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穿越 四)——大叔无良
大叔无良  发于:201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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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新其实更想自己去,因为他在校的时候游泳就游得非常之错,第一名虽然没拿到过,第三名倒是常常拿。万一那水底的高底落差很大,也不至于被淹到。因为在这之前他好像没见到哪个部族勇士会游泳来着,万一齐格力或是哥本不会这个技能,那不是糟了?可身边纳鲁和泰格两人一手拽住了他一支胳膊,让孙志新想冲出去都不行。

“没事,应该……没有危险。”阿尔法的动作只持续了片刻便放下,道:“我感觉不到不对头的地方。不过……”

“不过什么?”孙志新问道。

阿尔法犹豫了一下,接着道:“我感觉这个地方非常之大,大到无法想像。”

大到无法想像是什么意思?一百足球场还是一千个足球场那么大?是真的大到恐怖,还是史前人类的见识不够广博,被地下湖惊到了?转念又想,整如这里面全装的是水的话,这个地下湖的面积又得多大?难道夸张到跟鄱阳湖一样得按百平方公里来计算?这样见鬼的地方又是怎么形成的?未喷发就萎缩了的死火山,还是其它什么更古老发达的文明留下的遗迹?这样的地方简直能触动人展开无数的想像。

不过,吃惊是吃惊,但孙志新更关心另外其它的问题:它里面有没有鱼,是什么样的鱼,能不能吃。得吃饱不饿肚子才有条件去想像那些更加神秘莫测的东西,眼下最要紧的事是寻找食物来源养活两个部族和那一大群狼,其它的想法反而不那么重要。

当即让纳鲁和泰格把携带的网取下来以准备捕捞,自己试着打亮电筒沿着水面一路照过去。

第一百六十章:喜 01

光线所及之处是一片浅碧绿的清澈湖水,湖面平静无波如同镜面那般安静悠然。乍眼看上去如同一块巨大无边的浅绿色琉璃一般沿着缓和的沙滩一直铺下去。湖水的能见度很高,手电筒的光芒直射透近水的水下浅滩,整体的视觉效果而言,倒真是像极了海边沙滩被水覆盖的样样。

浅滩的近处水下好像什么都没有长,等再远一些手电筒光似乎能照见水下好像生长着什么东西,类似于水草或是澡类的在水里摇晃。孙志新不禁有些迷惑,需要光合作用的水草或是澡类为什么生长在这里,这里不是一点光线都没有的?正思付间,又见水里的那里像水生植物一样的东西好似在手电筒的照射像是乏着荧光的样子。如此形态又超出了孙志新的认知,不知是否是这个星球上独一无二的产物。

此时踏入水里走了老半天的两个人也淋湿湿的摸索着上了岸,齐格力道:“全是水,水温很暖和,一点都不像上次探索时那现的那个水源那么凉。更深一点的地方不知道,我和哥本一路走下去的那一带非常平缓,走出去很长的一段水都才只淹到腰部。”

听这么一说,给人的感觉越发像浅底的海湾或是大型湖泊,沿岸一带都非常浅,深度变化缓和。

哥本则冲孙志新一举手,扬着手里的东西,道:“我踩到了这玩意儿,就把它从泥沙里掏了起来,你看是啥?能不能吃?”

孙志新定睛一看,顿时大惊,那赫然是一个巴掌大小的贝壳。看其形状,还是淡水里最常见的品种,俗称河蚌,又叫背角无齿蚌的家伙。穿越前的时空它曾广深的分布于亚洲、欧洲、北美和北非各大河、湖、溪、水塘、水库里,只要是静止水流或是水流缓慢的地方,都能在水底或是淤泥里找到它。而在这里,又看到它了!而且它个头似乎非常,无论光泽还是形状都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好些。

“到底能不能吃啊?”哥本拿着它翻来翻去的琢磨,试图找到一个方法把这个看起来很囫囵的家伙破开。

“……能。”震惊过后孙志新慢吞吞的道:“做得好的话,味道还不错。可以脆嫩鲜香,也可以柔滑细腻,得看用什么手法和佐料了。”

“噢!”哥本大喜,迅速返身回去走到更深的地方又在水里一通瞎摸,还真让他又摸到了几个,个头比头一个还大!最大的那只竟有纳鲁的大巴掌完全伸展开那么大。

泰格在海边长大,对水产比较感兴趣,兴致勃勃的拿起哥本抛上来的河蚌研究,问道:“跟海里的不一样啊,没海里的好看。它肚子里有海之魂石,嗯,就是你说的珍珠,有没有?”

