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有声有色——愚木
愚木  发于: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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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易仕不出声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林妈妈或许是个为了爱情勇于追求的人。但是,她毕竟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职责。七岁啊!易仕不敢想,才七岁的林伯卿和林仲卿就没了父亲和母亲,他们该怎么生活。

“父亲为了研究,早已经和家里没了联系。他们走了以后,我和哥哥就成了孤儿,被送到了孤儿院。那里的生活虽然不像中世纪的小说里描述的那样黑暗,但也确实好不到哪里去。在那里,哥哥学会了坑蒙拐骗,学会了打架。那时候我很胆小,除了跟着哥哥,什么也不会做。哥哥既要和院里的其他小霸王争地盘,又要护着我不被学校里的人欺负,小小年纪,已经比大人还狠。小易。”林仲卿看向了易仕,“你说我哥哥霸道,无赖,那不过是他在那时候学到的保护自己的方法罢了。”

易仕的脸红了,双手扭捏着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才好。他是真的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他肯定会对林伯卿好一点的。肯定不会什么事都和他斤斤计较的!

“我没怪你。毕竟你也不知道这件事。”林仲卿对他安抚地笑笑,语气却是冷了下来,“我们在那里待了三年,没有任何人来看过我们。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会期盼着妈妈口中的‘外公’会突然出现,把我们接走。可是三年了,我们从开始的期待,终于变成了绝望。”

“可是就在我们绝望的时候,那个人却又出现了。他派人到了英国,把我们接了回来。然后,两个英国孤儿院的小混混,就变成了高高在上的林氏小少爷。”林仲卿的语气中满是讽刺,“我们让他把父亲和母亲的坟一起迁回来,他却说母亲已经被赶出林家了,她已经不是林家的人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我和大哥接回来?我和哥哥的成年礼过了之后,我和哥哥逐渐参与到了林氏的运作中。有一天,我和哥哥借着外出公干的机会转道去了英国。我们想把父亲和母亲的棺木偷偷移回国。可是,等我们到了那个墓园的时候,才知道,早在我们十岁离开英国的那一年,母亲和父亲合葬的墓就被人掘了,母亲被人移了出来,里面只剩下了父亲一个!会做这种事的,除了那个老头,还会有谁!”林伯卿用力地捏紧了双拳,“回国后,我就放弃了参与林氏,一心研读法律,而哥哥则接管了林氏。我们都对英国之行绝口不提。但我知道,无论是我还是哥哥,都没有忘记!后来,在哥哥二十五岁那一年,老头子给他安排了第一次的相亲。就在那次之后,哥哥他联系了医院,做了结扎手术。我问哥哥为什么。他说,他不会让任何一个女人生下带有林家血脉的子嗣!然后,我也去了。”林仲卿已经红了双眼,易绅在一旁搂着他,不停地抚摸着他握得紧紧的双拳。

而易仕,他已经说不出任何话来了。他也终于明白了,英国,对林伯卿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也明白了,当日,在他劝他结婚生子的时候,林伯卿的脸色为什么会变得那么难看。这个时候,易仕心里开始有那么些的后悔了。

第24章

下楼回到卧室,易仕心思恍惚,唉声叹气地趴在床上。抄了个大胖枕头抱着,易仕翻了个身,看着头上的天花板。

听林仲卿讲了那么多,他心里真的觉得林伯卿他们很可怜,觉得他们很不容易,那个断子绝孙的决定,更让易仕在替他们心痛之余,感到了一股悲壮。

可是!易仕烦恼地抓了抓头发。可是他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答应林伯卿啊!

嗷!

易仕心烦意乱,哀嚎一声,翻了个身,把脸埋在了枕头了。烦死了!闷死我算了!易仕很没责任心地埋怨着。

呼!

