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地停住脚步,不能控制地扭过头来,一刹那,脑子就像裂开似的。
第107章:意外邀请
等着女生还在不眨眼地望着他的同时,路明夕顺利地走出了门口,还觉得身后那些目光看着自己不舒服,然而,刚转弯的时候,一道熟悉的目光才是最让他惊诧的!
猛地停住脚步,不能控制地扭过头来,一刹那,脑子就像裂开似的。
深蓝色的兰博基尼本来停在学校的门口地方就是一件吸引人注意的事情,虽然KINGHIGH的人大多数是贵族有钱人家,但,学校毕竟规定了不可开车上学,就算是私家车,家里的人也不可能那么放肆用跑车来接送,因此可是难见的,女生更是投来了发光的目光。
“为什么会有那么完美的男人?”
站在门口外面一点的女生忽然发出疑问。
“他是不是明星?”
“如果是就好,我肯定要做他的终极粉丝!”
但是,这些话站在门外的两个人根本没留意,一个是不在意,一个是脑子懵了听不进。
后者的当然是某大爷。
“你怎么在这里。”
让所有女生出其意料的是,他们学校的一夜之星竟然上去搭话了?
马上门口的人又开始议论起来。
深蓝色的兰博基尼前面站着一个身着时尚且又一身名牌的男人,修长的身体就像一只高贵的狮子一般随意靠在车身上,身穿紫色V领芙兰丝棉衣,外加一条黑色长丝围巾随意搭在修长的脖子上,下身一金色皮带,一条简单的黑色紧身马斯蓝裤,鞋子是褐色的短靴,在十二月的冬天里正是适中的搭配。
当然,最让人屏住呼吸的无过是他那张欲显的脸,就算戴着大大的墨镜,都无法抵住他那在冬日里更显雪白色的肌肤,如冰冷的吸血鬼一般,带着粉色的薄唇反而成了嗜血的诱因。那高贵的吸血鬼似的男人,呆着墨镜看不清他的眼镜究竟望着哪里,但很明显,他头部的方向是望着路明夕站着的位置。
“这里人太多,跟我离开这里先。”
声音带着无法让人抵抗的诱惑般,吹到了每个人的心坎上。
路明夕抿着嘴唇,稍稍皱了皱秀气的眉头,突然间放开了嘴唇,呼出一口热气,把书包给拽到身后,对着双手呼出一口热气,稍稍的摩挲着手掌,冬天里,他是一个怕冷的少年,何况KINGHIGH的校服都是好看不能穿,薄薄的一件外套而已。
望了望门口,的确,这里太多人,还是女人。不宜久留。
只是……他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个人,洛尘。
还是挪着脚步走了过去,然,还没靠近车子,靠在车上一直不动的年轻男人却移动了身子,一边快步走过去,一边随手拿下脖颈上的围巾。
快速地给冻得脸都发红的人儿给围上,暖意突然从脖子上涌来,那里还残留着洛尘的体温。路明夕只是愣着站在那儿,忘了动弹。
后面的花痴看着就忙地惊叫,有点似乎心碎了一地地喊着,明明那个人本来就不属于自己可还是要觉得被人抢走一般,有些腐女混在里头的,却惊叫的喊娘喊爹,有些甚至惊吓过度,张大嘴巴却没发出声音。一副搞笑的场景还留在门口那里,可两个当事人两人都没有回头去看,也没那个心思去看。
洛尘把人给扯过来,一个转身手一张开就把人给带到自己的怀里,带着人就往兰博基尼那边走去。把不说话的路明夕给安坐在副驾驶座上,又系了安全带,然而这个人儿还在愣着。只觉得发愣的这个习惯还是没能改变,淡淡地一笑,把车门给关上,才上车,发动了引擎。
车里安静得很,路明夕其实早已经反应过来,只是还是若无其事的没有发问,望着窗外那些飞快飞过的树影人影,终于张开嘴巴。
“带我去哪里。”
车子驶进了一条安静的柏树道,宽大的道路,人影很少,似乎已经不是市区的地方,路明夕只觉得有点熟悉,却说不上来这是哪里。
洛尘只轻轻一笑,“去我家。”
车窗里倒映的那双眼睛瞪大了,又恢复了平常。原来这条街道就是去圣纳海湾。第一次在黑夜之前去到这里,那一次在深夜里,同样是安静的车厢里,然而,不同的是,车子是在回去的临边那条道上,那个时候的自己还充满了许多疑问,很多很多都要问的东西,现在,却不用再问些什么,因为都想起来了。
还有,坐在旁边的那一个人,上一次是莫。
第108章:十年
圣纳海湾在黄昏底下,海的颜色都是深深的金黄色,海滩的沙子也变成了暖黄色,一副亮丽浪漫的光景就这样从一路的沿到了洛尘的家,第一次从外面看才知道外面都是白色的装修,院子大得很,车子直接放在里面,让人一眼就觉得高贵的很的大概是院子里面的玫瑰,即使在冬天里都是蓝色和深紫色的玫瑰,美丽的让人觉得不可相信。
“找我有什么事吗?”(你不是说暂时都不会见我了吗?)
