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男的春天 下——沈夜焰
沈夜焰  发于:201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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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失去

连旗按断电话,坐在对面的丁白泽轻轻放下茶杯,微笑:“连哥有事,我们就不打扰了。”

“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今天是我哥的祭日,我要去坟上拜拜他。”连旗毫不避讳,对丁白泽歉意地一笑,“真是不巧,对不住对不住。以后有机会我来做东,也把周哥请来,我们一起喝一杯。”

“好说好说。”丁白泽起身告辞,连旗在后面一个劲地道歉,一直送到大门外。其实连旗跟丁白泽不算近,但跟他的亲生大哥周鸿颇有关系。连氏兄弟跟周鸿同在黑龙江混过,那是还都是小弟,跟在大哥后面砸场子偷煤往毗邻的俄罗斯贩卖货品。身处异地,同乡便格外有亲切感,彼此照顾,周鸿跟连新很相得。当年连新出了事,周鸿也曾给他打电话,劝他到兴华帮去避避风头。连新只笑:“我这事,除非出国,否则活不了。”

“那就出国,我给你安排。”

连新在电话里沉默了一阵,说:“再看看吧,我等个人。”他没说等谁,周鸿也没问,谁知这一等就是生死两茫茫。

丁白泽盯住S城如今的真空局面,想要扩充地盘,周鸿告诉他绝对不可小觑连氏兄弟,即使只剩下弟弟。丁白泽未入门先来拜山,依足了黑道上的规矩。可他没想到连旗是个这样的人,谦虚低调得简直过了分,吃穿用度言谈举止,没有一点张扬霸道的气势。无论遇到什么事,总是笑呵呵的,不怒也不恼。

丁白泽虽出身名门,国外受教,但在道上混的日子不短,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见过不少,也有低调的不张扬的,但毕竟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举一动眉梢眼底之间难免流露几分自矜自得,说白了那份低调不过是作态罢了。

但连新不是,他是从骨子里的、纯出自然的,小弟给他端杯茶也会说谢谢,董正博视他这个前任老大于无物,架势都拉到门口来了他也不生气,只一笑罢了。可你要说他太面太菜太好欺负,那真是看走了眼,丁白泽来了四次,每次一提到要渗入S城连旗就笑,只笑,笑笑地就把话题转到了别处,像打太极拳,绕来绕去谈半天,走人了才反应过来什么实质问题都没谈到。

这只老狐狸!丁白泽在心里笑骂,他心里明镜似的,连旗是想看他跟董正博斗法,掂掂他的分量。丁白泽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年同是连氏兄弟,大哥连新一跟头栽得那么惨,而连旗毫发未伤。这固然离不开连新当机立断壮士扼腕一了百了,可跟连旗的做人态度也大有关系。“过刚者易折,善柔者不败”,丁白泽觉得自己倒可以学习学习。

尽管连旗为人和善,丁白泽对他始终很是客气恭敬,绝对没有半点怠慢的意思,两人相处一段时间,互相也了解不少。两人一边向外走一边相谈甚欢,到门前时冯贺匆匆跑来,低声对连旗说:“连哥,事情安排好了,东西都放你车里了。”

连旗点点头,这时冯贺看见了站在丁白泽身后的年轻人,他一下子屏住了呼吸,目光再难以移开。连旗正和丁白泽握手分别,谁也没留意冯贺的失神。那个年轻人微低着头,一副淡然的模样,好像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和他无关。他整个人像是笼在一层白色的雾里,映出的身影朦胧而微带凉意,让人看不清,只感到那种模糊的无法描述的美,一直落到心里,无法掠去。

丁白泽转身走向自己的座驾,那个年轻人跟冯贺擦身而过,只隔寸许,冯贺的目光黏在那人身上,眼瞧着他跟在丁白泽身后一步步走过去。丁白泽微一偏头,年轻人立即极有默契地凑近他,丁白泽不知说了些什么,年轻人轻轻地笑起来。从冯贺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那人清透无瑕的侧脸,在阳光的映射下,简直像透明一般。他的唇角勾起一个漂亮的弧度,眼眉弯弯,美好得令人心碎。

