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可以流逝,信仰却不能轻易丢弃。
“我要你去追我女朋友。”谢家伟语出惊人道:“只要你出马,绝对能搞定她。”
月琅琊:“……”
这家伙扯什么鸟蛋?
“搞定她,再狠狠甩了她。”谢家伟眼底涌起狠色,阴冷的咬牙低声道:“这个贱女人敢背着我在外面搞男人,我就绝不会放过她。”
拿他的真感情当做猴把戏耍着玩儿,他一定要她死的很难看。
有点意思。
月琅琊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种办法报复背叛自己的爱人。
松开谢家伟的手,月琅琊有些懒散的靠向椅背,淡淡道:“你小子不厚道,自己要报复人,坏人却要我来当,这合适吗?”
“…………是不太合适哦!所以小的这不是求大人您帮帮忙吗?”谢家伟揉着自己刚刚被月琅琊扣的生疼的手腕,谄着脸凑过去说:“实不相瞒,我女友背着我在外面找了个花里胡哨的小白脸。我吧!虽然长的也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大众,可是和您相比,那可真是萤火之光比之皓月明辉了。您看,只要您出马,那什么样的女人还不得倒贴扒上来?再说,咱俩好歹也同桌了大半年了,您就忍心看着我被个女人给当猴耍了?您有腕,上得了台面,您要是不帮咱,您对得起咱俩之间的同桌情分吗?”
还真能掰!
月琅琊伸手拍开他越凑越近的脑袋瓜,微带调侃道:“光想着报复女人,你就这点出息?”
“…………”谢家伟被侃的脸皮一红,有些呐呐道:“我也想砍了那狗日的小白脸,可……人家好像是咱们市公安局长的儿子,你说我要真砍了他,我家还能有活口吗?”
欺软怕硬怎么着?
感情这孬货也不见得真心爱他的女人。
月琅琊冷淡看他一眼,不言语了
“……我不是怕那个小白脸。”谢家伟被他看的有些羞愧脸热的辩解道:“是,我是有些顾忌那小白脸的家世身份,可我就一普通小老百姓,总不能因为一个背叛我的女人把我全家都搭进去吧?”
“有理。”看了下手表,下课时间马上就到,月琅琊收拾课本,淡淡道:“小老百姓就该守本分,别想着报复女人,尤其是自己喜欢过的女人,只是懦夫才会这么想。”
谢家伟怔住。
下课铃声响,月琅琊起身欲走。
“等等!那个……”谢家伟伸手一把扯住了月琅琊,面色纠结了半晌,终于再次语出惊人道:“听说、听说那小白脸是个双,还喜欢玩男人。”
什么意思?月琅琊脸黑了。
谢家伟扛着他的强冷低气压,不怕死的哀求道:“要不,你搞定他,再甩了他?”
这才是真报复,要那臭小子也尝尝和他同样被抛弃的痛苦。
“扯淡”月琅琊甩开他,走人。
太他妈扯淡了!
真是疯了才和这白痴废话。
幸而谢家伟不是他月琅琊的兵,否则准会死的很惨。
谢家伟原地哆嗦了下,有些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瓜。
木华是个绝对的异性恋,怎么可能去泡男人?!
他真是疯了才会那么乱说话。
懊悔反省了几分钟,谢家伟匆匆冲出了教室。
他嘴贱,得罪了木华,还是乖乖去道歉吧!
同桌情谊,不能破坏啊!
事实上,谢家伟和木华虽不是交好的朋友,但两人也在一起打牌喝酒吃过饭。
同学情分也是有的。
第四章:蜕变的二世祖
木华风流成性,爱美成癖。
木华不学无术,臭美骚包。
木华任性骄纵,懒散无赖。
木华蛮横无理,自我放荡。
木华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木华四肢不勤,身娇体贵。
总之,木华就是个标准的花花大少。
叶舟对木华的了解,那简直就比对自己本身的了解还要深切。
他打小便和木华作伴。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便是他和木华最真实的写照。
从身份上来说,木华是他今生必需誓死效忠的少主。
但从感情上来说,木华就是他的兄弟。
对木华这个兄弟,叶舟一向是宠溺加纵容的。
就连这次木华跑来野鸡大学就读,他也二话没说就以伴读的身份跟随过来了。
只是,木家人实在不忍心眼睁睁看着叶舟这个新一代的高考状元被木华这厮给毁了。
所以,叶舟虽然跟着木华来了Z省,但就读的却是Z省师资力量最雄厚的重点大学…………恒哲大学。
哲恒大学与星辰大学同在H市,相距也不过10公里的路。
但名牌就是名牌,野鸡就是野鸡,尽管都是大学,那身份就是天与地的差别。
就好比木华和叶舟这两个人,一个就像是毫无底蕴的三流肥皂剧,俗不可耐,一个却好比珠玉暗藏,充满了让人惊艳的内敛光华。
不过,叶舟这颗光华内敛的明珠似乎对堪比三流肥皂剧的木华却是万分照顾和宠爱的。
他比木华大三个月。
就这点差距,让他把木华当成了自个亲弟弟一样的宠。
再次望天兴叹,木华这厮受万千宠爱,何其有幸啊!
