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丁茶(出书版)下+番外 BY 梨花
  发于:2012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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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样。」江睿耸耸肩:「回到家里,煮上一杯香浓的咖啡放在面前,没有人吵闹,没有人会随

时推开你的房门,在那里静静的看着他……如果在办公室看,没有办法专注和静心,那是对他的一种

亵渎。」

「你说的那个他……是谁?」周晓好容易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其实他不用问也知道,能被江睿用这种

幸福的表情说出来的人,除了一种身份之外,根本没有其他答案,啧啧,在办公室看电视就是对他的

亵渎了,这得爱成什么样儿啊。

「是我的爱人。」江睿低声回答,让周晓惊奇的是,提到爱人这两个字时,好友的神情竟是带着无边

的落寞和痛楚,这……这哪是像提起爱人的表情啊。

周晓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老哥,当初自己掳了罗岭峰,看看把那家伙给嚣张的,不但把自己堵得一句

话也没有,还顺带一通甜言蜜语,把他那个笨爱人给感动的,就差没当场献上爱之吻了。

想想以前的江睿,那绝对是比自家老哥还要嚣张坏透了的家伙啊,怎么……怎么他提起爱人,却是这

样一副魂断神伤的表情呢?

但是看江睿的样子,很明显是不打算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的。周晓只好自己在心中猜测,心想看电视,

那就说又是一个电视明星了,哦,这和那个罗岭峰差不多呢。

真是不明白了,怎么现在这些小明星会比那些炙手可热的当红国际巨星还要诱人吗?为什么哥哥和好

友对那些顶尖的俊男美女不屑一顾,却都栽进了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明星手里呢?

准时回到家里,看看表,提前了十多分钟,于是亲手泡上一杯摩卡咖啡,加了很多的糖,乐谣喜欢喝

很甜的咖啡,说滋味好。而他不一样,他喜欢喝那种苦苦的黑咖啡,或许是因为乐谣的生活一直很清

苦,所以他向往甜蜜的生活吧,而自己对这些却是无所谓的态度。

咖啡是最上等的,轻啜一口,口感柔滑香气浓郁。

想起和乐谣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为了省钱,都是很久才会买一大包超市里卖的那种即溶咖啡,当然

没有什么好滋味,但是两人互相依偎的坐着,一人捧着一个杯子,小口的啜着,然后你喝一口我杯里

的,我喝一口你杯里的,那咖啡的香气就好像飘得满屋子都是。

如今咖啡虽然是最好的咖啡,但身边没有了那个人,喝进嘴里,怎么也喝不出好滋味了。江睿轻轻叹

了口气,眼睛又有些酸涩,不过他没有流泪,只是抬起头专注的看着电视机。

节目开始了,热热闹闹的开场舞,接着几个明星上台,乐队歌手上去和他们赛歌,场面很是活跃。

不过这些都没看在江睿的眼里,他只是定定的盯着画面常常闪过的那个人,那个在台下安静弹琴,偶

尔也会被邀请上台唱一首的青年,那是他最爱的人——乐谣。

修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灵巧的跳跃着,偶尔一个特写,就会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的那枚很普通的

银戒指。

江睿的左手慢慢放到胸口,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电视中那个笑的温柔的人,只有在这一刻,他才可以

允许自己肆无忌惮的释放出所有思念。

「谣谣……等我……」太多的话想说,最后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千言万语只化作这四个字。

知足了,应该知足了,一年的时间过去,谣谣还在等着他,他还没有除下那枚戒指。剩下的,就是自

己了,自己要尽最大的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把江氏企业推到爷爷给自己订制的目标上去,那样,他就

可以去见乐谣,可以去见他朝思暮想的爱人了。

「谣谣,我一定会努力的,你也要珍重。」

节目的最后,当字幕出现的时候,江睿照样以一句话作为结尾,这句话,他每一次看完节目都会说,

好像只要这样说了,他就能够等到和乐谣白头偕老的那一天。

江睿并不担心乐谣会被人欺负,当年他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和江老爷子讲好了条件,在自己没有回去

乐谣身边之前,江老爷子要负责保护乐谣的安全。除非是他自己愿意,否则任何人也不能逼迫他欺负

他。他相信江氏企业的力量,那股力量比自己要可怕得多。

「严自知,等着吧,你不是想和我斗吗?不是想和我交手吗?你很快就会等到这一天了。」

最后的最后,他没忘记那个害他和乐谣分离的罪魁祸首,之所以要和周氏家族联手将生意的中心逐渐

移往中国内地,除了那里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之外,另一个目的,就是在商场上和那个叫做严自知的男

人一决胜负了。

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身边没有了江睿的陪伴,他到现在还有些不习惯,但已经不会像最

初那样,每当走出电视台的时候,泪就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来了。

也想过买一辆车代步,没有了江睿,乐谣将全部心思都扑在工作上,终于在今年六月的时候,成为台

里的签约歌手,身价暴涨。现在他算是电视台里炙手可热的红人了,年薪就有三十多万,还不算各种

演出费用等,别说买一辆车了,就算贷款买一套大房子,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最终还是没有买车,他喜欢走在这条回家的路上,他和江睿在这条路上走了三年,这路上所有