“有的。”孙志新心不在蔫的点头:“它也产珍珠,不过产珠能力不强。”

嘴里回着泰格的话,心里想的却是看到河蚌这个东西的联想。河蚌这种生物脆弱敏感,不会生长在水质不良的地方,一般来说,有河蚌的地方就能证明该地水域水质优良,微生物丰富。因为河蚌以有机质颗粒,轮虫、鞭毛虫、藻类、小的甲壳类等为食,它能长得这般大,肯定是不缺食物的。另外水质泛着碧绿,也是浮游微生物和水藻大量繁殖的佐证。

因此又引申出另一个推论:此地必定产鱼,而且数量和种类一定不会少!庞大的微生物库能做为食物链的底层推动整个食物链的形成,最终开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的体系。

最后的结论是这个怪导的地下湖不仅产鱼,而且鱼的数量一定不少!也即意味着这里无论多古怪,表面上看上去多平静,实际上它极富生机,自有自己独特的生命力!

想到此处时,一路行来的种种惊已经变成了喜,孙志新大喜过望的叫道:“果然有鱼!泰格,下网。用上次送给海风部族的拖网,那种网最适合在这种浅缓的沙滩水域捕鱼!”

话声未落,已经发现身边的泰格不见了踪影,敢情是兴奋得已经踩到水里去捕鱼去了。

便听得泰格豪爽的声音大叫道:“看我的!纳鲁,打猎我不如你,捕鱼却是你不如我,要不要比比看?”

纳鲁笑道:“怕你么?比就比!”

脱掉孙志新为他制做的靴子绑腿仔细收捡好,正待挽起裤腿下水,忽地惊声叫了一声,扭头就奔回孙志新身边,用一种头皮发麻的声音道:“小新,那是……什么鬼东西?”

能把自家大鲁玛惊得怪叫的会是什么东西?湖里怪兽么?还是类似于尼斯湖水怪一样的东西?

孙志新赶紧跑过去看,一看之下,不禁大乐。

吓到纳鲁的东西是几条极其丑陋的虫子,正因为纳鲁在沙地上赤脚奔过将它们挤了出来。它们大约有七、八厘米长,模样初看之下有些像叫做爬爬虾或是撤尿虾的虾类。也是像那样腹背多节纲,但各节上都有一对足,样子又有些像蜈蚣了。它们的颜色呈因为沾着沙粒而呈黑灰黑灰的,头和尾看上去都差不多,身体与多对足蠕动着同时在火把的光里扭动时,简直跟冥界来的寄生虫一样的丑陋狰狞,着实怪诞丑恶可怕之极。

“什……什么东西这么丑?!”纳鲁惊道。

通过上次吃竹节虫的事就知道纳鲁虽然长得牛高马大,却特惧怕厌恶这类爬虫类或是软绵绵肥搭搭的东西,这是个人独有的恐惧反应,很难改变得了。

孙志新笑道:“别怕,这个我还当真认得。它们叫爬沙虫,是好东西哟!”

当真是好东西,爬沙虫在现代的卖价相当的昂贵,一条活的能卖到二至四元,制做成熟食以后能卖到六元以上,是一种风味非常独特的美食。

纳鲁毛骨悚然的看着孙志新大胆的拎起一条——那东西在孙志新的姆指和食指间扭来扭去,两边都是扁平的分不出头尾来,样子更加可怕,更加恶心。

猎人部族的族长大皱浓眉,脸离得远远的嫌恶的道:“别告诉我你打算吃这东西。”

孙志新得意的笑笑:“我还真打算吃它。别说到时候我没提醒你,这东西洗清以后掐头去尾,用鸟蛋的汁液裹一裹再拿来炸着吃,会美味得你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可不正是,爬沙虫是有名中华大岭蛾的幼虫,又号称安宁土人参,含多种高蛋白,氨基酸和多种药用成分,炸着吃出奇的鲜美。

