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类很衣冠 下+番外——PS忘了
PS忘了  发于:2013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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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那明主一路小心了。”

在林主事殷切的注视中离开万执行,明沉碧手里还拎着一个小食盒,那是林主事的夫人特地下厨做的点心,虽然不名贵,但也是一片心意,得到属下爱戴的明主大人还是很高兴的。

金陵繁华,即使入夜了也依旧热闹不减,歌舞升平,一派安详之景。

还没走多远,明沉碧忽地就在人潮涌涌里一眼就望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青丝如瀑,冠玉似血,艳绝姑射,形胜神人,银镀纹翻领云袖绉衣的男子立在梧桐树下,不言不语不动不作已是风华逼人,一剑封喉的霜冷艳丽令人心生退避之心,远远地看见他时,眼底的傲然像是被什么融化了似的,溢出一片柔情似水,转眼间看得人呼吸一窒。

明沉碧摇摇头,穿过人群走了过去,“忙完了?”

“哼哼,一忙完就发现某人不带护卫偷溜了。”白云愁双手环胸,挑眉道。

明沉碧清咳一声,讨好地笑笑,识相地转移话题:“这么晚了,云愁你吃了没有?”

察觉到明主大人企图装傻充愣蒙混过关的意图,白云愁无可奈何,也不揪他小辫子了,耸肩道:“你说呢?嗯?~~”

一听到某人偷溜了,他就立刻下山逮人,哪有时间吃?

明沉碧立刻愧疚心爆棚,举了举手里的食盒,道:“这是林主事的夫人做的糕点,先吃点垫垫肚子吧。”

白云愁眉头一挑,意味不明地瞥了瞥那个食盒,皱了皱鼻子,“很久没逛逛了,我们去夜市里吃。”

“啊?我没带银子。”话是这么说,明沉碧还是这么乖乖被他牵着走了。

“我带了,放心,买下夜市一条街都够了。”

“败家子!”

“……”

“吃就吃,别真的把夜市买下来啊!”

“……我没那个闲心。”

“嗯哼,那就好。”

“财迷。”

“嗯?”明沉碧侧头,夜色里,男子艳丽的颜容很温柔。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我去学厨艺。”

“哦。”

“以后做给你吃。”

“好。”

灯红柳绿,人群喧嚣,两个白衣的男子并着肩慢慢走在其中,任由四周纷扰,都没有打断他们之间的默契和祥和。

走过半世,时光流转,春秋几度,繁华落尽,每次回头,总有他,携手而行。

于是,此生,再无遗憾。

——正文完——

番外一:风雪夜归人

朔朔回风,灼灼其雪。

回雪记得,很小很小的朔风并不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的闷葫芦。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夫子教书的时候,朔风总是最早将功课背好的人,在一众眼里闪烁着“少主好厉害”的墨魂阁小弟子面前一板一眼地背书,糯糯的童声已经带了些许清冷的威仪。

每当此时,回雪就笑眯眯地在一旁看着,等下了课,两个人手牵手一块去师傅继续学武。

“阿风,为什么见了君子,云胡就不喜了啊?”

“嗯……大概君子和云胡是仇敌吧,上次武当掌门见到大师傅的时候不也不高兴吗?”

“这样啊……可是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呢?书读百遍其义自现,阿风你再念几遍给我听听吧!”

“好。”

其实回雪并不在意那诗的意思,只是单纯地喜欢朔风的声音,软软糯糯,又清清冷冷。朔风也由他,只要他想听,他就给他讲。

可惜,朔风六岁那年遭仇家暗算,被毒哑了。

那时皇朝内乱,武林也是动荡不安,一个失去了声音的阁主继承人意味着什么?

舍弃。

幸而朔风根骨出奇,加上当时明暗双主力排众议,才将他保下。

但是朔风的日子并不好过,一夜之间天之骄子变成哑巴,不懂事的小弟子的恶作剧,觊觎少主之位的人的暗中加害,见风使舵的人的冷嘲热讽……

明暗双主护得他一时护不了他一世,回雪不知道为此用陷井暗暗教训过多少人,才将自己的一手机关术练成了日后的天下第一。

他们都以为朔风等不到继任的那天了。

直到十九岁那年,一直默默无闻的朔风拿着铁鞭递下战帖,力战三堂十八分阁各路高手,一鸣惊人,一跃成为墨魂阁第一高手,和回雪携手挑战武当、少林、峨眉等白道大派,震惊江湖!