的景物,都是他们共同见证过的。虽然身旁的人流每天都不一样,虽然街道上的建筑时不时的也会有

一些变化,但是只要走在这里,就总有一些熟悉的风景。

路上时不时有人请他签名合影,乐谣也愉快的接受了。走了很久,才来到地铁站,乘上那辆熟悉的地

铁,在拥挤的人潮中握住扶手,心中仍是忍不住那份酸涩和思念。

一年了,时间过的很慢很慢,这地铁上,再也没有把他护在怀里的人,再也没有可供他依靠的人。三

年多的时光,他从来没有握过扶手,只需要被江睿轻轻的搂着,或者挽住他的胳膊就可以。

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在这里,那握了一年的扶手仍然如一年前初握上去时一样的冰冷,一直冷到

了他的骨子里。

江睿,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你知不知道一年的时光对我来说,过的就如同十年那样漫长,你还

想要我等多久?还想要我孤独多久?你可知道这思念的滋味是锥心刺骨的吗?

如果你知道,你为什么还不回来?你明明知道我不在乎你的身份的,而我们,现在可以过得更好。还

是说,我之于你,早已经成为一个回忆,一个偶尔被想起的回忆,如果不是这样,你怎么可以忍住一

年不来见我,甚至连一个音信都没有。

「你身边那个帅哥呢?」旁边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将乐谣的思绪拉回,他转头看了看,完全不认识身

边的年轻男孩,是认错人了吧?

「你不认识我了?」身旁那个男孩笑了笑:「你忘了,哦,是三年前吧,就在这趟地铁里,你要我给

一个老太太让座,我不肯,你身边的那个帅哥就动怒了,把我拎起来丢在一边,你把这件事情都忘记

了吗?」

「啊,是……是你?」乐谣惊讶的叫了起来,仔细看着男孩,清爽干净的黑色短发,白色衬衣,牛仔

裤,休闲鞋,身上背着一个装着笔记本电脑的大包,一副白领精英的形象,哪里还是之前那个不良少

年的样子。

「对喔,就是我啊。」年轻人朝乐谣友善的笑:「他人呢?现在不来接你了?喂,我可知道你如今可

是大明星了,他不怕别人把你抢走吗?啧啧,当初他可真厉害啊,站在那里,刹车都不带打晃的,还

要搂着你耶,我们老大一眼就看出他不是普通人了,嘿嘿,幸亏我们下车的早,不然一定会被他收拾

的很惨吧?」

年轻人丝毫没注意到乐谣的表情,自顾自说的欢乐:「我和你说喔,我们都很感谢你们的,以前总觉

得兄弟齐心其利断金,这世界上没什么是我们闯不过去的,向往着快意恩仇江湖事江湖了,梦想有一

天能做大哥,带一帮小弟招摇过市。但是啊……是你们两个改变了我们呢。」

「我们老大说了,你身边那个帅哥当初之所以高调亮出下盘功夫,就是给我们警告呢,希望我们自己

识相,嘿嘿,我们果然也很识相吧?半途就偷熘下去了。从那以后,我们才知道,这世上总有一些人

,是我们惹不起的,而且老大也说了,像他那样厉害的人,却没有参加黑社会,而是大隐隐于市,我

们这些小虾兵蟹将又算得上什么呢?就是从那以后,我们就踏踏实实的念大学,如今大家都毕业了,

也都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年轻人再说了什么,乐谣已经听不进去了,他的思绪飞回了那个三年前的傍晚,拥挤的地铁里,江睿

将自己用力的搂进怀中,就那么稳如盘石的站着,那一刻,自己就觉得,只要这个男人在身边,就算

是在刀山火海里,也都可以安心,可是现在,那个人在哪里?他究竟在哪里?

「你们……分手了?」年轻人终于发现乐谣不对劲了,小心翼翼的看着流下一道泪水的明星,他递过

去一张纸巾:「没关系没关系,彼此都让一步,肯定会和好的,像帅哥那种人啊,是很冷酷的吧,这

一辈子除非不爱人,爱上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啊。」地铁里人声嘈杂,就算是大明星,也没有什么人

注意,所以年轻人说话很是肆无忌惮。

「谢谢。」乐谣接过纸巾擦了擦脸,他不想和年轻人多说,不过是生命里一个匆匆的过客而已。但是

……听到他说他们几个人都已改邪归正,他还是由衷的从心里替他们高兴。

下了地铁,有些不敢回家,家里没有江睿,是那样的孤寂冰冷,于是他到酒吧里唱了两首歌,老板和

朋友们都知道他和江睿的事情了,于是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让他喝了点啤酒,在台上唱了几首发泄的

摇滚歌曲,才劝他回家去。

夜里九点多,小巷子里还有人迹,据说三年之内,他们这片居民区也要拆迁,所以有些人又搬回来住

了。

因为在繁华的都市中,他们这个类似于郊区的贫民地方,竟然算是一片世外桃源般的净土,因此很多

人在这里住了几天,就不再搬走了。

路灯下,一对年轻男孩手挽着手从面前走过,擦身而过的时候,听见高大的男孩子正对另一个男孩说

着要买的毛衣的款式。

乐谣羡慕的回头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回过头来,很珍惜的摸着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轻声自语道:「对

