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腌则是先调配浓盐水,调配的盐水里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往里添加佐料进行调味。然后将原料放进去浸泡,浸泡成半熟菜以后再起出装进容器里继续腌,直接腌好食用,后面的办法就跟干腌是一样的。这样的好处是味道更好,味道调配合适的话,空口吃或是佐餐都是佳品。缺点是保质期不长,不易久放,而且浸泡的时候比较麻烦,属于泡菜和腌菜的结合体,工序比较多。
在老孙家,孙志新的母亲以前就一直运用这个办法来腌菜,她用的配料很特别,差不多可以算是老孙家的独传秘技。小时候孙志新总爱在这个时候去帮忙,两母子说说笑笑着把菜腌好,等得冬天里拿来炖菜吃。腌菜的时分就成了孙志新记忆里美好的回忆之一,所以他一直记得这种繁杂的腌菜做法,更是怀念这种腌菜做法里那种浓浓的母亲的味道。
孙志新估计自己是没有什么时间能长时间等待它们晒干的,就选用了湿腌法。而且手里的菜看似多,到时候一但吃起头估计也不怎么经吃,保质期没到头就铁定吃光光,湿腌法味道还更好,自然是首选湿腌法。
至于浸泡菜的容器,孙志新临时做了一个大木盆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个也不难,就是在做盆底的时候遇到了点小问题,因为孙志新自己并不是个什么技术优良的工匠,他做木盆的方法都是想当然,结果做出来的木盆就不可避免的就有点小漏。
解决来解决去都弄不好这个微微渗漏的问题,孙志新干脆懒得理它,它爱漏就漏去,反正漏的那点量对整只木盆来说不是很严重,属于可以忍受的范围。
最后,光是浸泡菜的时候就泡了三天,三天以后装了三大罐的腌菜。看着这三罐子腌菜,孙志新心里挺有成就感的。他现在终于明白了现代那些老太太啥的,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为什么搬家的时候会那么心疼自己泡菜坛子,生怕在搬运的时候被打破——大凡花了一翻心血新手弄出来的东西,主人都是心疼的。这无关于它本的价值问题,而是投入的感情多少问题。现在孙志新心满意足的去看三坛腌菜的时候,心里就很有一种像是在看亲闺女的感觉……
做完了这人孙志新又找不到事干了,隐隐约约总觉得自己做出来的那只大木盆还应该有其它的更重要的用途,但一时半会就是想不到。
此时季节大约已经是深秋之未,天气转变得更是凉,不仅早晚的温差大,晨间和夜间还都会起雾。浓重的雾气笼罩着营地左右,湿温加大,气温更是显得有些低。
布库还是和族里其它的小孩一样,早起第一件事就是去拾柴。孙志新便看着他的小身体被浓雾吞没,拾完了柴又从浓雾里走出来,心里不知道怎么地就是心疼得很。他都可以想像得到,那小小少年是如何整个人被晨间的冷空气冻得微微打哆嗦,使劲一边用手搓着自己的小身体,一边弯腰去拾柴——心里便更是忍不住的疼痛。
史前的孩子真是懂事,也真是可怜。孙志新甚至都想替下布库去帮他拾柴,可他又知道布库肯定不愿意,因为那孩子把这件事看成了是一种责任,必须完成的的任务。明白这点,对那小家伙就更疼更怜。
孙志新自己也分配得有兽皮,看布库被冻成那样,就想给他做一件皮衣,再做一条皮裤穿上御寒,别让这孩子每天清晨去拾柴的时候被冻得嘴青唇紫的。
选了兽皮,又大致比划了一下布库的体型,根据这个尺寸裁裁剪剪分割开兽皮弄成皮拼接料,再用针穿上亚麻线将它们缝到一起,试图制做史前第一件皮衣。
整个工程说起来容易,实则极为浩大。幸好孙志新从泰格那里得回了自己的背包,里面拉拉杂杂的工具不少,特别是那把多用途的瑞士军力,在这里时候非常的给力,不然制皮衣这件事根本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但就算有了先进工具的帮助,孙志新还是干得十分费力。那皮又韧又厚,还非常的僵硬,剪起来的是费劲无比的,还不如用刀划来得方便。
