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单行(穿越)上——洛塔猫
洛塔猫  发于:2012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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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可算得救的武范剧烈咳嗽的同时贪婪的吸取宝贵的空气,拼命弥补肺里空气的可怕流失。==||||||

“呃……哈……回大人,人命案!张小二家出了人命案!”元嚣从别人的暧昧联想中脱身,武芾也从方才的震荡中解脱,很快恢复正常的禀报。

“当真?!”乍听到梦幻中的词汇,元嚣万分对不起被害人家人地亢奋得眉飞色舞,周身放光。==bbb

“当真。”人性激发的武芾忽然觉得自己不该被这位县太爷与众不同的爱好污染,没人性的因为别人家发生命案而兴奋。==||||||

“太棒了!英雄终于有用武之地了!”仰天长叹,拔腿就跑,可是,元嚣刚跑出两步,猛然停步,身体因为惯性作用,差点儿让自己给扔出去。

猛回头:“该不会又是让荔枝核卡住的吧?”心灵阴影,怨念未平啊……TOT

“不是,就是一般凶杀引发的人命案。”

“苍天啊!您老人家终于开眼了!”再一次仰天长叹,感谢上苍恩惠,元嚣扛着爆发的小宇宙风风火火的赶赴办案。

心脏忽然无力的武芾抬手擦擦额角的冷汗,转头看向刚喘过气的武范,不幸的想起刚才激荡的画面,深邃的眼睛里疑惑满溢。

“哥……你跟大人……”什么时候搅和在一起的?很想这么问,但没好意思说得太白,隐含半句,给他哥留点儿面子。

“唉……别提了,要不是你及时出现,估计我现在已经被那位脑瘦的大人勒死了。”

武范也想感谢上苍,给他指派来这么一位救他于危难之中的亲弟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一定可以活着看到行为非常不检点的县太爷的报应!(╰_╯)#

没节操的变态,居然敢对他动手动脚?!

他要不计前嫌的祝福该死的县太爷元嚣大人活该出门就让狗屎滑个跟头,后脑着地磕死在衙门口。

然后他一定继承该变态的遗志,好好侦办这祸起狗屎的人命案,将遭天谴的县太爷先暴尸再鞭尸,对替天行道,为他解恨的狗屎歌功颂德,树立丰碑!(╰_╯)#

这是他,一个被顶头上司无礼轻薄的正直师爷的告白!

犯罪现场很混乱,像是经历过世界大战。==bbb

锅碗瓢盆,桌子板凳,就连被子,褥子都未能幸免于难,统统参加战斗,热热闹闹,齐心协力的把两间不大的屋子糟蹋得惨不忍睹,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战况可见一斑。==||||||

单单从案发现场来看,元嚣几乎已经肯定为入室抢劫杀人案。

虽然这户人家看着实在不怎么富裕,但是,老辈儿人教育咱们破家值万贯,贼不走空。只要让贼盯上,入了户,甭管你家多穷,不能顺走点儿东西,空手而归绝对是那贼的职业资格不过关。

谁也不愿意让同行笑话,贼也是一样。

所以,即便是根针,是个夜壶,贼们一般都会坚持能捞走点儿是点儿,有枣没枣打三杆子的原则,将偷盗事业进行到底,绝不歧视任何能够留作战利品的细小事物,更不会浪费块儿八毛的盈利(挣点儿钱不易,贼们也不富裕!=V=)——存在,即为偷盗目标。(^o^)/

有了理论做靠山,元嚣感到得出推断的底气更足了,这才小心翼翼踮着脚尖,唯恐破坏任何不起眼的小证据,历尽千难万险的蹦跳到死者跟前,由于精神高度戒备,外屋到里屋的小小距离,元嚣愣是出了一身白毛汗,可见他跨越出的每一步的细致程度。=V=