啊,买一件吧,很暖和的哦,我也有他给我买的东西,屋里的钢琴,还有这条围巾,他对我也很好,

一点也不比你们差啊……」

他一边说着,就又回头看了那对渐行渐远的情侣一眼,再回过头,看了看地上被路灯拉长的孤单影子

,刚刚用自言自语营造出的幸福感就轰然坍塌,强忍住泪意,他大踏步的回到家里。

「啧啧,真难得啊,都是大明星了,也有人拿着大把的钞票追求,竟然还能为咱们少爷守身如玉,难

得,太难得了。」两个保镖从黑暗中现身出来,追随着乐谣远去的脚步,一边摇着头啧啧赞叹。

「难得个屁,要是我,管他什么旧情人,先放纵一回再说,反正是少爷先对不起我,哼,干什么要为

他守身如玉啊。每天就活在回忆里,累不累啊?怪不得少爷说他性格有点懦弱,真就是一只兔子,狼

都跑了,也不敢去找只公兔子玩乐几回。」另一个保镖愤愤不平的骂着,但是仔细一寻思,这话里话

外都是在为乐谣抱不平。

「所以人家才赢了少爷的痴心不悔,至于你,少爷早一拳给你揍到天边去了。」先前说话的保镖撇嘴

:「算了,等吧,慢慢的等吧,少爷应该不会等到三年才回来的,只要他们俩把最后那个坎儿给跨过

去了,就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皆大欢喜了。」

「希望吧,虽然我对他们并不抱太大信心,不过还是希望他们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吧。」另一个保镖

喃喃念着,眼看前面的乐谣已经没影儿了,他也催促同伴加快了脚步。

春去秋来时光荏苒,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了。

一张告示贴在红砖的墙壁上,于是社区拆迁的事情得到证实,应该最近就会有相关人员过来办理。

乐谣站在老旧的楼下,看着这栋陪伴了自己二十多年的老楼,想到它就要成为回忆,心中还真是有一

些不舍。

「谣谣,买一套房子吧,你现在要买房子,应该也用不着贷款吧。」

香琳和阿光站在乐谣的左右,他们今天要一起去一百多里外风景秀丽的度假区去录节目,车子开到这

里的时候,乐谣想起自己的歌本忘了带,就提出回家拿,于是何勇让香琳和阿光陪他回来,因为香琳

是开着自己的车,到时候可以载他们直接去度假区。

「就是就是,这么小又这么旧的房子,亏你也能住得下去,要是说以前条件不好,那是没办法,但你

现在买一套房子绰绰有余,为什么还要窝在这里啊?」阿光也附和着,他是真不明白乐谣怎么想的。

乐谣微微的笑了笑,低下头往前走,一边轻声道:「再说吧,不是要拆迁吗?拆迁后肯定会在这地方

盖新楼的,那个时候我就可以住新家了啊。」

「不是吧谣谣,你……你还要住在这儿?」香琳美丽的丹凤眼都快瞪出来了,她像是看一个疯子一样

的看着乐谣,指着路边老旧的建筑:「这……这地方到底有什么好?远离市中心又偏僻,离电视台更

是远,要是好地段也就算了,但……事实上,它什么也不是啊,你到底为什么就要死心眼的守在这儿

啊?」

「没有啊,这里哪有你说的那样糟糕。」乐谣忍不住啼笑皆非,摇头道:「虽然远离市中心,但这里

的环境很好,夜里虽然没有璀璨的夜景和闪烁的霓虹,但是很安静,没有都市里的喧嚣和嘈杂,我觉

得很好啊。」

他看见香琳还是想说什么,就终于收敛了笑容,叹了口气小声道:「琳姐,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一

定会在这里,他说过……要我等他,我就一定在这里等他,不管是一年,十年,几十年都好,我就在

这儿守着,哪儿也不去。我怕……我怕我离开这里,他再回来的时候,会找不到我……」

香琳愣了一下,之后才醒悟乐谣口中的他就是江睿。两年过去了,除了乐谣仍然对这个人铭心刻骨之

外,她们这些外人早已把那个冷酷帅气的男子给抛到了脑后。

从最初的失落和伤心过后,乐谣一直都很积极向上,也从来不会在自己等人面前露出落寞的样子和提

起那个人的名字。香琳还以为乐谣早已从江睿给他留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却没想到,这个傻孩子两

年来竟一直痴心不悔,就为了江睿,他守在这个老房子里,宁愿每天挤地铁上下班……

「你……你真傻,傻到家了……」香琳喃喃的道:「你……你就算不肯搬走,那拆迁的时候,你要住

在哪里?难道要在这附近搭一个帐篷住?」

「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琳姐。」乐谣笑了:「我打算到时候就买一顶大帐篷,再在附近租一个房

子,把家俱什么的都搬进房子里,然后晚上就把帐篷支在工地上睡觉,嗯,白天帐篷就托工人们帮我

看管,对,我还要在上面写上大大的六个字『乐谣江睿的家』,这样他不管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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