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家有子初长成 中——磨墨
磨墨  发于:201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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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就是连给自己做吃的都懒得动手的人,很难想象还要去养一只宠物会是怎样。

结果如何,万舒允并不想去做想象。

很显然,靳月没有说错,雪渊清很喜欢那只银狐犬。

当他第一眼看到银狐犬的时候,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和银狐犬眼对眼,问道:“爹爹,这个是狐狸吗?”

靳月溺爱的笑着:“不,他是犬,是银狐犬。送给你的,喜欢吗?”

“嗯!”雪渊清点点头,言语里充满欢喜,“小渊清很喜欢!”

“喜欢就好,以后爸爸和爹爹不在的时候,就让它陪着你了。”

雪渊清突然欢呼一下,叫道:“小渊清有弟弟喽!小渊清以后可以和弟弟一起玩儿喽!”

万舒允和靳月愣了一下,看着对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过随即释然,只要雪渊清喜欢就好。

雪渊清欢呼一阵,突然跑回来问道:“爹爹、爹爹,弟弟叫什么名字?”

“既然是送给你的,那你给取个名字吧!你觉得应该叫什么?”靳月摸了摸雪渊清的头。

雪渊清歪着头,想了好半天,说:“不会,小渊清想不出来。爹爹你给弟弟取个名字吧!”

“好吧!”靳月想了想,说:“既然是你弟弟,那……就叫雪渊漓。好吗?”

雪渊清也没有回应靳月,转而就又对着银狐犬说道:“你听到了吗?你以后就叫雪渊漓哟,小渊漓以后就是小渊清的弟弟喽!”

靳月正想着,一只刚出生的狗怎么可能会听懂你说话呢?不要说狗,就是连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孩都不一定听得懂。岂知道,那只银狐犬竟然回应似的叫了一声。不但靳月愣了一下,就是连万舒允也愣了一下。

雪渊清摸摸银狐犬的头,问道:“小渊漓喜不喜欢这个名字呢?”

银狐犬竟然又回应似的叫了一声。好像是在说:“喜欢。”

这一下,靳月和万舒允都露出的错愕的表情。

他们知道狗和主人在一起会形成默契,会回应主人的话,但是……这是一只刚刚出生不久的狗啊。如果刚刚是偶然的话,现在就不是了吧?难道这只银狐犬还真极有灵性?

其实他们刚刚开始的时候还真不知要买什么,当他们经过宠物店的时候,突然想到,也许买只宠物给雪渊清做个伴也不错。

所以,他们就进了宠物店。然而,宠物繁多,他们还是不知道要买什么。而就在此时,靳月发现了雪渊漓,雪渊漓被独自关在一个小笼子里,一双黑色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正看着他们。那眼神,只要看一眼就舍不得移开了。当下,靳月就被雪渊漓给迷住了。

“就买这只吧!”

于是,一句话就把出生不久的雪渊漓买了下来。

当晚,雪渊清是抱着雪渊漓睡觉的。

当他们知道雪渊清的父母不会出现的时候,雪渊清就不再和万舒允一起睡觉了。万舒允弄了一张小床在书房,把书房当做了雪渊清的房间,而书房里原本属于他和万灵珠的东西都被搬到各自房间里。

若不然,这一晚,雪渊清估计很难实现和刚刚出现的弟弟同床共枕的心愿了——万舒允是绝对不会答应让一直狗爬上他的床,即使那只狗再可爱也不行。

第四十章

过完圣诞,没几天就是元旦了。元旦节虽说有放假,但是显然没有圣诞节来的受情侣爱戴。

元旦也是新年,但是终归是比不上农历年的除夕来的受人重视、来的热闹。

不过,每年元旦,一般学校都会有一个元旦晚会。Z大不例外,育英中学亦是如此。

一般说来,大学的元旦晚会总会比中学的元旦晚会来的热闹一些、精彩一些。但是可别忘记了,育英中学可不是一般的中学。

育英中学每一年都会花大手笔搭建一个露天舞台,节目更是初中部和高中部精挑细选出来的,绝不比大学生的节目差。

全校师生到场率更是高达百分之九十五,其余的百分之五若不是因为生病不能来就是因为家里有事离不开,只要不是万不得已都不会轻易错过育英中学的元旦晚会。

即使是万舒允自然也不例外。不过,他即使有万般理由也不能离开的。

靳月自然是放弃了Z大那边的元旦晚会,过来参加育英中学的元旦晚会。虽然z大的晚会很精彩,但是即使精彩却没有万舒允的存在。

当靳月拿到节目单的时候,愣了一下。

第五个节目,钢琴独奏曲:《致爱丽丝》。演奏者:万舒允。

难怪万舒允说自己无法脱身,原来就是因为这个?

靳月转身去寻万舒允的身影,笑了起来,惹得来往的女生因为被他的笑容蛊惑而相互撞上。

看来,他并没有错过精彩呢!

