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时间的裂缝中重生(穿越 生子)上+番外——doing0910
doing0910  发于:2012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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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不,应该是中午,沈奕飞家注定是要鸡飞狗跳。

两个人同时醒来,大眼瞪小眼,好一会儿,李然才反应过来,大叫一声,一副就像是良家妇女被调戏

后的样子。

“你,你……”昨晚李然一身酒臭,所以沈奕飞把他的衣服给脱了,后来又懒得给他套睡衣,再加上

他没有虐待客人的癖好,也不想委屈自己,只有一张床怎么办?只好睡一起了。

所以导致现在李然裹着被子,拉过胸口,瞪着沈奕飞,大叫“你你你!”

“别你了!”沈奕飞扔了一套衣服给李然,“什么你我的?昨晚是我收留了你,要不然你今天早上就

在被人围观了。”

李然也回想起了,自己好像实在走不动了,又没人可以叫,后来就倒在了一个软软地还算舒服的地方

,不过那个地方应该不是这个人的家吧。

“这栋公寓前面的大草坪上!”沈奕飞替李然解惑道。

“啊,谢谢了啊。”李然意识到昨天的确是这个人帮得忙,虽然有点不好意思,道谢还是要的。

“哼,我收钱的!”沈奕飞套了件衣服,甩下一句话就出了房间,“中饭做好了,一会来吃饭。”

其实李然是这群人中心眼最实的人。周围都是一群天才,再加上自己早已意识到的出生,整天嘻嘻哈

哈的李然其实是最没自信的,他喜欢和学校后面的人打交道,因为简单,不用七拐八拐的。

如果说,李然和林司懿一样有一颗七窍玲珑心,那么他可以继承家业,无论仕途还是经商都会是条不

错的;如果说李然是一般家庭出生,那么他也不用考虑现在的很多问题,只要傻呵呵地跟在顾安身边

就可以了,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所以,昨天他做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这是以他的智商认为

的最好的方法。有时候,逃避也是解决办法之一。

色香味俱全的三菜一汤,无疑,沈奕飞的饭做得很好,这也是一个优质的男公关所需具备的素质,不

过沈奕飞这项素质好像没怎么用过,唯一用在那个“木头”身上,唉,还打算和“木头”两个人以后

相依为命的,反正他可以养他。、“吃饭吃饭!”想到那个人现在没有着落,沈奕飞就一肚子气。那

个死心眼真的为了一个不在何方的男人然后只身南下,后面连信都不给他写一封,枉他这么记着他。

李然埋头吃饭,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惹着这个漂亮的人了。李然一抬头,发现沈奕飞在他耳边哈气,一

双猫眼就直愣愣地盯着他。“喂,顾安是谁啊?”

“噗!”李然吃到一半的饭一下子喷了出来。别怪李然,他哪会知道沈奕飞会来这么一句。

“我擦,你!”沈奕飞最受不了的就是脏了,“你有没有搞错,不用反应这么大吧。”

“对不起,对不起……”李然慌忙地帮李然擦身上的脏物,一副笨拙紧张的样子,没有丝毫的做作。

沈奕飞看着他低头嘴巴里说着对不起,手没有停歇地掸着衣服,突然觉得这个人很真,真的要你觉得

你说每一句话,他都不会怀疑,不会计较你是什么身份。

沈奕飞决定冲动一次,使出十八般武艺,把这个人拿下,虽然傻乎乎的,但是拥有很多人都没有的品

质:认真,这个人值得自己再动一次情,哪怕最后输了,他也心甘情愿。

“你还是去换一件衣服吧。”李然看最后那点酱汁实在是擦不干净了。

“呵呵,傻子。”沈奕飞笑起来美得惊心动魄,但是,无奈,李然真的是根木头,对于女人的美丽他

也许还懂得欣赏,对于男人,他一辈子只认定顾安,其他男人在他眼里都只是个雄性生物而已,只有

同类和不同类之分。

第十四章:在一起吧

小忆伤好之后还是继续两边干活,但是工作量明显轻多了。不知道林司懿和老板娘说了什么,现在小

忆的活基本上只需要在傍晚到晚上送外卖就可以了,九点钟就可以下班,随便给他们几个带来夜宵。

而在这里要做的其实不多,做饭的时候林司懿还会来帮忙择菜。这样的日子对小忆来说在梦中也没有

经历过。

“小忆啊。”林司懿手上摘着芹菜叶,说道,“这个周末和老板娘请个假吧。”

蹲在边上的小忆抬头,不解地看着林司懿。

林司懿笑笑,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看,突然冒出一句话“我们去买衣服吧。”

买衣服?在小忆的概念中从来没有这么一个词。在那个时空他每一季的衣服都会有专人负责,所以基

本不用自己操心。来到这里后,温饱都是个问题,衣服也只要能穿就可以了,夜市小摊贩和那时的一

个朋友关系不错,总会各种“价廉物美”的衣服来;再后来有很多衣服都是一些人送的。

所以在小忆的记忆里,从来就没有买衣服这回事。

边上的林司懿还在絮絮不止:“你看这天气凉得很快的,到了十月份夏天的衣服就不够了,今年我们

好歹也小有收获,他们都打算要‘工资’,那我也有,再加上你的‘工资’也会涨,我看你秋季和冬

季的衣服也不够……”

