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玦——留春
留春  发于:201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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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十三年的曲江宴,成为当年中都贵族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

皇帝仪仗一到,三呼万岁。沈倬老老实实跟着身边的大人磕了头。起身后,抬头一看,差点反应不过来。

殿试时远远的瞧不清楚龙颜,如今靠得近了,五官清楚了,只能硬生生把差点出口的惊呼给吞了下去。那五官曾出现在净山寺纷飞的梅花里,曾蓦然回首出现在熙攘的闹市里,曾出现在自己梦里,曾出现在雍王府的小园里……

就在沈倬惊疑不定的时候,年轻帝王扬起唇角,神情显得颇为愉悦。

沈倬只好战战兢兢地坐着。

各色菜肴一一呈上。沈倬碍于凳子颇高、脚不着地,又苦于胳膊短小,只能眼巴巴地盯着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有心无力。李豫瞧见沈倬可怜的模样,不觉轻笑出声,于是招来一位宫女来替他布菜。这布菜的宫女也是个心思玲珑的人物,一旁公公报的菜名都是龙凤、如意、八宝之类,她却不说那些拗口花俏的菜名,只问:「大人吃鸡吗?」

说到鸡,就让沈倬想起自己养在家乡的公鸡,名叫大毛,看着那宫女笑容亲切,也忘了自己和谁同席,童言童语地说道:「不了,吃了鸡,大毛会伤心的。」

那宫女当然不知道大毛是何许人物,只是笑容可掬地问:「大人吃鹅吗?」

小时候,沈倬看见人吃鹅肉,嘴馋得不行,牵着周氏的袖子讨鹅肉。那年寒冬,周氏把银钱都换成御寒的棉衣,哪里还有馀钱?便哄着沈倬说:「王右军书法冠绝天下,全得力于白鹅,要是吃了鹅肉,小心王右军作祟,让毛笔秃掉。」小沈倬心想毛笔如此昂贵,为了一口鹅肉而秃笔,实在不划算,从此打消了吃鹅肉的念头。

此时看宫女姊姊亲切,又把心底的话老实嚷嚷了出来:「不行不行,吃了鹅,惹王右军生气,小心毛笔秃掉。」

靠得近的一个举子,本来夹了一块鹅肉放在碗里,这下子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大为窘迫。

那宫女面不改色,又问道:「那大人可吃鱼?」

沈倬看了鱼,便想起小时候母亲带着自己在河边洗衣,一边洗衣,一边教自己诵读「关关雎鸠」。平川镇的河水清澈见底,游鱼从容,看来鲜嫩肥美。等沈倬学会拿竹竿钓鱼时,便持钓竿坐在一旁背书,等那「愿者上钩」的来客。

娘亲很喜欢吃鱼,沈倬想到。

「娘也喜欢吃鱼的。可惜了,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说完,这位年幼的准进士便放下了筷子,对那整桌菜肴兴致索然。

天朝以孝治国,百善孝为先。一个读书人可以愚笨,但不能不孝。

这下子,连皇帝也不知道自己该吃饭好还是不该吃饭好了。

这次闻喜宴,创下了历史上残羹剩饭最多的一次纪录,直接导致了建德十六年颁布的诏令:此后凡是新科进士的家中有高堂父母在中都者,一律由宫中赐四样菜品,以弘扬孝道。那时已成为帝王跟前宠臣的沈倬还叹气:「早知如此,当初应当再晚三年考,白白浪费一桌好菜。」李豫听了,也不看时间才巳时一刻,便吩咐道:「传膳,鸡鸭鱼肉要一应俱全。」王元时站在两人身后,心下暗叹:陛下真是一遇上沈修撰便闹疯魔!

11

所谓「谷雨三朝赏牡丹,立夏三朝看芍药」,时值春末,牡丹开得正好。且开国以来,举子之中多士族子弟,三甲以内多为书香传家。文人崇尚于花间吟诗作对,品鉴名花如同分茶一样是读书人必学的技艺,多数人家中都有那么几盆娇艳富贵的牡丹。

探花使者采牡丹,这几乎是每年的惯例。

周氏一介寡妇之流,日子过得节俭,口诵经书为孩子启蒙,读书也尽是当年沈用和留下的一箱子旧书,使得沈倬自幼便只能勤学苦读,指望勤能补拙,完全没有在花间分茶的经历,不知道什么样的花才是「名花」,更不用说认得那价值「十户中人赋」的深色花了。