从车子下来以后,洛尘就独自一个走回屋子里头,然而并没有打算主动告诉身后那个人,来此的目的。
“再过两天你就生日了。”
洛尘转身拿过站在玫瑰花里的人儿的书包,低着头,就在那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再离开,这些动作似乎对他而言熟悉而自然,“圣诞节那一天都放假吧,我想就在平安夜那一晚跟你一起过生日。”不等路明夕回答,手一伸往路明夕校服口袋里扯出那双仍然不暖的手,琥珀色的眼睛带过一丝疼爱,“去暖的地方。可能这里会下雪。”
说着,就把手给牵了过去,一直拉着路明夕走回屋子里头。屋子里开的暖气很暖,路明夕跟在后头,微微地张开唇,对着毛巾吐了吐气,另外一只手抬起来扯了扯这条已经被他带的十分暖和的围巾。
“你怎么知道我过生日?”洛尘并不知道他已经记回小时候的事情,如果他不问,他怕洛尘会怀疑,他已经记得他们两个人的事,路明夕忽然觉得自己在逃避,这些东西,就算自己不想面对,始终都得面对的,不是吗?
被洛尘牵着的手突然紧了紧,洛尘没有转过头来,只是声音带着低沉的味道回应着,“一个人,怎么可以忘记爱的那个人的生日。”
“我想,我还是不能跟你去。”
一阵沉默过后,站在后面的路明夕还是放开了被人牵着的一只手,缓缓地低下头,浅棕色的刘海挡住了他的眼睛,“我,我那天有事做。而且,我想呆在家里。”无论用什么借口,总之他心里还是抵抗着,因为跟洛尘两个人的旅行,他应该作为什么身份的人去?是弟弟吗?不是的,他并不知道他想起来。是爱人吗?不,他现在只想要安静的生活,至少,十年来,他是希望自己一个人过的。
一个黑影袭过来,洛尘双手捧起了那个人儿低着头的脸蛋,“我上一次在医院跟你说过。如果你不想见我,我就会离开你。但是,那必须是你的真心。我不知道你究竟有没有记起我,或许,你永远都会不记得我。但是,如果你拒绝我,我的这里就会很疼!这一个多月里,我没有一天睡得好吃得好。不!这十年里,我都没有过的一天好过!”