再看躺倒在满室狼藉中的被害人(请注意,真的是人,而且是个女人!)的尸体,衣衫凌乱,显然与现场的乱遭天相吻合,一起应证发生过激烈厮打,斗争的事实。

“死者衣衫虽然凌乱,但并未暴露躯体,应该未曾遭遇过身体上的侵犯,而仅仅是与犯罪嫌疑人激烈搏斗过。”观察了一会儿,元嚣慎而又慎的缓慢道出自己的分析,被害者是人,人命关天,他不得不谨慎小心,稍有纰漏很可能就会造成巨大失误,枉送他人性命,损毁他青天的形象,令他遗恨终身。

“但看死者形容,除去一些厮打造成的轻微伤,唯独额头有开放性伤口,据本官推断,额头的伤口应该就是致命伤,死者应该是遭遇硬物重击丧命,至于凶器嘛……”目光简单搜寻四周,天翻地覆的混乱中想要辨认出染血的凶器实在不怎么容易。TAT

“大人,请看,死者身边有破碎的瓷片,很可能就是凶器。”

“没错,大人,看,死者的致命伤里还残留碎瓷片。”掏出随身的手帕垫着,武范目光精准的从死者额头上的伤口中取出一枚极其不显眼的细小碎瓷片,呈到元嚣面前。

“确实,周围的瓷片也有沾染上血迹的。”俯下身子,武芾也有了进一步发现。

“嗯,看来可以确定这件已经阵亡的,曾经的花瓶是凶器。”

“大人,从尸体的僵硬程度来看,凶案应该发生在大概一个时辰之前,按照时间算来,便是卯时。”

“师爷,你是说白天事主家中发生如此这般惨烈的争斗居然都没人发现,很可疑?”

“正如大人所言。首先,盗贼白日入户犯案明抢已属罕见;再者遭遇死者激烈反抗,屋里的家具,什物几乎均遭到波及,这间房子虽未在闹市,左右,周围也有不少邻居,按照正常情况来看,不会没人留意。”

“哎呀!四喜,幸好有你的提醒,不然老爷我的办案方向就会大错特错!老爷我一进现场便首先肯定是入室抢劫杀人案,依照你方才的推理,凶手应该是与死者相近,即使发生争斗也不会引起周遭怀疑的熟人。也就是说,死者的丈夫很有可能就是元凶!”

先入为主害死人!TOT

他险些犯了低级错误,好在有四喜在一旁提点,否则他极有可能走弯路,偏离正确办案方向,为破案增大难度。

真不愧是他一手培养出的师爷,关键时刻只能给他增光添彩,不会给他掉链子!TOT

“报案人何在?”元嚣在心中抹掉感动与振奋的泪花,十分分得清轻重缓急的想到从报案人口中获取更多证据。

“你就是报案人?你与死者是何干系?”

现场太乱,元嚣干脆在院子摆把椅子直接升堂审问,不大的小院四周立时围满关心案情,或者纯看热闹的热心群众。

被衙役带到元嚣面前的报案人跪在地上,先是行礼,继而带着敬畏回答县太爷的问话:“回大人,小人李四,系张小二家邻居。”

“你是如何发现张小二家发生命案的?”

“回大人,小人早上听到张小二两夫妇吵架,起先没在意,后来争吵声越来越大,还能听见动手厮打的声响,也没太注意。本来嘛,两夫妻过日子哪儿有不动手打架的?人家夫妻间的事,外人掺和总归不好。他们闹了不短的时间才没了动静。”

“张小二出了名的惧内,跟老婆那儿受了不少气儿,只敢跟自己较劲,又不敢吱声儿,挺可怜的。小人见他们两夫妻不再争吵,便想叫张小二出来喝两杯,发泄发泄。小人便来到张小二家,找张小二。小人见门开着,因为平时关系挺近,也没多在意,一边叫着张小二,一边直接进屋,谁承想……竟然看到张大嫂躺在地上,满脸是血,人已经……小人不敢耽误,便立即跑到县衙报案。”李四一五一十的把经过上报,额头上惊吓加紧张出了不少汗。

“张小二现在何处你可知晓?”