冯贺呆立着,不知身在何时,不知身处何地。连旗连叫他两声他才醒悟过来,仔细看时,丁白泽的车子早就走远了。

“冯贺。”连旗再次叫他。冯贺答应着转过头,正对上连旗幽深的洞悉一切的眼睛。冯贺心跳了一下,说:“连哥……”

连旗低声道:“这个人叫叶倾羽,是丁白泽的保镖,也是他的人。”他最后五个字说得很重,带着极强烈的暗示,他拍拍冯贺的肩头,没有再往下说。

已经不用再多说什么了,冯贺恍然明白,有些人,还未相识,便已只能陌生;还未得到,便已注定失去。冯贺舔了舔干巴巴的唇,忽然觉得苦,从心里往外的苦。他抬头望望冬日里格外温吞的太阳,原来,自己真是寂寞的。

田一禾飞快地洗个了澡,很是打扮了一番,对着镜子觉得自己说天下第一无人敢说第二,这才心满意足地等炮灰的电话。一边无聊地摆弄手机一边想,这算不算约会呢?然后又觉得真他妈肉麻,约会也不能跟炮灰那样的,带出去多没面子。细数一下自己历任男友都比炮灰俊美有型的多,可同时也不能不承认,历任男友都没炮灰那么对自己上心,不计报酬地好。可炮灰对田一禾越好田一禾越不想跟他发生什么什么关系,在田一禾看来,男人都是贱货,没有的时候巴结着,有了之后也就那么回事,他们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永远觉得得不到的最好,永远得不到满足。田一禾自己就是男人,怎么能不了解男人?

田一禾打定了主意,无论今天和以后炮灰安排什么节目制造怎样的气氛说出多少情话,坚决把握住自己,绝不献身,直到对方厌倦为止。

只是他千想万想千算万算,也绝对料想不到,连旗竟会带他去扫墓。

扫墓,那是跟浪漫旖旎半点不靠边的地方,田一禾当时都傻了,他再问一遍:“你说我们去哪儿?”

“扫墓。”连旗开着车,慢声细语地解释,“今天是我哥的祭日,我去拜祭他,你陪我没问题吧?”

“没……没问题。”田一禾在心里翻个白眼,他真的真的无法理解炮灰的大脑回路,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墓地离城区远着呢,开车一路畅通都得一个半小时,田一禾无聊地都睡着了,到地方还是被连旗推醒的:“到了。”

“啊……”田一禾揉揉眼睛,本来还想伸个懒腰,但一想到这样未免对死者不敬,于是只好放弃。穿上羽绒服亦步亦趋地跟在连旗后面,拼命装作一脸肃穆表现出适当的悲伤和同情。

连旗一回头:“你怎么了?洗手间在那边。”

田一禾差点气乐了,我靠我是酝酿情绪好不好,你当我泻肚子啊?但墓地实在太有气氛了,满目苍凉松柏参天,田一禾有脾气也发不出来,怕惊动已经睡着的前辈们,只好压低声音:“你不说来拜祭你哥吗?”

“嗯,对。”连旗有点心不在焉,“再走一会就到了。”

“就是那个,呃,抢你心上人那个?”

连旗笑:“也算不上心上人,我还没来得及。”

“哦。”田一禾没再问下去,他忽然觉得不该再问,了解过多不是一件好事,而他对连旗,未免过于好奇了。

两人来到一处墓碑前,连旗把手里的花放上,又从衣袋里拿出几块黑巧克力,说:“我哥最爱吃黑巧克力,他说这样很像赌神高进。”

“噗——”田一禾实在忍不住,终于不厚道地笑出声来。连旗也笑,一把拉过田一禾,让他跟自己并排站在墓碑前,说:“哥,这是田一禾,我把他带来给你看看。”

“切。”田一禾翻个白眼,满脸不屑地把连旗的手扒拉开,觉得这样简直太受不了了。但不知为什么,心里又涌上几分得意,几分欢喜,几分莫名的感动,乱七八糟交织在一起,一时竟嘴笨了起来,接不上口。等终有一天,连旗把他按在床上彻底吃饭莫净不留渣,该闹也闹了该骂也骂了该爱也爱了,他无意中记起在墓地的这一幕,猛然醒悟过来,痛骂自己:他妈的都带你去见家长了你还当他白白奉献哪你个傻帽!

