴唇微微勾起。

都说人是群居动物,历经变迁,不断进化,携手共筑,构成社会,那么因为贴合而温暖的肌肤是不是就是证明?

远处寺庙的钟声响起,悠远而富有情感。

世界屋脊,青藏高原。

冬季依旧美丽如斯。

懵懂而暴躁的少年在这里学会了体贴。

执着却高傲的男人在这里学会了放松。

人一辈子,总是需要一个又一个的契机作为转折,最终成长成熟。

遇见了,抓住了,就是福气。

第三十七章:队长的婚礼(上)

当初在确定了这次西藏之旅后,林峰提前查过资料,并针对高原反应也做了不少准备工作,不过当林峰吃过药,拿着氧气瓶进屋,被队长和大队长等等首长连番问候之后,还是囧囧的燥红了一张脸,感叹着千年的道行一朝毁,如今算是丢脸丢到了拉萨!

吉珠嘎玛笑得欠揍,表示这次拉萨之旅不虚此行,真是大开了眼界。

林峰特学术的解释了一遍关于高原反应的不确定性和无法通过反复锻炼加以克服的独特性,表示自己绝对不是身体素质不行,而是就这么巧的折在这儿了。

但是无论如何,林峰得承认,这次的自己确实成了拖累,害的大家都不能玩的尽兴不说,还要准新郎官队长大人操心。

值得庆幸的是藏族的婚礼程序繁复,虽然略有精简,也要耗去三天的时间,第二天正式的婚礼开始,却不是去迎接新娘,而是双方各自招待着自己的亲友吃好喝好,接着派出两名能歌善舞,擅长辞令,并且通晓婚礼礼节的娶亲人,穿着藏袍,偕同俗称为媒人的‘瓦日哇’,带上聘礼去女方家求亲,顺带着接受对方的苛难。

说明白点儿就是拎着钱去找虐的。

林峰劲儿还没缓过来,就没跟着过去,只是让三海他们拍下带回来给自己看,在床上躺了一天,直到晚饭才算是渐渐缓过了劲,有了食欲。

晚上,在林峰一再的要求下,终于喝到了小米粥稀饭,热热乎乎清淡的食物,暖了四肢暖了胃。

队长这一天忙得不得了,却还抽空上来看了好几次,最后一次语重心长的拍着林峰的肩膀说,“我没想到你还有这毛病,下学期提高了强度的抗高寒训练你可怎么办?”

一失足成千古恨,林峰无奈叹息,“队长,您老安心把婚结了就好,别担心我成不?就咱们训练的那些地方,最高的海拔都不超过2000,我能有什么事?再说了,高原反应这种又算不上病,没准下次再过来就屁事没有。”

其实扎西曾丁也就是上来表示一下关心,没事找事说,高原反应具体什么情况他还能不清楚?听到林峰自己想的明白,也就放下了心,转头说道,“明天能跟着一起去吗?”

林峰拍着胸口点头,“没问题!爬也要爬过去!”

扎西曾丁笑道,“那就看你们几个小子的了。”

三海捏着一手牌拍了胸口,“保证完成任务,让队座大人您如愿抱上娇妻。”

“臭小子!”扎西曾丁失笑,抬腿在三海的屁股上踹了一脚,三海就着力气在地上一滚,摸着屁股声音大雨点小的嚎,哭诉,“赶快让嫂子把队座大人您的钢筋铁骨化了吧,小子们可比您还盼着嫂子大人绕指柔出现呐。”

陈英跟着赞同点头,“铁血柔情呐,所谓阴阳调和刚柔并济,队座大人您脸上的几颗青春痘也可以无药自愈了。”

扎西曾丁有点儿囧的摸了摸额头上的包,指着陈英的鼻子说出话来,最后干脆身体力行的上去开踹。

林峰急忙缩着脖子躲到了一边,以免殃及池鱼。

吉珠嘎玛下去帮忙,却被叫上来喊人,一掀开帘子就看到了房子里的乱况,自家的队长大人终于脱掉了那一层伪善的皮回归了自我,揍得陈英和三海满屋子乱跑,房间的角落林峰抱膝坐着,又是一副笑眯眯看戏的模样。

人一进来,扎西曾丁就想起了自己的事情,反正也收拾过了,甩着胳膊心满意足的出了屋,留下俩崽子悲催的舔着伤口。

吉珠嘎玛侧身让开位置让队长出去,然后看向林峰,“好点儿了没?”

