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诞子记(穿越 生子)下+番外——瑰屿
瑰屿  发于:2013年10月12日

关灯
护眼

云婶子抱着可怜的眼里汪着两泡泪的波波进来了,这孩子原先最不爱哭,现在却时不时都要哭一阵,小鼻子一耸一耸的,声音不大却能勾起所有人的疼惜。阿华不在,宝宝更离不了他,青熠叹口气把孩子抱在怀里,宝宝渐渐止住了哭声,也只有在爹爹怀里他才能好好睡上一觉。

云婶子在一边看得心酸,阿华啊,千万要没事,赶紧回来吧。

简陋的小院子,同一般农户一样分为正对南的一间堂屋,左边是两间小屋,一间住人一间做饭兼放杂物,右边是一片菜地,再往后是一个草棚子,喂着几头猪,小院子周围是一圈儿木头栅栏,正衬着最前方两扇看着不怎么结实的木头门。菜地里种的蔬菜长势还不错,屋檐下挂着几挂辣椒大蒜头,厨房的窗户正冒出一股子浓郁的肉香,引得人直抽鼻子。

正午晴好的阳光下,一个穿着短衫的年轻人正悠闲地坐在唯一的一张靠背椅上光着脚……抠脚丫子,面目表情自在舒服地想让跑过来的小男孩使劲踹上一脚,“喂大个子马上就要吃饭了你怎么在这抠脚丫?就算是乡野村夫也不能这么不讲究吧?肉都熏臭了!”

被叫做大个子的年轻人听而不闻继续扣,嘴里也不饶人,“说得跟你多讲究似的,你不就是吃肉的时候才这么讲究吗?这么长时间才吃几顿肉啊,所以说你也讲究不起来!”

小男孩愤愤地指着他的鼻子说不出话来,每次吵架都输给他,不甘心啊!“爷爷,大个子又欺负我,中午不给他肉吃!”

厨房里传出一把苍老的声音,“不让你跟他吵架吧你非不听,人家到底比你多吃了几年粮食,你怎么能说得过人家呢?好的时候能挤一床睡觉,孬的时候为吃饭都能打破头,老喽,管不住你们这些孩子喽~小元,把菜端出去,叫大个赶紧把手洗洗吃饭。”

小元不甘愿道:“好吧。臭大个,不把手洗干净不准你吃红烧肉!”

“别啊,几天才能吃到一次肉,别这么残忍!”大个飞快地套着鞋子跑去井边洗手。

大个就是老人和小元在路边捡到的受伤的年轻人,从挺远的村子里请来郎中,几贴药剂喝下去,烧退了,但郎中说了,此人不小心头部撞到,流了不少血,恐怕醒来会有不太好的症状,果然,几天后,年轻人醒来之后,迷糊了半天冒出一句,“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是谁?”

年轻人撞到头暂时失忆,当然问不出他到底是哪里人怎么跌下来的,也不能把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往外面推,老人把年轻人换下的湿衣服洗洗干净,玉佩簪子啥的擦干净了藏起来,如果他一直好不了这些就当做照顾他的酬劳吧。于是,年轻人就在这简陋的农家小院里住了下来,因为个头比老人和小元都高上一截子,索性就叫大个,总不好替人家改名吧?

虽然过得不富裕,老人做饭的手艺还是不错的,红烧肉炖的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把两个孩子馋得不行,桌子上的酸豆角和土豆丝一顿饭下来都没夹上几筷子,全都伸到肉碗里去了,把肉连同肉汤都吃得干干净净。本来小元吃光了肉,抱着馒头正夹土豆丝吃,却看大个把馒头掰开了放到肉汤里泡在,好奇问:“把馒头泡到里面做什么,肉汤晚上还要下面条呢?”

