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番外——我爱豆芽
我爱豆芽  发于:201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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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小了,玩了这么多年,也该收收性子。乐青这孩子还不错,你要是能定得下心,把他带在身边,他应该不比周谨差。”

要真如此肯定是好,关键是他拿什么去将人家留在身边。

乐青想要的,正是宁致远不能给的。

“你还在想着小真吧?”

宁致远笑了笑,不吭声。

当年他当着众人的面强奸小真,然后小真在众人面前自杀,这个众人里面,就有沈亦天。

沈亦天放下报纸,叹了口气,“小真的死法的确是让人难忘了一点。不过都过了这么多年,你还记着这些事,其实是和自己过不去。”

宁致远沉默了一会,才慢慢开口,“天叔,当年你也在场,为什么不阻止我?”

他知道这么问是不负责任,把责任强加在别人身上,但是那时沈亦天是长辈,他可以眼看着自己当着众人的面把小真拖到房里强奸了,竟然都没有阻止,怎么说也有点太过残忍。

如果他没有强奸小真,小真那么胆小的人,肯定不敢自杀的。

沈亦天可能没想到他会这么问,脸色有点难看,好半天才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换了小真爸爸赢了,你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去。”他停了一会,“我年轻时,也曾经和你犯过同样的错误。就是对海潮妈妈,不过,你那件事要是放到现在,我应该会阻止你。”

两个人忽然间都沉默下来,各自想着往事。

忽然有人叫了声“亦天”,沉思中的沈亦天立即转过头,微笑道,“怎么不多睡会儿?”

孟倾城摇了摇头,“不睡了。”然后笑着和宁致远打招呼。“致远,这么早。”

他走过来站在沈亦天旁边,沈亦天很自然的搂住他的腰,将他往自己的腿上拉。

孟倾城脸一红,看了眼宁致远,宁致远假装在看窗外的景色。

“亦天。”孟倾城小声的叫了一下,声音里隐隐有嗔怪之意,沈亦天立即放开他了,然后站起来,把孟倾城按在自己刚刚坐的椅子上,从背后用双手按了按他的肩,柔声道,“我去煮早餐。”

一边眼在看风景,一边眼在看调情的宁致远猛的转过脸来,瞪大了眼睛。

“我去煮吧。”孟倾城转头仰望着沈亦天。

沈亦天伸手在他脸上拧了一下,然后忽然一低头,飞快的在他嘴上吻了一下。“我去吧,你多休息一下。”

孟倾城的脸一下子又红了,干咳了半天才不好意思的冲宁致远笑了笑,“致远你吃过没有?”

“吃了。”

“没有。”

他和沈亦天一起回答道。

等看到沈亦天沉下去的脸,宁致远马上改口,“是吃过了,不过还可以再吃一点。”

开玩笑,沈亦天亲手煮的饭,他要不是沾孟倾城的光,一辈子都不可能吃到。

就算比猪食还难吃,他也要尝一下。

“亦天你多做一点吧。”

宁致远忙乘孟倾城不注意,偷偷的对沈亦天投去讨好的笑。

沈亦天在厨房里忙活,宁致远在这里偷偷的调戏他老婆。

宁致远就是个十足的流氓,像孟倾城这种脸皮薄的,十个他都能拿下。

“天叔很厉害吧?”

“啊?”孟倾城愣了下,然后微笑道,“是啊,亦天是很能干。”

宁致远偏过头去看窗外,死命的忍着笑,好半天才转过头来,“天叔是实干家。”

孟倾城好像回味过来他话里的意思,马上抿起嘴唇,不再开口,脸上也透出一点粉色。

他真的长得很好,不是很男人的那种英俊,也不是女人那种妩媚,可能用可爱来形容比较贴切一点。宁致远记得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里的人物经常就是他这种大眼睛,小嘴巴,尖下巴,鼻尖有点翘的样子。

“你和天叔是怎么认识的?”他把玩着沈亦天丢在桌上的报纸一角,折过来,折过去。

孟倾城看了他一眼,指着他面前的报纸,“以前那些报纸上不是有讲过吗?”