斥声大的在宽大的客厅里不停回荡着,洛尘就像一只发疯失控的野兽,琥珀色的眼眸里写满了悲伤。
路明夕双颊被那双带着力度的手掌捧着,觉得有些刺疼,瞪大的双眼里映入了那熟悉的琥珀色的眼眸。自己的双手本来要扯过洛尘的手掌,然而,却突地放松了垂了下来,眼帘也垂了下来。
洛尘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冲动,触电般地放开了手,无力似的退后了几步。
“对不起。我控制不了。”
洛尘转过身,背对着路明夕。他明明答应过莫零也要求过自己,不再那么冲动,不再那么强求,让路明夕自己选择就好,不记得他也没关系。但是,他觉得深爱一个人的时候,控制自己感情的方面,他总是不能做到最好,甚至把事情做到了最坏。才,多次伤害了他。
路明夕没想过记得他生日的人,因为从六岁开始起,他没有一个生日是快乐的,从很久以前他就是个冬天里怕冷的人,小时候还特别容易把脸给冻伤,穿的像莲藕一般连走个路都会掉在地上的那种人,那时候那个漂亮的男孩总是对他说,“等我长大了,我就会让夕去暖和的地方,再也不用受冷。”如此的诺言,倒是十年后的今天他要想去实现了,但是……
“是的,你过的很不好。”
路明夕从回忆里醒过来,眼睛里充满嘲笑的望着前面的那个身影。
同样地吼了出来:
“那我是不是该谢谢那场病,让我这十年里忘记你!”
第109章:渊源
快速地转过身来,洛尘心里猛地一跳,抓起那个对着他大吼的人儿的双臂,自己的内心激动不已,“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了?夕,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路明夕只慢慢地笑了起来,墨黑色的眼眸里多了一份冷意,“是啊,我是想起来了。我还记得很清楚呢。”
洛尘不禁的瞪大了琥珀色的眼睛,双手改为搂住路明夕的身子,却没有发现,自己身体的颤动才是最明显的那一个。
路明夕将眸子闭上,刚才突然的怒吼完全不像自己。
“你,为什么离开。”
声音从彼此的相贴的胸膛回应着。
洛尘把人给放松,忽地抱起了愣在那里的人,“身子越来越冷了。我带你去温泉那里。我会跟你说清楚。放心。”
他过两天都十六岁了,为什么这个人还要抱着自己?这段日子他总在想,如果没有发生那些事情,他是不是应该和洛尘一起生活,然后,就像这样,他每天都抱着自己洗澡?
“我想回家。我不洗澡。”
但,理性告诉自己,他不是十年前的路明夕。他们,也不可能回到过去。
洛尘愣了愣,眼睛里闪过一丝失落,很快就收起,带着怀里的人坐到了中间的红色大沙发上。壁炉就在身后,因此很暖和。
“说吧,天黑之前我必须回家。”就像一个乖学生说的话,但,他实在是一个平凡的高中生。
洛尘为路明夕倒了一杯热牛奶。
雪白色的肌肤依然胜比佳人的完美,这张脸胜比小时候的小妖孽,近看更加的近似于完美。“我的生父是洛氏家族继承人洛邵峰。我是妈妈和他的儿子。也就是,我和你是同母异父的。”洛尘淡淡的说着,似乎这个故事并不是他的故事一样,“妈妈是他的情人,一开始妈妈并没有名分,不,应该说到最后也没有。我们的妈妈开始是舞女,以卖艺为生,靠天生的美貌取得舞魁,那时候我只有三岁,站在舞台后面偷偷望着被人调戏的妈妈,后来听说别人要把妈妈卖掉,那一夜,妈妈带着我连夜逃跑了。”
就像一般的狗血剧情,然而,谁能说这些狗血剧情生活里就没有呢?
洛尘走到壁橱那里倒了一杯血色的红酒,又自然地坐回沙发上,他说的过程中双眼淡然又像没有了感情一般,“后来,妈妈还把自己的脚给撞伤了,不能再跳舞了。等逃难完了后,在一个小村庄里躲着,在那里和我们的爸爸结婚了。洛尘这个名字不能换,爷爷并不喜欢我,因为我的眼睛不是跟妈妈的灰色,也不是跟爸爸的黑色,是跟洛邵峰一样的琥珀色。后来隔了一年就有了零,再有了你,妈妈和爸爸都对我们很好,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妈妈总觉得对不起我,因此等到需要到城里赚钱的时候,把零给带出去,让我在山里过稳定的生活。”
一杯酒渐渐地喝完了,洛尘才把滴落在脖子上的酒滴给抹掉,然而,才发现刚才滴落的酒滴已经风干了。
轻轻地闭上了那双美丽的琥珀色的眼眸。缓缓地放下脖子躺在了沙发上,似乎累了一样。“你记不记得我曾经给你演示过稻草丢到河里就不见的原因。”
路明夕当然记得,连做梦都做过了这件事。
“爷爷跟我说的。他说我是最年长的那一个,不可以让你知道。虽然你知道爸爸妈妈死了,其实,妈妈是因为事故死的,爸爸是酗酒跟工人打架……如果跟你说了,你大概会更加伤心。零也因为爸爸妈妈突然离开就那么丢失了,爷爷太伤心,积劳成病。”
洛尘说着顿了顿。
“所以,你为了让老头子减少负担,自己离开?”