一早礼部主事领着尚未经历过宦海浮沉的新科进士进入曲江园林,很快便认出最为年幼的沈倬,告知了「探花」一事,以为尽了职责,便离去了,留下一头雾水、不知所措的沈倬。

当然,沈倬能在舅家中仰人鼻息、看人脸色长到这么大,既没有愤世嫉俗、也没有消极堕落,那天生的乐观性格是深入骨髓的。他用小孩子的想法揣度,先吃饭才是要紧事。后来饭没吃上几口,心里挂念着宫外的娘亲不知在做些什么,也没再想起探花一事。直到宴席撤下后,歌舞上来了,趁着那些仙女似的美人清歌曼舞,礼部主事再次出现,该到了沈倬剪花的时候了。

这主事领着沈倬往御苑去,伶俐的沈倬趁机在路上问道:「这位哥哥,这该采什么样的花儿可有一定的规矩?」

「规矩?」主事回忆了一下,笑道:「去年的探花剪了一篮子大红,一团一团很是喜气!不过今上似乎不太喜欢,嫌那富贵气象太庸俗。」

沈倬想了想李豫几次微服亲切的笑容,看起来确实不像喜欢大红花的模样,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主事又继续说道:「这园子里有金桂飘香、春水绿波、桃花飞雪、软玉温香、玉楼点翠、菱花湛露,这些颜色素雅,玲珑可爱,都是顶好的。」

说着已走到曲江亭子旁的园子里。沈倬不晓得主事说的那些都是牡丹品种,还以为在讲园子里的造景,只最后抓到一个「颜色素雅,玲珑可爱,不要大红花」的重点。

主事自觉已交代清楚,便放沈倬一个人拿着一把金灿灿的剪刀,剪子上还系了红色彩球,另一手提着花篮,孤伶伶地站在繁花簇簇、锦绣相连的御苑中。

御苑里名花自然是不少的,但是野花野草也是有的,沈倬看到这么多的花草,绕了一圈,怎么也看不出哪朵花算是「名花」。「名花」认不得,「花名」也认得少。沈倬能认得出的花草大多归功于《千金方》。时值春末夏初,园子里花团锦簇,沈倬终于从百花中找到了自己认得出名字的花来,想这花应当符合「颜色素雅,玲珑可爱,不要大红花」的标准了,便兴高采烈地剪了下来。

于是,献花之时,那些名门士族弟子莫不瞪眼瞧着那一篮子金簪草而议论纷纷。

金簪草,《千金方》里称它为「凫公英」,老百姓俗称「蒲公英」。

年轻的帝王接过这簇小黄花,沉默良久。

沈倬也发现不对了,无辜地眨着眼睛,想起先前主事交代要说些吉祥话,于是嗫嚅道:「利尿化热毒,养颜壮筋骨……」

这时沈倬与皇帝靠得正近,低头正瞧见衮服上那双曾搁在自己肩上、背上、头上的厚实的手,指骨秀长、指端圆润;袖口与交岭皆刺着繁复富贵的织纹,黑色的缎面透露着庄严的气象;紞带丝绳自冠延垂下,上面系着白玉珠子;再往上瞧,透过冕旒,隐约看见帝王煦煦然的笑靥。

沈倬心绪纷乱,忙又对曰:「加以粟米兮可以煮粥,注以沸水兮足以解渴。」

李豫凝神细思,抚掌大笑:「朕昔日只知五榖庆丰年,今日方知花草益民生。」

三日后传胪大典,以沈倬孝心可嘉、真实不欺、深谙民生日用,钦点状元。

12

李豫坐在东边的榻上,横卧着看瑾妃梳头,思绪却不知不觉飘去遥远的儿时。

许多年以前,李豫不过十二岁。他记得自己端坐在庙堂之上,雕龙镶玉的巨大龙椅坚硬而冰冷。两位太后坐在垂下了竹帘之后,眼前仅能看清皇冠上缀着的冕旒。父皇驾崩后,他必须扛起巨大的家业,他要学着做个能够杀伐决断的英主明君,即便他只是个不满七尺的半大孩子。好几次,他想回头寻找自己的母亲中兴太后,却只能强自压抑住心中无边的慌乱与恐惧,做出肃穆沉静的面容,独自应对权臣的刁难。那时他以为还有姑丈可以依靠,最终却失去了这微薄而虚假的温情;而真正爱护自己的人却猝然离世……