大个“切”一声,“不懂了吧?精华都在这里面,这么点汤能下出什么好吃的面条,不如用来泡馒头吃,你尝尝。”

小元将信将疑的夹起一块泡好的馒头,每次熬肉的汤都用来下面,油比较多,泡馒头也应该不差吧?把馒头放嘴里,小元愣住了,肉汁浓郁,比起肉块来多了份松软,但依旧好吃得让人流口水!“果然好吃!”于是两人把馒头全都掰到碗里,连碗都擦得干干净净,简直都不用刷了……老人在一边看得直摇头。

“趁着天气好,明日我去集市上多买点东西,尽量早点赶回来。”吃晚饭,老人一边烧水一边叮嘱,“你们在家里乖乖待着,给我看着点菜地,别乱偷吃。”

大个子眼珠一转,“我说爷爷,您年纪这么大了就别出去了,路途这么远,您小心累着,让我和小元一起去吧。”

小元连声附和:“让我们去吧让我们去吧,爷爷~”

老人嗔怒:“爷爷我身子骨来硬朗着呢!我看你们想出去玩才是真的,不行!”

老人说得斩钉截铁,但架不住两个缠人的家伙使出磨功,硬是被磨得头晕脑胀最后只得答应了,当然也说好早去早回,别像以往他们爷俩腿脚慢,总得第二天才能回来。两个吃饱了就想玩的家伙偷偷对视一眼,笑得无良。

第六十一章

牛车里装了盛货的篮子筐之类的,不大的庄稼地里收获的庄稼一部分存储来吃一部分拿到市集上换取油盐布匹等,小孩那是一天窜一个个,衣服最容易小,这次出门的最主要目的是给两人都买身替换衣裳,顺便买点调料回去做饭。

两人在老人的唠唠叨叨中坐上牛车欢快地驶离了院子,大个拍拍怀里的钱袋子,眯起眼贼笑道:“快想想我们买点什么好吃的,葵花籽?糖糕?桂花饼?”

小元口水直流,“能不能都买了呢?”

大个瞪他一眼,“你说呢?都买了往哪儿藏呀!只准买一样……要不,买两样?你藏一样我藏一样?”

……时间在两人的计划中渐渐推移,到达离他们最近的城镇已经接近正午了,两人寄存了牛车,背着各自的筐子向市集走去,首先不客气地买了两个烧饼夹肉,一人一个边走边吃,惬意无比。他们必须先把要买的东西买齐了,否则一个没有定力把爷爷给的钱花光了,回去就只有挨骂了。

每人选了一匹价钱还算便宜的成衣,各式调料都买了一点放进背包,当然也没忘记买点骨头回去啃啃,这样的话钱还剩下一些,两人离了羊肉摊径自向杂果店走去。看着各种颜色各种形状香甜扑鼻的果子糕点,一大一小馋得走不动路,小元径自指着一个圆形的据说里面带果酱的甜饼道,“大个,我要这个!”

大个迟疑了一下,“可是我想要那个。”手指指着柜台上包装好的绿豆糕,看到边上放的样品就好想吃,但是不便宜呢!买了甜饼的话大概就买不成了。

小元撅着嘴,“不能都买吗?”

大个差点也想撅嘴,但是想起自己的年龄对方的年龄很快把嘴放平,“钱不多啦,都怪你非得要买肉骨头,超出预算,否则的话还能多买两种糕点呢!那个绿豆糕只够买一包,小元,小孩子不能吃太甜的东西,你看那甜饼果酱都快流出来了,当心蛀牙哦!”开始哄骗小孩。

小元哪这么容易上当,“大个别把我当娃娃哄,我又不经常吃才不会蛀牙!”

两个人瞪着眼睛对峙,杂果店的掌柜的看得怪愁的,你说你一个大人跟小孩抢东西吃好意思吗?正好这时外面进来一个扎着双髻的姑娘,掌柜的赶紧打断他们“深情”的注视,“两位两位,这外边来客了,老朽先去招待这姑娘,你们慢慢商量。”

两个人下意识转身去看那姑娘,看着那姑娘利索地让掌柜的包好甜饼、绿豆糕、桂花糕、桃酥等等等等,几乎把眼睛黏在人家……手上的糕点上。那姑娘让人盯得浑身发毛,没好气地白了他们一眼,拎着糕点出去了。

大个无奈让步,给小元买了甜饼,掌柜的看他可怜让他加了几个铜子包了两个绿豆糕给他,大个狠狠地抓起他的手摇了几下,把掌柜的吓得够呛!这小哥莫不是有毛病哟,他这么大把年纪粗糙的手有什么好摸的哟~

