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萌死个人了!上——旖旎事件
旖旎事件  发于:201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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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凉的触感仿佛熄灭了心尖的躁动。

宋惟文露微愣的表情,而后很快掩去,唇角上扬,溢出声笑。

余悦觉得,为什么一个大老爷们的……

能笑的那么好听呢?

不过自己喜欢就行。

余悦炽热的舌头如洛铁一般滚烫,包裹着宋小叔冰凉指尖,那凉舒缓了燥热,舒服的“呜——”出声,便又卷的更紧。

宋惟文眯眼露出高深莫测的表情:“这么怕热?还是把毛剃了吧”

余悦:“……”

听见这话的余悦尖利的牙齿本来悲愤想,索性把丫的手指咬破算了!

后来寻思寻思丫要是恼羞成怒把自己扫地出门让自己沦落街头,那就太划不来了!只好摇摇尾巴轻咬了下宋惟文的手指作为惩罚,咬完快速的向后退了几步,得意的冲宋惟文咧嘴笑,并且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示威。

这种动作和表情让宋惟文以为肥团子是在和自己玩,没放在心上,看了看湿漉漉的手指,无奈的摇摇头,起身去洗手间洗手。

看见宋惟文走进洗手间,余悦不以为然的撇嘴,哼,洁癖男,有本事别陪本大爷睡觉啊!

难道不知道不干不净,吃东西才不会生病!!

没点儿常识!

喂喂,你要搞清楚主次问题啊喂!明明是你死皮赖脸的钻到人家床上,霸占半壁江山,这会儿怎么就变成你的床了!还人家陪你睡!不知羞!

那头宣泄完的安澜看着挂断了的电话,不情不愿的打开电脑给付云溪的账户调了赌输的钱,

看着那巨款长着翅膀呼啦啦的飞走,心肝儿疼的一颤一颤,一只手拍着书桌闷吼::“宋惟文!你丫就是一和尚!有本事你这辈子别……”说到一半,安澜住了嘴,用鼻音哼出一声。

付云溪摊着笔记本笑眯眯的看着屏幕上的几笔进账,心情格外的好。

纷纷给几个刚刚给自己账户上调入丰厚资金的家伙们打电话:“齐少的公馆,今晚我请”

于是,伤口上撒盐这种事,很恶劣有没有。

第二十九章

今天宋小叔上班,余悦一个人呆在家里,自从上次宋小叔说不买牛肉干后,余悦就真的再也没见到过醇香耐嚼的牛肉干了……

果然,说话算数什么的最讨厌了(ㄒoㄒ)~~

不过;

虽然没有牛肉干,但是有了不同口味的磨牙棒……

余悦嘴里叼着磨牙棒恶狠狠狠的想:丫这是打着减肥的旗号实则行着虐待的不厚道事儿!

空荡荡的房间里;

越发觉得一个“人”的时候很无聊的余悦迈着歪七扭八的步子走进了宋小叔的书房。

余悦转了一圈,看见满书柜的那么厚的书一堆一堆的放在书架上就头疼,自己那小破书架可全都是杂志啊CD什么的……

以前余悦一直觉得上班族看漫画什么的应该没什么的吧,今天看了宋小叔的书房,羞愤之气充斥胸腔有没有!

丫愈发衬托自己的不务正业不思上进。

余悦决定了,要做一个仇富的狗!握爪!

……

呃,为什么觉得这话有点别扭~~

唏嘘感叹完,余悦一个跃起,跳上椅子,爪子痒痒的看着这台自己到死都没入手,还死贵死贵死坑爹死坑爹的高端超薄电脑……

放下爪子“啪”的下,结结实实的按了开机键。

反正没有人-3-,摸摸过过手痒没有什么的吧!

看着洁净的屏幕上快速闪动的光点,余悦激动的蹲在椅子上,两只爪子则搭在键盘上,虽然知道自己目前这个状态打字有难度,不过两只爪子滑动鼠标那是完全可以试试的!

咱这身体里可有人类的灵魂!

喂,这有什么可骄傲的o(╯□╰)o

呃……

看着【输入密码……】的蓝色字样,余悦风中凌乱不能自己

为什么要设置密码!怎么这样!