「陛下高兴什么呢?」瑾妃缓缓转过身子,笑靥动人,身姿柔软。不管多少人批评瑾妃毫无后妃应有的高贵典雅,李豫却正好喜欢她这样彷佛什么都不知道似的无知。

「朕想起今科状元。」

「臣妾听说是个尚未束发的孩子。」

想起沈倬头上扎的丫髻,李豫轻笑:「孩子!是个孩子!还梳着丫鬟似的双髻哩!」

「陛下喜欢他。」

李豫思索了一会儿:「朕没见过人笑得像他那样天真的模样。」

「孩子的笑容不都是天真的吗?」瑾妃有些不解。

李豫默不作声。

瑾妃又问道:「不过,一个孩子当官,这样好吗?」

李豫眯着眼缝,忽然抬眼直勾勾地望着瑾妃。瑾妃的眼底一片茫然,显然不能明了年轻帝王眼神里传递的消息。

「礼部考选,接着自然是吏部的事了。」李豫的口气突然变得有些冷淡。

瑾妃吓得不敢再说什么。

李豫忽然觉得曲江宴上那欢快的情绪一下子抽离了、飘远了,彷佛顿时跌回童年那张冰冷僵硬的御座上,无边的孤寂包围着他。他冷着脸,慢慢起身,走了出去。

「陛下?」瑾妃显得有些惊慌。

「朕想起有一份摺子十分要紧。」李豫唤了宦官过来,整理好衣着,回头对瑾妃说:「去歇息吧!朕今夜不会再过来了。」

李豫踌躇了一会儿,对身边的小太监说:「朕要微服去夜市,去宫门看看元时在不在,在的话让他过来。」

小太监赶紧飞也似的跑向宫门。

这时王元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黄门。不熟识的人都知道,他在这个位置上一做便是十五年,后来护驾有功,李豫本想擢升他做供奉官,他却说愿意做一辈子守门的奴才,因此分外得到帝王宠爱;只有那极为少数的人才知道,他是年轻皇帝幼时少数的友伴。

不久前,他奉了皇帝口谕前往雍王府,特别留意了一个叫做沈倬的小举人的居处。一开始他还有些摸不着头绪,等到看见那梳着双髻、眨着明亮双目的童子时,恍恍惚惚地又彷佛了解了些什么。

此夜他正巧当值,远远便见着一星灯火向着宫门移来,一个小太监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王元时赶紧拉过他问道:「这是怎么了?」那小太监答道:「陛下说要去看夜市,请公公准备好随驾出行。」

待王元时换上一般家仆装束,走在年轻的帝王身后时,仍感到不可置信。在他记忆里,李豫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分寸。他会微服私访,但一定预先告知,以便侍卫调度,从来没有像这一夜如此的「乘兴而起」。一种不安的预感涌了上来。王元时看着李豫的背影,心想: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

这对身处天下最尊贵处的主仆二人都没有想到,此夜的逾越常理只是一个小小的开端。

13

离动乱不安的清泰年间已有整整二十多年的时光了。

夜里的京城一片繁华富裕的景象,四处悬挂灯笼,辉煌的灯光明亮而炽热。河道上画船如织,隐隐约约飘荡着箫鼓笙歌;街头巷尾处处是轻纨衣袖摩娑交错,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薰香。西北侧的龙山桥更是如星河倒注,灯火相接,堪称是灯球千盏、流光夺目了!

李豫走上酒馆,未曾想到这么一个晚上竟然还有说书人的生意。

一个老汉子正坐在台上,慢慢说道:「行走江湖的人,哪里能够少了一把好剑?那什么『无剑胜有剑』的意境,年轻时候,我也是完全不信的!要知道,高深的武术就像名贵的铁器,越磨越利。就算天纵英才也要先蹲好马步才来说套拳,没有人可以坐在一个穷山恶水的地方打坐吐纳就能成就一身好功夫的。武功可不是翻翻几本破烂书就能成的;想也知道不成,就算不想也知道不成!我行走武林三十载,还真没见过几个大侠能认认真真、安安静静翻完一本书的。就算天底下真的有秘笈那种东西,我看估计也没多少人有那个性子、愿意花那个时间琢磨那个白底黑字的!」老汉的嘴角一撇,「你说里面有绝世武功?老祖宗都说的,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怎么可能有招式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就算有好了,人的骨头都会老,老了连腿都抬不动,你要那秘笈,读完之后老眼昏花,连敌人有几个都数不清楚啦,再好的招式顶个屁用?」说着,嘿嘿一笑:「所以呀!江湖中人不是读书人,读书人——」他摇了摇食指:「不知道江湖事!」