林峰点头。

“哦,那行,我下去了,对了,记得明天婚礼千万别喝酒了。”

林峰抿嘴轻笑,嗯了一声,“放心,绝对不碰,诶,对了,明天我们是要穿藏袍吧?”

“应该不用吧?队长说什么了?”

“没。”

“哦,那我下去问问。”

“行,对了,如果没准备的话,我们等下可以出去买新的,就当带些纪念品回去。”林峰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不过6点,天就微微黑了,“应该还来得及,你快去问。”

吉珠嘎玛嗯了一声,转身出了门。

吉珠嘎玛离开,布帘子一合上,三海就爬了过来,四肢支在地上,神情近乎专注的看着他,“诶,我说,不会他送你回来一次,就把你给买了吧?这气氛也忒温馨了。”

陈英跟着爬过来,压上三海的背,手捏着下巴问,“嘿,我说,这都什么味儿啊?酸不拉几的。”

三海甩开陈英,“滚一边去。”

陈英翻身又粘了回去,“不就是你林家哥哥又收获了弟弟一枚,酸什么酸啊?”

“哥哥?”三海瞪眼。

“弟弟?”林峰哭笑不得,“其实吧,你们都比我大点儿,我是年底的生日。”

“真的?”陈英睁圆了眼,诧异叫道,“我10月份的,你竟然比我都小?”

林峰特认真的点头。

陈英双眼危险的眯起,凑进了几分,向林峰压了过去,“我说,在我偶尔不自觉叫出峰哥的时候,您老都是什么想法?”

林峰望着他,眼中一派的无畏,认真的回道,“能者为上,我很受用。”

“林峰!”陈英咬牙切齿,掐上了林峰的脖子开始摇,“你他妈小人一枚,腹黑乃至厚黑,还我的敬仰,还我的那颗真心!”

林峰被摇得大笑,还敏锐的抓到了陈英露出的口风,断断续续的问,“我说,陈英,你敬仰我?”

“不!”陈英坚定摇头,“我眼睛被糊了,不算!”

三海抬手将两个人扒拉开,笑道,“我们家疯子从小就优秀,你崇拜他不冤,再说了,就我们家疯子那本事,大家都看得见,你有什么好闹得?”

陈英当然也是懂理的人,会这么说也不过就是闹闹,见三海一副认真的摸样,于是更加得瑟的和三海斗起了嘴。

林峰就在一边听着,回想起了小时候,还有上辈子,林峰必须得承认,自己真的算是个优秀的人,除了太过专业的研究性领域外,他的各项科目都是出色的,尤其是在组织能力和军体课程上绝对的拔尖,否则也不会被调到猎鹰。这辈子因为有了思想的沉淀和知识的累积,更是上了一层楼,陈英敬仰他,三海夸赞他,林峰不敢说自己真的是个完美的人,但是却也不会妄自菲薄。

此时,吉珠嘎玛撩开帘子探头进来,“走吧,队长说看我们,我带你们出去逛逛,林峰,真没问题吧?”

林峰点了下头。

掬一缕黄昏洗脸,再用暮色洗净,喧闹了一天的高远古城并未因此安歇,而是投入了夜晚的海洋,清冷的银盘高挂,映照着高原古城夜晚的繁华热闹。

林峰双手插着包走在杨柳路上,垂柳泛出雨洗般的光亮,漂亮的打眼,他们开了半个多小时的车来到市区中心,步行在闹市之中,拉萨作为中国最神秘的城市之一,游客的比重高过了当地居民的数量,一路行来,反而很少看到皮肤黝黑五官深刻的藏族人。

克服了高原反应,林峰陪着他们逛了一路,大家不说,却都体贴着放慢了速度,如闲庭漫步般行走在鳞次栉比的藏式建筑铺面中,陈英偶尔会跑到前面为他们照张相,然后一群人要不视而不见,要不就犯二的竖起两根指头比个‘V’。

