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那是车妇的!
“你闻到了吗?!马车刚才经过的时候有一股香气飘散出来!真不愧是我喜欢的人,连香气都这么与众不同!”女人乙激动地
拽着身旁人的胳膊。
呃……那其实是车里的茶香……
“快!扶住我!他刚才掀开车帘看了我一眼!!!”女人丙满脸通红地晕厥状。
别自作多情,那只是掀开车帘透透气而已!
“我抢到了!这是他今天吃过的点心!”女人丁一脸疯狂地摇晃着手里的半块烧饼,双眼通红,这可是她过五关斩六将得来的
!
结果很快就被周围嫉妒的女人们群殴之,至于那块其实是下人吃剩的烧饼也不知所踪。
由此可见,粉丝是不分国界和地域的,哪怕您穿越了,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会有粉丝!
而另外一个阵营则是:
“又出来又出来!他俩还敢出来丢人现眼!”女人一号啐了口唾沫。
貌似跟您没啥关系。
“坏了!他刚才站的地方我踩过,不知道会不会不干净!”女人二号一脸厌恶。
他俩踩的地方多了,要不您就别出门了!
“我看见他俩穿的衣服是雪缎做的,呸!臭美!”女人三号嫉恨地道。一匹布够一家五口花五年的了!
也不花您的钱,至于吗!
“哼,年纪轻轻的,哪来那么多的钱,肯定是脏钱!说不定就是从哪个女人那里得来的!”女人四号恨恨地大声嚷嚷。
狂汗,这是赤裸裸的仇富啊!
周围的人不仅连连附和,还添油加醋说得天花乱坠,生怕不够精彩,而后续演变的N个版本则飞快地传遍了整个城市。
以此证明了,绯闻是不分朝代和年代的,所谓八卦的传播速度,只关乎你红与不红!
不过这个也不算什么,两人顶多嫌吵闹一点,当耳旁风听也就是了。
哦,顺便还可以给乏味的生活寻找一点普通人的乐趣。
至于稍微夸张一点的,就会拿着自己随身算物品,或者最近流行的东西,不然就是高价购买的珠宝,更有祖传之宝往车上扔的
。什么花啊,水果啊之类的只是小意思。
高潮来临时,众人生怕自己扔得慢了,那简直像雨点一样落到车上。
色彩缤纷,真叫一个好看!
不过这个还好,起码东西贵重,还说得过去。两人一天的收获够别人吃几辈子的。
另外那些人就不会客气了。
扔的东西则变成了随手的什么物件,比如吃了一半的糖饼、树上折下来的柳条、地上抓起来的沙土、茶碗里剩下的茶水……
那叫一个尘土飞扬,防不胜防啊!
杜翔和杜瑞倒无所谓,反正车子防火防水,车窗车门还有铁板可以拉下,简直固若金汤。
可苦了赶车的人。
左躲右闪,上蹿下跳,须是功夫练得炉火纯青的人才能被派来给两人赶车,否则就是鼻青脸肿,惨不忍睹。
即便如此,基本上出一次门也得换个车妇,不然谁也受不了如此高强度的攻击啊。
以至于等两人在一个地方待得不耐烦的时候,车妇的功夫倒是长进不少,后来行水行火就将给两人赶车定为特殊的训练方式,
直训得众人叫苦不迭。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理智的。(这也能叫理智?!)
总有些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使一些低劣的手段。
比如月黑风高的时候,派一些人去两人的住所抢人回来方便一亲芳泽啊!结果发现自己派去的人不仅没回来,她反而被“请”
去喝了喝茶,交了一大笔“罚金”才将人领回来。
什么?你问为什么那么老实的给钱?
废话!你被人抓去灌了一碗毒药看你给得痛不痛快!
比如有人的选择在两人院子外放火,结果放火的人依然没有回来。第二天晚上却发现自己家的一个小院子起火了,那哭得叫一
个惊天动地啊!
