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你不口——口口木
口口木  发于:2013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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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我人生的第二十三个年头,向阳华同学终于过五关斩六将杀出阵阵重围荣登我最佳损友排行榜第一名。我追着大花满林子的打,打不着就用树枝抽。

我打得正欢时听到阿非的呼救:“别闹了,大师晕倒了,快来快来。”

亏我刚才还以为他是条汉子,原来小体格还不及我。

我们冲过去,查看了一番后我得出结论:确实是晕倒了。

阿非无语的看着我:“你用不着判断这么久,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

我叹气:“怎么办?”

阿非说:“背着吧。”

大花问:“谁背?”

我和阿非默默地用眼神谴责他,大花讪讪的笑笑,知趣的说:“我背我背。”

我跟阿非相互搀扶着走,大花背着大师在前面带路。我们绝对是全世界最狼狈的旅游团了。

阿非突然问我:“你累吗?”

我说:“废话,当然累了。”

阿非说:“那我背你吧。”

我看了看那副宽阔的肩膀想象着趴上去一定很舒适,但看看阿非同样疲惫的神色,强打精神坚决的摇了摇头。

“我还挺得住。”

就在我已经到极限的时候,听到大花惊喜的叫喊:“到了到了!”

然后我也晕了过去,晕倒的瞬间感觉是倒在了阿非的怀里。倘真如此,此生无憾矣。

第十三章

我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反正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床上。此时体力还没恢复我觉得又困又饿,眼皮又不由自主的合上了。突然我感觉身边有东西在动,我努力睁开眼,对上一只大狗放大的脸。我“嗷”的一声从床上跳起来。狗也被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好几步。我定睛一看还不止一条,有三条,此时表情各异的盯着我。

众人闻声赶来,大花喝了一声“大雄”,先前与我含情对望的那条猎犬就乖乖带着另外两条出去了。

大师端着饭碗,边往嘴里边扒饭边说:“口口你醒啦?”

我还想问你呢。

“几点啦?”我问。

“八点了。”

“啊!我晕了三个小时?”

阿非说:“不,是十六个小时,现在已经是第二天了。”

我看了看窗外果然天已大亮。大花说:“快出来见我舅爷和舅奶奶。”

如果大花不说我完全看不出大花的三舅爷有八十岁了,想着我这副小身板能不能安全活到六十岁都是个问题,不禁悲从中来。

大花的三舅奶就在一边安慰我:“娟儿啊,别伤心,等过了年我就让小华娶你。”

大师一听,满嘴饭全喷我脸上了,笑声回荡在屋子里,“哈哈哈,娟儿,哈哈哈哈……”

大花放下饭碗很哀怨的说:“舅奶,你看清了他不是娟儿。”

舅奶不高兴了:“我又不老眼昏花怎么看不清,岗子你这孩子呦……”

大花无奈的叹口气,舅爷吧嗒吧嗒抽着袋烟,笑得一脸慈祥:“你们别介意啊,老婆子年纪大了,脑袋不灵光了。”

舅奶扭过头问舅爷:“小华你说啥?”

吃过饭,舅爷蹲在房前劈劈柴,大花要帮忙被舅爷拒绝了。

“你们那都是拿笔杆子的手,干不了这粗活。”

我想说舅爷他拿的是绣花针。

大花就蹲在一边看着舅爷干活,我也蹲在大花身边看。

大花问:“大师和阿非呢?”

我朝林子一边努努嘴:“跟近亲交流感情呢!”

阿非指使大雄去咬另一条母狗的尾巴。没想到这狗还真听话,一口下去咬得小母狗叽哇乱叫。

大师含泪抱住母狗控诉:“大雄你也下的去嘴,你忘了吗?这是大明湖畔与你山盟海誓的静香啊?!”

阿非奸计得逞很是得意,拉着另一条猎犬,拍拍大雄的头。“我们家大雄早就跟小夫情投意合了,静香她妈你就觉悟吧,咩哈哈。”

大花转过头无力的对我说:“不能让大雄他们跟他俩玩,会被带傻的。”

我严重同意的点点头。

舅爷问我:“小伙子,从来没来过这么偏的地方吧?”

我笑了笑,摇摇头。

大花有一件事倒是没有骗我们,这里真是个天堂,我从来没有和大自然离得这么近,近的我几乎以为自己也是她的一部分。

大花问:“舅爷,怎么不带舅奶去城里看看大夫,她这么下去不行啊,大叔二叔不都在城里么?”

舅爷劈完了一份劈柴扔到一边,又搬过来一堆。“年纪大了都这样,这不是病,能吃能喝的身体没毛病,就是记性不好了。老婆子一辈子没离开过这片林子,老了更离不开这块地儿了。随命吧。”

大花还想再说什么,张了张嘴又好似无从开口,便沉默了。

舅爷家在大兴安岭的深山里,方圆五里不超过十户人家。

舅奶在太阳地下纳鞋垫,我凑过去。“舅奶你们好福气啊,这后花园一圈圈出去几里地,这要搁城里绝对亿万富翁。”

舅爷舅奶一辈子没走出过这大山,听不懂我的话,只道我是在夸他们,便笑得合不拢嘴。

“娟儿哟,你这小嘴儿越来越甜了。小华娶了你真是福气哟,啥时候给我添个曾外孙啊?”