出去的时候正好看见那个买了很多糕点的姑娘站在两顶轿子旁,轿子里伸出一只纤纤玉手把糕点接过去,然后又伸手出来,那应该是个丫鬟的姑娘把递出来的糕点给另外一个轿子的人送了去。原来是有钱人家,怪不得出手那么大方,大个嘟囔几句,拉着小元往回走。

“回家喽!”小元得偿所愿,一路上都蹦蹦跳跳不老实。

“那是哥哥我疼你,要不然没得你吃的!给我好好走路,女生才蹦蹦跳!”胳膊被小元一拉一扯的,大个怒了,两个人边吵边消失在巷口。

一顶轿子的车帘焉地被打开,里面踉跄地跳出来一个人,急急向后面看去,却被周围歇脚的随侍扶住,小丫鬟顿时着急地叫起来,从身旁的轿子里扶住刚刚纤纤玉手的主人,是个气质不凡、举止脱俗的女子,只是此刻脚步惶惶一点儿也不顾及自己的气质,匆匆接手扶住那个腿脚似乎不灵便的人,嗓音轻柔却急切:“楚公子,出了什么事?你可千万要顾着身子,你现在……”

那人猛地打断了她的话,仍然挣动着要往刚才大个和小元消失的地方去,“郡主,快放开我!我必须去追刚才那个人!”是他的声音!不管是不是他,总要亲自去确认一下,主子一定找人找得快发疯了!

无忧郡主,本是皇亲国戚,被无数人捧在手心里宠着爱着,此刻被人贸贸然打断话语也是丝毫不介意,温言劝道:“楚公子,听无忧一句,无忧现在马上叫人去追,岂不是更快些,好不容易养好了些,千万别再逞强!”

楚公子,苦逼地受了重伤的楚十四,总算安静下来,无忧郡主松口气,随后转头吩咐随侍,“你们几个,马上去找,就是前些日子给你们看过画像的那位公子。”

“身边还有个孩子,往那边的巷口去了。”楚十四把他听到的情况说给随侍,但还是不放心,想了想,认真地盯着依旧扶着他的无忧郡主道,“郡主,可否扶在下到那边看一下。”

虽然是问句,却让人无法拒绝呢!无忧郡主被盯得红了脸,强自镇定地和身边的丫鬟一起扶着他往巷子走去。

只是一劝一拉的功夫,那一大一小竟然没影了,据寄存车货地方的老板所说,那两个人估计是要赶路回家,动作快着呢!再问他们的行踪,只道可能是附近村子的人,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他也记不住。

楚十四低头不语,要不是他的腿……怎么会让人从自己面前消失?还有,这附近的城镇村子应该全部都找过,如果在的话怎么会找不到?他还不至于怀疑彼岸山庄的办事能力。不过,这件事还是应该给主子说一声,最起码人还是安全的,还活得好好的。

失踪的鞠华,倒霉的跌落陡坡磕破脑袋失忆了,现化名为大个,住在养猪程老汉家中,据老汉回忆,捡到他的时候他是穿金戴银,一看就是个公子哥儿,肯定是遭了什么祸事跑到此地却因天黑路险滚落坡底,幸好被他所救,要不然那是必死无疑。这破地方半月也未必有人能经过,至于是因为什么祸事,那就只有本人恢复记忆才知道了。

鞠华从床上醒来知道自己失忆的那一霎那,并没有歇斯底里或者鬼哭狼嚎,而是冒出一句让程老汉和小元都莫名其妙的话来:“坑爹啊,老子怎么碰到这么狗血的事儿!”

既然打算收留这个失忆的人暂时住在这里,总得起个称呼,因为程老汉觉得不好给人家孩子改名换姓的,再看这人个头比自己和小孙孙都高,于是就大个大个的叫开了。他也不是没愁过自己的身世,但总归急不来,只好自欺欺人地每天扬着个笑脸,假装不是那么在意。

两人刚回到家就被程老汉训了一顿,原因无他,甜饼的香甜气息太浓烈了,不用问也知道这俩崽子偷买好吃的了。不过,这俩孩子有算计,该买的都买了,就当是给点甜头吧,骂了两句就去厨房收拾买来的骨头,虽然家里有养得白白胖胖的猪,但那是年头卖来还钱的,一年到头还真没几回能吃上肉的。

鞠华献宝地拿着掌柜便宜卖的两块绿豆糕,递给程老汉,嘻嘻笑着:“老爹,这是买甜饼送的,您尝一块?”