李豫点点头,向一旁的王元时说道:「这人开场倒是有意思。」

王元时陪着脸笑。

李豫所在的地方名叫「长庆正店」。朝廷将酿酒的酒曲卖给正店,正店酿出酒后,可以在自家酒馆内兜售,也可以卖予其他脚店或拍户。这家长庆正店由于邻近御街,又建造得美轮美奂、气势非凡,自然吸引了许多豪门贵客。

李豫坐在楼上雅座,面前几盘下酒的小菜,听了一会儿书,独斟独酌,似乎与一人在宫中的时候没什么不同,渐渐也觉得兴致索然。又坐了一阵子,便站起身来,打算回宫去了。

才走出雅座,正要下楼,却听得旁边一小门里有几个醉汉高声交谈:「正则兄文才高,门第高,且相貌堂堂,这次曲江宴上却败给一个小儿,真是想不透呀!」这人大约喝多了,说话有些含糊,但仔细分辨,还是能听出京城的口音。

李豫不由得停下脚步。

又听得一人轻挑地笑道:「嘿嘿!我瞧那小孩子像天上仙童似的,那脸颊嫩得能掐出水来,堪比风月楼的头牌了!前人有韩嫣董贤之事,莫不是……」

旁人赶紧说道:「固伦兄弟,你喝多了!」

王元时在一旁瞧见李豫幽暗的眸光,一下子冷汗浸湿了内衫。

门里一阵抢酒又是劝酒的,李豫抬脚要走,又听得有人说道:「唉!若是当年皇太后主政,哪里会闹出这样的事来?今上胸中有宏图大业,却未免太过躁进。一意地提携那些寒门士子,却排斥有才学的世族子弟。真是……」这人装模作样地又长叹一声后说道:「小弟这样无德无才,能挂名于金榜之上已经是三辈子修来的福气了!只可惜正则兄你……」

「茂林兄这话可说到点子上了!若真输在才学上也就罢了,却输在一个家世不清不白上,真不知圣上怎么想的!」

「哼!什么『深谙民生日用』!一把野草,这分明藐视朝廷!」

「唉呀!说到这,哪里来的乡里之人,什么不好采,竟采了金簪草?」

「哈哈,我瞧见了旁边一个士子咬断了笔杆,只生出一句『玲珑奶汁草』!」

「不雅、不雅。」

「我看还有人写『狗乳可堪摘』哩!」

里头的人哄堂大笑。忽然有人转回先前的话题:「也只有那样身世不堪的乡野狡童能摘出一篮子野草了!」

「什么身世不堪?」忽然一人疑惑地问起。

「欸!仲谋兄还不知道?咱那新科状元,嘿嘿,可是野合私奔的小杂种,在幽州蓟城那里可也算不得什么隐密的事!」

这时候,一个人却低声说道:「说到这里,我倒是听说过一些风言风语……」

那人说话的声音极低,李豫站在门外已听得不太清楚。又站了一会儿,便迈开步伐往楼下走去,只沉声说道:「查查这房里都有些什么人!」一名打扮做家仆样子的侍卫立即应了一声,留在长庆正店里头打探。

王元时紧紧跟着李豫走出酒楼外,心里头忐忑不安。「陛下,二更天了!」

李豫头也不回地说道:「回宫!」

这时候,沈倬与周氏正路过长庆正店,周氏抬头赞叹地夸了酒楼门面富丽,沈倬在一旁随口附和,忽然一转头,却看见一个华服公子正带着几名家仆浩浩荡荡地走出酒楼。

「怎么了?」周氏低头问道。

沈倬连忙答道:「没事。刚才看见一个人,背影很是熟悉。想来应当是认错的了!」

「昭儿方才以为看见谁了?」

沈倬抬头看着母亲慈爱温柔的目光。不知怎么的,他总觉得自己和那人再三的偶遇应当隐藏着某种上天的启示,而这样的启示不应该轻易地说出口来,即使是最亲近的娘亲,也应该保守这一点小小的秘密。

沈倬沉吟片刻,终于说:「昭儿也不太记得那人是谁了,只是依稀在曲江宴上见过,应是哪里的同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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