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穿越 二)——大叔无良
大叔无良  发于:201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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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鲁伸手摸着两人腹部间的粘腻,低低笑开:“哄我?你出来了。”

孙志新有些窘,道:“别乱抹乱涂,脏死了!”

“不脏,从小新身体里出来的。”纳鲁轻笑,手指头放到嘴间,伸舌舔了一下上面的白液,又道:“有小新的味道。”

孙志新呆呆的看着他,忍不住低声呻吟了一声。见鬼的男人,叫人怎么能不爱?

纳鲁又压回来:“小新,你喜欢我。”

这已经是二次重复,语气肯定得不能再肯定。

孙志新很想回应,可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口,只好双手环过去抱住纳鲁精壮的腰,用自己的小腹带动男性部位轻轻蹭着他的小腹。像这样的情人间的亲密动作,纳鲁应该懂吧?

纳鲁果然懂的,两只眼睛满足的眯起来成了缝眼——门缝的缝,不是凤眼。他眼睛生得大,这个动作做起来难度系数颇高,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

看笑容在孙志新脸上绽开,纳鲁忍不住,伸嘴过去仔细的吻他。有了孙志新这个接吻高手的调教,纳鲁的技术进展惊人,细细密密的落下无数吻,那动作温柔而浓情,激情已经因为抒发了而暂时消褪,柔情却节节升高,越发情重。

嘴唇上很痒,又从纳鲁嘴里尝到了自己汁液的味道,孙志新就更觉得整件事都失去了控制,便只是轻笑着躲他,道:“别亲了,快成了一对接吻鱼。”

“原来我们这样算接吻。”纳鲁呵呵笑:“接吻鱼是什么?鱼也像我们这样接吻的?”

孙志新便想起了有一次在橱窗里看到的一对水晶接吻鱼,两条鱼一模一样,当时女友就笑,说这一对鱼全是公的。孙志新那会儿被雷得不轻,此刻回想起来,那对鱼当真指不定就是一对公的,一模一样的嘛,就像自己和纳鲁。

“想不想听接吻鱼的故事?”孙志新问。

“听。”

孙志新伸手过去摸到纳鲁的手,叉开五指和他的手交叉缠握到一起。纳鲁看着孙志新这个无意识的动作,一颗心飞扬起来,用力握了一下孙志新的手,用大姆指轻轻摩挲着他的虎口位置。

嗯,真好,他喜欢这样!

“接吻鱼又叫亲嘴鱼、桃花鱼、吻嘴鱼,它有很多个名字。接吻鱼的颜色很好看,体色是一种淡浅红色,鱼鳞反光时有一种很特别的色泽,有些像金属……呃,我那种刀的色泽。接吻鱼以喜欢相互”接吻“而闻名,不仅是异性雌雄之间会接吻,雄鱼和雄鱼,雌鱼和雌鱼同性鱼也有”接吻“动作。”

纳鲁听得入神:“雄鱼和雄鱼也接吻,不就跟我们一样?”

孙志新嗤的一声笑了:“其实只是看上像接吻,实际上是一种保护地盘领域的打斗行为。但因为看上去像真的接吻,就有了接吻鱼这个好听的名字。”

纳鲁蛮横的道:“不管,我就当它们是在接吻。至于地盘嘛,我以前想对你干点什么,你不也打我?还下死手打,半点都不留情。”

孙志新闷笑了两声,继续说着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人就这么依偎在一起,慢慢睡去。两具交叠而合的身体,月下看起来契合到了极致!

嗯,再然后,两个偷情的家伙显然忘了一件事:纳鲁还把自己埋在孙志新身体里……不知道到了早上会不会粘到一块儿?

******

小剧场:

天亮了,孙志新猛然惊醒:“纳鲁,打猎!”

纳鲁:“唉呀,忘了!”

两人光着屁屁四处一阵摸索。

孙志新:“纳鲁,皮裙呢?”

纳鲁:“天知道扔哪去了。”

孙志新:“……”

五分钟以后,两个光屁股蛋儿偷偷摸摸的往营地潜回,深色的是纳鲁,浅色的是孙志新。前者走得光明磊落仪态万千,后者捂着腿间一脸的猥琐,果然是君子坦蛋蛋,小人藏JJ。

就要完全抵达时,泰格猛然跳出来:“贱人,站住!你们这对奸夫淫夫,背着我@#%^#$%!%!$^$^,还一起!#¥!#%!%!!!”

