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王座+番外——自恋水仙花
自恋水仙花  发于: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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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的是愚民政策,它的英文是“Obscurantism”,这个字源自拉丁文的obscurare,意思就是“使之变黑暗”。过往知识都与光明作配对,所以“使之变黑暗”其实含有“使之变愚昧”的隐藏意思。这是题外话,但国家不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实行愚民政策。

愚民政策对于统治阶级来说是好的,这个政策可以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美满——因为人们什么都不知道,

在古老的东方,一直实行的就是愚民政策,以达到钳制思想、摧残“文化”的作用。这个“文化”指的是新的思想,那些“反动”想法。

从秦始皇焚书坑儒、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再到清朝文字狱、八股取士,无一不是为了愚民。

这个政策有利有弊。对于国家的发展是有着影响的,但它有着一定的局限性。

从古代人们动不动就造反可以得知他们对于国家是没有归属感的,都是无君之人。

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在历代帝王看来是最不可饶恕的了。陈胜当年与人佣耕的时候曾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从这句话表明他说不定是个穿越的。

一般的老农民会有这种想法吗?我是鸿鹄,你们是小麻雀。我的志向很远大。有些皇帝甚至怀疑他一早就想要造反了。这可不得了,不是由于时代的压迫、不是因为走投无路,而是一早就谋划好的了。无君的东西!每个皇帝读《史书》的时候都要骂上一句。

艾斯克贝多将驻守边疆的士兵大都调了回来,联同唯一一位没有被斯伯格杀死的老东西,维特将军。

斯伯格死的太突然了,很多事情都没有来得及处理。但都无所谓了,因为国家就快要覆灭了。

艾伯森始终没有放弃毁灭世界来证明自己是对的这个2B的想法,也许他也要死了。

世界已经乱成一团了,或许不久就要出来一个类似盘古的家伙重开天地,谁知道呢?

人间浩劫,各种牛鬼蛇神都要出来溜一溜,努力在世界上留下爪痕。

唯一一个可以逃出升天的也许只有她吧!

寒冰平原。

奥术师的手摊开,一个又厚又大的魔法书从天上掉了下来。

魔法师有两种东西,一个是魔杖,一个是魔法书。

魔法师需要有两种东西,一个是声带,一个是手指。

手指是施法的,有些魔法并不需要说,是要做手势的。声带是用来说话的,魔法师要有一个能发出各种奇奇怪怪声音的声带,因为魔法的语言总是很奇怪。

从圣神创造世界起,世间就有两种事物,光明跟黑暗。艾伯森带来了阴影,破坏了整个平衡。

就有神出现,去平衡这一切。

恶魔的出现使得天平不断的摇晃,巴哈姆克的死是必然的。

恶魔之王,世界不需要这种东西。

邪魔出现是为了与魔鬼形成一种平衡。

但却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不平衡出现。

比如说,复活。死了就是死了,哪里会有亡灵这种东西,可现在偏偏就发生了。

艾伯森发明了冥河,让死者安息,但世界不同意。

死了就消失了,不需要让他们继续存活下去,世界竭力想要将地府这种东西取消。

它做到了。

艾伯森失败了。

但平衡在不断扩大。维持平衡是需要力量的,为什么伊登使不上力量,就是因为世界要维持一种平衡。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道德经》里老子说的话,老子是个奇人,他一生支持愚民政策,也不晓得他怎么想的,能想到愚民政策。

为了维持平衡,世界就要不断投入力量,以达到一种平衡。

伊登为什么要后悔,她觉得如果在艾伯森即将到来的时候将他拦在外面,或许,艾伯森就进不来。

或者在一开始集中力量将艾伯森弄死,艾伯森也许就真的死了。

现在伊登使不上力,越来越使不上力。

因为黑暗,已然降临。

艾伯森是阴影,光明下的阴影。

光明之下必有阴影,但黑暗下面什么也没有。

血腥的黑暗,纯粹的黑暗。

黑暗,到底在酝酿些什么。

第五十章:黑暗降临(第三更!)

帝都来了一个瞎子,那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陪着他,不知道是什么关系。

“艾伯森,又来卖鸡啊!”大妈问道。

“是啊!”艾伯森点了点头,他想要继续说些什么,但伊登抓着他的衣袖,不让他在这儿逗留。

艾伯森披着一件伊登非让他穿的黑羊毛大衣,下面是一件紧身皮裤。

由于风大,他紧了紧外衣,脖子缩到衣服里。有些红的鼻子抽了抽,他发现自己感冒了,却不愿承认。

艾伯森只带了一个笼子,笼子里装着一只黑色的公鸡。公鸡体型健美、色彩单一,就连鸡冠都是黑的。锐利的眼神让人望而生畏,强而有力的双翼,光鲜亮丽的黑色羽毛,以及较长的尾部羽毛,真是一只强壮的雄鸡!