“我就免了!”纳鲁巴不得孙志新拿着这东西离自己远些,光是这样看着他就全身起鸡皮疙瘩,还吃?拉倒吧!当即踩下水去和泰格一人拿着一只拖网的,在水里慢慢的拖动捕鱼。

孙志新发现了爬沙虫,不由得兴趣大起,把泰格放在地上的背蒌爬过来,借着火把的光芒就地掘爬沙虫。孙小鲁见得有趣也过来一通乱刨——动作就是犬科动物最常见的那种,前腿趴在沙地上,用后腿蹬土,搞得沙土飞扬。然后累了就换前足,迅速挖出一个不小的坑洞来。

这厮这样一通蛮干,爬沙虫没找着,自己倒是挺来劲,挖了一会儿又换地方再战。孙志新便跟在它后头,在孙小鲁扒松的沙土里寻找爬沙虫,片刻之后倒真的找到了不少。

看着背蒌里越来越多的爬沙虫,孙志新心里大是欢喜,一点也不觉得它们万头攒动的极具暗黑地狱风格般的可怕。这见鬼的地方爬沙虫的产量丰富得很,按这点儿时间自己找到的量来估计,仅这一项就能改善不少部族的食物存量。而且这东西非常有营养,治老人体虚小儿尿床什么的效果跟仙丹一样的灵验,简直是多吃多善。放到穿越以前的时空,得他妈六块大洋一条呢!而这里这么多,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齐格力和阿尔法对这样的东西也不惧,见孙志新在那里挖得来劲就知道是好东西,也学他的样子在沙地里挖掘,找到了就捉住扔到背蒌里。

哥本还在水里找河蚌,摸到一只就拿来和手里摸到的上一只进行比较。他扔上来的个头越来越大,到后头体型小的已经不满意,随手扔回水里,只拿大个头的扔上来。

泰格和纳鲁那边依然在拖动鱼网,仍是未报战果,但就这边而言已经让孙志新非常欢喜。早年大奔和其爷爷必定是不知道爬沙虫和河蚌能吃,转而只去想办法捕鱼。对孙志新来说,知道这两样发现已经叫人喜出望外。仅在沙滩上和湖水边缘就发现了这两样好东西,继续探查下去还能发现什么?这古怪空间里的地下洞,大得跟无边无际似的,其后的收获更值得叫人期待!

待河蚌已经堆积成了小山,哥本正在那里挑挑拣拣的往回扔小个头的,外加孙志新三人已经捕获满满的一背蒌子爬沙虫时,纳鲁和泰格的捕捞已近尾声。

“果真有鱼!”泰格欢声叫道,拖着拖网走回来。模样虽然因光线的原因看不清,但看他手里拖网拖绳被拖得笔直的模样就能推测得到收获不少。

纳鲁没吱声,也拖着拖网回来。虽然拖网捕鱼运气的影响力明显大于技术,但纳鲁的收获明显不如泰格好。

泰格把鱼从水里拖出来拖到孙志新面前,整整一兜,大约有十余斤的模样。纳鲁那边有三、四斤,加起来也是不少。

泰格哗啦一声将鱼倒在孙志新面前,道:“我没见过这样的鱼,跟海里的不一样,你看看能不能吃?”

第一百六十一章:喜02

孙志新拾起一条鱼来正要扭亮电筒光细看,孙小鲁霍地扑上来,叼住一条谁与没看清模样的啊呜一声就吞了下去。末了还啧巴着嘴,意图进攻下一条。

孙志新好一阵风中凌乱,黑着脸对众人道:“多半是无毒能吃了。狼这种生物可不笨,对食物的分辩能力相当高,如果是不能吃的话,孙小鲁就不会这么……呃…… 生猛。另外,它能不能吃,二十分钟后就自然见分晓,假如有毒不能吃的话……不知道给孙小鲁洗胃还来不来得及……”

神神叨叨的一通自语其它人大多没听明白,仅知道二十分钟以后孙小鲁如果还活蹦乱跳的,那鱼就肯定能吃。

二十分钟的时候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孙小鲁这可怜的娃因为性急成了唯一的试验品,被众目睽睽的瞪着。

