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三分(穿越)——那么晴
那么晴  发于:2013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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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世界上有一种蛊叫情蛊。情蛊者,需王者血,

此蛊浸泡在血液里,直到长成。每个人的生命

里只有一个情蛊,一个情蛊一个主人,一个情

人,一个主人。几生几世,一双人。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江湖恩怨

第一章:怪人

c市,上午10点,天气晴好。这是一个相对繁华的城市,这是一个不夜的城市。在这样一个城市的市中心,一家装扮古典的药铺特别引人注目,那是一个仿旧的门面,走进去都是古色古香的摆设,就像是古代的药铺一样。

一进门就是一股药的清香扑面而来。这里平常除了抓药买药的人以外,也会来一些大女学生。如果你想问,是不是住在大都市的女学生都特容易生病还是怎么滴,那你就错了。吸引他们的无非就是帅哥之类等等。这家古典药铺的看台小哥是个长相俊秀的男人,白皙的皮肤在这样暗淡的环境中显得有些冷情和神秘,他总是低垂着眉在看书,偶尔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就是顾客来买药的时候他会看上对方一眼,话也不多,只说必要的话,多余

的一个字也没。但是却在附近一所大学里引起了轰动,经常会有一些女大学生借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借口来看他。

这位便是医科大学毕业,一毕业就接受了爸爸的大药铺的曹榕。虽然被闷在这样一个店铺里不是他的理想,但是为了父亲辛勤了这么长时间,也该让他歇歇了,所幸药铺除了平时莫名其妙跑来跟他说自己早上容易醒(学校要求早起),晚上睡不着(自己玩游戏玩迟),唾液过多等奇怪的女学生外,就没什么,他们家的药是有个专利的,以前他爸爸还不是在这里开店的时候都是自己研究一些药,久而久的就开发了新产品,欢迎程度远超过了一些大企业,所以,这家药铺只是他爸爸的个人爱好而已,而真正要赚钱的就是那些专利的药了。

曹榕站在柜台里专心做着自己的事情,这时候门口的门被打开发出一阵吱呀的声音(特别设置),一个黑发的少年走了进来,曹榕没有多注意,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便又专心自己的事情去了。过了不一会儿曹榕就受不皱着眉头抬起头来,那少年从一进门就一直看着曹榕,那眼神太露骨,弄得曹榕一阵恶寒。曹榕一抬头就愣在那里了。眼前的少年虽是黑发,却有一双碧色的眼睛,脸部轮廓也很西方,却没有一点维和感,很精致漂亮的一个人。少年轻轻笑了起来。曹榕眼神一下子冷了下来,闷闷地说:“抓药还是看病?”

“抓药。”少年顿了顿,继续道“孤草。”

“孤草?”

“是的。”曹榕看了少年几眼,低头看着自己正在看的书,上面的角落里正画着一颗荒漠中孤零零的小草,长相跟杂草相近,但是到了晚上就会发出有绿色的光,这些都是书上写着的,整本书上只有这个信息。

少年将一张图纸摊开放在曹榕的面前,图上同样画着那颗小草,不过区别的是,那是晚上的孤草,发着有绿色的光,像是个在人间游荡的游魂,冷清孤寂。

上面还有详细的资料,连地点都有。

曹榕将图纸推还给少年“没有。”

少年似乎没有注意到曹榕的冷淡一样,笑着继续说道:“没关系,只要你帮我找到,钱不是问题。”

曹榕想着,资料这么详细,你怎么不自己去找,但是他没说出来,收下图纸,算是同意了。

他觉得这种连书上都没有怎么记载的东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没有记载的必要,另外一种就是世界上很少见,无从记载,既然这个人这么想要这东西,不会是什么无聊的东西。

少年站在曹榕的店里看了好一会儿,说自己几天后会来拿东西,才离开。

曹榕请了几个人照看药铺,自己出去找来了这味草。找到它,比曹榕想象中的简单多了,居然不费吹灰之力,这让曹榕很疑惑,他在想,这么容易得到的东西,不会是那个人在甩他吧。