连旗拂了拂墓碑上的尘土,眼睛忽然顿住,嘴唇抿了起来。田一禾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见不远处的松树下,站着一个男人,一身笔挺的警服,帽檐上的警徽熠熠生光。田一禾眼前一亮,要不是地方不合适,他非得吹起口哨不可,太帅了,俊美硬朗英姿挺拔,真他妈带劲!

那人跟连旗明显是认识的,奇怪的是,两人都不说话,也不动,就这么对峙着,似陌生似熟悉又似隐含敌意。

也不知过了多久,田一禾忍不住轻推了连旗一下。连旗对上他询问的目光,轻轻摇了摇头,说:“咱们走吧。”

田一禾一边跟着连旗往下走一边回头,那人已经站到连新的墓碑前。田一禾皱皱眉头,觉得这里面一定有很复杂很曲折的故事,没准比连续剧还狗血,哪天得让连旗给他讲讲。

钟青摘下警帽,托在手中,他说:“我从T市调回来了。”

他说:“我以为我能忘了你,过正常生活。”

他说:“卧底也是警察。”

他沉默了片刻,补充一句:“你说想看我的制服系,我穿来了。”

没有人回应,只听到北风呼啸着从干枯的枝桠间卷出去,又呼啸着卷回来。那个嚣张的、响亮的、凶狠的、霸道的、无畏的却又温存的、醇厚的、亲密的声音,永远也听不到了。连新就是连新,即使面临生死那一刻他也是洒脱的。

“警方很快就会开始行动,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你跟我一起走么?”

“……不,我是警察。”

“行,台词背得不错。”

“你他妈的有没有正经的时候?!”

“我现在很正经啊,你跟我一起走!”

“……不!”

“钟青,我真想看看你穿一身警服的样子,草,制服系,一定酷毙了!”

钟青在连新的墓碑前站了很久,久到好像要一生一世。然后他走了。

半年后,钟青被调往南方某边境城市,成为一名缉毒警察。后来跟他共事过的或者被抓捕的毒贩,一提到他无不印象深刻,当然有敬佩也有痛恨,但唯一一致的观点,是钟青太冲锋陷阵了,太奋不顾身了,太不要命了,好像随时准备赴死一样。

三年后,钟青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和毒贩发生火拼,不幸被流弹击中,沉入海里。警方多方搜寻,终无所获。

“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瞧,一直在这等着呢。”

“你有完没?罗嗦!”

“呵呵,不说了,走不?”

“嗯。”

“不分开了行不?”

“你他妈怎么这么多废话?你走不走?”

“呵呵,走,走。”

32、包容

江照万万没有想到明锋能对他这样好。

江照的强迫症是老毛病了,从他母亲煤气中毒去世时就有了。每天晚上他必须得检查所有门窗所有开关,不检查就睡不着觉,睡着了也会做噩梦,在漆黑的楼道里一遍又一遍地盯着那群已经陌生的面孔,盯着他们惊慌失措而又哀叹惋惜的眼睛,盯着从上面抬下来的盖着白布的担架。还有鼻端永远挥之不去的煤气味道。

以后他特别紧张这一点,没着没落神经兮兮。收养过他的亲戚最受不了的也是这一点,半夜偷偷从房间溜出去东游西荡,谁无意中上厕所碰见了,准会吓一大跳。那时人们还没听说过心理治疗这种词汇,亲戚们说他受刺激了,不太正常。他们同情他,可又觉得太麻烦,因此对待他又格外地小心翼翼。