纳鲁和孙地新对视:“……囧。”

第七十一章:XXOO后的各种囧人囧事

孙志新本以为一番激烈的欢爱以后两人都会睡得很死,迷迷糊糊睡着之前他还在担心一个问题:要真睡死了,早上被人发现两个光溜溜的明显干了野合这种事的纳鲁族长与自己……好吧,要真这样的话就提前准备好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一把用来砍了纳鲁,一把自己用来切腹!

特别是泰格,要是让他知道了,孙志新不敢保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临睡那一刹那孙志新一直在对自己说:不能睡死过去,不能睡去过去。可两人相偎相依的感觉实在太过温暖舒服,自己被纳鲁用强壮的大腿夹在腿中间,两人的小腹和腰胯部位毫无保留的紧贴到一处,又被纳鲁紧紧的用手臂勒着固定在他胸前,让孙志新只想到一个很文艺的词:交颈缠绵。

对于两个新晋的爱人来说,这无疑是最美的气氛。是以孙志新舒服的睡死,纳鲁照样在情感抒发以后睡得更死。

然后孙志新就知道他所担心的全部不是问题——河边的蚊子实在是多!多得像超巨型的轰炸机编队,嗡嗡作响不说,还叮得人全身的包。现在已经是深秋,这帮万恶的混蛋正趁着最后的机会饱吸鲜血,贪婪得让人愤怒。

孙志新被叮醒了,见纳鲁皱着眉还在睡,只是无意识的去搔身上被叮出来的包。于是乎孙同学就哀怨了,凭啥自己被叮醒,这货就可以继续一边挠着一边继续睡?史前人类的体质真恐怖……神经也够粗大!

摇醒纳鲁,两人趁着月光四处寻找自己的皮裙。太好了!那玩意儿一片被扔向树林,另一边扔在河边差点被水冲走,两片皮裙相距得有相距二、三十米远,要不是纳鲁有进化出来的夜视能力,这样黑灯瞎火的还真没法子找到它们。

孙志新一脸的黑线,当时这货就猴急成这样?幸好没衣服,要是有衣服的话估计得被撕成碎片。呃……貌似自己更疯狂,回想起来都被自己的热情吓到,换自己来扔只怕扔得更远吧?孙志新就忍不住闷笑,拖着纳鲁下河洗澡。

到了此时孙志新才知道纳鲁是个温柔又霸道的情人,他根本不允许孙志新自己走半步。他把孙志新抱到河里像搓布库那样从头搓到脚,除了抱法让孙志新想喷血—— 貌似就是狗血的公主的抱,用劲太大,手掌太粗糙让人很痛,动作粗鲁,一边洗一边还要不规矩的乱摸,发表对自己身体的看法……其实没哪里不好。

自己是不是太挑剔了?好吧,确实太挑剔了。主要是孙志新极度厌恶这种公主抱,这个动作触到了他的雷点,他宁愿被当成米袋子抗在纳鲁肩头,就像他当初抢走自己时那样。

他奶奶的有必要这样抱自己吗?是,屁股是确实被纳鲁的粗暴弄伤了,但那伤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厉害,书里说的那啥全他奶奶的是神吹鬼吹,男人没这么不经的折腾,又不是什么易碎物品。像眼下,那处尴尬的位置仅是隐隐作疼而已,并不是很厉害。少量的出血早已经止住了,等天亮找到消炎的药处理一下就行。

洗澡的时候,传中说小攻让小受撅起屁屁,用伸手指进去掏那啥那啥的,类似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事一律没有发生。没准儿是纳鲁不懂,倒是叫孙志新松了口气,自己把纳鲁留下的清理了,真心希望他永远也不要懂这个。

他要是懂了的话……真他妈愁死人。

然后是关于公主抱的问题,孙志新恶毒的埋在水里阴笑,下回换他来的时候他也这么抱纳鲁一回,估计就再也不会出现第三次。是真男人的,如果有谁受得了这种公主抱,他孙志新就把名字倒过来写,叫新志孙!

