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装出受伤的样子。
她看到猎狐人终于出现,梨花带雨的哭起来:“救命,大哥,救命啊!”
言雨在小镇十分受欢迎,男人们乐得讨好,赶紧围过去。
她一指右边,颤抖的说:“狐狸,有狐狸。快捉住它!”
大家见言雨受伤,气得眼红气粗的,操起家伙就赶过去,留下一个人送言雨回镇看大夫。
毕竟碍于男女授受不亲,那个男的只好跑回去请大夫过来,顺便叫轿夫抬言雨回去。
趁着男子走开,言雨赶紧拔开草丛,让狐妖逃命。
白翎看了言雨一眼,就匆匆跑开了。
谁知,只一眼,就生了情。
言雨拿出铲草药的铲子,对着脚用力一划,痛得倒吸了口凉气。不过,至少大夫来了之后不会露出破绽了。
言雨的伤其实很快就好了。但是来探望他的人却还是很多。
那些猎狐人天天跑过来,说什么“都怪我们大意,害言姑娘受伤,着实过意不去”云云,扯得文绉绉的,倒也好笑。
虽然很心烦,但是好脾气的言雨依旧只是微笑着一一谢过。
她没有收任何人的礼物,柔弱的她在这方面意外的强硬。
但是没多久,一直不肯收礼的言雨居然收下了一个人的绸缎。
那个让所有人都嫉妒的好命男人就是沈哲年。也是最终成为言雨夫君的男人。
实际上,言雨一直很中意沈哲年,温润儒雅,有着商人的灵气,却没有商人的市侩。
她一直在默默的等,等他来示好,等他来提亲。
他终于给她送了绸缎,她也终于向他展示了心意。两个总算佳偶天成,没多久就拜了堂。
只是,白翎还不知道,自从被救之后一直念念不往的姑娘,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
他日以继夜的刻苦修行,只想早日幻化为人,去找他的恩人。那时,他以为自己只是想亲口道谢而已。
时间对于妖来说,总是过的特别的快。不知不觉20年弹指间便过去了。
他终于可以以人类的姿态进入人群。就妖而言,20年幻化为人是非常稀有的。一般50年才可习人语,再50年才能化人身
。因此,人间也有百年妖的说法。
虽然灵性药草的辅助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白翎是很有天赋的。
对自己能力的开心远不及可以去找恩人的兴奋。
他匆匆进了小镇,四处打听。然而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居然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融入人群对白翎来说,多少还是有些可怕。毕竟过去的经历不是说忘就忘的。
他很害怕这些人说不定会突然举起刀砍过来。他拼命的安慰自己,他现在已经幻化成人了。
在街上游荡了一圈,他突然闻到了很熟悉的味道,不知不觉进了一家绸缎坊。
老板看了他一眼,满脸堆笑的招呼他:“哟,这位公子,给哪位小姐选料子?”
白翎刚刚接触人类社会,有些迷糊,糊里糊涂的应了声。
老板看他不看布料反而看着自己,以为是行家,看不上铺里摆着的货,立刻招呼内堂:“娘子,将上等绸缎拿出来!”
“诶~”一位夫人应声出来,手里抱着粉色的绸缎。
白翎愣愣的看着她——是她,就是那个女孩,那个救了她的女孩。
心里泛起一阵苦意,明明见到了,却更伤心。
他看看眼前的男人,又看看温和笑着的女人,他们口里念念有词,自己却一点儿都听不见了。
好像有什么东西,消失了……
7.往事2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失魂落魄的离开的,他只知道心里好痛,比当初家族散了,毁了更痛。
他一直呆着后山,人们一直以为他是个执着的采药人,也并没有觉得奇怪。他独自在山上瞭望着曾经向往的小镇,胸口
沉闷。
而这一望,居然便是十年。
他总是鬼使神差的打探沈府的消息,简直想个不可救药的傻瓜一样。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做,只是怎么也无法停止
,想要获悉一切关于她的消息的想法。
他明白,他中了一种名为情的蟲。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
沈府的绸缎坊在言雨玲珑的交际手腕和纤细的心思经营下,渐渐壮大起来,而内部腐朽也逐渐浮现——像所有的大户人
家一样。
沈哲年和言雨的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绸缎坊而明争暗斗。他们苦口婆心的规劝,两个儿子却并未收敛,反而愈演愈烈。
终于,当大孙子成为兄弟争夺的牺牲品时,言雨终于心灰意冷的离开了。独自居住在镇上偏僻的角落,日子过的清贫拮
据。