余悦悲愤的想挠墙,想要浏览一下久违的互联网的风情都不行!!!!!!!!!!!!!!(ㄒoㄒ)~~

余悦按了关机键,失魂落魄的跳下椅子,两只爪子泄愤的挠了挠宋惟文的椅子,结果挠的自己爪子疼。

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无聊无聊无聊!

余悦今天精神特别旺盛,从书房出来,又跳到卧室里的软床上打滚,从西滚到东,从东滚到西,从南滚到北,从北滚到南,嚼了三根磨牙棒,想睡觉又睡不着,最后直接回归幼儿园把床当成了跳跳床,就他那体型,那一上一下的完全找不到头在哪里,就一球在跳呢,甭提多欢乐呢,特逗。

“嗨,我说,你家狗这是干什么呢,哈哈”林子清和齐渊走在前面,率先看见敞开的卧室内,在床上跳得欢的某团,冲后面的宋惟文说。

齐渊看见后,嘴角上扬,也觉得挺有意思。

余悦回过神,一扭头,“噗通”跟个章鱼似的吸在床上,看见那么多人,条件反射的两只爪子遮住眼睛做鸵鸟状。

这下脸算丢光了……

“哈哈哈哈哈哈,哟,都知道害羞了!哈哈哈哈”林子清看见余悦那鸵鸟样,止不住的放声大笑。

宋惟文挑眉向前走了几步,只看见某团捂着眼睛窝在床上一动不动。

嗯?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害羞了?

林子清直接上前跨了几步拎起团子逗他:“嘿,小样长的恁般的俊儿呢”

余悦听见这话本来不情不愿被拎起来也得意的用鼻子“哼”了一声。

也不瞅瞅爷们是谁!迷倒万千小母狗那完全不在话下!

话说,你这种有事没事就得意骄傲的状态能不能歇歇……

“啧啧,我怎么感觉它在用眼睛回答我的话啊?”林子清拨拉开余悦的爪子道。

齐渊扬唇:“有那么点味道在里面,难不成正在得意?”

完全是齐渊胡乱想的,反倒让余悦听到这话有些不自在,总感觉这些人都太精明了,自己一狗的思绪都能猜测一二,太尼玛不是人了都!

人跟人比,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余悦挣扎着跳下来,跑了几下就甩着尾巴来到了宋惟文的腿旁,抬起爪子搭在膝盖处望他:“汪呜呜呜——”可把我想死了!

宋惟文听到声音,微微弯腰,随意的摸了摸余悦的脑袋,起身:“一会儿再给你拿吃的,先去花园里玩会吧”

“汪——”嗯!

说完,宋惟文几个人去了书房,门没有关,余悦听见里面隐约的交谈声。

揉了揉眼睛自己跑着去楼下花园。

来到花园里后;

余悦推了把白色的镂空典雅吊椅,跳在上面,稳了稳身子悠闲的躺在上面乘凉感受着夏日里难得的清凉微风。

看到宋惟文回来,余悦觉得心没有那么躁动不安。

不知道过了多久,几个人相携走了出来,余悦抬起头默默望。

站在铺着整齐的青石板小道上,几人虽然身形具是高挑修长,但余悦还是一眼就能最先注意到宋惟文。

宋惟文冲不远处的余悦招招手,看样子是要他过去呢。

余悦高兴的咧开嘴,跳下吊椅,冲宋惟文们跑过去,四只爪子交替,身形早已退却了当初的稚嫩圆润,腰身有力,优美而迅捷,像头奔跑在原野上的狼般。

其实,宋小叔的眼中还遗存着余悦幼犬时的模样,不管余悦现在是多么的威武英俊,依然觉得那般的毛茸茸,跟个肥团似的。

余悦跟着宋惟文的脚步,走出花园,看着宋惟文上车,也跟着跳了进去,因为有旁的人,很安静的窝在宋惟文的旁边。

而余悦的旁边则是大大咧咧的林子清,开车的是付云溪,副驾驶齐渊。

余悦没看到安澜,应该有旁的事儿忙。

话说回来,余悦也好久没见那只兔子了,怪想的。

等到了目的地,余悦才注意到几个人都穿着很修身的运动休闲装。

林子清从后备箱拎出网球包,几个人边走边闲谈几句。

等到了预定的室内球场,很大的一个训练场,分成两个区域,并没有夸张到一个室内球场只有这么几个人,另一拨是两个年轻小伙子正在打,亮黄色的网球快速的来回飞跃。

林子清边脱外套对拿着网球拍的宋惟文说:“咱俩赌一把,你输了,这狗归我”