我一惊:“舅奶,你不说过了年才让小华娶我吗?”

舅奶说:“胡说,你们俩都结婚一年多了。这孩子,记性怎么这么不好。”

我蹭到大花身边问:“这娟儿到底是谁啊?不会是你的娃娃亲吧?”

大花望着天:“往事不堪回首,不提也罢。”

我猜想这娟儿必定跟大花有过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缠缠绵绵到天边的悱恻之情,于是便伙同了大师和阿非刨根问底。

大花被我们问烦了就说:“跟我走。”

我们仨就不知所以的跟着去了。

走了大概一里地,阿非问我:“华哥该不会是想杀我们灭口吧?”

我说:“有可能,你看这荒山野岭的很适合做案发现场。”

大师说:“咱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说:“来不及了。”

阿非和大师问:“为什么?”

我说:“你看这林子里的树是不是长得都一样。”

他俩左右看看,说:“是一样啊。”

我说:“那让你们现在回舅爷家你们回得去吗?”

于是我们三个很伤感。

这时,大花说:“到了。”

我们面前是一座木屋,几根篱笆很简单的围了围就当是院子了。一个妇人站在那儿晾衣服。大花深吸一口气推开篱笆门走了进去,妇人听到响动转过身来。说实话,这妇人模样不赖,只是看上去没什么精神,头发松松的挽在脑后,有几缕搭在前额。她看到大花先是一愣,而后捂住嘴转身跑进屋里。

我们三个站在外面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面面相觑。大花犹豫了一会儿冲屋里喊道:“娟儿,我回来了。”

此话一出,我们仨当场肾上腺素分泌飙升,狗血剧情现场版啊现场版。

过了很久,屋里人没有回应。大花叹口气对我们说:“走吧!”

“等等。”妇人从屋里跑出来,显然是哭过了,两眼通红。

大花有些局促,给她介绍:“这都是我同学。”

娟儿羞赧地道:“见笑了。”

我们赶忙摆手:“不见笑不见笑。”

我看出两人有万语千言想倾诉只苦于无从开口。后来还是娟儿先说话了:“留下吃饭吧,我去准备。”

大花说:“不了,出来没跟舅爷舅奶打招呼,这就回去了。”

娟儿说:“那你等等。”说完转身进了屋子,出来时手里多了个坛子。

“三叔公爱喝我酿的酒,这是特意给他留得。”

大花接过来,背对着我们往娟儿手里塞了什么东西。

“不行,我不能要。”

大花按住她的手。“就当是给虎子的压岁钱。”

娟儿一听眼眶立马又红了。

回来的路上大花一直沉默,快到舅爷家时,他突然停下靠在一棵树上坐了下来。

大花哭了,我们第一次见他哭,他把鼻涕眼泪抹在树干上,然后就自顾自的讲起了那段往事。

娟儿是大花的青梅竹马,据他自己描述他的整个童年就是大片的林子和娟儿。娟儿比他大三岁,他们俩算是整个林区唯一的同龄玩伴。后来大花就跟父母去了城里。

说到这儿,大花黯然伤神了一会儿,我们都不敢吱声。

走前的那个晚上,俩孩子抱着哭了一宿。大花跟娟儿保证长大后一定回来娶她。于是天真纯情的小女孩怀揣着美好的希冀,从小姑娘等到了少女,从少女熬到了少妇,只等来了大花去关外上大学的消息。十几年的等待只换来了这个,万念俱灰之下便嫁了人,生了娃。如今大花也算衣锦还乡,勾起的却是两个人都不愿提及的往事。

那天晚上大花非要陪舅爷喝酒,我们都明白陪酒是假,消愁是真。虽然大花酒量还不及我且酒品极差,但倘若酒精能让他暂时忘却失信于人给对方带来的痛楚,为什么不呢?!

第十四章

大花伤感了一段时间就不再提及此事。

其实这个世界上除了爹娘去世没什么可以让一个人长时间的沉浸在悲伤里。所以小说里的人物动辄就因为失个恋伤心个三年五载带着阴影过活下半生都是骗人的。

大花好了以后,日子也变得好过起来,因为之前的气氛完全被他的情绪感染了。

我们在这里白吃白喝了近一个礼拜,我觉得脸上有点挂不住就去找大师商量。大师披着舅爷的皮袄,戴着舅奶做得皮帽,揣一捧炒黄豆,蹲在屋门口晒太阳。

我说大师你越来越乡野了,大师眯了眯眼,摇头晃脑地唱了起来“我滴家在东北,松花江上昂昂……”

我在他身旁蹲下,“咱不能再白吃白喝了,得帮舅爷舅奶干点活。”

“口口,不瞒你说,其实……我一直在帮舅奶纳鞋垫,你看。”说着大师欢快的从兜里掏出一个半成品鞋垫。我看了看那针脚,感叹大师的手工果真和他的脑结构一样变幻莫测。

我问:“那阿非和大花呢?”