孙志新便画了图样,硬是把兽皮按到地上用刀和它们搏斗,最后才切成可以用来缝制的正式形状。
然后便是缝,整个过程就更让人头痛。以前孙志新总不明白为什么电视电演里那些女人缝被子或是厚重东西,类似纳鞋底什么的会在指头上套个铁环。现在他明白了,对于史前粗制的兽皮这种东西,想用针扎穿它实在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活,必须得有一个那样的金属环套在指上用来将针鼻子顶着整颗针前进扎穿兽皮才能缝合,所以这个金属环美其名曰:顶针。
顶针是没有的,孙志新以前不干这些缝缝补补的活儿,用不上那玩意儿。在他原来生活的现代,连许多吃低保的人家都不会再穿缝补过的衣服。所以孙志新只得在自己的东西里翻找,最后找到一个还算得宽大的金属环戴到指头上权作顶针用。
顶针加不锈钢针,再加无比强大的毅力和痛苦的抓得满头的头发都快掉光的痛苦劲儿,孙志表足足花了八天时间才给布库缝好了一件背心样的东西。没法,他就这技术,他一个大男人以前又没有缝过衣服,让他又裁又剪又缝的第一次就弄出这么个东西,已经很了不得了。至于袖子,他还没有那技术能弄得出来,所以只能是背心。
不过光是背心也是史前第一件,布库穿上它时喜翻了天。它可真暖和,一穿上去身体已经就能感觉到那股子热乎劲儿,晨间去拾柴时也没有那冷了。
待孙志新给他穿上皮背心又把系带系好,小家伙迫不及待的就奔出去现宝,向其它人展示自己家吉玛给自己弄的新事物。
这一出去炫耀,就足足炫耀了一整个上午才回来。孙志新打手势问及他的感受,布库答道:“前心和后背都很暖和,真好。吉玛,我很喜欢!就是胳膊凉。”
那当然,就是件背心,胳膊全露在外头呢,当然凉……
布库又道:“还有点硬,挺搁人的。不过还好啦,真的暖和,其它人都没有这个穿呢,我听说族里的女人还想来跟你学习做这个。”
孙志新冲布库打手势,用手语道:“可以不那么硬的,将皮革鞣制过……”
脑中突地灵光一闪,对啊,鞣制皮革后可以让皮革坚久耐用不说,还会变得柔软暖和,是必须进行的一步,他怎么就忘了呢!
他终于明白为何他总觉得大木盆有什么其它的重要用处了,那就是它还可以用来鞣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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鞣皮是制革中最重要的工艺,可以这么说,整个制革一系列步骤中决定最后得到的皮革好与坏的关键步骤就由这一步决定。
对于整个一系列复杂的制革工艺,现在猎人部族的制革工艺仅做到了最粗糙的两步,就是先将皮革从动物身上剥下来,进行简单的刮除剥离面的油脂,然后将得到的这种皮革晒干,就得得到了原始的皮革。
只经过这样简单两步的皮革干而硬,厚实且沉重,同时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这样的皮革不仅质量极低,还容易发霉腐烂,夏天的时候一个保质不当就极易腐坏不能再使用。而到了冬天,它的干硬使得它保暖的效果很低,硬绷绷撑开着,既不由合皮肤,也不能很好的包裹住身体。
众所周知,衣物或是皮革制品之类的东西能保暖,其物理作用原理在于它的结构能形成一层阻隔空气流动的隔热层,从而将温度保持住。而对于要穿着的衣物来说,能使人体感觉到舒适的总结起来无外乎几点:轻、软、柔、顺、暖。史前部族的制革工艺得到的产品完全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可以这么说,它唯一能做到的便是它的厚度,能起到一些物理保护作用,真正的衣物所具有的功能它并没有做到。