白翎曾偷偷去看过言雨。那时的她,虽然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却仍然散发着贵夫人特有的韵味。他想,自己也许一辈
子都无法放下这段情了。
他不敢去找她,只能默默的看着她,悄悄用一些法术解决她生活上的困难——他能做的,仅此而已。
沈家唯一的后人,就是剩下的另一个孙子——沈言。
他渐渐长大,因为缺乏管教,变得嚣张跋扈起来。他曾经多次去找过言雨,要她回去。但是言雨都拒绝了,态度坚决。
而沈言也是倔脾气,便再也没去找过言雨。
当言雨的年纪渐渐大了,孤独感越来越强烈,白翎就将一只小狗放到她的门口。【就是本大爷……现在的肉身】
言雨一心认为这是上天同情她一介妇孺,独自生活,无依无靠,没人相伴,特地派来陪他解闷的。因此对这只狗特别的
照料。
被祖母舍弃的想法根深蒂固的存在在沈言的心里,见他宁可对一只畜生那么好,也不愿回来,所以才抓走了言雨唯一的
伴儿——那只叫啊财的狗。
想要借机报复。
言雨果然担心的到处找,但是找了许久没有发现,就准备去后山看看。
那几日,下了雨,山路变得泥泞松滑。言雨上了年纪,不小心就滑了下去。受了重伤,奄奄一息。
白翎立刻将她救了上面,想为她治疗,但是她一再请求白翎送她回去:“求求你,送……送我回去……啊财……啊财…
…兴许已经回……回家了……”
他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只好先将言雨送回去。
路上,正好看到那只叫啊财的狗被沈府的下人拎着向后山走去。【请不要一直提我现在很没品的名字好么……】
这才将阿婆放到家里,又马不停蹄的赶去后山。
“后来的事,你都亲眼看到了。”这个抹脖子的白翎以一句通常陈述往事都有的结尾性句子结束了他的回忆。
我隐隐觉得这段往事哪里有些奇怪。但是也没多想,毕竟,突然发生了太多的事,我连自己的思维都理不清了。
只是觉得这家伙一口气讲了那么长,那么多,居然气儿都不喘一口。很佩服他的肺活量。
搁现代,就是个替人民大众洗脑的好材料。
“你倒是痴情。”这是我听了他陈述的往事后除了好俗好俗好俗的感觉外唯一还有感悟的地方。也许跟人称叙述有关。
哎,几十年啊,看着阿婆从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变成一个糟老太婆,得亏了他还念念不忘。但是我也不是不能理解,阿
婆确实有着普度众生的人格魅力。尤其是将饿得抽抽的我领回去吃饭时散发的神圣光辉。
他但笑不语,明摆了搞深沉。只是一直看着阿婆的坟,笑容愈渐苦涩。
“那个沈哲年还有阿婆的两个儿子怎么样了?”为什么只有沈言去找过阿婆?其他人呢?难道都忘了沈家是靠着阿婆才
壮大起来的么?
“死了。”白翎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我突然觉悟到,不论他是以怎样的立场帮我的,但是他毕竟是妖。杀起人来是绝对不带感情,更加不会手软的。
我很庆幸,自己那么恶劣的态度,居然没被“咔嚓”掉。
“我不想言雨绝后。”他长长的舒了口气,丝毫不介意的坐在地上,望着天上的皎月。
许久,转过头来问我:“你有什么打算?”
啊?打算?什么“什么打算”?
他乐呵呵一笑,一戳我鼻子:“小笨蛋,言雨已经去世了。你准备继续留着?还是换个主人?”
“唔~”不知道……
这个问题真的是非常严肃。我需要再好好思考思考。阿婆的事,说到底我也有责任。毕竟是因为自己乱跑引起的。
我想,至少了了她的心愿吧。
“看来你已经决定了。那么,后会有期吧。”他站起来,又回头看了一眼黑暗中寂静的小镇,“一直呆着这里,只是因
为言雨。现在她走了,我也是时候离开了。”
他弯下腰,一弹我的鼻子,笑着说:“小家伙,希望以后还能再见。”
“汪!”会的!
我也对着他一笑,虽然不知道他能不能看的出来。
他愣愣的看着我,好一会儿,才潇洒的离开了。一片银光的包围中,他轻飘飘的两三下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而我,则拖着沉重的身体,向小镇走去。
妈的,老子好饿……
8.不孝孙
“这样利用他,好么?”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但是却是我们设的局。”
“……。才几天,怎么,怜悯他?还是对他……”
“你知道的,我只对你……白翎……”
“那么,至少让我,毁了这里。”
杀戮之孽啊,替我毁了这个镇吧。这个充斥着我族血液的镇呐……
因为我活着,所以我会觉得饿。这很正常对不对?
因为我很饿,所以我想吃东西,这是本能对不对?
但是,我为什么对着猪肉摊上的生猪肉流口水???
老子不是新时代新青年么?居然觉得生肉……很美味……
这次死惨了……饥饿度总是特别会影响我的耐力,于是,我……
“喂!你这头畜生!把肉放下!”