洗澡完毕,两人穿回皮裙偷偷摸摸的潜回营地,正依依不舍的要掩人耳目各自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为毛搞得跟偷情一样?呃,就眼下的情况来说,确实是偷情。孙志新眼尖的发现两人的皮裙穿反了,他穿了纳鲁的,纳鲁穿的是他的,纳鲁这憨货认不出来,孙志新就是认得。又是各种囧,赶紧闷笑着换回来,这才各自睡下。

******

早上醒来给大家做早饭的时候孙志新就知道自己想像得太简单了。昨晚确实太疯狂,身体的反应就跟与齐格力等人出发去探明洞穴第二天一样,全身酸痛,大腿更是因为身为男性完全不熟练的骑乘式体位而软得像面条,导致走路的时候不得不一步三摇,扭得就跟刚化形的蛇精似的。

还有那处要命的所在,躺着还不觉得有什么,一走路就牵引得隐隐作疼。更别提坐下,简直就跟坐在交警叔叔们用来防护的公路锥上面一样痛苦。那玩意呈尖圆锥形,表面涂着红白相间的漆,就那个锥度,筒子们坐上去的话……那‘快活’的感受就跟孙志新现在的感觉一个模样。

谁他妈发明的如坐针毡这个词?好像是出自《晋书·杜锡传》,这爷们儿真犀利,这也想得出来……刨坟,鞭尸!

嗷,真怀念齐格力和哥本的淫手,巴掌够大,力道够劲够狠,按摩在身上舒畅到了极致!嗷,真怀念现代的有痔人士专用的痔疮坐垫,神器啊!不知道可不可以跨越时空无线淘宝网购?噢,真怀念现代的六神花露水,驱蚊止痒立竿见效!没见自己一身被蚊子叮出来的红包?这就是偷情的代价!嗷,真怀念云南白药、活血化瘀散、运动员止痛喷雾、保险套、男男情事专用KY人体润滑剂——操!以前没用过那个,是贪念,不怀念!

泰格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撅起半边屁股坐在火坑边烧火煮早饭,一张俊脸扭曲着又阴沉着,还龇牙咧嘴的倒抽气,一身的怨念无穷无尽的散发着。

“你怎么了?”

孙志新撇撇嘴:“夜上去河边洗澡,摔到了屁股……”

“让我看看。”

孙志新大惊,让泰格看了还了得?当即慌道:“没事,没事,就是有点疼,过会儿就好。”

孙志新一向就不是什么好演员,泰格更不傻,眼睛眯了眯,升起了丝疑虑的阴霾。

“蚊子真厉害。”泰格道。

孙志新垂头看看自己,一身的蚊虫叮出来的包,还有纳鲁乱亲乱啃留下来的印记。顿时头皮发麻,不知道那些红包能不能把纳鲁留下来的青紫印记掩盖过去?史前时代,自己只围了个皮裙,一身的吻痕啥都藏不住。

嘴里便干笑:“是啊,蚊子好厉害!”

然后头皮就更麻,纳鲁也是被叮得一身的包,也有自己乱啃乱咬留下的印记。两人要是站到一处……难怪大家关灯办事的时候都是回屋里的床上做,不知死活的到野外去野战果然是一件万恶的事!

好在泰格虽心思细且多疑,倒也不至于以男儿雄壮豪迈的粗犷心理想到别处,只是心疼孙志新身上的那些红包,道:“坐过来点,我给你抓抓。”

换作平时的孙志新,立即就要翻脸。此时心里有鬼,倒老实的当真坐过去了。

泰格心里没有什么龌鹾心思,轻轻的给孙志新挠着他挠不到的背后,嘴里轻声道:“怎么这么笨?以后洗澡之前先找些干叶子点上,它们发出来的烟可以驱赶蚊虫。另外火光也可以防止野兽攻击,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你出去?”

和泰格冷冽的眼神不一样,他的手掌心很烫,一下一下的抓在背上很舒服。这种单纯的动作让孙志新起不了排斥的心思,又听到他轻声的说话,心里便微暖,道:“我没那么呆。”

泰格轻笑了一声,又道:“还不呆?你一去五天,我天天都在担心,很后悔自己当时得知了洞穴的消息后没有亲自去看一趟,要不然你也不用去了。听到你和塔里木一行居然敢靠近魔鬼海,我把塔里木剁了的心情都有。魔鬼海是能靠近的吗?以前族里换盐的队伍就已经被吞噬了一支,你还敢去!以后不准去!真要去找什么也是我去!”