果然,几天后,少年准时来找曹榕,可是却是在晚上的时候,居然找到了曹榕家里。曹榕无奈,顾客是上帝嘛。少年站在曹榕楼下等他,曹榕取了东西下来,看到晚风中的少年,一双碧色的眼睛在黑夜中特别明亮,莫名地心中一颤。

曹榕将少年带到药铺帮他将孤草磨成粉末。孤草的味道很独特,带着淡淡的清香,说不清道不明。曹榕觉得不知道是因为最近有点累了还是怎么回事,就是觉得看东西都有点不太清楚。

背后突然一双手环了过来,曹榕想躲开,被强硬地环着,贴着他的是温暖的怀抱,从镜子中,他看到那双碧色带笑的眼眸……然后,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二章:曹榕其人

清晨,天空刚刚露出鱼肚白,一丝暖阳缓缓升起,远处的花船中出来一个男子,仰望着千天空,这个时候,周围一片静穆,万物都刚从一夜的黑暗中醒来。男子背着手一跃而起,脚尖在水面上轻点了几下,还没沾湿脚尖,人已经飞到了岸边。潇洒地一转身。

此人的装束和此地的居民大大不同,这里晨国,乃是水乡孕育出来的人,男子很少有长得霸气的,都是些温温柔柔的书生子弟。而这个人的身材修长,穿着一身棕黑色的外衫,外衫的袖口镶着金边牡丹,很是低调的款式,却显得整个人都神秘了起来。脚踩着一双黑色的长靴,腰间配着一把长剑。一头黑发束起,耳朵带着一颗红色玛瑙的耳钉。一脸的冷漠淡然,眉宇间透露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

他手上提着一壶烈酒,小啄了一口,向街角走去。

这人便是曹榕。

曹榕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了,在现代的事情已经像是上辈子的事了。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的是,那个碧眼的少年每天都会出现在他梦境中,他感觉到他从背后环过他,而他看到了他

在镜子中的影像,两个人像是相拥在一起,如此和谐美满却让他不寒而栗。

因为自从那个奇怪的昏迷,当他醒来,他便进入了一个小孩子的身体里。在一个兵荒马乱的

地段,自己差点被乱马踩死,幸而被一个大叔救了起来。

不知所措什么的对他来说太不合乎常理了,毕竟是现代的成年人了,应变能力是有的,所以,即便曹榕没有看过所谓的穿越小说电影,他也知道,自己是到了以前的某个时空中。情况是,自己所在的地方被强敌入侵,而自己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地方不是被父母丢弃了就是父母已经死了,反正他现在是个无父无母,但是却幸运地被人救了,带了回来。

救他的这家人也算是穷人家,家徒四壁,家中有一个女儿,比曹榕小几岁,这一对夫妇都是极其和善的人,将曹榕收养在他们家,就跟亲生儿子一般对待。救他的大叔身强体壮,据他自己说,他以前是在吃朝廷饭的小兵,但是后来做错了事被罚了下来,自己种地过活也算是不错的生计。曹榕直到他们死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曹榕不知道这个壮年的大叔当年到底犯了什么错,到后来,世道太平下来,却有官兵到他们家,将大叔夫妇打死,曹榕幸免于难。他是个知道事理的人,对官兵没有报什么仇恨心里,但是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不免对那对夫妇有点感情,逐将他们都好好安葬了起来。

曹榕喝完最后一口酒,将酒瓶子一扔,撇见一个俏丽的身影闪过,仔细看去,却是一个标致的美人。美目流转间竟叫人移不开眼睛。

曹榕知道此人,女娥的大弟子,素静,已然是被公认的大美女。

对于女娥这个门派,曹榕是不以为然的,这个门派只会一些花拳绣腿,招式华而不实,也都是些美貌女子组成的一个门派,这样一个弱势群体却在江湖上立足几十年有余,井然是靠着那些贪财好色之徒护着保着。不过,这些对于曹榕来说,根本就是一毛钱关系也无,他单纯只是不屑理会江湖上的这些等事情而已。

但是,他这个心理完全不妨碍他欣赏美人。

于是,曹榕一副淡然独行地跟着素大美人进了附近的一家小酒馆。

曹榕天生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和表里不一的正人君子的样貌,他跟了素静整整一条街都没有被人怀疑过。