二十分钟过后,它依然鲜活得很,在孙志新手里一通乱扭,眼光恶狠狠的盯着那一堆鱼,仍是试图扑上去大嚼。记得迪塞尔说过有些狼非常喜欢吃鱼,看样子孙小鲁就是其中之一……

“看样子,多半是能吃了……”为了节电,手电筒也懒得扭开,孙志新让哥本放低火把,在鱼堆里检视着鱼的品种,专拿小的丢给孙小鲁去试。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觉得自己的良心大大滴的坏了,把自家亲儿子孙小鲁当试毒剂使。可不让它试,让谁试?谁让它又那么猴急,扑上去已经干掉了一条?假如人吃狼吃都有危险的话,最好和选择就是它。野生狼的生存能力远比人类强,解毒抗毒能力也更高,如果发现坏了事,救它多半来得及。而以人体的复杂程度和弱脆性,就不一定了。更何况别看孙小鲁年纪,那臭德性可是猴精猴精的,如果不能吃,它才不会傻到吞下肚去。所以不是孙志新这个亲爹不疼它,而是目前这六人一狼,就它最合适拿来试毒啊……

到目前为止,纳鲁和泰格两人捕捞上来的鱼孙志新都还没来得及细看,小个头的全丢给孙小鲁试吃验毒。孙小鲁也来者不拒,见一条吞一条,线毫不带犹豫的。体型大点的它还嚼上两嚼,体型不够它嘴大的直接一口整个吞掉,让众人大是惊叹它胃口之好,跟塔里木那个傻大个儿似的强横。

直到孙志新再送一条鱼到孙小鲁面前,小狼摇头表示拒绝。

孙志新心里一惊,下意识问道:“这种不能吃?”

正待细看手里孙小鲁不吃的是哪一种时,孙小鲁仰天张开嘴巴——嗝儿!迎面一股子难闻的鱼腥味儿直扑过来,熏得孙志新直是恶心想吐。打完这个饱嗝以后孙小鲁又扑扑的吐了些鱼鳞出来。谁说它不精来着?这厮就是知道鱼鳞不好吃,现在才找到空闲吐出来。

干!

搞半天不是这鱼不能吃,而是它已经吃饱了……众人不禁全体黑线。这吃货……!

齐格力问道:“……这意思是,全部的鱼都能吃吧?”

孙志新无力的道:“多半是,反正孙小鲁吃了没事。这个古怪的地下湖是淡水湖,淡水湖的水产跟海水里的不一样,绝大部份无毒能吃,差别只在好吃与不好吃上。再说也没看到类似于河豚的东西。”

“什么叫河豚?”哥本问。

“一种鱼,绝大多数产在海里,会回游到淡水里。极少的品种产自淡水,遇到惊吓时会把自己鼓起来像个球似的。鱼肉味道鲜美之极,但处理不当却是有剧毒,一般最好不要去吃它。”

“河豚?会鼓起来的鱼?”泰格道:“我好像见过,那个确实有毒,不能吃。不过……”在自己捕捞起来的鱼里找着,又道:“没捕到这种。”

还是纳鲁与齐格力两人最谨慎,问道:“我们过来有多少时间了?”

孙志新看看表:“一个小时多一些,时间还很富足。不过目前收获已经不少,为了妥当起见,再捕一些鱼,大家就沿路回去休息,做好准备再探。”

众人都觉有理,各自拿了自己的工具下水去捕鱼。孙志新则拿着手电筒小范围的在沙滩上寻找,看能不能还有什么收获,可接下来除了仍是发现大量爬沙虫以为,别的没发现什么,整个沙滩上好像就压根不长植物似的。

如此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众人都有收获时带着收获返回出来的洞口那里去——

一行六人顺利回到先头钻出来的那个洞口临时扎营休息。纳鲁用带来的柴火生了一堆火,众人围着的火堆吃干粮,喝水。

哥本咬着干硬的肉干,道:“真恨没带着陶锅,捕到食物还是只有吃这些个家伙。”

孙志新正在借着火光研究大家捕到的鱼,闻言笑道:“谁说只能吃这些干肉块的?今天捕到的东西就可以烤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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