被憋得喘不过气来,易仕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眼睛一转。管他呢!明天买点好东西熬锅汤,给林伯卿送去。他们高三这段时间要忙填志愿的事,连着五一一起放假,时间大把的有。先不说能不能答应他,自己总不能跟这么可怜的一个病人置气。而且,林伯卿会进医院,要说没他的原因在里面,饶是易仕这么没心没肺,也是不敢承认的。

既然想到了要给林伯卿熬汤,易仕看时间还早,于是给张嫂挂了个电话,告诉她明天早上去买菜的时候把他要的东西也一起买了。

第二天,易仕起了个大早,吃过早饭,就钻进了厨房,把让张嫂买的东西都拿了出来。张嫂前几个月前就回来了,易仕的懒病也犯了,已经好久没有做过饭了。这次进厨房,顿时觉得下手都生疏了不少。一边感叹,一边在张嫂的指导下动着手里的菜刀。

林伯卿是胃出血,易仕没敢做刺激性的东西,只打算熬一锅汤就好了。让张嫂买了几条黄鳝,再加了些蔬菜进去,简单,却也有营养。

“小易啊,这段日子你的手艺生疏了不少哦。”张嫂在一边看着易仕撇去锅里的浮沫,点评道。

“嘿嘿。”易仕手里不停,用另一只手摸了摸鼻子,讪笑着不敢答话。当初他要和张嫂学做菜那会儿,可是说得信誓旦旦,哄了人家高兴地不得了才答应把手艺传给他的。结果他这还没出师呢,就懒得动弹了。

易仕知道,这也是他最大的毛病了。对什么都很容易产生兴趣,可一旦真上手了,这股热情一过,也就懒得再捡起来了。就是画画,虽然他一如既往地坚持下来了,可也会有不想画,懒得动笔的时候。

把汤放在瓦罐里用小火煨着,易仕和张嫂说了一声,解下围裙,出门买东西去了。光带一罐汤过去探病太诡异了,又不是亲属送饭,所以易仕还打算再买点礼品带去。也没走多远,就在小区附近买了些水果,让店员扎成一个果篮。易仕还打算买束花过去,不过走到花店门口的时候就放弃了。他对花粉过敏。不,应该说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对花粉过敏。刚走到门口,易仕就狂打喷嚏,于是赶紧撤退了。拿个果篮,再带罐汤,就这样吧。一直被人探病,没有探过别人病的易仕同学,就这样出门了。

中午,林仲卿在易绅的学校附近做事,完了之后遛弯到学校里找易绅吃饭。虽然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但该有的情趣,还是不能少。更何况,这段时间,他们夫夫的相处也太寒碜了点。

易绅这天下午只有最后一堂班会课,中午休息的时间还是大把的有。于是林仲卿就载了人出去吃顿好的。

“你说,我对小易说了那些,真的没事吗?虽然挺心疼我哥的,不过那人皮糙肉厚,经得起摔打,不会有事的。倒是小易,要是真的因为那些事情把同情心用错了地儿,答应我哥的追求,你说……”一上车,林仲卿就对易绅忏悔了起来。自家大哥虽然重要,但也没老婆大人重要。老婆大人最关心的小舅子大人,自然也比那个堪比打不死的五小强的大哥更重要!

“你放心吧。我弟弟我还不了解吗。别看他耳根子软,心思单纯善良。可真到了该狠的时候,绝对比你哥更下得去那个黑手。与其担心我那天使弟弟,还不如多关心一下你的恶魔哥哥,看他会被小易折腾成什么样吧!”易绅扣上安全带,朝林仲卿翻了个白眼。

镜头暂停在这里。各位看官,你们看明白没有?昨天书房里声泪俱下的那一幕,说白了,就是林仲卿和易绅这对狗男男演戏给咱的天使小白易仕小朋友看的。不过,罪魁祸首,却并非林伯卿这个直接受益者,而是另有其人。这个人是谁呢!请听下回分解!

咳咳,咱是厚道的人。各位看官,请随镜头一起,回到半年前,易仕从茶楼里冲了出去,而林伯卿却没有追出去开始。

等易仕一走,林伯卿苦着一张脸坐在坐垫上,把杯子里的茶水当成酒一样灌着。易仕的话,让他这十几年来的坚持,都变成了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找个女人来爱?结婚生子?多么可笑的事!可他偏偏不知道怎么辩驳。他该死的要怎么说!

