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古西欧+番外——九派
九派  发于:201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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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重生到西方贵族身上的格瑞,唯一的心愿就是平平淡淡的活着,然后等待那百分之一的机会,看自己死后能不能再穿回去。

但是,他不招惹麻烦,不代表麻烦就不会主动去招惹他……

所以,一个不小心,被某个帅帅坏坏的男人盯上了……

PS:本文,架空,玄幻,其实同西方历史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我只是单纯的很萌骑士和宗教。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骑士与剑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格瑞 ┃ 配角:安格斯 ┃ 其它:西方世界 强攻强受

01.迪莫斯城

九月,迪莫斯城。

这是一个潮湿而阴冷的城市,尤其是在深秋,天空总是阴沉沉的,难得见到太阳。无论早晚,空气中都弥漫着厚重的雾气,那些介于气体和液体之间的灰色物质,不仅阻挡着人们的视线,更像是有生命一般,无处不在,紧紧束缚着这座城市。

迪莫斯,在当地的语言里,是静止和沉睡的意思。

这是一座永远处在休眠中的城市,无关温度和天气。在这里出生和居住的人们,天生拥有一种冷漠的态度。他们享受他们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从而下意识拒绝一切外来的事物或者改变。对于陌生人,他们永远都是过于警惕和小心翼翼的。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得到他们认可的人,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关心和善意,又总是让人心生喜悦的。

格瑞很喜欢这里。

天刚刚亮,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还没有留下太多人的脚印。他披着一件白色的长披风走在路上,他把步子放的很轻缓,靴子跟石头路面只发出了很轻微的声音。九月的早上已经开始有微微的寒冷了,浓重的雾气弄湿了镶在披风领口上的一圈皮毛,凉凉的贴着皮肤,很舒服。

他带着一点不易察觉的微笑,走进位于迪莫斯城市中心的图书馆,跟看守人迪伦打过招呼之后,脱下披风挂到图书馆大门后面的挂钩上。然后找到那本自己昨天只看到三分之一的书,来到一个位于角落的座位上,调亮灯光,安静的打开书接着看下去。

迪莫斯城的藏书量丰富的惊人,这是格瑞喜欢这座城市的重要原因之一。他正在看的是一本羊皮纸制成的厚重的历史书籍,详细记载了这个国家的从诞生到现代的历史变迁。他在帝都图书馆的一本书里看到过关于这本书的详细介绍,但是因为印刷业的不发达,这本书的发行量只有不到百本。连帝都图书馆都没能收藏到这本书,格瑞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找到。

格瑞每年的夏天都会到这里来,然后再在第一场雪降临之前离开。他的身体不好,非常不好,脆弱的像是从东方进口来的瓷器一般。因此,他必须像候鸟一样,往返于迪莫斯和帝都这两座城市之间,以此来躲避他无法忍受的,帝都夏季的炎热和迪莫斯冬季的寒冷。

这是他第四次来到迪莫斯城,也是他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七年。

格瑞·西斯佛·缇斯兰迪,真正拥有这个名字的孩子,早就在六岁那年的一场大病中死去了。现在活着的,是一个拥有黑色头发和黑色眼珠的灵魂,一个来自东方青年的灵魂。

庄周晓梦,从一开始的惴惴不安迷惑不已,到现在认命一般的淡然处之。尽管格瑞很珍惜自己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但是对于这个世界,他仍然抱有一种置身事外的冷漠感。更多的时候,他是把自己放在一个观察者的位子上。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对这个世界的历史、文化、以及语言之类的东西,都分外的感兴趣。

在格瑞看来,这个帝国的构成是极其有意思的。它融合了西方世界的君主制度、议会制度和邦联制度。

中央,即皇帝控制着地方的行政权利,地方统治者必需得到君主的授权。而议会则享有财政权,全国的税收和银行都由议会控制,连君主也不得干涉。但是地方却可以拥有自己的军事武装力量,中央和议会都没有权利插手。

议会和君主之间,在格瑞看来,是完全的相爱相杀。一方面他们存在着彼此之间的互相牵制,为各自的权利而产生矛盾和斗争。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必需保持紧密的合作来共同防止地方势力的壮大,从而对他们的统治地位造成威胁。