原来这人也不是想像中那么好对付,竟然和他打起太极来。

“天叔比你大多少岁?”

孟倾城又指了指面前的报纸,这一次连句解释都懒得奉送。

宁致远也不介意,继续把玩着报纸,“天叔比你大那么多,你正当壮年时,他可能老得做不动了,你怕不怕?”

孟倾城将面前的报纸拿到自己手里面,淡淡的回了他一句,“能者多劳。”然后就低下头看报纸。

宁致远稍稍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意思。

妈的,这小子原来不是软柿子啊。

宁致远悻悻的放弃了调戏孟倾城打算,踱到厨房边,看沈亦天正姿势潇洒的煮着牛奶,就靠到门边,奸笑着,“亦天,原来你这么能干啊?”

沈亦天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一大早就这么闲着,不如多想想正事,你把所有的事都推到周谨身上,也没觉得不好意思。”

“能者多劳嘛。”刚说完又想到刚刚孟倾城说的那句话,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这一笑,沈亦天脸又阴了几分。

他忙摆了摆手,还在笑,“我不是说你,我是想到其他事。”

沈亦天把煮好的牛奶倒到三个杯子里,又全部放到一个托盘上,这才脱下围裙,端起托盘往外走。

宁致远忙闪到一边给他让路,然后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

早餐其实并不复杂,可是如果是沈亦天做出来的,就有点不可思议。

他看着分给他那一份的早餐,牛奶一杯,自制蛋卷一条,烤吐司两片。

沈亦天正在帮孟倾城往烤吐司上刷果酱,看到他那个叉子在解剖那个自制蛋卷,就皱起了眉头。

那个蛋卷就是把鸡蛋摊成很薄的蛋皮,然后在里面卷上生菜和煎培根,好像还放了一点什么酱在里面,吃起来口感还不错。

“如果煎鸡蛋时放点葱花卖相会比较好一点。”宁致远很中肯的给了点建议。

“这不是做给你吃的。”沈亦天毫不客气。

倒是孟倾城比较客气,很温柔的给他解释了一下,“我不喜欢吃葱花。”

宁致远想,得,有得吃就吃吧,说那么多干嘛,人家本来就不是做给你吃的。

沈亦天在孟倾城面前,就是十足的老婆奴嘴脸。宁致远本来是想问周谨的事,可是实在受不了两个人恩爱的样子,起了一身的鸡皮,没坐一会儿,就匆匆的告辞了。

一边开车,一边还在纳闷,乐青到底给他们吃了什么迷魂药,两人都替他说好话。

第15章

过了一段时间,阿伦那厮又打电话过来,说有新货色,一个肖真就把宁致远给弄惨了,哪还敢相信他的眼光,他想了想,又一次想到他的万能属下。

不是他想找死,周谨在乎的就是乐青,现在他和乐青断了,他想找个情人,周谨应该没什么好反对的。而且这事,只有交给他,才让人放心。

周谨果然是能做事的,一点不含糊,第二天就将好几张相片交到他手里面。

只看相片的话,他还真是百分百满意,一时间有点古代皇帝的感觉,这环肥燕廋都由着他挑呐。

宁致远得意的躺在沙发上抽了支烟。让周谨给他拉皮条就是比阿伦强,等这批都临幸过以后,还得再让周谨帮他选。

他选了其中一个来接见。是星娱新签的一个美少年,其实已经十九岁,但看着嫩,好像才十五六的模样。

那孩子有眼力见,也上道,当晚两人就进了天音宁致远的房间。

宁致远情人不少,但真正会住到他家的不多。真要说起来,好像还只有乐青。

好几年前那个像他初恋的肖林晚,他不过只让他在自己家住了几天,就把他挪到别外一个地方软禁着。而肖真,也算是住过两天。真正住的最久的,就是乐青。

可是,这也不能代表什么。

和那孩子恩爱了几天,宁致远就把周谨找来。

“帮我捧红孙宇宪。”

周谨看了他一眼,没有多复杂的表情,“你认为他行?”