后来林司懿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小忆看着他,突然笑了,林司懿偶尔的婆妈也不是没见过,

可是每次都想笑,这么一个不说是冷冰冰,但是至少也是有点冷淡的人,现在像个大妈。

算了,和林司懿一起上街买衣服应该会不错吧。

随后几天的一场寒流滞止了出行的计划,也把人冷得够呛。将近一个星期的阴雨天气对于林司懿和小

忆来说都不是件痛快的事,每每从骨头里发出的阵阵隐痛,都让林司懿难以忘怀那个时空的一些事,

也让小忆不知如何面对眼前这个人。

有些伤痛尽管看似好了,但是不彻底地摊开放在太阳下晒晒,它永远也难以拔出。

在一个星期天,这鬼天气总算是好转了,虽然室外的温度降了很多,但是至少太阳出来了。此时的日

光不觉中已经更改了温度,从夏阳变成了秋日,没有那么毒没有那么烈,晒在人身上很是舒服。

今天要出门,林司懿说上午逛街给两个人都置几身御寒的衣服,然后一起去吃饭,晚上在看电影,要

是早的话,还可以逛个夜市再回来。林司懿说,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他还说……“我们试着好好

在一起,好吗?”

虽然当时说这话的时候林司懿是一本正经,没有多余的小动作只是认真地看着小忆。小忆当时的反应

还算正常,最后是重重地点了点了,可是现在一个人回想,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林司懿居然就这

么问了,而自己没多考虑居然这么答应了!

“小忆!好了吗?”

林司懿在催了,看来他也不是不紧张,是啊,估计他比自己还逊吧,自己好歹在云逸城以前还有一个

林逸,也算是正正试试的一对爱侣,可是林司懿好像没听说在没去过云逸城之前在这边还有恋人,而

那时的他也不算是林司懿的恋人。

林司懿一声询问,小忆不得不加快动作,可是发现自己少得可怜的衣服中真的还没有这个季节能穿的

,以前这个时候也不觉着冷,就是一件衬衫,再冷点就外套一件棉衣,几个秋冬也就这么过去了,那

时候最冷的恐怕不是天气吧。

“呵呵,小忆,你这样穿着打算去干什么?行为艺术吗?”林司懿看着小忆在自己的房间里捣腾了好

久才出来。可是这段时间算是白花了,这小鬼不知道把时间花在哪了,居然只是在寻常穿的T恤外面

加了一件很厚的棉衣。虽说这天气是转凉了,可是还不至于穿成这样吧。

小忆看着林司懿不郁的脸色,脸上有点茫然,从前好像只有自己发火林司懿担惊受怕的份儿,现在反

过来了。云洛凡,你还是云洛凡吗?

林司懿不是生气小忆浪费时间在换衣服上,最后还是这么出来了,他不高兴的是小忆总是不喜欢把一

些话告诉他。

从上个春天林司懿就知道小忆虽然自己满足,但是他生活真的不是很好,他不想让小忆什么事都不干

,把他圈养起来,只是……今天只是大家拿着各自的工资去准备过冬的衣服,林司懿只想让他感觉到

自己的关心而已。小忆现在这样的情况林司懿早料到,可是为什么小忆总不肯低头,说一句,我没衣

服。

唉,罢了罢了。林司懿揽过小忆,“你以前秋天怎么过的?来,我给你找件衣服,虽然可能有点大,

不过……”看看小忆身上有好几斤重的大棉衣,“比你现在身上穿的不引人注目点。”

半小时后,总算全部都搞定了。这次要到市中心去,路有点远,又是难得天气不错的周末,林司懿打

算自己开车,省得去挤公交车。

“分手伤了谁,谁把它变美,我的眼泪写成了诗已无所谓;让你再回味,自不醉人人自醉,因为回忆

总是美……”路上不知道收音机里放着什么音乐,很舒缓,虽然有点悲伤,但小忆觉着这歌词写得还

真不错,回忆总是美的,可是自己好像把它变得很糟糕。

******

停了车,一路上林司懿都牵着小忆的手,不知是因为林司懿衣服大袖子长可以遮住,还是他真的不在

意他人眼光。小忆几次想抽手,但是无奈,都被林司懿很很拽过来,还瞪了他一眼,小忆只好抱以微

笑,一副妥协了的样子。

林司懿在云逸城的几年确实和这里脱节了,但是回来都三年多了,现在的他又和这个时空融合了,反

而是小忆从来没有到过这些大商厦专卖店,尽管他脸上还是淡然看不出痕迹,但是林司懿觉着他拽着

的人的手心已经开始冒汗。

小忆到底是小忆,闲逛了几家商店之后他基本放开了,还可以和林司懿一起对一身衣着进行品头论足

于是,在今天很多大厦里的男装店铺的销售员都会注意到这样一对男子,高的牵着矮的,穿着一样的

情侣装(好吧,林司懿一时的恶趣味,给小忆穿的外套是和他的一样的),只是矮的那个穿在身上显

得有点大。他们两个买的衣服不多,只是不停地试穿,而且还会给销售员一点意见,不过只是高的那

个人说,稍微矮的那个男孩子基本都是点头或摇头,实在中意的他就会笑得很开心。有好事的销售小

姐在有点高的男子进试衣间的时候,上前去搭话,另一个男子只是笑笑,点点嗓子摇了摇头。销售小

姐一脸歉意,这才知道看似淡然柔和的男子居然不会说话。

其实林司懿这次拉着小忆出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小忆多和周围世界接触。虽然小忆不能说话,但