命运似乎在这里拐了个弯,一切都随之顺利了起来,第二年两人就接任明暗双主之位,又恰巧遇到隐世名医,治好了朔风的嗓子。

彼时,回雪已经长成了一个风姿绰约的俊雅男子,在朔风犹豫着念出了十数年没有再听过的“阿雪”二字的瞬间,连他自己都没有预料到,他几乎就要落下泪来。

尽管嗓子恢复了,但是不开口已经成了习惯,回雪陪着他练了许久,朔风还是只能用最简短的距离表达自己的意思。

不过朔风并不着急,他着急的是另一件事。

比起墨魂阁明主、机关鬼之类的名头,恐怕风流天下这个名号更鼎鼎大名,回雪相貌极俊,武功极高,举手投足极雅,若说后来的徒弟明沉碧徒长了张风流多情的脸,那他就是天生风流多情的性子了,谁人不知机关鬼一好游山玩水二好天下美人,到哪都留下几笔风流债,偏偏还振振有词曰自己只是喜爱结交美人作妹子,风流不下流,不知伤透了多少芳心,又交了多少妹子。

朔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可是又不善言辞,和回雪谈及此事总容易闹僵,每逢此时回雪就气冲冲地打着巡视分阁的旗号跑了,不出三日天鸠堂必会传来明主又结交了什么世家千金青楼名伶的报告。

朔风很头疼。

没错,他喜欢回雪,喜欢上一个同自己一块长大的男子。

这点朔风很早就知晓了,他没有说,但他不善掩饰,他不信七窍玲珑心的回雪真的一点都看不出来。

可是那个俊雅又邪气的男子偏偏用一个又一个的“妹子”来挑战他的底线!

再沉默的火山也是爆发的一天,所以,在轩辕山庄的大小姐哭哭啼啼砍上门要讨个说法的时候,墨魂阁弟子们愕然看到自家严肃的暗主怒发冲冠地打发了那位梨花带雨的美人,一把将明主扛走了。

回雪像是不知道自己激怒了暗主大人似的,被丢到床上时还似笑非笑地抱怨床太硬什么的,结果被一个吻堵住了双唇。

朔风难得说了一个长句子:“你再给我风流一次试试,我就打断你的腿。”

回雪摸着他的脸笑得好不得意:“凭什么?”

朔风破罐子破摔了:“凭我喜欢你。”

男子邪气地勾了唇,说:“哎呀哎呀,呆子你终于肯开口了,总算不枉我的一片苦心~~”

说到这里朔风哪还能不清楚对方的心思,于是……点穴,压倒,吃干抹尽,反抗神马的都是浮云~~

事后回雪捶胸顿足,都怪自己准备不周警惕性不够,这不,被一压定终身了。

后来的事就这么顺理成章了,帮助未婚妻刘氏私奔其实也是私心作祟,可是看到刘氏带着对刚出生的儿子的不舍,憾然死在斥鬼山脚的时候,饶是回雪也禁不住愧疚,自己是不是,太过年少无畏了。

朔风察觉到了那一刹那的动摇,攥着他的肩膀几乎要将他的骨头捏碎:

“你敢负我,我们一起死!”

一句话,决绝得毫无转弯的余地,那个刚毅的男子眼里却藏着那么深的不安。

回雪抚着他的眉眼,一瞬间,心境平稳下来。

是啊,生死都与这人维系在一起,自己又哪能负他而去?

此后,收养白云愁和明沉碧,管理墨魂阁主,维持着两人老夫老妻般的关系,十几年风风雨雨过去了,直到,那场毁灭性的雪崩。

回雪护着白云愁被大雪覆没的那一刻,脑子里竟是清明无比,闪过的都是那个俊朗严肃的男子站在总阁门前等候着他归来的影像。

那个人说,待徒弟继任之后,两人就可以携手把游,踏尽四海五岳。

许下的承诺都还未实现,怎么可以,轻易抱憾而死?

……

朔风带着墨魂阁阁众找了几天几夜,寻到了那人散落的斗篷,用双手一点一点地将冰雪下的爱人和徒儿挖出来,那个俊雅的男子竟还残存着一丝意识,确认了这个怀抱是他时,还笑了笑。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朔风,你一定会也体会到了这句诗的意思了吧。

朔风闭上眼,终于落下泪来。

风雪茫茫,天地冻霜,唯有怀里这个人,才能给他一片归属之地。

……

多年以后,朔风背着双腿无法再行走的他稳稳攀爬上高岳之巅。

日出,一片赤霞胜绝千里红莲,一轮孤阳铺开光华万丈。

朔风用厚厚的狐裘裹着回雪,将人抱在怀里,静静地看完这一盛景。

“好看吗?”

“嗯。”

“下次再带你来?”

“嗯,搭个木屋吧,下次我们在这住几天。”

“好,都随你。”

山巅大风猎猎,扯着一卷长发一袭衣角,翻滚如折翼墨鸟。

“阿雪。”他轻轻触碰着他的腿。

回雪懒洋洋地漫应一声。

朔风低声道:“我不后悔。”

不后悔,用一双腿,换你下半生尽数绑在我身上。

回雪笑了,眼里似有无奈,更多的是温柔。

“呆子。”他如是笑道。

番外二:一眼

非花童鞋觉得,他的人生充满了坑爹的意外。

比如,参加警察学校的试胆大会,在墓地里和好兄弟睡了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越了,还是坑爹的魂穿!

比如,别人YY小说里穿的不是帝王将相就是王孙公子,再不济也是个身负拯救苍生重任的隐藏Boss,而他……只是一个身上连个不馊的馒头都没有的小乞丐!