林子清一眼就相中余悦了,英挺的身姿,的确看起来很棒,如果带出去,一定很拉风。

余悦敢肯定这里面现在为止就自己一只狗,那么是在说自己吗……

宋惟文闻言,嘴唇上扬,看向林子清。

旁边的付云溪轻笑道:“你认定惟文会输?”

契齐渊站在付云溪旁边也是一脸的高深莫测:“林子的球技的确不错”

付云溪不以为然的耸肩。

余悦对宋惟文有种莫名的自信,总觉得宋小叔不是十项全能那也是百项全能!!怕丫的吗?!上!上!

余悦端正姿势,目不斜视的望着球场上的几个人。

“不赌”

“啧,真没自信”林子清颇遗憾的说。

宋惟文要笑不笑的看向林子清:“要不,我们先热热身?”

“成”林子清大而化之的性子根本没想那么多。

不过随意窥视别人东西的下场就是……

余悦热血沸腾的看着宋惟文挥来呼去的手臂,虽然没玩过网球!但是,从两个人的脸上很明显就能看出来谁占上风!

果然,认真的男人最有范儿!

余悦虽然说不了话,但是偶尔看到精彩处还会跳一下:“汪——”哦也!

以此来给越战越勇,势如破竹的宋小叔加油鼓劲!

这两人的手法各不相同,林子清喜欢速战速决,力量和弹跳性都非常的好,而宋小叔讲究的是个技巧性,不过今天已经没了往日慢吞吞的打法,挥动间,力求一击必杀,把林子清搞的一头雾水,险些以为跟自己打的不是宋惟文。

林子清从刚开始的随意应付到最后的应付不来。

不知道打了几个回合,回回输的很惨的林子清哀嚎,宋惟文才终于停手,来到场地旁的休息椅上,拿起矿泉水,大口的灌了几下。

颇觉痛快淋漓,额角滑落的汗珠滴答滴答的落在木板上。

余悦觉得宋惟文忒给爷们张脸,眼疾爪快无比殷勤的叼起白毛巾,蹭蹭的跑到宋惟文的脚旁,将毛巾递给他。

跟个小仆人似的,蹲在旁边求夸奖。

宋惟文的脸颊因为高频率的运动带了些霞红,接过毛巾,随意的擦擦汗珠。

如余悦所愿,夸奖性的拍了拍余悦的头。

齐渊和付云溪的双眼从场地上转过来,付云溪还是淡笑,而齐渊则显然很惊讶。

“没想到,惟文哥的球技这么好”

“好几年都没见他认真打过了”

“……”齐渊黑线,这叫热身,以前轻轻松松把安澜打个落花流水叫什么?

林子清喝完水把剩下的水倒在头上,冲几个人嘟囔,言语间还是不相信竟然输了:“要不是爷在国外这几年松懈了,今天怎么可能完败!等过几天爷缓过神,咱在好好比比!丫就不信邪了!”

齐渊刚刚又听付云溪说了些宋惟文高中乃至大学的事情,然后就听到林子清嘴硬的话,投去同情的眼神儿,默默的在心间为他祈祷。

宋惟文坐在椅子上,听到林子清的话,不置可否。

第三十章

瞧,这只狗可真聪明;

哈,什么?他是妖精?

别逗了……

你丫出门忘吃药了吧?

……

一直以来,虽然余悦都表现的异于常——狗,但是他完全没有什么压力。

因为他知道,狗再怎么聪明那也还是只狗,不过狗的前面会加上几个字,一只聪明的狗,或者一只有趣的狗?