为了要让它像现代衣服一样能保暖,并能穿着舒适,就必须进行鞣皮。
鞣皮又叫硝皮,或是鞣革,总体思路就是用碱性药剂去除皮革中含有的多余的油脂,利用类似于肥化反应的原理转变皮革中的分子,最后得到柔软、轻巧,不易腐变质,又不易发霉的皮革。经过这一步的皮革,如果工艺非常优秀的话,得到的皮革与现代穿在身上的已经很相像了。只需再过再加工,类似于侵酸柔化、精制、上色什么的,最后就会得到用来制做各种皮衣、皮具的皮革。
鞣皮工艺里最重的东西是鞣革剂,现代有很多种鞣革剂,从工业化的强碱鞣革剂到植物鞣革剂,它的品种五花八门,多得指不胜举。制剂取材从矿物到植物,同样多如繁星。在孙志新穿来的现代,鞣革工艺已经非常成熟,皮革制品的应用遍及生活的每个角落。
因此孙志新PDA上收录的相关鞣革信息非常的丰富,他只需找出一种需合史前时代这种一穷二白什么物理条件都很低下的鞣革法来学习运用就行。
植物鞣革剂取材普及,得到的皮革质量最后密实柔软,用来穿戴用非常适合,用这个办法制取鞣革剂看似不错。但在这史前时代,植物鞣革剂制取困难,提纯更费劲,理论上来说这个办法并不怎么适合。
而矿物鞣革制取简单,取材容易,是个极好的选择。缺点就在于用这种办法鞣出来的皮革有异味,质量也不如植物鞣剂弄出来的好。只是限于目前条件下,用这个办法来鞣革好像是唯一的选择。
第一百零六章:鞣皮 02
兴冲冲的跑去查PDA,得到了好几种简单的家庭用鞣皮方法。它们每一种都简单实用,利用现有的工具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办法各有各自的优缺点,非常值得让人欢喜的是这几种鞣皮方法的采材在这个史前时代完全行得通。得到这样的结果让孙志新感觉鞣革一事大为可行的同又对种数不少的鞣革办法感到无所适从。似乎每种都不错,又似乎每一种都因为是家庭生产的原因而显得用料简单、工艺不足而有着各自的缺陷,孙志新看来看去最后竟不知道用哪一种办法才好。
管它的,反正自己以前也没鞣过,就照本宣科的照着干就是。就像那话说的:凡事都有第一次,而第一次的感觉通常都不太舒服。最好的效果未过于痛并快乐着,那就一边痛一边快乐着吧。而最糟的结果大不了鞣成废皮,对于这种情况孙志新有先见之明的选用了部族老人们制出来的劣质皮,所以就算废了都不会太心疼。
本着最简单、步骤最少的原侧,孙志孙选了两种鞣革办法,打算都试一下。
这两种办法里一种会用到明矾,一种会用到芒硝,孙志新隐隐约约觉得在哪里见到过它们。仔细想想才猛然回想起那次去岩洞探险的时候,在最后的路程路过魔鬼湖时五人捡了很多天然矿物回来,那里面就有明矾和芒硝这两种含水硫酸盐矿物。当时捡的时候根本没想过拿来制成鞣革剂的问题,只是觉得这些东西有大用,就算用来制成药物都能治不少的毛病,才与齐格力等人一起背了老多的回来。
现在看来当时的想法真的很有先见之明,无心插柳的情况下便将制革要用到的矿物带了回来。
只是……当初捡回来的那些东西放哪里了?
孙志新就是一马大哈,做事只顾前不顾尾,回营地又发生许多拉拉杂杂的事情,早把这事忘到了脑后,现在才想起来去寻找它们。现在他心里只祈祷这些史些野人可别将这些东西当作无用的石头扔了,不然的话只怕还得再跑一次魔鬼湖冒险去捡石头才行。魔鬼湖那地方可不是好玩的,就算放到现代只怕也是鼎鼎有名的神秘险地之所有,无事最好别去那里乱晃,珍爱生命,远离具有神秘威力的大自然奇境。
想来想去估计这事得问齐格力才行得通,独臂大侠办事稳妥老练,颇有老将般的滴水不漏的周全作风,他肯定会保存好当初辛苦背回来的石头。可惜现在齐力格不在营地里,在桄榔林那边指挥着采伐收集桄榔。