素静一个人坐在大堂上,足足吸引了大半的人的观看,而另外一小半都是女人。素静是那种美则美矣,却不是那种谁都能接受的美,尤其是那些女人,最不能接受这种妩媚妖娆,穿着素白色衣服都风姿阔绰的女人。

曹榕低头喝了几口茶,斜着一双细长的眼睛看着那桌的一举一动。

过了不一会儿,素静那桌终于出现了个人,素静原本波澜不惊的脸上有了点细微的变化,似乎是看到来人略有点高兴,脸颊也有了红润的喜色,像是初恋的少女看到了自己的情郎。

一位清俊的男子漫步走到桌前,微微勾着唇,道:“让姑娘就等了,在下自罚三杯。”

说着就给自己连着倒了三杯的茶水,优雅地喝了下去。

曹榕在远处清清楚楚地翻了个白眼,清茶淡水自罚三杯,还真实爽气。

素静咯咯咯笑了起来,微低着头,细声细气道:“宋公子客气了。”

宋公子?曹榕知道跟女娥有关的姓宋的就一个人,青嵘剑派,宋戚云。还真是不小的来头,传闻,宋戚云跟素静本来就有一腿,如此两人单独出来私相授受也是情有可原,原有可究。但是,两人这间的这般称呼着实太见外了,有点什么昵称,爱称的倒合乎常理,难道说是怕外人听见。

曹榕突然想到一件事情。素静这个人是个寡妇,年纪轻轻出嫁,嫁的也是个大好的人家,却在出嫁那天,身体各方面都正常的夫君突然死了,纵使人再漂亮也没有人再来上门提亲了。而讲不出去的女儿只能送上女娥这样在江湖上没啥分量,相对安全,却也能接触很多男子的门派。其父母的用心,天地可见,日月可照。

两人之间虽有些小心心在转动,但是看在曹榕的眼里,却只有素静一个人腼腆且幸福地认为着,而他在宋戚云眼里看不到一点情意。但是,世人却将这一双叫做金童玉女,天作之合。他实在是搞不懂。

正在曹榕回过神来的时候,看到宋戚云正看着他这边的方向,两人对视了几秒,宋戚云跟素静悄悄地说了几句话就朝着曹榕这边走来。曹榕不以为然。

虽然他不认识宋戚云,但是保不定人家就认识他。曹榕可清楚记得跟青嵘剑派的一段不可不说的渊源。

“这位兄台好生面熟,不知是否在哪见过?”

曹榕没理会,招来小二要了一壶酒和几道小菜。曹榕这个人从来不会看人脸色,管你是什么有名无名的人,在他眼里,不相关的人就跟一场戏里的群众演员一样,统统可以忽略。

宋戚云可能是第一次在人面前碰壁,笑脸有点僵,不过,老练如他,很快就调整了心态,继续问道:“阁下很面善,宋某其实是想结识下,不知意下如何?”

“不如何,伪君子说违心话,我见惯不怪了。”曹榕扯了下嘴角,斜着眼睛看宋戚云一脸快挂不住的脸,估计他这辈子就有幸听到这么一句说他伪君子的话。在外,宋戚云可以说是做到尽善尽美,人情世故处理得体面得当,却在这里被一个不知好歹的人给戳破了气球。竟也有说不出话的时候。

曹榕的手暗暗地按在自己腰间的剑上,脸上仍然没有多少表情地看着宋戚云,“有什么话就只说。”

“请将鄙派的《藏心剑法》归还。”

曹榕就知道是这件事情,生意人怎么可能将雇主已经到手的东西归还,简直可笑。

“如果不呢?”