什么?你问一个小院子而已,为什么那么肉疼?
你把自己家存财宝和粮食的地方烧了,再来跟我讨论这个问题!
也不是没有实力强悍的爱慕者,觉得自己功夫高强,只身潜入。
结果场面如下:
翻墙入内,人刚落地,就看见一个长相秀美的小姑娘眨着黑亮的眼睛看着她,然后笑眯眯地挥挥手:“阿姨好。”
“呃!”如果是别人,她就直接出手了,可对着眼前这个小姑娘,她可下不去手。
不过她也由此忽略了一个孩子为什么这么晚不睡觉非要蹲墙根。
“阿姨是不是找人?”小姑娘一脸善意地问道。
“对,阿姨要找一个很……”女子想找到一个词来形容心中的最爱,结果想了半天,都觉得配不上心底的那人。
“很狂妄的人,一般情况下目中无人,偶尔的时候露出点睥睨天下的意味,基本上视天下众生为无物。”小姑娘善解人意地替
她形容了。
嗯,好吧,她承认自己形容的也远远不够。
“对对!”女子连连点头。这样的男子,天下间除了他,还有谁呢!
“可是有点难。”小姑娘噘噘嘴,可爱的模样让人生出亲近感。
“为什么?”女子下意识地问。
“因为我不知道你要找的是大爹爹,还是二爹爹啊!”小姑娘露出苦恼状。
好吧,虽然两个人总是腻在一起,找谁都一样。
“哦,我……啊?!”女子刚要接话,突然反应过来,惊吓似的喊了一声,浑然不顾此刻已经午夜时分。
难……难道……
“阿姨也是喜欢我爹爹才来的吧,其实我爹爹长得挺年轻的,阿姨会误会很正常,我其实很替爹爹高兴的。”小姑娘腼腆一笑
,眼中透出几分同情。
这话说得如此明白,女子再不懂就是傻子了。
此话翻译过来就是:阿姨不是第一个想来偷香的了,否则我也不会猜到你的来意,不过你没有希望了,我都这么大了,可见我
爹爹的年纪也不会太小,最重要的是他已经成亲了哦,难道你要变成采花大盗?谅你也不敢!不过爹爹这么受欢迎,我还是很
骄傲的,呵呵。
女子石化状!
打击!天大的打击!
千阳一脸奸计得逞地看着女子恍惚地飘走,中间还绊了一跤,心里那个乐啊。
A计划成功!
好的好的,我知道你好奇,既然有A就会有B。
那么B计划就是:一个黑影翻墙入内,往前刚飘了几步,突然脚步发软地倒地不醒。
千阳拿着一个木棍从阴影处走了出来。
放心,她会倒地不起不是她打的,而是从小美人哪里要的迷药,叫什么“美人醉”。
用了好几次了,挺管用的,就是时间短了点,她也不敢让美人改良,只好自食其力了。
于是黑衣人很不幸地被千阳又补了一闷棍,以妨她昏迷得不够久。
然后千阳扔掉木棍,阴险地笑了。
哼!没穿得漂漂的,竟然穿黑衣服来,肯定不是偷香,是偷袭啊!不打得你妈都认不出来岂不是太对不起值班的自己了!
一切又恢复安静,两人继续在房间里滚床单,千阳则劳碌命地给两人看门。
至于千阳由此生出的无数怨念……嘿嘿,想给两人赶车吗?……
千阳还是很理智地,于是她只是把自己的不满发泄在黑衣人身上而已,至于黑衣人的娘能不能认出这苦命的孩子,就不归她管
了,哦呵呵呵!