林伯卿愤愤地摔碎了杯子,拿上外套,铁青着脸走了。

有的人伤心难过的时候喜欢叫上一堆朋友哭诉,有的人喜欢一个人喝闷酒。林伯卿则是这两样都占了一半。他喜欢把朋友们都叫来,然后看着他们闹,自己一个人在边上喝闷酒。

“喂喂,你们猜,大变态今天又是为了什么?”高歌一曲,齐佑吐着舌头咳嗽着找水喝,用手指头戳了戳坐在一起的林莫非和陈涵修。

林伯卿一把人叫出来喝酒,身为死党的几个人自然都猜到了,林伯卿又不高兴了。不过,今天又是为了什么?自从他把自个儿切了个断子绝孙,从此游走在花丛中,片叶不沾身之后,林伯卿就很少有烦心的时候了。大多是几个人一起出来聚聚,有说有笑的。就今天这样,肯定是有什么事了。

“不是商场失利,就是情场失利。以他智商OK,情商KO的特征来看,十有八九是被人甩了。”林莫非继续着他无毒不丈夫的行动路线,积极地吐着自家好友的槽。

“嗯,有道理。难得你讲了一句正经话!”一向喜欢和林莫非唱反调的齐佑难得赞同了一句。只是,这赞同的方式,实在是令人无法苟同。于是林莫非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只能抬起腿,踹了这王八蛋一脚以泄私愤。

不理那两个不着调的损友,几个人中难得的那个被易仕评为“正常人”的陈涵修,放下酒杯,坐到林伯卿身边,展示了自己身为真相帝的体质。

“就这么放弃了?这可不像你。”

“呵!”林伯卿苦笑了一声,晃动着杯子里的液体,“他说他喜欢女孩子,他说他希望等到老了的时候,能够给自己的孙子讲‘爷爷当年的事’。他叫我不要打扰他,不要毁了他的憧憬。”

林伯卿靠在沙发上,反手盖住了眼睛:“修,我已经这样了,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无怨无尤。可是,我能把他一起拉下水吗?”

“他说他喜欢女孩子,并不一定就不喜欢男人。至少,他对同性恋没有反感,不然不会不反对仲卿和他哥哥在一起。喜欢一个人是要让他幸福没错。不过,你能保证,你离开后,不会有另一个男人介入,带走他吗?又或者,你能保证,他将来和女人在一起,就一定会幸福吗?”陈涵修拍了拍林伯卿的肩膀,“没有试过,就退缩,这不是我认识的林伯卿。不过,你现在或许做得对。林家老头还盯着你,你还不能彻底地护他周全。不过,伯卿,等你离开了林家,你还要留在这个孤寂一人的地狱里独自徘徊吗?你好好想一想。”陈涵修坐回了林莫非身边,留下林伯卿一人在沙发一角愣愣地出神。

第二天,众人就接到了林伯卿出发去英国的消息。

“喂,你跟伯卿说了什么?怎么一大早就跑英国去了?!”一大早,林莫非一边啃着面包一边收邮件,就看到某个大变态塞在私人信箱里的一封短的不能再短的信。然后穿着拖鞋,睡袍的带子都没有系,风风火火地冲出了家门——敲响了对门家的大门。

相比林莫非衣衫不整,嘴里叼着面包,脑袋上还翘着一撮头发的邋遢样儿,陈涵修整个人西装笔挺,精神奕奕:“这么慌慌张张地做什么?”陈涵修把人拉进屋里,关上门,温柔一笑。

“别对我笑得那么淫荡!”林莫非抓住陈涵修的衣襟,恶狠狠地道,只是周身的形象把这句话的语气的杀伤力彻底抹杀了,“昨天你偷偷摸摸地对伯卿说了什么!为什么他一大早就跑英国去了!说!不说我阉了你!”林莫非恶狠狠地比划了一下。

“没说什么。”陈涵修拍拍林莫非,示意他稍安勿躁,“他只是想通了而已。”拉着林莫非走到餐室,给他拿了个碟子,又放了几片面包和火腿在上面,又倒了杯牛奶,陈涵修这才好整以暇地在他对面坐下:“所有人都以为伯卿他不会再踏足英国领土,他偏偏就在那里设立了海外公司。现在,估计是趁林氏的海外分部出问题的机会趁机发展壮大自己去了吧。”