我要是会放下,那还抢屁啊!白痴!
“哪个混蛋养的畜生啊!”
阿婆才不是混蛋!我宰了你哦!
“哎呀,总算停下了,居然敢偷肉吃,你这畜生活的不耐烦了?……等等……肉就给你吃了……不要过来……不要!!
!哇啊啊!!!”
身体好热,逐渐变得滚烫起来。
思维涣散,弄不清自己想什么。
好想要……杀……杀掉……!!!
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猪肉铺的老板怎么了?
我……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我……我出来打酱油的……
我叼着块肉飞奔出这条幽暗的小巷。这地方邪门儿了。刚才这个坏心小气的老板还在那臭屁的乱骂,现在已经被分尸街
头了……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突然就觉得没有了胃口。把那块万恶之源的生肉随意的扔掉。这才想起,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办。
沈府,沈言。给你最后一个机会补偿!
“汪!汪!汪!”混蛋沈言!快出来!
没事把家搞那么大干吗!这个时代又没有门铃,有人叫门都听不到。所以说古代人就是蠢,就是缺根筋,就是低智商,
就是欠骂欠揍欠砍!
叫的我喉咙都冒烟了,沈府的人就是没有反应。
看老子抓坏你的门!
哇……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用爪子抓门的声音杀伤力超大的TAT。
不过好在功夫没有白费,很快就有人受不了出来了。
“汪!”叫沈言出来啦!
“大清早的就听到狗吠,晦气!”说罢,抬起一脚就踹了过来。
靠!不叫沈言就算了,还敢踢我!要不是你们这群混蛋抓了我,阿婆也不会……
你们……找死!
“哇!疯狗咬人啦!……叫人!快叫人!”
一群脸上贴着喽啰标签的家丁甲乙丙丁拿着扫帚扁担,带着极度狰狞的表情冲出来。
哇……不是吧,人家一条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狗狗而已吔,不用那么隆重吧……
我还没来得及跑,就被围在中间,真的就是传说中的“插翅难飞”了。
我生命的最后,就是——
看到一群大众脸毫无怜爱之心的对我拳打脚踢;
感受到了被活活打死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
担忧自己帅到无与伦比的脸有没有被打花;
对了对了,就这样去见阿婆,觉得好没面子。到头来,还是没能帮阿婆实现心愿……
“大清早吵什么!”
很耳熟的声音。啊,还能听到声音意味着我没死?老子还真命硬。
好,既然出来了,就跟我去见阿婆。
“噢~这狗没死?真意外啊。”
意外的还多着呢!就是你个混蛋随便囚禁别人,才害死了阿婆的!
“汪!”跟我走!
跌跌撞撞的走过去,咬着沈言的长袍,想要拉他去后山,去看阿婆。然后,他继续做他的沈家大少,我继续做我的绝世
帅狗。
“畜生!弄脏我衣服了!”沈言不知好歹的一脚踢开了我,厌恶的一扯自己的长袍。
这一脚,狠得让我怀疑自己的骨头已经全碎了。我清晰的听到“咔嚓”的声音……
痛!痛死了!
身上好痛,心也好痛。
你们这些家伙,我已经给过你们机会了。通通下地狱吧!
“呵,还没死?挺耐打的嘛。”沈言对家丁们挥了挥手,“给我打到死为止。”
一帮家丁气势汹汹的冲上来,却突然停住了,颤颤巍巍的说:“少……少爷,有……有点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还不……”原本嚣张的沈言看到我嘶哑咧嘴的样子,吓得坐在了地上,“快……快打……打啊!”
我要你们全都给阿婆陪葬!
……
视线开始变得奇怪,从原来的黑白变成了一片火红;
身体好轻,轻得仿佛可以飞起来,飘飘然的感觉;
心里却沉沉的,觉得好难受,好闷,好想撕裂,好想毁掉——一切。
……
我看到,一只通体赤红的犬,闪着红宝石一样的眼,凶狠的咧着嘴,露出森森白牙,细长的身躯来回穿梭在残破的小镇
,尖锐的利爪无情的撕裂惊恐的人们。
嘶叫声,痛哭声,求饶声,诅咒声,一切都交织在一起,成就了毁灭的亡曲。
被死亡笼罩的小镇,在银月光辉下,变得比漆黑更漆黑。
那一只赤红的犬,独自伫立在瓦砾残骸之上,伸长脖子,对着朗月发出响彻天地的吼叫。伴着熊熊烈火,它化身为索命
的魔。
……
痛苦与快感交替,我不知道自己在难过还是在开心,黑暗与恐惧包围了我。我在冰冷中一人承担孤寂。
有谁,来救救我……
9.魂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