第90章
如是这般,小阳儿已经十二岁了,出落得很是美丽,黑亮的眼睛似乎会闪闪发光,高挑的身材使她比同龄的孩子看起来成熟些
,举手投足都有大家风范,不说话的时候,那真是极吸引人的一个小美人,看得诸多小男儿心中暗许。
好在两个妖孽的烦恼与名气与日俱增,所以带着千阳往人烟稀少处行走,倒是让她少了很多莫明其妙的桃花。
不过经常出入深山老林的后果就是千阳身上多了几丝缥缈之气。
说白了,就是人间烟火的味道淡了。
偶尔杜瑞看着千阳,倒是忍不住笑笑,直笑得千阳心中一阵发毛。
“你看这孩子倒是长得不错。”能被阅人无数的杜瑞如此夸赞,千阳的容貌可想而知。
“嗯。”杜翔淡淡附和,眼皮都没抬,似乎有些心不在焉,但是煮茶的手却有条不紊,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看起来赏心悦目,大
概这些动作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连走神的时候都不会乱了节奏。
“真不愧是我们养出来的。”杜瑞满意地点点头。
“嗯。”杜翔也点点头,给他倒了一杯清澈的茶水。
听见对话的千阳险些摔倒。
长成什么样子也算你们的功劳?!
天音:孩子,你还不知道世上有整容一说吧?要知道那绝对是登入美女行列的最快方法,不过还是需要那么一点点造化的,否
则会不会变成妖怪就不好说了……
“今日这茶不错。”杜瑞端起茶碗,细细品尝。
“行风连夜送来的明前茶。”杜翔淡淡说道,伸手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只是在依然走神的情况下洒了些茶水出来,并且毫不浪
费地溅到了他的手背上。
那可是滚烫的开水!“啊!我去找药!”千阳几乎是跳起来,飞快地奔走。
“笨蛋!”杜瑞气得去抓杜翔的手,却发现人家根本无动于衷。
“紧张什么。”这不是一句疑问,而是一句陈述而已。由始至终,杜翔连眼皮都没抬起来,好像洒在他手上的只是凉水罢了。
不过一瞬的功夫,杜瑞已经把杜翔的手抓到跟前,却发现手背没红没肿,若不是有水渍留在上面,会让人以为什么都没发生。
杜瑞愣了一下,然后想起什么似的放下杜翔的手,眼中闪过一丝阴霾。
“……”杜翔收回手,拿起剩下的半碗茶低头喝了口,垂下的双眼看不出情绪。
杜瑞起身来到杜翔的跟前蹲下,一只手扶在他的膝盖上,另一只手拉住他空闲的那只。
午后的阳光很是温暖,即使是初春,对两人来说反而是适宜的温度,靠在藤椅上,让人容易昏昏欲睡,
嵘炎看着阳光斜斜的照在耀的半身,给他左脸镀上一层明亮的光,却在右脸留下阴暗的黑影。清晰的线条如一个雕像般,让嵘
炎怔怔的有些出神。
耀即便是这样随意的坐着,看似悠闲,却也时刻保持着应有的警觉和敏锐。只有他在身边的时候才会稍稍放松。
他曾经在一个早晨看见一只鸟儿从耀身边飞过,结果还未接近,就突然追地而亡,鸟儿死亡的地点与耀的距离刚好三尺。
三尺,那是耀前世的安全距离。而今整整二十年了,他们重生了二十年,在一个对前世的他们堪称太平盛世的地方,耀依然保
留着这个习惯。
他清楚的记得,耀看着那只追地的鸟儿,有一瞬的出神。
那一刻,他的心里是酸楚的。
即便是在第一世那个子弹横飞的年代,耀也不曾如此。
他们都活了太久了,年轻的躯壳下是千疮百孔的心。
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生与死更像是家常便饭,于是太多的东西在他们心里留下痕迹,抹不去,也擦不掉。
虽然他们背负着所有愉快与痛苦的记忆,并肩存活下来;虽然他们携手共进,不在乎彼此意外的事物,虽然他们性格坚毅,不
会动摇和退却。
可仍有担忧和阴影笼罩着他们。
他知道耀怀念一切的开始。
那时候的所有都是美好的。
没有血腥和杀戮,没有金钱与争夺,没有权势与欲望。只有彼此的体温和心跳,而这个已经足够。
他们试图在这一世找回曾经的简单。
可几十年累积下来的习惯却无法消失,因为那习惯已经融入骨髓变成性格中的一部分,抛弃掉就等于变成一个陌生的自己,不
再是自己。