路明夕激动了,捂着自己的双眼,试图让自己冷静,却很难。
“洛邵峰曾经找到我。如果我跟他回去洛家,他可以保证安稳我们爸爸妈妈的墓碑,也可以保证你们的生活。即使爷爷再不愿意,我还是把钱给留下了。呵呵,‘如果跟着那人走,你就不是路家的人’爷爷最后对我说的。”
“为什么不回来找我们?”
“我必须把书读完并且有成绩,能让所有家族的人承认我的能力,才能从英国回来。我回来的时候,零已经是你的监护人了。”
第110章:意外来电
原谅什么的,从记得洛尘的事情后,他就想过这个问题,但是,此刻的他听完洛尘所说的话后,原谅了……又怎么样?是不是时间这回事真能让人变化,还是失忆这回事能让人变化,他觉得无论怎么样,他和洛尘都没可能回到过去那样,这就是他的直觉或说感觉,总觉得什么都变了……
抬起头,天色已渐渐变黑,在黄昏落下的时候自己坚持要自己回来。
“鬼市区!竟然没巴士!出租车足足坑了我一百元,兜了那么多圈才回到家。”拽着书包回到家,才发现屋子里都已经亮起了灯,难道……
“莫,你怎么会在。”
这些天来,莫零都是深夜才回来,一瞬间他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幻境了。路明夕把书包放下,往饭桌上一看,才发现上面已经放满了饭菜。
莫零走了过去,两手拿起盘子,“饭凉了,我帮你叮热先。”说着抬眼都没有望坐在凳子上的人,只顾着来回拿着盘子去叮热。
饭都凉了,莫究竟是什么时候回来了?路明夕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愧疚,虽然说他也并没有想过莫会在家里。“莫,你今天没工作吗?”
站在微波炉前面的莫零微微地动了动,然而并没有转过身子,而是低着头应该只看着微波炉的地方,“昨晚。”
“哈?”路明夕不知道莫零为何提到昨晚。
“昨晚我喝醉了,对不起,还让你为我打理了。”
叮的一声,莫零带着手套从微波炉中端出盘子,饭菜的香味瞬间热喷喷的盖满了整个吃饭的小厅。
路明夕摇了摇头,忽然觉得莫零有点对自己存在疏离,“莫,我是你弟弟,当然要照顾你。你也照顾我,我怎么能放下你呢?”一想起了莫零房间里的墙壁,某大爷忽然就脸红了,幸亏小厅里的灯光比较昏暗,脸红倒没多容易看见。
“小夕,我今晚还得出去。洗澡水帮你准备好了。吃晚饭就去洗澡吧。”莫零说着已经走向客厅的大沙发上拿起外套就往外走,坐在小厅里的路明夕低着头不停地扒着饭,听着院子里外面的车子响动,很快地,家里又恢复了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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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真舒服。”
感叹了一声,泡在浴缸里真的舒服极了。
只是……
莫零为何明明还有工作还回来给他做饭吃,平日都是他自己叮热饭菜就行,为何今天又对他做这些事情,莫,总是把他当做孩子。
望着头顶白色的台灯,然而就在这一刻,更换衣服的口袋却突然传来了刺耳的声音,扭头一望,才惊觉自己的手机给漏在了外套上了,差点就用洗衣机给洗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