地方势力也是非常有意思的存在,他们主要是由单独的城市或者几个城市的联盟组成。城市虽然受到皇帝和议会的种种牵制,但是他们却可以自由组建军队,在一个城市之内,城主的权利甚至远远超过皇帝。他们可以自己的组建城市联盟,皇帝和议会都没有权利直接插手,只能通过行政和财政进行限制。

这种混乱的制度带来的一定的不安定,但是同时,也保持着一种虽然不安定,却仍然是相对来说的平衡。

而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存在,则是神殿。这是一个类似悬垂定义的存在。它拥有着绝对的权利,无论是议会还是皇帝都不得干涉。而且与之相反,议会需要对神殿负责,它必须无条件的对神殿进行财政支持。而皇帝虽然依靠血缘继承,不需要神殿的认可。但是神殿的最高祭司,却可以通过议会反对皇帝的命令。但是神殿如果想要组建军队,则必须通过议会和皇帝双方的共同同意。

格瑞是在一本古籍上看到关于神殿的资料的。那本书上记载着神殿崇高地位的来源,是因为在大约三百年前,恶魔通过空间的缝隙来到人间作恶,它们力大无穷,拥有人类无法想象的邪恶力量。它们使河水干涸,土地龟裂,岩浆涌现。它们使粮食绝收,杀死人类饲养的家禽和马匹,并且渐渐开始以杀虐人类为乐。

神怜悯人类受到的苦难,于是选定一部分虔诚的人类成为自己的子民,并且赐予他们强大的力量和不死的身躯。这批人在战斗中聚集到一起,在经历的各种艰苦的战争之后,他们终于获得了胜利,将恶魔从这片大地上彻底驱除。

战争结束之后,他们在空间缝隙的位置建立了一座宏伟的殿堂。一方面是为了感激神的恩赐,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防止恶魔重返人间。这就是神殿最初的存在,也是为什么,神殿拥有凌驾与议会和皇帝的特权的由来。

最开始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格瑞以为这并不是一本史书,而是一本类似于神话传奇之类的存在。但是,格瑞在众多以严谨闻名史书中都看到了类似的记载,甚至在帝都博物馆里,他亲眼看到了一个据说是被杀死的恶魔的标本,他才渐渐愿意相信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也是在那个时候,格瑞彻底接受了一个事实,这个世界并不位于他所存在世界的过去。这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存在,自己所穿越的,除了无法跨越的时间,还有同样无法跨越的空间。

他不再去思考回去的可能性了,那只会让他感到绝望。他现在只想这么安静的活下去,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然后在某一个早晨或者傍晚,一个人,或者在家人朋友的陪伴下,缓缓的闭上双眼。

格瑞用手指轻轻的摩挲着羊皮纸的书页,感受着指尖粗糙厚重的触感,这种触感让他觉得很安心。这种材料制成的书籍通常都是用特制的墨水书写,可以保存很长的时间。他现在阅读的这本书籍,就已经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封面上面的装饰品已经全部都脱落了,书背也是一片光滑。但是书内纸张上的字迹还依然清晰鲜艳,清清楚楚的记录着帝国的兴衰起落。

格瑞沉迷于历史的足迹中,他阅读着那些已经成为过往的刀光剑影,想象着记录之外的温情脉脉或者生死抉择。他呼吸着过去的空气,以此来慰藉自己迷茫的流失的灵魂。

在图书馆里时间总是过去的很快,墙壁上的年头久远挂钟沙哑的响了一声,唤醒了他的神智。格瑞夹好书签,合上书,小心翼翼的将书放回书架。迪莫斯图书馆的书从来都不外借,但是这里的秋天很长,他想自己应该能够在离开之前顺利的把这本书看完。

现在已经是正午了,但是从图书馆敞开的的大门向外看,街道上仍然弥漫着浓重的雾气,因为能见度太低,街道上上来往的人们纷纷放慢了步子,以防止撞到其他人。格瑞起身,从门后把自己的披风拿下来,准备迪伦告别。