去让人类相信这只聪明的狗里面有一人类的灵魂,除非让余悦亲自吐出人言或者化形,不然鬼信?

世界上聪明的狗狗何其多,余悦也不过是其中的一只而已。

相较于别的狗狗可能会经过点拨与训练,余悦则只是需要旁人的一个举动就能轻易了解,因为他听得懂人话。

余悦知道进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防线,他觉得宋小叔虽然看上去冷漠,实则并不如此,从他自己亲身试验就可以看得出来,或许是因为自己是一只宠物,人的防备心理就会减弱?抑或因为是宠物,从一点一滴的照顾中,冷硬的人心也开始变的柔软?

余悦有太多不知道。

不过,他知道,宋小叔是个不错的人。

八月就在这样的时光中慢慢消逝,暑假也只剩个尾巴尖,躲过了七月流火,躲过了八月艳阳,金秋九月正在人前露出了她娇嫩耀目的色彩。

余悦早晨醒过来后,就陪着宋惟文去晨练,偶尔会去中丁公园消磨一个早上,精神足的话就会一直到兰定河码头。

日子甭提多舒坦了,快美死丫了。

自从余悦的个头开始长,宋家小叔也不得不承认,余悦是只非常英俊的狗狗,毛发永远被打理的干净柔顺,黑黝黝的眼珠儿总带着喜人的光彩,好像每天都很开心一样,人也莫名被其的欢快感染,烦恼皆抛。

今晨,晨练回来。

余悦看到园子的白色木门是开着的,奇怪,便率先走了进去。

“团团,有没有想我啊?”丁婶穿着白色衣服,外面罩着一件黄色格子围裙,手中拿着铲子正在给青石板路两旁的花草松土,一柄粉色的洒水壶就在小凳子的旁边,刚刚升起的太阳周围的金光已经洒满了半边天,一缕缕淡金色的光从树缝中打在丁婶慈爱的脸上,发髻,身体,眼睛就那么笑眯眯,直起腰看着跑进来的余悦。

余悦眼睛一亮,激动的从青石板小道上直接跳过花圃,来到丁婶的旁边,高兴的扬起两只爪子,搭在小凳子上歪头看丁婶:“汪汪汪——”回答,恩呢恩呢

虽然听不懂余悦的话,不过从其脸上就能看出来。

咧着嘴的余悦一看就很开心,不停的在丁婶的周围转悠,丁婶看到健健康康的余悦也高兴。

“都这么高了,还以为,我走了,小家伙会想我想的吃不下饭呢,这个头可真喜人的”

随后进来的宋惟文也是面带笑容,解开腰间的外套,立在一旁。

余悦听到丁婶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在草地上打滚。

这种感觉真好,无忧无虑,吃住不愁,倒是倍感思亲啊。

“饭菜我已经做好了,快去吃吧,该上班的上班,一会儿啊,我可要和团团好好唠唠”

余悦上次走丢后被找到,宋惟文就打了电话给丁婶。

如果余悦最后没被找到,丁婶可能会内疚的要死。

还好还好,找到后,丁婶一直这么在心里对自己说。

人老了,对动物就有种没由来的喜爱和宽容,或许是老人很容易就会感到寂寞孤独吧,宠物也是一种心灵的寄托。

余悦看到丁婶后,本来还奇怪,等吃着好吃的早饭,猛然想起来,宋长乐小朋友是不是要回来了?这暑假可都过去一大半的一大半了,眼看着离九月一日就剩下那么几天。

啧啧,没断奶的小娃娃,离不得妈妈。

等到小长乐回来,人就马上齐了,于是,有人玩,这日子就不会再那么无聊咯。

这样一想,余悦就更加开心了,不过好像情况更危机……

万一,突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来个魔法一刻,会不会被大家合起伙来弄死?囧

甩甩脑袋不去想太多,余悦尽量放空自己:我是只英俊的帅气的哈士奇,我是只英俊的帅气的哈士奇……

自我催眠什么的同等于自我安慰,不靠谱。

宋长乐回国的日子一直到开学的最后两天才总算有了准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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