它的眼睛四处打量,周遭的家禽都不敢鸣叫。

一声雷响,突然下起雨来。

一个打扮的极为精神,看起来有些瘦的年轻人走过来避雨。

年轻人中等身材,个子不高,一米七左右。脸型较长,有些苍白。他的头发是金褐色的,此时淋了雨,显得有些难看。伊登看向这个莫名靠过来的男人,心中有些警惕。她瞬间就知道,这个人也许会跟自己,或者是艾伯森发生点什么。

男人的眼睛不错,浓眉大眼,有着春天的神韵。他的嘴角有些苦涩,却竭力保持着微笑。指骨分明的手指紧握着衣角,见了伊登,想要过去,发现站在她身后的艾伯森以后却止住了脚步,自卑的低下头。

看啊!米歇尔,你连一个瞎子都不如!男人在心中痛骂自己。那个瞎子有着常人所没有的自信,微笑着的嘴角更是带着一些傲慢,米歇尔只有在那些贵族老爷身上才见过这种表情。

一想到自己身边站着的是一个贵族,米歇尔就感到局促不安。

“呀!这不是我们的大萝卜吗!”一个汉子从一旁摇摇摆摆的走来,拿着酒瓶子的手十分黑,有些厚实。他打了个嗝,拍上了米歇尔的肩膀。

汉子粗重的体毛让伊登看了全身不舒服,满是油腻的乱发,都快有苍蝇产卵了。黑红的脸蛋上更是胡子都没刮。

米歇尔像没看见一样,照常跟醉汉打着招呼。

“你怎么穿成这样!啊哈哈!我知道,一定是去找老婆了!哈哈!”醉汉挠了挠头,“没想到大萝卜你还有今天啊!”

“我不叫大萝卜!”米歇尔偷偷看了眼艾伯森,努力想给艾伯森留个好印象,但他发现艾伯森根本没关注这里,不经有些沮丧。

“艾伯森!又没把鸡卖出去啊!”大妈看着天下雨打算收摊了,却发现艾伯森还守着那只乖乖的公鸡,“你不要总卖鸡啊!卖点别的!”

鸡?米歇尔忘了过去。那只鸡有着神秘的黑色眼睛,那样深邃,仿佛要将米歇尔的灵魂都吸进去。米歇尔不禁一惊,再望过去,黑色的公鸡根本没在看米歇尔,它正斗志昂扬的与另一只绵羊对视着。绵羊眨了眨眼睛,有些不解的“咩”了两声。

“先生,这只公鸡多少钱?”米歇尔走过去问道,他努力使自己看向艾伯森——知道了艾伯森不是贵族以后他发现艾伯森也不是那么高贵。

“那要看你能出多少钱了!”伊登插嘴道,她不喜欢米歇尔。

“灵魂。我要你的灵魂。用你的灵魂付款。”艾伯森说道,他的声音带有一种迷人的磁性,那种卷舌音从他嘴里发出有着一种贵族的优雅。米歇尔不仅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发现自己的心脏在快速的跳动着,脸都有些红,脑袋里空荡荡的,一时之间不知道要说什么。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将公鸡带走!”伊登看着米歇尔傻呵呵的样子就有些来气,抓着艾伯森的衣角就走,艾伯森也随伊登——其实他的意识不全在这里,这里的只是一小部分神念。根据神念的大小,艾伯森的性格会有所偏差。

“那只该死的公鸡终于卖出去了,放在屋子里实在是太占地方了!”伊登向艾伯森抱怨道。

占,占地方?米歇尔看了看公鸡,不知道要说什么。

在立陶宛传说中,有一种公鸡,全身雪白或漆黑如炭,在室外时会变成黑龙,在屋内则变回公鸡。因此得名,鸡龙。它是传说中的财神,能带来金钱,也能带来厄运。

七天后,人们发现米歇尔不一样了。

“鸡龙鸡龙啊,给我更多的金钱吧!”米歇尔抱着一只黑色的公鸡说道。公鸡啄着一颗心脏,“人类,给我更多的血肉,我将满足你的愿望。”鸡龙开口说话,它的皮毛越发的黑亮。

蝇王,乃万恶之首!

一个无人的小屋,女子的尸体在不断的膨胀着,只听“啪”的一声,女子的身体炸裂开来,血肉撒了一地。

一个巨大的怪物四处看了看,小口吃着地上的血肉。怪物有着六对巨大的复眼,身上爬满了蛆虫,从身体后面延伸出来的是一条条触手。

蝇王突然停止进食,窗外,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天地间骤然一亮。

“哈~~~”蝇王发出奇怪的声音,他身上的绿色脓包不断破裂,流出深绿色的脓液。它的口器不断翕动着,两腿摩擦着。

又是一道闪电,雷声轰鸣、响彻云霄。

蝇王并不飞走,它的身体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动。突然,一道闪电将房屋点着,又一道雷电紧随其后,击打在蝇王的身上。