万舒允会弹钢琴是育英中学全校师生都知道的事情,只因为每一年的晚会,万舒允都会演奏一曲。除了第一年,去年和今年皆不是自愿报名的,都是学生会自己报的,才通知到他。因为他觉得也没什么,所以也一直没有说什么,只不过在今年的这个时候,他自动自发准备了一首曲子。

而靳月却完全不知道这一回事儿,靳月毕业那一年,刚刚好是万舒允入学那一年,所以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更不会知道万舒允会弹钢琴——万舒允没有说过,更没有在靳月面前弹过。

晚会在主持人激情洋溢的声音中开始,四个主持人虽然是在校生,但是在此可以看到他们很有主持人的潜质,继续努力,也许以后可以成为独掌一方的主持人也不一定。

前面的四个节目靳月并没有怎么在意,虽然歌唱得很不错,舞跳的也很好,但是他更加期待第五个节目。

万舒允上来的时候,舞台下面一静,然后发出了一阵尖叫。

万舒允穿着黑色的剪裁合宜的修身燕尾服,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英伦风衬衫,领口处打着一个黑色的领结。头发整整齐齐的梳了上去,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就像是一个王子一般,优雅而从容的上台,站在钢琴前面,轻轻的鞠了一个躬,之后坐到椅子上。

手指放在黑白相间的按键上,如跳舞的精灵,一串音乐流转而出。

《致爱丽丝》全曲有五段,以单纯的回旋曲式作成,结构是A-B-A-C-A。所谓的回旋曲式,是指一种由一个主要主题(又称做回旋主题)在曲中反复出现多次,像在旋转那样,可是在它反复出现之间,又穿插两段或三段副题的曲式。

《致爱丽丝》的单音旋律是由半音的摇曳开始下滑,紧接着是低音部上涌般的琶音,显示竖琴似的音响,给人深刻印象。之后,在关系调C大调上稍作明亮的发展后,再度回归到A小调主题上。

第一副题在F大调上平稳安详地唱出,从琶音开始,随后作出较大的发展,掀起第一次高潮。经过短小的过门乐句后,立即回归回旋曲主题。第二副题则通过低音域的同音反复,逐渐激起兴奋情绪。不久,A小调的上行琶音,就以半音阶下降往下滑落,回旋曲主题再度回顾。

《致爱丽丝》形象单纯技巧浅显,是钢琴五级曲目。虽然说是一首初学者都会的曲目,但是在万舒允的指下,将贝多芬想要塑造的一个美丽、单纯而活泼的少女形象很好的呈现在大家的眼前。人们仿佛看到有一个美丽的少女正舞台上起舞,她单纯而又活泼。

不论是具有淡淡哀愁感的优雅回旋曲主题,流露甜蜜憧憬的第一副题,或是看破尘世般音响沉郁的和声式第二副题,都相当悦耳动听。后半部分左右手交替演奏分解和弦的时候,靳月仿佛可以看到他和万舒允二人亲切地交谈着。

一曲罢,台下掌声不断。万舒允起身,优雅而从容的一鞠躬,然后下台。

靳月也随即起身走到后台,找到万舒允。

“原来你还会弹钢琴?真的弹得太好了,我几乎都要被你手指下的少女给吸引了。”靳月笑着,半真半假的说着。

万舒允看了一眼靳月,眼里的色彩让人玩味不已。淡淡的道:“一首简单的曲子,会点钢琴的都会。”

靳月笑笑,说道:“也许曲目难度系数很低,但是要完全把一个美丽、活泼而单纯的少女形象给塑造出来,还是需要一定的功底的吧?”

“嗯。”万舒允淡淡的应了一声,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接下来的节目要看吗?”

靳月耸了耸肩膀,摊手说道:“我可看可不看。我都看过三年了,虽然节目不一样,但是规模却是一样。”

“那我们回去吧。”万舒允说。若不是因为这个演奏,他今天基本上也是不会出现在这里的。

靳月含着笑,举手表示:“我没有意见。”

“等我一下,我换一下衣服。”

靳月这才细细打量着万舒允,刚刚远远的没怎么看清楚,现在近距离观察,越发觉得这身燕尾服太适合万舒允了。完全把他那种皇室贵族的雍容高贵优雅的气质给衬托出来。若是在中世纪,指不定还真是一个王子呢!

“虽然我想说,这身衣服很适合你。但是很显然,你是不会穿着这一身回去的。”靳月调侃。

万舒允脸上没有表露,心里却有一种东西在蔓延。说道:“我是不介意。你若是喜欢,我就不换下了。”

“别!”靳月连忙摆手,“你这样,不知道要招惹多少人围观呢!我可不受这个罪。快去换下来吧!”

“等我。”

轻轻吐出两个字,转身向更衣室走去。

万舒允换上了平时穿的外套、牛仔裤和靴子,就是连头发也用手拨乱了,刘海塌下来,挡住了额头。太大的反差让靳月有些发愣。低头看到万舒允手上提着的衣服和鞋子,不由问道:“你这衣服……”

万舒允将放衣服和鞋子的袋子往前提了提,说道:“我的。”

“你的?”