“回大人,小人不知!小人发现张大嫂时张小二已经不见人影。”

“你可知张小二平时有什么去处?”

“张小二这人平时挺老实,没什么话,朋友也不多,规规矩矩,本本分分一个人,除了怕老婆,这人真没的说。他在药房里给人跑腿儿,要说去处也就是药房让他去的那些地方,然后顶多就是在市集上的茶楼里喝点儿茶,没他老婆放话,连酒都不敢沾。”

“你知道他有什么朋友经常往来吗?”

“容小人想想……对!张小二跟米铺的伙计王大力交情不错,张小二的媳妇儿看不上王大力游手好闲,不怎么太乐意张小二跟他来往,可张小二接长不短儿还总跟他一块儿上茶楼。不过……”

“不过什么?”

“最近张大嫂似乎也开始赞同张小二跟王大力来往了,经常见张小二把王大力往家里请,要是张大嫂不同意,打死张小二也不敢把王大力往家里带。不仅如此,张大嫂还亲自下厨做饭招待他,好像有事儿求王大力。”

“什么事儿?”

“这个小人不知。”

“很好,你且退下,再有问题本官随时传唤与你。”

从元嚣对报案人李四的审问中得知嫌疑重大的张小二还有个经常往来的叫王大力的朋友,武芾不需元嚣吩咐便带着一竿衙役找上王大力家。

等武芾他们回来,却带来这么一个消息。

“大人,王大力死了!”

14.投案自首?

“什么?王大力也死了?”

“是,大人!属下带人抵达王大力家时,他已经身中数刀,气绝身亡。这是犯人遗留在现场的凶器,经属下检验,刀口基本吻合。”武芾照实禀报,并将从现场带回的染血的菜刀呈给元嚣。

“另外,属下询问过王大力的邻居,据邻居证实,约莫一个时辰之前确实见到张小二找过王大力,两人之间也发生过争执。”

“那张小二人呢?”

“走了。”

“走了?”

“是的,大人。据属下推断,应该是张小二行凶之后畏罪潜逃了。”

“由此看来,张小二犯案嫌疑很大。”武范在一旁沉吟推断道。

“很有可能!张小二涉嫌两起人命案,五福兄,烦劳你加大追捕力度,一定将其捉拿归案。四喜,也要烦劳你写一份悬赏缉拿通告。”

“是,大人。”

“走,五福兄,带本官再去王大力家看看。”这一回,元嚣不觉得亢奋了,只觉得棘手。TAT

想人命案时,人命案不来。好不容易等来了,居然还是个连续杀人案。元嚣不知道究竟自己算不算心想事成。

虽说一心盼着能接办大案,难案,显示自己水平。可既然是大案,难案,绝对让人伤脑筋,掉头发。

例如眼前这两件案子。

所有的证据证言都指向一个人,基本可以断定凶手就是众望所归的王小二。可光断定凶手,不把凶手缉拿归案也不能结案啊!

他就恨那些个敢干不敢认的王八蛋,有种杀人就应该有种扛着,没事儿跑什么?出来自首多好,在外人眼里还能算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光给刑侦人员减轻负担,就不知道减轻多少。

哪儿像现在?还得浪费笔墨纸张,人力物力到处通缉。

唉……

外头大街小巷贴着的那张他亲爱的师爷亲自撰写的通缉令,上头附加的张小二的头像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bbb

不是他抱怨四喜画功不佳,实在是古代绘画的写意程度忒高,忒客气,在他看来跟谁都挺像,谁也不得罪。==||||||

至于客气,不得罪人到什么程度……

换句话说吧,但凡长得没点儿特色,而所谓的特色是指,脸上没啥标志性的疤拉,痦子,胎记啥的,或者缺眉毛,少眼睛,嘴歪,鼻子斜的,休想辨认出来。

他就纳了闷儿了,凭借这样的人物画法,那些个通缉犯究竟是怎么辨认,并抓获出来的?难不成搁古代,人人都是火眼金睛,然后随着岁月流逝,时代发展,这种火眼金睛,无与伦比的辨别能力逐步退化,淹没在漫长的历史长河里?