是一般的沟通没有问题。但是他在他们那个地方,面对始终是他们几个,最多还有送外卖的时候会和

一些人接触,可是小忆没有自己的朋友,没有一个自己的圈子。

最后,林司懿和小忆满载而归,小忆抱着快赶上他人的体积的衣服,脸上气鼓鼓的,最后几件都是他

的,说了不要买了,可是林司懿大概独断惯了,居然压根当没看见他的反对。

“好了,还生气啊,我这不就是高兴吗。”林司懿隔着小忆胸前的衣服把人抱在怀里,“真生气啊?

那看电影去不去啊?”

小忆把衣服往林司懿身上一丢,指指地下车库。

“好,我去把衣服放车里,你等着啊” 一般情况下,小忆和林司懿交流很轻松,基本不用写字,只

要他一个眼神一个表情,最多加几个手势,林司懿就能懂,虽然说两个人都没有学过手语。

林司懿去车库放东西了,小忆在大厦门口等他。这个时空有些享受方式真的和云逸城有点区别,这里

的人的价值观所追求的东西也和云逸城的人不一样,也许这样两个维度的时空虽然有所交集,但不至

于一方毁了一方,云逸城的人不是很重视这个世界他们所崇尚的,而这个世界真的进入云逸城的人也

很少。

快傍晚了,大厦门口的人越来越多,从里面出来打算回家的,刚进去去里面吃饭,都在这个时候在门

口交汇。恍惚间,小忆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眨眼又不见了,小忆眯眯眼睛,难道眼睛近视

了?不可能啊,那个人在B市逍遥地过着他的日子呢,当初小忆也想拉他一起南下,可是他还是喜欢B

市纸醉金迷的生活。那个人也是自己在这个时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称得上朋友的人。

“小忆!”林司懿一上来就牵住小忆的手,“怎么在发傻呢?走吧。”

沈奕飞……小忆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第十五章:番外之对不起,我爱你

B市位于北纬50度,临近一月的晚上,街上树脂的枝桠都接了一层厚厚的霜,地面也开始冻结,人潮

涌动处,更是可以看到白茫茫的一片。

酒吧街上行人并不减少,有裹着厚厚实实的羽绒衣的好奇的学生,有穿着单薄的外套激情无限的音乐

人,也有穿着诱惑黑丝蹬着红色高跟鞋的现代女郎。行人成双成对抑或成群结队的,都穿梭在人群中

,各色酒吧咖啡馆里透出来的灯光交杂着,融合了行人的呼吸让这个严寒时节并不显得那么冷。

B市是个文化气息很浓厚的城市,杂糅了古典学术文化和现代艺术气息,使这个城市在有着无限的包

容度,她容得下正统的古典的学术的文化,也容得下奢侈淫靡的后现代的一些因素,这个城市的任何

一个角落,有着学术界的泰斗,政界的高官,商界的楚翘,也有迷茫堕落的年轻人。她吸引着各色的

人群。

晚上8:00,在街角“荼蘼”酒吧门口的暗黄色的灯光昭示着它已营业。这个时间点,都市的妖孽都

还没有出动,披着卫道士的表皮的饕餮还正在觥筹交错的酒席上,“荼蘼”还没有开始它的午夜疯狂

这时候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来这晚上几天的一般游客,大家喝个小酒,聊会天,明天不知身在何方,气

氛很是轻松。放着的音乐是一段伤情舒缓的音乐,配合着来疗伤或者放逐的人。

酒吧吧台的一个死角,一个只着一件白色衬衫的青年,单手优雅地拿着酒杯,额前的碎发零落,遮住

了脸部的表情。

荼蘼,好像是一种伤情的花啊。呵,今天那个该死的人又要来,能躲几个小时算几个小时吧,七八个

小时的折腾这条命可真得交待在床上了。边上的人时不时地都往这边看来,我知道自己的出现不合现

在这个气氛,这具身体已经腐坏,从头到尾透着淫靡的气息,只适合午夜12点以后。

看着那些有着爱侣或者来疗伤的人,真是有点透不过,这个时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让我羡慕,甚至

嫉妒。

如果说,初来时还抱有挽回的希望,那么现在我知道,自己已经是真的没有办法了。手腕上拉拉杂杂

的各种首饰下面是无数条割破手腕的刀痕,不想死,到现在为止没有想过这么死去,因为还没有找到

他,不甘心,来到这个时空,没有见上一面就死去;只是想放出这一身的血,因为我已经快认不出我

自己。

受不了这里的气氛,我还是选择游荡在街上,最好淹没在人群中,这样还可以拖延点时间,这个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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