匆匆奔去问奥瑞克,干巴老头儿说不知道,他不负责看管‘石头’。又跑去问塔里木,用手语根他无法交谈,只得拖着布库当翻译再去,才知道他也不知道这事。心里只道糟了,怕是真被一帮子史前野人当石头给丢了,最后抱着一丝希望跑到哥本那里,才听哥本说起好像齐格力走的时候委托阿尔法在保管那些东西。大喜之下奔去找阿尔法,果然在他那里找到了上次背回来的那些石头。
“你拿这些石头有什么?”阿尔法问。捡石头的时候阿尔法也在,当时就很好奇这些怪石头的用处。
孙志新打着手势道:“你给我就是。”
阿尔法带着孙志新绕到自己帐蓬后面,孙志新才看到他像自己一样,也挖了一个类似于储贮坑一类的东西,那些石头就妥当的放在那里。
还道是已经被扔掉了,没想到它一直好好被保存着。孙志新对史前人类的办事的认真态度又一次感到敬佩,当初齐格力只是简单的交待了阿尔法几句,那人便在自己的帐蓬后挖了个坑,将石头倒在那里守护起来,以便孙志新将来有一天能用上它们。
结果这一天很快就来了。
孙志新带着布库兴奋的取了石头奔回自己的帐蓬,开始磨石粉,制鞣剂。阿尔法这个退役猎人算得营的闲人,拖了哥本过来看孙志新到底要拿这些石头干什么。
“吉玛,你要做什么?”布库看不懂。
孙志新乐呵呵的打手势:“给你做穿的。”
布库很茫然,他对衣服这个东西没有概念,就算他现在身上多了一件在营地里显得十足拉风的皮背心也一样。在他的观念里,那东西也是‘裹’在身体上的,跟皮裙类似,差别在于裹的位置不一样罢了。孙志新的手语也并没有精湛到可以用来表达一些没出现过的新生事物,所以布库对孙志新表达的制做穿在身上的东西并不是很感冒,在他看来无外乎是一个新样式的皮裙而已。
孙志新又打手势说是用来包裹住全身的东西。布库便在脑中幻想这个东西形容,把它脑补成一张巨大的皮裙,用来把自己整个儿都包住……估计样子就跟一只巨大的茧一样。幸好他没见过春卷这种食物,不然他会把这个想像成一个巨大的春卷,春卷皮是孙志新正打算要做的新东西,而春卷的馅则是自己。
试问,谁想变成一根人形的春卷?
寒……布库开始头疼,一点儿也不想这个东西将来裹在自己身上。被那么个东东裹住,他要怎么去拾柴或是打猎?
小小孩童天马行空般的想像力把它想像成了某种非常可怕的东西,巴不得孙志新把它制成以后裹到别人身上——比如说,他很讨厌的泰格族长。那人活该被裹成茧子扔回他的海风营地,就是别裹到自己身上……
可是,做这个东西的人是他的吉玛。而他的吉玛现在不能说话,看上去又脆弱又可怜,所以他就必须要对他好,就算是他非要给自己裹上这么个东西,他也只能被裹上,只要他的吉玛能开心就好。所以小黑犬郁闷得脸都快青了,却又不得不强笑着,扮出极为期待这个新东西出现的表情。
孙志新看懂了布库的纠结,但却跟他解释不清楚。就像跟没见过飞机的人解释什么是飞机一样,他多半会理解成会飞的鸡,布库也这样。另外这样一脸纠结的布库又实在可爱得紧,孙志新就恶劣的放弃试图去解释的想法,先让小家伙一脸便秘的纠结下去,最后再给他一个喜出望外的惊喜。
布库这家伙身体结实,皮肤黝黑,如果能给他做一套毛绒绒的皮衣,把他裹得跟一只真正带皮毛的犬似的……就那毛绒绒的样子,得多萌?到时候衣服做成兔子装,还是浣熊装?要么直接弄成多毛犬的样子?唔,难度挺大的,不过努力一下似乎也不并不是不行,大不了整个毛绒绒的四不像出来。而且鞣制毛皮的柔软轻巧舒适,小家伙一定会喜得两只跟他爹一样的犬科动物样的眼直放光,会控制不住的抱住自己一个劲猛叫自己吉玛表达兴奋的心情,光是想像那个情景都觉得……可爱毙了!
孙志新忍不住无良的窍笑,简直是期待那天的到来。
布库不解的看着孙志新,总觉得自己的感觉好像有错误。自己这吉玛并没有因为哑巴这件事受到什么打击,他以前啥德性现在还是啥德性,也有可能还变本加厉的更没正形了。光是他那看向自己邪笑的眼光就让布库感觉背心凉嗖嗖的,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