倍儿郁闷的,他觉得自己落后于人了,想迎头赶上吧?早就退化的东西,想再返祖成功概率简直比中五百万都低。TAT

可是,要让他坦白承认自己认不出吧……县太爷的面子挺没地方摆。==||||||

于是乎,昧着良心也得夸师爷画得好,画得传神,画得一眼就能让人认出来。

唉……

作为一个比较正直的人,亏心话说出口,肠子肚(du,三声)子扭在一起叫唤不得劲,跟得了肠胃炎似的直想跑肚拉稀。

跑肚拉稀不是大毛病,时间长了照样脱水,该死人死人。维护面子,都得豁出小命儿,冒着生命危险啊!TOT

所以说,当个有点儿良心,不说亏心话,不办亏心事的人容易么?

忠心的,向那些常年奋战在坑蒙拐骗,说谎话不脸红的英雄们致敬!==bbb

他元嚣一定好好努力,争取下辈子向他们看齐。TAT

“咚,咚,咚!”

县衙门口的大鼓响了,沉闷的鼓声直接传到后堂。

揉着诚实精神在抗议的肚子,元嚣大义凛然的选择同病痛作斗争,坚强的往大堂一坐,升堂问案。

“堂下所跪何人?”哎哟……不就说点儿亏心话,肚子咋抽搐成这样?五脏六腑承载着吃进去的食物往上反,往下汆,要多难受有多难受,难道这就是说谎的报应?这就是传说中的死要面子活受罪?TOT

正在侦办连续杀人案的节骨眼儿上,他这肚子怎么就敢这么不够哥儿们义气的给他扯后腿,关键时刻掉链子呢?TAT

不成,为了青天的称誉,为了百姓期待的目光,他得振作,他得扛住!绝对不能在这时候趴下,耽误工作。TOT

“大人,小人冤枉,小人正是那被通缉中的张小二,小人冤枉啊,大人!”

“什么?你就是张小二?!”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真有那送上门的?

总不会是老天爷被他带病坚持工作的精神感动,特地发慈悲,给他的奖励吧?

“小人不敢欺瞒大人,小人正是张小二。”堂下跪着的穿着灰色粗布衣服的男子抬起头,勇敢的曝光自己的脸孔。

元嚣很黑线,很有压力。

因为他压根儿不知道张小二长什么样,更看不出来面前跪着的男子跟师爷四喜画的通缉犯头像哪儿相像。TOT

算了,人家说是就是吧,谁还能冒充别人扛杀人罪,送死么?这又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儿。

人家说是,就是吧。

“你说你冤枉?跪在这儿的人哪个不说自己冤枉?你说你冤枉,拿出你冤枉的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他主张张小二是杀人凶手,邻居们的证词就是证据。同理,张小二主张自己冤枉,也得拿出切实可信的证据说服他,才公平。

“小人……小人拿不出证据……可是,大人,小人既然敢站出来承认自己就是被大人通缉的杀人犯,又有什么理由不敢承认杀人罪?望大人明鉴!”

“怠!大胆刁民居然在本官面前卖弄三寸不烂之舌?你就不怕本官拔了你的舌头?”

“大人是人人称颂的青天大老爷,小人正是坚信大人绝不会放任小人蒙冤不理,才敢跪在这里。”

“好个张小二,都说你平素惧内,又少言寡语,原来你居然藏着如此口才不外露。可见,你心机何等深沉。”好么!给他压下一顶高帽子,逼着他替他说话,是不是?

好个奸诈的张小二,当他元嚣是这么好对付的?

“大人,小人确实怕老婆不假,平时也确实少言寡语,但到了这种攸关小人名誉,性命的时候,小人要是再不替自己说话,只怕没人会替小人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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