蝇王身上燃起了火焰,但它还是一动不动。周围的空气在颤动着,有什么将要出来了。

“啊~~~”蝇王身上的皮一点点脱落,一个人从中站了起来。

那是一个个子极高的白人,头上一点毛也没有,身上也没有毛。他的胸肌腹肌都非常的发达,像一块块铁疙瘩。无论是手臂还是腿部都充满着爆炸性的力量,诠释着什么叫力与美。

闪电击打在男人身上,男人却一点也不害怕,他就那样往前走着。

而在另一边,同样的事情也在上演着。

一堆血肉之中,一个女子正在站起。她的面容极美,身材丰满。她的美一如黑牡丹,又如毒蜘蛛。却让人起不了亵渎之感,一种神圣的美感如潺潺流水在她四周流淌。

房屋。

艾伯森趴在床上,带着几分慵懒,挣着昏昏欲睡的双眼,努力和睡魔作斗争。在西方有句谚语,所谓美女,是时光雕刻成的。这句话用在男人身上却也是适用。

迷离的双眼中透着一分性感,几丝狡黠,更有几分可爱在里面。眼睛是黑色的,湿漉漉的,像小狗的鼻子一样。在油灯的照耀下,有着惑人的魅力。“你在不在听我说话啊!”,艾伯森打了个哈气,眼睛像星星那样眨啊眨啊。

伊登一愣,“在啊!”她像小学生一样坐在板凳上,两手放在膝盖上,背也挺的很直。

“那你将我刚刚说的话重复一遍。”艾伯森又打了个哈气,就连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睡觉。伊登不睡,他也就不睡,两人就这么耗着。

“那是一个,额,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冷的冬天。”伊登皱着眉头很费力地想起艾伯森刚刚说的话,“一个王后说,我要是有一个公主该多好啊!于是,她就有了一个公主。”伊登讲起自己概括的故事,却发现艾伯森早就已经睡着了。

艾伯森的睡相很好看,平静的面容就像天使一般,浓密的睫毛下是一双紧闭着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让面容显得十分有男子气概。紧闭的嘴唇薄而性感,让原本和谐的面容变得有些冷峻。艾伯森的身材有些瘦削,过肩的长发给他带了些优雅。从侧脸看他的睡颜又有些不一样,那种清凌,不似凡人。他的肌肤如清冷的月光一般丝滑柔顺,他的笑容如香奈儿五号一样奢华优雅,最美便是他皱眉的时候了,轻薄的嘴唇透露出一丝不屑和嘲讽,扯起的嘴角使得脸上浮现一个酒窝,燃起火焰的双眼更是让他看起来像一个人类。他整个人就是一个奢侈品。他就是“Dior”( 法文,上帝(Dieu)和金子(or)的组合)。

他如狮子一般优雅尊贵,却同狼一样残忍傲慢,更像一只呆头鹅,也是一只可爱的鼹鼠。

想着,伊登将手放在艾伯森脖子上,只要这么轻轻一按,他就死了。

伊登渐渐用力,艾伯森的脸因呼吸困难而有些红,慢慢的,他停止了呼吸。

然后,“嘭”的一声,艾伯森的身体像气球一样炸开,一个红纸条出现在里面,上面写着——恭喜你成功杀死伟大的世界之王、艾伯森一次!请继续努力!

伊登轻笑,“幼稚的家伙。”嘴里说着,还是把纸条折好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第五十一章:宣誓(第一更!)

“This lonely road I am walking on

这一条寂寞的路,我正在步步行走。

Where did it begin? Where will it end?

它的起点应在哪里?它会在哪里结束?

And when the dark night comes

而当黑色的夜扬起,

Who will save my soul?

谁将扶持我的灵魂?

On my lonely road will I walk alone?

我这孤独的路,我会一直一个人走么?

I never feared darkness coming near

当黑暗的幕布低下来低下来,我从没恐惧过、

Now I don’t know why I behold the sky

现在的我并不真正明白,为什么我这样注视着天空。

To find the brightest star

寻找最亮的星,

With it’s brilliant light

在它的最灿烂的光的指引下,

So I pray to thee, will you shine on me?

于是我向你祈祷,你将用光照着我吗?

Mother Moonlight, fill my scared eyes

至亲呀月光呀!盈满我恐惧的眼睛,

Light up my way with your brightest ray

用你最明亮的光线,指引我的路。

Shining on everything through the clouds

穿过层云,照耀一切。

Take my hands ‘till the morning will come.

握住我的手,直到又一个早晨。

This dusty road where I walk alone

我正走在这条泥泞的路上,

With my restless heart and my tired bones

得不到安宁的心呀!疲劳的身体呀!

It’s going on and on

路一直向前延伸,

But I know for sure

但我确信,

That it’s leading me to the world of dreams

它将带我向梦的世界靠近。

This lonely road You are not alone

这一条寂寞的路 你并不孤单。

I am walking on When you leave your home

我正在步步行走当你离开家的时候。

Where did it begin? And you're far away

它的起点应在哪里?你渐行渐远。

Where will it end? On a dusty way

它会在哪里结束?在坎坷的路上。

And when the dark night comes I will always care

而当黑色的夜扬起我将永远注视着你。

Who will save my soul? And I will be there

谁将扶持我的灵魂我就在你身边。

On my lonely road Every time you call my name

我这孤独的路 每一次你呼唤我的名字时,

will I walk alone?

我会一直一个人走么?

I never feared darkness coming near

当黑暗的幕布低下来低下来我从没恐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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