“他,你是说?”林莫非抬起头,嘴边印了一圈牛奶。

“嗯。”陈涵修起身,用手指擦掉那圈印子,又用纸巾把手指擦干净。看林莫非一点不自在都没有的样子,看来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要想抱得美人归,有些拦路虎,自是要提前除掉的。要是真从了林老爷子的意,和哪家的千金订了亲,林伯卿那家伙再想对人做什么,可就真的是晚了。”

“这样啊……”林莫非摸索着下巴,眼中冒着不怀好意的光芒。

几个月后,远在欧洲的林伯卿因工作强度太大,饮食不规律,第一次胃出血,进了医院。又过了几个月,林伯卿食物中毒,二进宫。几天前,林伯卿刚下飞机,就被压上了一场相亲宴,还没结束,被称为“禽兽”的林大BOSS,就再次胃出血进医院了。

与此同时,唯恐天下不乱的林莫非同志,拨通了林家弟弟的电话。不知道几人说了什么,多人作案团伙就此成立。

第25章

在某个唯恐天下不乱,等着看好戏的人物的推动下,易仕心里的天平慢慢地朝林伯卿那里倾斜了。易绅本着对失忆后的弟弟的了解,作壁上观,冷眼相看,由着他们蹦踏。诸位看客都在暗中默默窃喜地注视着事态的发展。但是,人们往往忘了一句古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就在林仲卿载着自家老婆满脸荡漾地出发前往饭店的时候,易仕正在厨房里,把汤倒进保温桶里。

换好鞋子,一只手拎着保温桶,一只手拎着果篮,张嫂开了门,易仕出门了。在小区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向司机报上地址,易仕把果篮放在一边,把保温桶抱着,司机一踩油门,优哉游哉地朝医院出发了。

坐在车上,看着两边的景物朝后面飞速退去,易仕不自觉地把两只手握在了一起,用力地掰着。真是的,有什么好紧张的呢!易仕郁闷了,把下巴搁在保温桶上。金属制的桶身刺激着赤裸在外的肌肤,带来一阵凉意。易仕打了个哆嗦,在心里打起了退堂鼓。他这时候去,真的没问题吗?不会让大变态误会吗?易仕纠结了。可是,不去的话是不是太过分了?而且,东西都准备了,不去岂不是要浪费了?

嗯!节约是美德!好孩子是不可以胡乱浪费的!这可是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的!易仕猛地坐直了身子,抬头挺胸,重重地“嗯”了一声。易仕小朋友,你幼儿园的保育阿姨知道的话一定会感动地热泪盈眶的……

前排的司机大叔从后视镜里看了后座的客人一眼,立马收回了视线。这年头的小年轻,一个个的怎么都不正常呢。

医院离得不远,没一会儿就到了。易仕拎着东西,像英勇就义的烈士一样,含着满腔为革命奉献,虽死犹荣的精神站在医院门口。一站,就是……

“妈妈,妈妈,那个大哥哥还站在这里呢。囡囡都已经打完针了呢。妈妈,大哥哥是不是也是怕打针,所以一直不敢进去啊?”医院门口,小孩子的童言童语响亮又脆生生的。那单纯的语言直把易仕弄了个大红脸。果然,杀伤力最强大的,其实就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

在医院门口一众看客的注视下,大红脸的易仕一溜烟地钻进了大门,消失在人来人往的大厅里。躲开身后的视线,易仕松了口气,抬脚,按着指示牌的标示,往电梯方向走去,正好赶上一班要关门的电梯。

“唉!等等!”眼看着门就要关上,易仕连忙出声。里面的人不多,站在门口的人也就顺手按了一下,门又开了,易仕顺利地进去了,“谢谢!”

“不客气,小弟弟你去几楼?”门口的阿姨善意地笑笑,手指又伸到了按钮处。可惜,我们的易仕已经石化了。当然不是因为阿姨的那句“小弟弟”,被这样年纪的阿姨叫声小弟弟,也没什么。让易仕石化的真正原因,是他根本不知道林伯卿在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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