言归正传,正因为叶舟太过了解木华,所以当木华开始发生改变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嗅出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周末,早六点。
和木华同住一幢郊外别墅的叶舟起床准备负重晨练。
尽管叶舟样貌俊秀儒雅,但暗中接受过体术训练的他,在正常情况下,打倒三、五个壮汉,还是绰绰有余的。
木家既然安排了他来贴身照顾木华,自然不会让他一点武力值都没有。
六点,早春的清晨还有些灰暗。
叶舟换好运动衣,负上五十斤重的背包后,刚走出房门,就意外的看到了一个绝不该出现在走廊上的人。
“木华,怎么起来这么早?”叶舟蹙眉询问,在他看来,这个时间段应该正是木华梦游周公馆的好时光。
所以,陡然看到木华,他不免疑惑。
尤其是看到木华还换了一身清爽的蓝色运动装。
难道……
“早。”月琅琊转眼看他,招呼一声后,便淡淡道:“出去练练手脚,要不要一起?”
说着,也不等他答复,就自顾自的抬脚向楼下走去。
做了一周木华,过了一周懒骨头的腐败生活,月琅琊觉得乏味了。
无聊。
对,就是无聊。
月琅琊对过于悠哉平淡的日子并不感冒。
天天闲着,他的骨头都要生锈了。
该是活动活动筋骨,出去找找乐子的时候了。
好吃懒做……从来不是他月琅琊的心愿。
练练手脚?叶舟凝视着月琅琊那犹如青松绿竹般挺拔修长的背影,咖啡色的瞳眸瞬间幽暗了起来。
少主……
脑中猛地蹦出个深埋在他内心的词汇。
木华的背影从来都是带着三分散漫的。
而现在,他却在木华的背影中看到了一种刀锋般凌厉的傲然气势。
这样的气势,他也就从木家老爷子的身上隐隐看到过。
那身负中将头衔的老爷子可是真正上过战场打过仗的人,有气势自在情理之中。
但木华……
难道是错觉?
有些不由自主的追上月琅琊的脚步,叶舟敏锐的嗅到了某种不同寻常的气息。
【…………与人斗其乐无穷,貌似月琅琊这厮一直就不是个安分守己的善类…………纯属性格而言
……就个人品德方面……他还算是个信仰坚定的军人同志吧…………大概……】
第五章:太能跑了吧
晨风沁凉,拂面生寒。
南区郊外幽静的林间小道上,不乏三三两两晨练的人。
南郊方圆三十公里地的绿化工程算是整个H市做的最精心细致的。
不说湖光山色一线天,倒也风清水秀堪入画。
当然,真正能享受这些好景致的人大多都是家庭条件十分好的。
试问,最低房价都在每平方米十一二万的地方,一般人能住的起吗?
所以说,金钱万恶又万能。
至少它让一部分堕落腐败的同时,也毫不吝啬的让一部分人更加舒适的享受生活。
世间大多罪恶有它而起,大多生命有它而存活。
邪恶与仁善并存,金钱有时就是这样让人又爱又恨。
月琅琊现在是个有钱人。
所以他可以毫无顾虑的住着几千万的豪宅别墅,顺带优哉游哉的慢跑在风景雅致的林荫小道上。
说是慢跑,其实月琅琊那每秒近五米的速度,还是狠狠令叶舟震惊了一把。
刘翔百米跨栏,也不过每秒8、9米的速度,更何况人家也就冲个百米急速。
可月琅琊已经节奏分明的保持着这个速度跑出了十里地。
要不是叶舟咬牙跟着,估计早被月琅琊甩出了五里地外。
“木、木华……”看着前方那韵律节奏依旧优雅分明的挺拔背影,叶舟挥手抹了抹满头的汗水,大口喘着粗气,温润如水的嗓音已然撕裂干哑道:“你跑、跑够了没有?前面就要出了、南区,难不成你还要跑上街去?”
呼呼……
累死了!!!
终于停住脚步的月琅琊,回身望着如同老牛拉车般痛苦上前的叶舟,薄唇挑了丝笑意,一派的气定神闲。
木华的身体很好用。
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木华的身体就是为他量身订做的。
他与木华也许原本就是一体的,所以现在不管他怎么活动,都能细致入微的掌控好木华的身体。
恩,倘若平日里稍微多加强点训练,他相信他的身手将变的比曾经更强。
为此,月琅琊的心情甚好。
呼呼……叶舟一边气喘如牛的拖步上前,一边暗暗咬牙切齿的瞪着前方那淡定卓立的男人。
自己累的像条狗,而那人却悠闲的连汗都没流多少?!