宋戚云挑眉,“那就别怪鄙人无理了。”

说着,宋戚云快速起身,没看到剑却见一道剑风袭面而来,幸而曹榕提前就知道即将发生的事情,在宋戚云攻来的时候,已经跳出十几米远,脸颊被宋戚云的剑气刮了一道小小的口子。

曹榕一个惊讶,宋戚云的武功居然这么高。宋戚云趁着曹榕被自己的剑气给煞住的时机,连连使出几招,曹榕被击中胸口,一口黑血喷了出来。他忍住一口气,拔出剑。

曹榕以剑暂时挡去那股逼人的剑气,飞身跃上屋顶。宋戚云在其后穷追不舍。曹榕深知跟宋戚云之间如果大打出手,他肯定是死的惨不忍睹的,幸亏他轻功好,算得上是江湖上无人能及的,宋戚云只追了几条街就被远远甩到了身后。

曹榕感觉不到宋戚云的气息,才缓了下来。刚才在飞跃的时候没注意,慢下来才感觉到手上的胸口传来阵阵的疼痛。这就叫做出门不利,这就叫做红颜祸水,看看美女都能看出祸端来。他曹榕行走江湖,做的那些不怎么光彩的事情,从来都是脸不红心不跳,并且泰然处之,从来不易容,但是,就仅仅是今天出了差错,单单是小看了宋戚云这个小子,原来他平时在自己师门里都是假装得知之甚少,不知道背地里学了多少阴招,刚才那使出虽是剑气,却根本不是青嵘派的招式,阴狠毒辣,更像是邪教的武功。

曹榕跌下了屋顶,正好摔到一处稻草堆上,他呸呸将口中的残血吐净,靠着旁边的墙壁开始运功疗伤。

曹榕的武功起初是在被收养期间,在后院一处刨坑的时候挖出来一块人的头盖骨,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一些文字和图案,曹榕一下子就知道这上面一般都是些绝世的武功,于是悉心练了起来,造就了现在这身无人能及的轻功,才能让他在江湖上做这行的时候,不被仇家杀害。

等调息了一周天后,曹榕待再将运功,发现稻草堆旁有只眼睛一只紧紧盯着他看,这么长时间,曹榕居然一点都没发现,他皱着眉头快速扫了一眼这个小孩子。

一双碧蓝色的眼睛,还有就是脏兮兮看不清楚的脸。看来并没有威胁,曹榕放松身体,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叫道,“喂,过来。”

小孩子犹豫了一下,终是从稻草堆下爬了出来。他一身都是被泥巴糊上,不知道是从哪里玩出来的,衣服已经破地不成样子,只是堪堪挂在身上罢了。

“拿着。”曹榕从身上摸出一块饼给小孩子,看着他犹豫的接过食物,然后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曹榕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看不惯那些蹲坐在街上,无家可归的人,他觉得自己就跟他们一样,到了这个世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该往哪里去,不管到哪里,只要看到有这样的人,他就忍不住对他们伸手,他喜欢静静地看着他们。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生活那么地无望,但是他们还是坚定地每天期盼地活着。其实他没有发现,他自己也是这样,心里一片苍凉,而内心深处却在期盼着那么一个光点将他照亮。

小孩子很快解决了那块饼,咬着手指有愣神地看着曹榕,曹榕抹了下脸,将自己不小心挂上去的笑容给拉下来,站起身,一个纵身跃上了屋顶。

第三章:买卖

春光烂漫,一个穿着白色里衣,黑色罩衫的英俊男子信步走来,眉宇间偶尔闪过一丝冷凝,他周身几米居然不约而同地空出,而少男少女总是频频回头看向他,单是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就足够吸引人,还有他身上那股来自异界的味道。

晨国是个以男子纤细,女子柔美,而智慧绝佳存在世上的,他们的服侍单以清逸空灵为主流,而曹榕的衣服相对低沉灰暗,整个人也接近大漠的荒凉之气,让他自动被人群分离了出来。这让他很郁闷,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隐藏在人群中是最好不过的事情,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因为,他是晨国唯一一个什么都可以买卖的行脚商人,天南地北,八荒四海,秘籍,宝藏,消息,秘药,只要你要的,没有他没有的,但是,他不买卖人命。

一袭丝巾从头上飘下来,带着一股浓郁的香味,刺激着人的感官。那条粉红刺刺的丝巾正好落到曹榕身前被他一手接住。曹榕仰望过去,正好对上一双妩媚的电眼,那女子散着头发,只松松地别了一朵花在耳旁,而纱衣半褪下来,露出小半截香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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