有些不能适应泰格的温柔,但又拒绝不了这种单纯的善意,孙志新窘笑了两声,道:“别抓了,我皮没你们厚,再抓要破皮。”

泰格伸头去看看,果然被自己抓得满背的红痕,当即忍不住又笑:“就你皮嫩。换了纳鲁被这么叮,一会儿就没事了。”

哎呀……就这句最安抚人心……很显然纳鲁身上的印记肯定是已经被强健的身体所湮灭。

微微松了口气,心里没了被捉奸的担忧,笑容就爽快起来,觉得泰格这家伙也不坏,如果野心没那么大,也没那么功利的话,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这个送给你。”

孙志新怔了怔,就见泰格手里捏着几颗圆形的珠子递过来。

“珍珠?”

“你认识?”泰格楞了一下,随即释然的笑笑:“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难不倒你。你管它叫珍珠,我们都把它叫海之魂石。它长在一种贝壳里,很纯洁,很美丽,总让人联想到月光洒在平静的大海面上时的点点光芒。它又坚固无睱,有种很特别的神秘,像你的眼睛。”

孙志新瞧见泰格掌心里的珍珠,一共六颗,全作黑色,是极珍贵的黑珍珠。它们个个都食指头大小,非常圆润光洁,若是放到现代,像这样饱满圆美而大颗,又没有任何瑕疵的黑珍珠会非常的昂贵。

又不是女人,珍珠这东西孙志新并不喜欢,仅是喜欢它代表的意义:健康,纯洁,和幸福。

见孙志新用有趣的眼光打量它,泰格一边将手里的珍珠倒进孙志新手里,一边道:“拿着。这种海之魂石,嗯,珍珠,很不容易采到。在我的部族,一但采到这个就会被珍藏着收起来,我们觉得它来之不易,认为它代表着幸运和祝福。像这种黑色的更是罕见,只有最幸运的人才会找到它,所以拥有它的人会一生幸运,平安。有个这样的海之魂石随身带着,会为人带来健康、快乐、幸福。你收着吧,相信我,它当真有着神秘的魔力。”

珍珠没有魔力,只有美好的象征意义。孙志新知道,但泰格不知道。在他那种史前人类的想法里,珍珠的形成原理完全无法理解,觉得它像是大海的魂灵所聚而成,就认为它具有魔力。他甚至不知道它可以做为货币使用,不知道它可以摇向一变为昂贵得吓人的饰品,仅认为它会带来幸运和幸福。所以他把六颗幸福放到了孙志新的手心。

孙志新无法不动容,那六颗黑珍珠还带着泰格的体温,不像他的眼神一般冷冽,温度刚好足够温暖了孙志新的掌心,更进一步温暖了人心。

带着真诚的祝福,那珍珠就不再是珍珠,而是某种珍贵得想让人小心翼翼捧着的幸福。就算是放到现代,它们的物质价值也无法和它们的精神价值相比美,甚至可以说提到它们的物质价值简直就是一种对它们的无情践踏!它们本身有价,可含着的情谊却是无价,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衡量!

大约这是自己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孙地新小心的看着它们在自己掌心滚动,宛如收到了六份祝福,又是激动,又是欢喜,生怕它们会掉到地上碎了。

很显然泰格并不理解这个,仍自笑道:“又摔不碎,你怕什么?海之魂石很坚固,我们才认为它一定会带来美好的东西。其实族里还有一些,就是这种黑色的只有这六颗,也没有这么圆,没有这么好看。”

“是幸福啊,我当真怕它们碎……”孙志新小声道,吸了吸鼻子:“六份祝福,会不会太多了?”

泰格失笑:“会有人嫌祝福多的?都是族人送给我,我才留了起来。没别的意思,到这里来的时间不长,你已经给了我的族人很多帮助,让我知道我原来那些心思真的是侮辱了你。呵呵,就当是赔礼,感谢你为我和我的族人所做的一切。然后……在未来的时间里,也请像善待猎人部族一样善待海风部族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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