体能强弱的差别待遇,让叶舟不忿的同时,心头的怀疑更是急速上窜。
木华……
究竟是异变了?还是……
当他终于立在月琅琊的面前时,气力顿时一松,那一刻他只觉两眼一黑,脱力的身体根本无法支撑的就往地软倒了下去……
全身骨头都仿佛散了架,背上五十斤的负重简直压垮了他的脊椎。
此刻,他只想不顾形象的躺在地上歇会。
“瞧,这就是爱逞能的坏下场。”耳畔响起一道微带促狭的调侃,叶舟没有如愿瘫倒在地,而是被人一把揽腰扶住了。
腰间的手臂,有力而平稳的支撑住了他全身的重量。
闭着眼睛,大喘了半天,叶舟才缓缓睁开眼,看着近在眼前的俊美面容,皱了皱眉,有些严肃的问:“木华,最近你是不是受刺激了?”
不受刺激,怎么会这么能跑?
“我看着像是受刺激了?”月琅琊一手扶他,一手灵巧的解下他那五十斤重的背包。
背上一轻,沉重僵硬的双肩总算轻松了下来,叶舟舔了舔自己因为水分流失太多而干裂的嘴唇,依旧皱眉道:“要不是受刺激,你觉得你能气都不喘的跑个十里路?”
“怎么,你还瞧不起我怎么着?”月琅琊将背包随意的套到自个肩上,说话的同时,将叶舟揽着向大街上走去。
呃……叶舟被这话给问噎住了。
尽管他深知木华是个什么货,但还真没敢瞧不起。
靠着月琅琊的扶持,腿脚酸软的叶舟总算完全放松下来,有些软绵绵的随着月琅琊的脚步往前走。
林道尽头,左折弯就是街道。
时间已七点一刻,车来人往的大街上很是热闹。
一些赶早的摊贩,聚集在街头或者城管允许的区域支起了小食摊,正手脚利索的准备着各类食用早点。
月琅琊揽着叶舟,挑了一家卖豆浆煎饼豆腐脑的摊位坐了下来。
“两位,要吃点什么?”摊位的老板大叔是个笑容热情的人。
看着自个摊位来了两位比明星还亮眼的客户,大叔笑的比平日更加热情了。
效益啊效益,瞧瞧这两人一来,立马就将别家摊位上准备买早点的小姑娘给吸引过来了。
“豆浆煎饼豆腐脑,每样来两份。”月琅琊卸下背包,冲老板大叔淡淡招呼了一声。
“好嘞!”老板答的爽利。
“你要在这吃早点?”叶舟坐下后,就微抽着眼角问。
木华绝对是受刺激过度了。
像这样的小摊点,木华那样高傲的小孔雀怎么可能会屈尊降贵的来光顾?
“山珍海味、萝卜青菜,各有其味。”月琅琊说话的空挡将老板拿来的热豆浆和‘嗞嗞’冒香的热煎饼推到叶舟的面前,唇角噙着一抹浅淡的笑意道:“尝尝,这里的早点也有它特有的味道。”
叶舟皱眉。
尽管他又渴又饿,但这里的东西……
干净吗?
“味道不错。”月琅琊喝了豆浆,咬了煎饼,舀了一勺嫩嫩的豆腐脑放进嘴里,慢条斯理的吞下后,抬眼看到叶舟对着食物满眼纠结的模样,不免好笑道:“怕食物中毒的话,要不要我先给你试试毒?”
“我怕什么。”叶舟微窘道:“你能吃的,我就能吃。”
说着,他就二话不说,开吃。
咦!别说,味道还真不错。
最后,体力损耗巨大的叶舟很不好意思的吃了将近三人份的早点。
当他喂饱肚子时,月琅琊已经支着脑袋等他半天了。
“老板,买单。”刚把这句话叫出来,叶舟蓦地脸一红,有些心虚的低声对月琅琊说:“完了,我没带钱。”
压根就没想过要在外面吃早点,晨练不带钱,一向是叶舟的习惯。
“算我请你。”月琅琊被他那如同行窃被现抓的尴尬模样给逗的一乐,不觉伸手轻轻揉了揉他那一头很有光泽亮度的碎发,而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灰色的皮夹,递到他的面前,道:“拿去买单,然后陪我逛街。”
说着,月琅琊拎起背包,就起身走人。
“……”叶舟怔了怔,从全是红老头的皮夹内抽出一张递给老板,也不等老板找零,起身便向月琅琊追了过去。
跟在月琅琊的身后,叶舟有些恍然而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尽管木华也总爱和他勾肩搭背,但他敢保证,木华从来没有摸过他的脑袋。
他一直以为自己在宠木华。
可,方才被木华触摸头顶的刹那,他竟错觉的以为自己被宠了。
这种感觉……
第六章:狗血的邂逅
这个周末对叶舟而言,充实的几欲膨胀。
夕阳晚照。
当他终于可以活着享受晚餐时,他不得不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默默感动了一把。
忘忧草……是一家风情雅致的高档中餐厅。
叶舟与木华往日也常来捧场。
尽管这里的菜单价位高的令人咂舌,但这并不影响有钱人对这里的钟情惠顾。
撇开其内清新高雅的装饰风格和美味特色的佳肴珍馐不说,光是大厅中那一方灯光迷离的小小木质舞台就足够为餐厅吸引来大量的客源。
半月形的舞台,五个平方米不到。
没有特别的装饰,舞台当中除了一台爬满藤蔓的墨黑色手制老式钢琴,便再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