“嗯。”

靳月正想再问,却突然听到主持人高声说道:“……下面有请靳月学长为我们带来笛子独奏。”


第四十一章

“……下面有请靳月学长为我们带来笛子独奏。”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靳月和万舒允都愣在了当场,双眼直直的看着对方,一脸“我是不是听错了”的表情。靳月不可思议的用食指指了指着自己。

是我吗?真的是我吗?

万舒允眼角的余光瞥到往这边走来的校长,了然,点了点头。

“真的是我要演出?我什么时候说要演出了?难道就要我这样演出吗?”靳月不可置信的说道。

这边,校长已经走到靳月的身边,手里拿着一把暗红色的笛子,末端有一个用红色中国结编制成的玉坠。

校长将笛子举到靳月面前,笑的一脸和蔼可亲,温和的说道:“靳月,别然学弟学妹们久等了。”一句很像作为一个校长说的,温和但是又不容拒绝。

靳月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作罢。伸手接过笛子,对着校长温柔的轻轻一笑,就往台上走。

一路走着,一路想着:他这哪里是上台表演?别人上台表演都是穿舞台装不说,还化了妆。而反观他这一身,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夹克、牛仔裤、帆布鞋,就是连头发都没有梳一下。该死的校长,存心没事儿给他找茬的。他现在可以不计较,毕竟是学弟学妹,可不能毁了自己的名声。不过,之后他会不会放过校长大人呢?

脸上的笑容越发温柔。

靳月将话筒别在领口,临出台前就开始吹奏,悠扬悦耳的笛声刹那充满全场。靳月吹奏的是《回梦游仙》,曲调悠扬,而且大气磅礴。台下的人,只闻其乐却不见其人。而其中有些是仙剑迷的,立即两眼放光,心里更是喜滋滋的。靳月是不是仙剑迷他们不知道,但是至少这首曲子是仙剑音乐中的经典曲目之一啊!是他们的大爱啊!

靳月边吹边往舞台中央走去,大有千呼万唤始出来之势。迈着从容不迫的步子缓缓前行,显然不是第一次登台表演了。

当靳月下来的时候,万舒允看着他似笑非笑,将靳月适才说的话丢回去:“原来你也会吹笛子?”

“没办法!”靳月满是无奈的叹口气,说道,“老爹他们强制要求我学一种乐器,而且必须是国乐。这不,我就挑了笛子,想着应该挺好学的。没想到还是在这么难,早知道我就挑更简单的,古筝、琵琶不知道会不会简单一点?”

靳月嘴里虽然埋怨着,但是语气却一点都不像说的一样,脸上的笑容更是看不清他真正的想法。

万舒允定定的看着靳月,半响,才说道:“现在可以走了。”

“是该回去了,留下来指不定又要发生什么事儿了。”靳月意味深长的看了看校长,然后扬了扬手里的笛子,“校长,谢谢你的笛子了,话说这笛子孩子很不错。”

说完,就协同万舒允离开,任校长在后面大喊:“不行,那笛子你不可以拿走!我是借来的,你拿走了,我拿什么赔?”

校长,你就哭去吧!谁让你闲闲没事儿干,也见靳月闲闲没事儿干心里过不去,硬是要借个上好的笛子让靳月去演奏呢?

靳月想了很久,觉得是时候将自己和万舒允的事情告诉凌枫和司徒翊他们了。但是他觉得就这样平白无故的告诉凌枫,似乎太对不起凌枫了。

靳月低头想了想,突然笑了起来,笑的很温柔。

不知道凌枫会是什么表情呢?

靳月站在叶晓天家门口左右张望着,口里自言自语的念着:“就是这里了,应该没错。”

刚才他去了凌枫家找凌风,可是凌母却说凌枫在这里。他倒是没有想到,凌枫为了叶晓天,竟然连家都不回去,爹妈也不要了。是不是应该送个“痴情种”的头衔给他呢?

还记得以前,凌枫指着他说道:“你这个风流子,哪里会像我这么痴情?”

那时候他笑了笑,慢悠悠的说道:“想当年,我也是一个痴情的种子,可惜下了一场大雨,淹死了。”

看来,这个“痴情种”还是非凌枫莫属啊!

靳月伸手去敲门,只是手刚刚碰到门板,门就自动打开了一个大逢。他错愕的看着自动打开的门。

莫不是这公寓看起来不咋的,却已经用了自动门了?难道科技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发展了这么迅猛了?

靳月勾了一下嘴角,想着凌枫未免也太没安全隐患了。一边伸头往门缝里看了看。可是就当靳月刚刚要问有没有人在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个声音……

“嗯……对!就是那里……用力……嗯……啊……”

“这样?”

“啊啊啊……”

“哈……至于吗?叫的那么夸张?”

“嗯……真的很舒服啊……啊……再用点力……”

“好!只要你承受的了……”

“啊……嗯……嗯……啊……啊!等一下!那里不要!啊啊哈……”

“啊啊啊……那里不用弄……啊……我受不了了……啊……不行了……啊啊……”

靳月的脸青一阵白一阵最后满脸通红,就像是煮熟的虾子,就差冒烟了。虽然他没有这种经历,也没有看过这方面的一些片之类的东西,但是听这声音,即使是白痴也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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