大师把嘴里的黄豆嚼得嘎嘣响,“阿非在屋后劈柴火,大花跟舅爷打猎去了。”

我的心拔凉拔凉的,原来我又后知后觉的成了闲人。为什么我一直努力让自己变得主流,却总是不幸沦为非主流。

大师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情绪低落,他当然不会懂,他的脑结构向来跟常人不同,我也不期望来自他的安慰,就让我孤独的体会孤独吧。

这时,舅奶拿着一个包裹从屋里走出来。

“您去哪儿?”大师问。

“张大宝的皮袄做好了,我给他送去。”

我马上自告奋勇,“我去我去,您歇着。”说完抢下皮袄就冲出院子。

我的生命终于有了些许存在的意义。经过屋后时,我看到了阿非,他挥舞斧头的身姿依然那么潇洒,看来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大概走出去半里地后,我意识到我那刚刚找回的生命存在的意义面临着一个重大的考验——这张大宝家住哪儿啊?

我蹲在一棵大树下思索我的未来,倘若现在回去必定被大师好一番嘲笑,那我在学校剩下的日子里就要活在大师鄙视的眼神中了。我在脑海中勾勒了一下那个情景,不禁潸然泪下。

我摸了摸口袋,手机没带,操,彻底悲剧了。

于是我做出了英勇的抉择,我要凭着我那艺术家的敏锐直觉去找张大宝家。反正大花说这方圆几里就十户人家,大不了找到第一家再问呗。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还是没有看到任何人际踪影,我尽量顺着一个方向走,可怎么走都觉得是在原地打转。此时天已经擦黑,我开始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就算是后半生都被大师他们嘲笑我也不在乎。

我把怒火发泄到那个从没见过面的张大宝身上,你说你没事非得让舅奶做皮袄干吗,不知道全社会都在反皮草呢吗,穿麻布棉布不也挺好的么。社会建设道路上就是因为有这些绊脚石,才迟迟不能实现。

我越想越气愤,越气愤越着急,越着急越害怕,因为天已经完全黑了,这回我真的错了。

我不知道一个没有任何野外求生经验的人独自在野外过一晚上会有什么后果,并且现在保守估计是零下二十度。我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想发出一些信号什么的让大花他们发现我,但我手边除了一件皮袄就没有别的了。

这回是彻底玩完了,想我夏口口活了二十三年还是个黄花闺男,京都两百里外有我那未尽孝道的爹娘,还有那份没有品尝结果的爱情,还有满腔未得实现的抱负,如今我就要这么不明不白的葬身于林海了,哦,法克。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绝望过,不过好在,明早大花他们发现我的尸体时它应该还是完好的,毕竟冷藏了一晚。

也许我会因此登上早报社会版头条,标题就姑且定为:青年男子林海神秘身亡,是走投无路的自我终结还是扑朔迷离的谋杀。然后记者会挨个采访我的亲朋好友,这当然包括大花他们,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留点口德,我不希望死后还被人塑造成猥琐男青年的形象。然后镜头对准我哭得死去活来的娘亲,以及神情木讷的爹地,小报记者会不遗余力的挖掘我生前可能自杀或他杀的任何蛛丝马迹。我会成为《知音》《女刊》写手们的新素材。对了,淼儿,希望他那时还留在海南度假,假如他失口透露了我的性向那这事就更热闹了。我会是短时间内大家讨论关注的焦点,直至另一桩更具娱乐性的新案情出现,那时候我将被取代,没有人再提起那个神秘葬身林海的青年男子。每年的这个时候也只会有我可怜的爸妈去我坟前添一些买路钱……

我靠在一棵树上,脑子里胡思乱想着,身子越来越乏,眼皮也渐渐睁不开了……

第十五章

恍惚间我看到一个人影站在身边,难道我已经死了,灵魂出窍了?我不由自主的伸手抓住了那个人影的脚踝。

“啊!”人影一下跳了起来,紧接着有热乎乎的液体喷在我的脸上,我闻了闻有股骚味。

“我操,尿。”

“我操,谁?”

一道刺眼的手电光追了过来,我下意识的抬手挡住眼睛。

“什么人?”手电君问。

“啊?”我有点懵,脱口而出,“送皮袄的。”

于是我就这么邂逅了张大宝。

其实我不怎么相信命运的,不过这太像是安排好的剧情了。张大宝去镇上买东西,途径于此,突然想撒尿,碰巧就遇上了我。

我裹着棉被坐在火炕上,张大宝从门外进来拍掉身上的雪递给我一个小手炉,我接过来握在手里但还是觉得冷。

“下雪了?”我问。

“嗯,还挺大,估计明儿都停不了,今儿晚上你就住这吧。我去整点吃的。”

张大宝在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忙活,我闲着无聊就随手抄起手边的一本书看。花花绿绿的封面,一个日系女仆美少女嘟着嘴,一手拎水桶一手在脸边比出一个V字手势,标题醒目又恶俗——《纯情俏管家》,作者,抹茶小甜甜。我抖掉一身鸡皮疙瘩,翻开看了几眼,更是觉得好不容易捂回的体温又降了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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