江照知道自己有问题,但他改不了,渐渐地也就顺其自然了,里面隐含一种自暴自弃的意味。我就是这样,你喜不喜欢我我也这样,我不用你喜欢我。

他没有想过,世上还有两个字,叫包容;没有想过,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对他做到这两个字。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不止一点两点。

从那天起,明锋每天都拉着他陪着他,从厨房走到客厅,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门窗打开再关上,开关拧开再拧上。不徐不缓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得简直江照自己都受不了,他实在忍不住,说:“不用这样明锋,其实不检查也没什么。”

“检查一遍还是有好处的,防患于未然。”明锋只笑笑。他跟江照在一起,很多习惯都改了,比如改喝咖啡为茶,改吃西餐为中餐,还包括晚上出去应酬,一定会一个小时给江照打一个电话,在江照要联系他之前,轻声细语地说:“我在KTV,估计还得晚一点才能回去,你先上会网。”

江照被震动了。说实话他跟明锋在一起,跟和以前的伴在一起一样,玩是玩住是住,没付出多少心。他有自知之明,他从小就是个麻烦的、多余的、不重要的,一旦被人发现了自己的缺点,肯定要搬走,再换下一个地方,下一个人。

他没想到明锋能让他留住了,没想到明锋能对他这样好,好得有点吃不消。江照习惯了受人忽视,冷不防被人捧到手心里放到心坎里,难免觉得别扭、困惑、还有些怀疑。他考虑几天就冷静下来了,他决定观察。一时冲动对你好,谁都能做到,难就难在天长日久。江照想,慢慢来吧,反正最坏不过离开。

可当一个人肯用天长日久来考验另一个人的时候,爱情它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开始了。

不过这时江照对明锋还是有戒心的,他没有把邓小白要过来的消息告诉明锋。邓小白是他的家人,把家人介绍给另一个人,里面不免有点肯定什么、承认什么的感觉。尽管邓小白早知道江照是个GAY,非但不在乎还兴奋得不得了,但还是保持距离的好,江照想。

准确地说,邓小白的大学还没毕业呢,应该在实习中度过最后半年的学生生涯。可学生都这样,念书的时候天天想着出来工作,有钱了不用考试了生活多姿多彩了,真爽。实习简直就是最完美的早点脱离苦海的借口。

邓小白没有怎么实习过。家里给她找了个地方,事业单位,她干两天就不爱干了,嫌累,死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干脆随便写了个实习鉴定盖个戳,就算完活,反正父母都是这个单位的职工,这点事轻而易举。她优哉游哉地在家里养了快一个月,妈妈汤汤水水好菜好饭地供着,养得肌肤娇嫩面颊红润。

当妈的也愁,天天叨咕找工作的事,事业单位多好,铁饭碗,女孩子稳稳当当,以后找男朋友也容易呀。可邓小白不这么想,她刚看完《杜拉拉升职记》,对里面塑造的白领形象倾慕不已,那多有挑战,多刺激。她就要过那种生活,喜欢了好好干,不喜欢随时走人,赚够了钱还要出去旅游,路过哪儿玩到哪儿,潇洒走一回。

三四月份刚开学,邓小白也随着同寝室的同学开始找工作。小丫头眼界高着呢,不愿意留在小城市里,没前途,眼睛直接盯住了S城。她是这么想的,能找到工作就找,找不到工作不是还有爹妈还有二哥呢吗?我怕啥呀?因此等收到一个小公司的聘用信,她二话没说就来了。合同签不签的无所谓,关键找个借口能留在S城,免得天天听妈妈唠叨。

邓小白在电话里没跟江照说明白,弄得江照一看她就拎着个小挎包,还挺诧异:“你行李呢?”

“放我同学家啦。哥你放心吧,我住我同学家,跟她租一个房子,我知道你也是跟别人同住,过去不方便。嘻嘻,肯定不能麻烦你。”邓小白跟所有普通的大学生一样,说不明白人情世故吧,还懂点,但绝对做不到圆滑,还带着独生子女特有的那点自私,能稍微替别人想想就不错了。

因此江照挺感慨,他摸摸邓小白的头:“你可真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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