“今天天气真是糟糕啊。”迪伦坐在柜台里面,咬着半截没有点燃的卷烟,坐着他的手工活计。他留着一把浓密卷曲的大胡子,那些毛发遮盖了他的大半长脸,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吓人。而事实上,连迪莫斯的小孩子都知道,迪伦其实相当好心肠的中年人。

迪莫斯城靠海,据说迪伦曾经当过一阵子海员,也有人说其实他是去当了海盗。但是无论如何,迪伦的的确确在海上生活过一阵子,他曾经在跟格瑞闲聊的时候讲起过他的海上生涯。包括他曾经遇到过的恶劣的海上风暴,捕捞到的各种怪异的海洋生物,以及与他并肩作战的海上兄弟们。

他的前半生无疑是拥有着如同大海一般的波澜壮阔,但是现在,他只不过是迪莫斯城图书馆里一个沉默寡言的图书管理员,有一个像天使一样可爱而且懂事的小女儿。偶尔去酒吧喝杯酒,然后在微醺的时候回忆起那些细细碎碎的往事,然后在酒醒之后再次归于沉默。

“迪莫斯一年有三百天的阴天,六十天的雨天。”格瑞一面回应着,一面把披风披好,他收拢了一下领口,然后系好带子。这具身体一直都是虚弱的,受不得半点寒气。

迪伦咬着卷烟,放下手里的活计,弯腰从柜台下面拿出一盏小小的带把手的灯来,拧亮之后推到格瑞面前。

“雾大,省的被人撞上。”

这个世界的照明方式非常奇特,他们开采一种特殊的矿石,经过处理之后就会持续不断的散发出光芒来。迪伦的这盏灯是他的女儿送给他的,底座是浅灰色的葡萄藤镂空花纹,在灯的把手上系了一条用白色丝带跟红色石榴石编织成的吊坠,非常可爱。迪伦非常爱惜这盏灯,也一直乐衷于借这盏灯向别人夸耀自己女儿的心灵手巧。

格瑞道了谢,拿起灯走出图书馆的大门。他小心翼翼的走下台阶,防止被过长的披风绊倒。街上的温度已经没有早上那么冷了,他稍微松开了一点领口,让凉爽的水雾接触到自己的脸颊和脖子。石榴石的吊坠沿着他的手腕滑到了他的衣袖里面,他稍微甩了甩的胳膊,让吊坠自然的垂坠着,并且随着他脚步的晃动而微微摇晃着。

他喜欢这么缓缓的走在迪莫斯城的街道上。这座城市拥有一种静止不动的安详和沉稳,它像是一个适合睡熟的摇篮,在这里居住的人们,也许向迪伦一样,都有各自的前半生。但是他们现在的生活,都是平缓而安静的。无论经历了怎么样的痛苦和绝望,在迪莫斯城里,他们总能感觉到来自灵魂的安详和宁静。

格瑞住在迪莫斯城的中心,离图书馆不算远。在他感到疲惫之前,他就已经看到了自己住处后花园的栅栏入口。格瑞的母亲出生在迪莫斯,这是她出嫁之前的住所,一栋小小的两层别墅,附带着一个同样很小但是却打理的非常精致的花园。

格瑞很喜欢这个花园,因此很多时候他总是拒绝走大厅的正门,而是从这个小小的花园出入。花园的栅栏入口上攀爬着盛开着蓝紫色花朵的牵牛花,因为没有太阳的直射,它们可以从早上一直盛开到傍晚。

格瑞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些柔嫩的花朵和花苞,轻轻的推开了栅栏门。莫丽小姐正端着红茶托盘,正站在花园角落的亭子里等他。她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盘着光滑的金色发辫,浅褐色的眼睛,脸上总是带着标准到一丝不苟的微笑。

莫丽把托盘放在亭子中央的石桌上,那上面的红茶还冒着热气。她把双手合拢在身前,微微弯腰,向格瑞行了问候礼。她是在帝都接受的侍女的培训,因此对于各种礼仪遵守的非常严格,有的时候甚至会让格瑞觉得困扰。

她一直保持的微微弯腰的姿势,直到格瑞走进亭子里,她才直起身子,接过他手里的灯。

“格瑞少爷,午安。”她轻轻的问候之后,才说道:“刚刚收到了一封您的信件,是从帝都寄过来的。”