宁致远也不是只想着上床不做事的。余文青红了好几年,的确是星娱不可或缺的摇钱树,可是娱乐圈新人辈出,在星娱,却还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接替他的人。余文青家世好,唱歌全凭兴趣,后面又有个扯后腿的余文正,说不定哪天说不做就不做了,他的手中不能没有王牌。孙宇宪那个孩子人机灵,长相好,唱功也不错,真要想捧,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宁致远点了点头。

周谨就不再废话,点头下去安排。

周谨从宁致远办公室出来,刚走到电梯口,电梯正好到了他这一层。电梯门一打开,他就看到孙宇宪站在里面。对方一看到他,马上冲他微笑,“周先生,下午好。”

周谨点了点头,走进电梯里。

公司为了照顾员工就餐情绪,将餐厅设在了顶楼,然后下面一层,才是宁致远的办公室。

周谨的办公室还要在下面一层。

孙宇宪的手里拿着一杯可乐。

周谨目不斜视,淡淡的道,“作为歌手,要注意保护嗓子,刺激性的饮料还是少喝点。”

孙宇宪的脸上露出一点尴尬的神色,但还是恭敬的点了点头,“周先生说的是,宇宪记住了。”

电梯叮咚一下停了下来,周谨冲对方点了下头,就走了出去。眼角的余光中他看到孙宇宪将那杯可乐丢在了电梯旁边的垃圾桶里。

不管他是不是做个自己看的,但这个孩子的确不傻。

宁致远决定捧他,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他可以很肯定的说他不喜欢这个孩子,但只要值得捧,他都会力捧。

公事和私人感情,他一向分得清。

他进了办公室,给公司里一个金牌制作人高严打电话。

高严过来的很快,手中还捧着一杯咖啡,看到他就笑了。

“什么事让你想到我了?”

高严在他办公室沙发上坐下来,腿就翘在茶几上,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其实这人是出个名的严厉,只不过到了周谨这里,就变了样。

周谨靠在椅背上,一只手在桌子上有节奏的点着。

“你觉得孙宇宪怎么样?值不值得捧?”

高严皱了下眉头,眼镜片后面的眼睛眯了起来,“凭我的经验来说,那孩子不错。”

周谨稍稍放心了一点,高严如果看好的,就十有八九没问题。

“那你觉得和余文青比起来呢?”

高严喝了口自己手中的咖啡,“这个不好说,余文青是天时地利人和全部占尽,余家在传媒界的影响力可不是一点半点,他要不红才是见鬼,而孙宇宪,他的背景好像不怎么样吧。不过他自身条件还不错,人也聪明,如果你真准备捧他,也值得一试。”

周谨点点头,“如果是作为余文青的接班人呢?”

高严好像有点吃惊,略一沉思,“那就要力捧。”他说到这里,忽然叹了口气,“说起来,我到现在还认为,当年那个罗宋才是最优……”

“阿严。”周谨立即打断他,“这个名字以后最好不要在星娱提起,尤其是宁先生面前。”

高严也有点讪讪的,收回腿,坐直身子,将那杯咖啡喝完后扔到垃圾桶里。

“阿谨,我说句实话,这话我也就和你说,你说我们老板他……”他用手遮在嘴边,压低声音,“还有那个沈亦天,当年就是吃了一顿饭,就把那三个人搞得那么惨。我要是罗宋,肯定悔得肠子都青了。”

周谨在听到那三个字时,身体不由的僵了一下。

当年那件事他也有所耳闻,对于他来说,并没有觉得怎么样。

他和高严不同。高严虽然也是见多识广,也熟知娱乐圈丑陋的一面,可是他毕竟没混过帮派,不知道在周谨他们这些人眼里,有时候一条人命,根本什么都不是。那三个人,要怪也只怪不走运,吃顿饭都能碰到宁致远和沈亦天。