这次没有普布大叔的陪同,所以吉珠嘎玛负责当起了导游,带着他们买了三套藏袍,拉萨作为著名的旅游圣地,自然也不会免俗的欺生,张口就要八百一件,吉珠嘎玛操着地道的藏话砍价,三两口就从八百减到了三百八。

吉珠嘎玛拿着一件黑色镶了白色毛边的藏袍告诉他们,“现在是冬季,卖的藏袍都是棉的和裘的,算起来三百八倒也划算,但是参加婚礼的人不能穿得太鲜艳,以稳重为主,说实在的,我不建议你们买藏袍,如果真要买不如买节庆日穿得服装,颜色鲜亮,回去放着也好做个收藏。”三百八十元对于吉珠嘎玛来说虽然算不上大钱,但是也稍微多了一点儿,朴素的藏族小伙儿实在的为同伴们考虑着。

不过,虽然吉珠嘎玛这么说,但是剩余的三个人到底还是买了,到西藏旅游一次也不容易,说不准这辈子也不会来上二次,多少还是要带上一两件纪念物回去,所以不光买了,林峰和三海还给自家的老佛爷买了全套的藏族饰品,至于年近五十的母亲大人用不用得上,就不关他们的事了。

之后吉珠嘎玛又带他们去买了白色的毡帽,林峰多买了一顶当成礼物送给了珠子,珠子也不矫情,笑嘻嘻的接受了。

四个小伙子穿着藏袍,带着毡帽,走在拉萨的大街上,那叫一个张扬得意,就连林峰都悄悄的瞅着有没有吸引行人的目光,然后发现,就算他们穿上了藏袍也不像藏族的人,还是模样俊俏的吉珠嘎玛最是吸引眼球,一路行来,那些年轻的姑娘们虽然最初都是被他们四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儿吸引,但是最后却大都将目光停在了吉珠嘎玛的脸上。

一米八多的个头,削尖的下巴,深刻的五官,浓眉大眼的看着就精神,林峰啧啧的暗叹,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长的,要身材有身材,要长相有长相,就连那黝黑的皮肤如今也成了MAN的特色标志。

咳!当然,林峰必须得承认,比起看向吉珠嘎玛的外地姑娘们,反而最受藏族姑娘待见的却是三海,人个儿高块头大,185的个头,强壮结实,反正脸型上锐利到装逼的双眼,不知道的人一看这精气神,绝对要竖起拇指,赞上一声好。

至于自己和陈英……林峰醒了下嗓子,停止了这无意义的猜想。

逛完了夜晚的拉萨,当林峰他们回去的时候,正好看到队长和他的家人们在门口迎接,三海说着不用这么隆重吧,结果没过两秒就知道了自己的自作多情。

身后的车灯光束闪过,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呼啸着从他们身边驶过,稳稳的停在了大门口,从车上鱼贯下来了三名僧人,队长的祖母,家里最德高望重的老人,驼着背泪眼盈眶的走上前,虔诚的递上了哈达,口中说着感激的话。

等到僧人进了屋,吉珠嘎玛啧啧的赞叹,“队长这次真是下了本钱,连阿卡都请来了。”

陈英追问,吉珠嘎玛解释道,“现在汉人的文化传了进来,藏族人被同化了很多,尤其是年轻人结婚,都向往着外面的结婚方式,大多数都放弃了沿用藏式婚礼的习俗。”

“那这样不是更好请?有什么下本钱的?”三海一头雾水的问。

“请僧人应该也要给钱吧,而且给得不少。”林峰猜测着,看向吉珠嘎玛。

“嗯,是不少,越是德高望重的阿卡越是难请,而且也不容易请到,家里必须有人是虔诚的信徒才行。”吉珠嘎玛说。

“你不是?”林峰问。

“身为藏族人我当然是信的,但是和信徒是两个概念,你知道我们有转山朝拜的习俗吧?所谓信徒每隔三年都要从藏区的边缘三步一拜的步行到拉萨,全程需要半年多的时间,这样的信徒才是真正的虔诚,阿卡们也会很愿意为这个家庭念经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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