比如,撞见墨魂阁招收根骨上佳的孩童试练时,因为看中月钱丰厚奖励丰厚,结果稀里糊涂地进了专司暗杀的嗜暗堂,学了一手杀人的本事。

非花童鞋悲愤,想他也是二十一世纪根正苗红的人民警察……未来的,怎么可以随便杀人呢?

“你可以不杀,那你替他死吧。”

考核的时候,他对着目标满手虚汗,旁边突然有人这般对他说。

非花转头,对上一双冷漠的眸。

惊鸿一眼,铭记入心。

这不过是个大他两三岁的男孩,很好看,轮廓明明稚嫩,却带着风刀霜剑的刻骨冰冷,手里拿着长长的剑,剑上有嫣红的血。

非花认得他,嗜暗堂里最有潜力的孩子,金十九,是他的代号。

嗜暗堂以金银铜分杀手等级,金字辈只有二十人,最顶尖的二十人。

而金十九,恐怕不过是十岁上下。

他的话让他蓦地想起那些乞讨的饿到濒死的日子,非花手一动,转眼间收割了一条性命。

人都是自私的,只有踏着别人的血肉才能活下去的时候,杀人算什么?

金十九眼里掠过一抹赞赏,转身走了。

非花在他走后,才忍不住吐了一地。

在考核结束之后,非花想去找他,但听说,金十九被暗主带走了,成为了明少主的护法。

再见已经是两年之后,非花那时的代号是银一,金十九也不再是金十九,十三岁的少年抱着七星剑站在黑衣的俊雅明主身边,眉目英挺,神态冷漠。

护法,非雾。

非花心里蓦然一动,在明主宣布要再为少主挑选护法的时候越众而出,死死抱着非雾不放,对回雪道:“银一愿为少主效力,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非雾下意识出剑的手一顿,认出了他。

回雪笑眯了眼,格外漂亮:“既然要为少主效力,为什么又抱着非雾这块大冰山不放?”

非花纯属嘴快,理直气壮:“背靠冰山好乘凉,所以赶紧培养感情~~”

回雪喷笑。

没想到,一语成谶,他们往后果然一直在培养感情。

墨魂阁护法,忠诚,智慧,武功,耐心,缺一不可,没有实权,却也凌驾于堂主之上。

莫大的诱惑,莫大的风险,回雪看中的是他演戏的天分,必要时可易容成明沉碧做一些非去不可却又不能亲自去的事。

幸好他撞上一个好主子兼武功高强的二主子,明沉碧只让他做过一次替身,也因为那次差点把他小命玩完。

非雾背着他在黑夜里跑了好几十公里才摆脱追兵,一块瘫在河岸边。

“啧,差点做了一对苦命鸳鸯!”非花撕了易容,愤愤道。

黑衣的护法还在喘着气,听罢眉头一挑,一边帮他处理伤口一边不解:“不是鸳鸳吗?”

他们都是男的。

非花嘴角一抽:“我们貌似不是在私奔……”

为毛会扯到鸳鸯那里去?

非花想掩面泪奔——嘤嘤嘤嘤嘤他被两代明暗双主的基情掰得有点弯了。

没有成功掩面的原因是非雾童鞋凑在他面前帮他清洗脖子上的刀口。

月光洒在那张英挺的面容上,非花仔细看了看,觉得非雾眼里的冷漠要比初见时淡了很多,偶尔高兴了,也会笑笑。

也难怪了,这一任阁主加护法都是活宝,唯一的冰山君想不被带坏都难~~

这个还在开玩笑的少年伤得很重,重到疑似面瘫的非雾都皱了眉。

“明主和暗主在镇上等我们,我背你回去。”不能用联络烟火泄漏踪迹,没有代步工具,非雾顺过气,背着他继续跑,用最原始的方法和墨魂阁的人会合,能快一点是一点。

非花觉得伤口很疼,趴在他身上很哀怨:“暗主善毒不善医,靠不住……”

“……墨魂阁有专业的大夫。”

“非雾,赌一根黄瓜吧,你知不知道明主和暗主有jian情?”

“……”非雾眼皮子一跳,“知道。”

他亲眼见到明沉碧在吻醉酒的白云愁。

“会不会觉得奇怪?”非花问。

“人之情思所系罢了,有何奇怪?”非雾顿了一下,“你,不喜?”

“不是啊……”他可是二十一世纪XX网站耽美频道的忠实粉丝~~

非雾似是弯了弯唇角。

“非雾啊,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非花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坑爹啊,老天爷妒忌我智慧,所以不给我一张男子气概的脸。”

“……”非雾无奈,脚下却在加快速度。

“不过,真好看……”非花喃喃。

惊鸿一眼,剑身带血的少年,刻骨的冰冷,风剑霜刀划下的轮廓。

越来越小的声音让非雾不安,“陪我说说话,非花,回头我教你用剑。”

“真的?”

“真的。”

“那我给你唱首歌吧,未……我家乡的歌。”

“嗯。”

“……深情一眼挚爱万年,几度轮回恋恋不灭,把岁月铺成红毯,见证我们的极限……”

“别睡,再唱一次,我很喜欢。”

真的,很喜欢。

……

明主和暗主闹翻了。

明主和暗主表白了。

明主和暗主洞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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