格瑞端起红茶浅浅的啜了一口,莫丽的手艺的很好,她煮的红茶总是恰到好处。他拿起了那封信。信封上面只写了收件人的地址,他把信封翻过来,看着封腊上盖着的徽章图案,微微皱起了眉头。

那是缇斯兰迪家族的家徽。

02.地下室

缇斯兰迪家族,也就是格瑞这个身体所在的家族,在帝都拥有着极高的地位。同时,也拥有着相当复杂的评价。

缇斯兰迪家族拥有超过三百年的历史,在漫长的时光中,通过嫁娶或者收养的方式,这个家族厚重的族谱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成员。有平民,贵族,皇族,神殿成员,甚至还有来自外邦的成员。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缇斯兰迪家族在建立之初,就有着一条在其他贵族看来难以想象的家族规定: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家族不得抛弃任何一个冠以它姓氏的成员。

格瑞曾经研究过缇斯兰迪家族的详细记载资料。在位于地下的图书收藏室里,有整整半个书架的羊皮纸记载着家族所经历过的三百年。他们其中有立下显赫战功的英雄,有声名狼藉的浪荡子,有嫁入皇宫成为皇后的女人,也有跟着下人私奔然后渺无音讯的人。

这些所有的人,全部都仔仔细细的记录在羊皮纸上,客观而冷静,不带任何主观的褒贬评价。

这是一个难以被外人理解,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紧密连接在一起的家族。

缇斯兰迪家族曾经显赫一时,也曾经落败不堪。但是在这个帝国建立之初所出现众多贵族之中,只有缇斯兰迪家族这一脉,能够伴随着帝国的发展起落,一直坚定的存在着。

而到了格瑞这一代,家族处在一种半隐形的状态。目前,家族族长由格瑞的爷爷担当。他是上一届议会的会长,即使现在辞去了职务,也仍然在议会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而格瑞的父亲,在格瑞爷爷的三个儿子中排行第三。他没有从政,而是选择成为一名医生,在帝都开着一家知名的诊所,也经常会进宫为皇族出诊。而格瑞的母亲,则是迪莫斯城里一名普通商人的女儿。

格瑞自六岁那场大病以来,身体一直不好,年幼时在帝都很少出门。后来每年更是有大半年的时间都窝在迪莫斯城,完全错过了帝都重要的夏季交谊舞会季节。所以一直以来,都很少有人知道缇斯兰迪家族有格瑞这个人的存在。而格瑞本人乐于看到这种局面的出现。

盖有家族徽章的信件,表示这封信是以家族的名义寄出,而不是以个人身份。在更多情况下,家族徽章带有一定的政治意味。而格瑞本人,实际上跟缇斯兰迪家族在政治上的联系一向都是非常松散的。

他拿着信件来到二楼的书房,用一把银质的小刀刮掉封腊,打开了信封。从信封里,抽出一张带着栀子花墨水香味的纸张来。

信件很简洁,只有短短的两行

亲爱的格瑞:

阁瑞斯王子与海娜公主将不日到达迪莫斯城。乔恩管家很快会过去,他将协助你处理好接待事宜。

不用担心,在迪莫斯玩的愉快。

没有落款,没有日期。但是格瑞认得这是自己父亲的字迹。他将信件和信封放在一起,收到了抽屉里。

他没有想太多,父亲的意思已经很清楚明白了。自己只需要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剩下的事情,是属于缇斯兰迪家族的。

他清楚格瑞和缇斯兰迪家族之间的界限,而且,从来不会尝试去跨越。

但是,在帝都的客人到来之前,他有自己的麻烦要处理。

他离开书房,下楼来到客厅,莫丽背对着他,正在更换餐桌上的瓶花。午餐已经准备好了,连带着摆放整齐的闪闪发光的银质餐具。

格瑞轻轻的咳了一声,说道:“莫丽,把午餐送到我的卧室里,我想在房间里吃。”

“好的,少爷。”莫丽端起餐盘,微微低着头走过来。格瑞不是很喜欢她这么恭敬的样子,也不太喜欢别人进入自己的卧室。在靠近卧室门口的的时候,他自己接过了餐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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