于是他们走回原来的路,不去改变,顺应本我。
可这样的本我有时会令他们不安。
不安,多好笑的词语,他们竟然也会有这样的情绪,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情绪确实存在,而且越来越清晰。
因为他们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
被刀子划到也不会受伤,虽然如果凶器过于锋利也会出血,可伤口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把自己泡在水里不呼吸不运功也
不会觉得气闷,仿佛身体可以吸收水中的氧气,向下潜游很深都不会感觉到水压;火焰也无法伤到他们,除非傻到把身体放到
火焰上去烤,否则他们可以任意在火焰燃烧的地方进出,没有丝毫影响;武功不去修炼也会与日俱增,澎湃的内力让他们觉得
世间的一切都如玩偶一样脆弱。
一开始那几年他们只是觉得自己身体比较强壮,不会轻易受伤,修炼武功也很容易。
后来渐渐发现不对劲,去年耀曾经用世间最锋利的宝剑去刺自己,结果刚一入肉就再也无法前进分毫,把剑拔出不过片刻,身
上就找不到一点伤痕了。
当时他们的脸色都是苍白的。
对,他们在害怕!
世人以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是好事,其实不然!
他们是曾经死过的人,知道世上有轮回因果之说,今生的一切都是偷来的,也许下辈子要还,也许下一秒就要还,他们不知道
什么时候阎王就会跟他们讨要这一切。
而今身上发生的一切就像是诅咒,暗示着他们是怪物,是逆天的存在!
这样的他们,阎王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妖孽!
呵,终于成真了……
可是却觉得悲凉。
他只是想和耀好好走下去而已,不喝孟婆汤,只是不想忘记彼此,不想走那么多弯路,想从一开始就牵着彼此的手,坚定地走
下去。
知道这样的想法很奢望,所以有哪怕是一点机会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放过。
不后悔做了那样的决定,不后悔蒙骗了阎王,哪怕生命只有一年,只有一秒,他们也为能记得彼此而欣喜若狂。
多想找个没有人,甚至连神仙都找不到的地方躲起来,只有彼此,像杨过和小龙女那样朝朝暮暮,哪怕是世上最简陋的洞穴,
也愿在里面渡过终生。
他们就是这样疯狂的爱着彼此,没有尽头,没有止境,恨不得一瞬间就是地老天荒,永不分离。
“耀,我爱你。”嵘炎仰着头开口说道,声音轻轻的,却仿佛可以融入彼此的灵魂里。
杜翔终于有了反应,他看着杜瑞,一扫方才的心不在焉,漆黑的眼里像是突然间焕发了光彩,注入了比生命还要有活力的东西
,似一颗流行划过那样明亮。
“再说一遍。”杜翔把杜瑞从地上拉起来,换成他仰头看他,虽然是坐着的,却比皇帝还要强势,这种强势里带着无比的渴望
。
“我爱你,不管你叫什么名字,不管你是乞丐还是帝王,不管轮回了千百万次,我都会记得我爱你。”杜瑞从未像此刻这么想
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虽然他们早就知晓,虽然他们心照不宣,可他还是要一字一句的说出来,让耀知道自己有多爱他。
以前的他们认为爱就爱了,彼此知道就好,说出来的爱难道就能长久?况且两个大男人,成天爱来爱去的真笑死人。
可是他发现好像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所以为什么不说?他忽然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是属于彼此的!
从现在开始他要时时刻刻说出来,让耀知道自己比前一天更爱他,比前一秒更爱他!
管他肉不肉麻,难不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