程老汉赶紧摇头,“听说这糕点挺费钱的掌柜的能送?既然送了你和小元吃吧,这甜腻腻的东西我老了可不爱吃。”

拿起一块硬凑到老人嘴边上,“不甜,香着呢!小元不爱吃这个,老爹你就吃吧。”

程老汉“被逼无奈”地吃了一块绿豆糕,那是甜到了心里,决定骨头汤再多放几块肉进去给这孩子解解馋。

有时候鞠华也很好奇为何程老汉要一个人带着孙孙住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想去赶个集市还得耗上大半天,程老汉给他的解释就是孙孙的爹娘当初的结合并不为村人所接受所以被赶了出来,两人郁郁寡欢没多久就死了,只留下年幼的小元给他带着。老人说起的时候虽然脸上并无沉痛,鞠华也不再多问。

然而这小院子猛然间有了别人的声音还是挺别扭的,鞠华看着眼前一美妞,乖乖,长得可真漂亮、大气,红衣似火,腰间还别着一枚霸气的长鞭,只是……“看什么,知道老娘长得漂亮,小心点,可别惹你家那位生气啊!”

没听明白她所说的“你家那位”是啥意思,不过这美妞怎么这么彪悍的性格,而且一副和他很熟的样子,“这位姑娘,你这是迷路了?”

彪悍的姑娘一脸的诧异,“你不认识我了?”

鞠华疑惑了,“难道我该认识你?或者说,你认识我?”

“等等等等,”那彪悍的姑娘拍拍脑门,示意他先别说话,“这话绕口,差点晕了!你……”看这样子不太妙啊,穿着一身朴素的短打衫,面对自己满脸的问号。

“青熠,知道吗?”

“轻易?情……意?”难道说这姑娘对我有意思?不会吧,才第一次见面!难道是在市集上对自己一见钟情?还是……

“果然,”要不是失忆,也不会这么用这么陌生的眼睛看自己,也不会明明四肢健全却不回去青熠身边,任由那人干着急,“我叫韩红霜,介意讨杯水喝吗?”

第六十二章

当然不介意,小元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姐姐,殷勤地围着她团团转,端茶倒水,还把自己舍不得一下子吃光藏着掖着连他都不能碰一下的甜饼端出来了!“姐姐,你吃,这个可好吃了!可甜了!”

韩红霜不客气地拿起咬了一口,“不错,多谢啊,小弟弟。姐姐也有东西给你吃。”从身侧挂着的布兜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小元,“粽子糖,喜欢吃不?”小元兴高采烈地接过来,粽子糖,比甜饼好吃。

人请进来,鞠华才有时间去琢磨这个事,第一,这个女人好像认识他;第二,这个女人好像是专门过来找他的,但是从他莫名其妙失忆来看,应该不是简单的坠坡事件,而是有预谋的追杀!他已经失忆了,所以也不可能知道到底谁跟他是一伙的谁是想杀他的……万一这女人心怀不轨,岂不是连累了老爹和小元?

鞠华瞬间惊悚了,脑补得太真实,他深呼吸让自己镇定下来,又仔细看了看韩红霜,很豪爽大气的女人应该不是坏人,可……他也不是很确定自己就一定是个好人,万一就有这么坑爹他就是一人人喊打喊杀的坏蛋,岂不是死得很冤枉?!

韩红霜吧唧吧唧吃完一个甜饼,才投过来一个眼神在鞠华身上,“用那么诡异的眼神看着我作甚?不会是连杯水都不给喝吧?老娘走了那么长时间好不容易找到个歇脚的地儿,千万别赶我走啊!”

这……鞠华把老爹抓到一边嘀嘀咕咕,程老汉心里也没底,除了大个,他们这个小院好久没来过生人了,这姑娘一看满身的江湖气息,他们庄稼人也惹不起啊!“要不,你躲着点儿,那姑娘交给我们爷俩招待,反正应该也不会对我们老人小孩动手吧?”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