宁致远这些年可没少糟蹋人,而沈亦天。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如果不是遇到孟倾城,还不知道有多少女人要遭殃。

周谨叹了口气,“都是过去的事了。对了,罗宋后来怎么样你知道吗?当年可是你的得意门生啊。”

高严推了下眼镜,笑了笑,“不知道。就是当年他和许家大小姐订了婚,去了国外,许家大小姐听说好像是在国外出了意外,也不知罗宋后面怎么样了。”

周谨皱了下眉头,心中隐隐觉得不舒服。

罗宋那人他还有印象,不是个简单的人。幸亏许之雅死了,要不然以他的聪明才智,再借许家的势,还真是宁致远和沈亦天的一个隐患。

不过一切都是因果报应,当年也是那两个人太不厚道了。

宁致远给孙宇宪买了一套房子,有空就过去过夜。

孙宇宪比他以前碰到的不少孩子都要有心眼点,很会笼络人。他小小年纪,却会做菜,宁致远上一顿稍微多吃几筷子的菜,下一顿准会出现在饭桌上,宁致远在床上喜欢床伴风骚一点,但又不能像杀猪般叫的那么大声,他很快就掌握宁致远这一爱好,总能发出让宁致远心痒的碎碎的呻吟。就连宁致远不喜欢猫狗这件事,他竟然都能观察得到,只因为宁致远在电视上出现小狗时皱了几次眉头。

宁致远觉得这孩子要再大点,就是一条人精。

不过他再精,在宁致远面前,却还是什么都不是。他想要的东西,还得靠和宁致远上床来换取。

宁致远和孙宇宪折腾了一番后,并排着躺在一起,中间有一点点微妙的距离。

除了做爱时,他在床上,还是不习惯和人太亲密。

“宁先生。”

宁致远偏过头看着他。

对方眼里湿漉漉的,受了委屈的小狗一般。“是小宪哪里做得不好吗?”

他知道对方指的是什么意思。他们在一起睡了好几夜,宁致远都没有和他拥抱着入睡过。

他那样的神情,不知怎么的就让他想起十六岁前的乐青。

每次看到宁致远不高兴时,那个傻孩子就会紧张的看着他,小心翼翼的问,“是小青哪里做得不好吗?”

他没有哪里做得不好,是他这个做叔叔的做的不好。

他不认为把乐青带上床就是做错了,只是他现在偶尔会想,要是他没有动乐青,换一种模式相处,现在的乐青在他眼里,就是一个能干而乖巧的晚辈,他这个做长辈的,能有这么能干的晚辈,也会觉得自豪。

宁致远笑着伸手摸了摸孙宇宪的头,“你做的很好。”

少年乖巧的笑了笑,想靠近又不敢的样子。

这就是这个孩子聪明的地方,他想要某样东西,但他从不会直接说想要那样东西,只会给你一些隐约的暗示。

就好像一个小孩子看到别人吃糖,有的小孩会直接向别人要,而还有一些孩子,就会问“你的糖甜不甜啊”,“在哪里买的啊”之类的问题,然后再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暗示你,他想要那颗糖。

宁致远知道孙宇宪想吃那颗糖,可是他不喜欢,口袋里也从来没有装过。

他拍了拍少年的脸,“睡吧。”

少年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但还是乖巧的说了声“晚安”,然后闭上了眼睛。

真是个机灵的孩子,即能让你感受到他的心意,又能让你知道他对你的体谅。

宁致远要力捧孙宇宪的消息,周谨没有打算隐瞒乐青。实际上,差不多整个公司都知道两人之间的关系,甚至有人半开玩笑着要孙宇宪以后多多关照。

那孩子倒的确识趣,宠辱不惊的模样,不管别人有没有恶意和调侃成分在里面,一律以礼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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