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男人 下——公子哥
公子哥  发于: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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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彻底地被做晕过去,对林琅来说还是第一次。所以当他从床上醒过来的时候,简直不敢抬起头来,终于明白什么叫做自作孽不可活。男人却是心满意足,嘴角噙着笑,似乎颇为骄傲得意:“宝贝害羞了?”

林琅耳根子都红透了,侧躺在床上,佯装还没有醒过来。

从这个角度来看,林琅真的非常漂亮。林琅的相貌属于干净秀气的那种,所以即便俊秀,也只能用好看形容最为妥帖。可是现在的林琅,却完全可以用漂亮来形容了,全身是光洁的潮红,身形秀长流畅,下身和腰线的凹陷优美而性感,有种被疼爱后的风流感,他看着少年画一样的侧脸,这才发现原来男孩子也可以用漂亮形容。他觉得即便是荧幕上的那些美少年,也不如林琅美好,重要的是那一种独特的味道,林琅身上就是有一种仿佛“林琅出品”的味道,惹人怜爱,又青涩,又风骚。

男人的爱情和性总是密不可分的,性的一个重要表现之一就体现在对“色”的追求上。谁都希望自己的爱人是漂亮的,英俊的,高大的,或者苗条的,拿得出手,自己看着也觉得赏心悦目。当然这个“色”好不好的标准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审美情趣和目标要求,也不一定非要英俊逼人或者倾国倾城。不管韩俊自己承不承认,或者他敢不敢告诉林琅实话,但他第一眼就看上林琅,其实喜欢的只是他的皮囊。换句话说,如果林琅不是长得那么好看,他们之间就不会有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缠。在初相见的那一刻,他确实是被林琅的相貌给吸引住了,是这一开始的怦然心动,让他开始留意起林琅,进而爱上了他整个人。

一个人一开始貌美如花,后来毁了容,变的普普通通,或者丑陋不堪,可是她(他)的爱人却依然爱她(他)如故,因为他(她)爱的是她(他)这个人,而不是她(他)的容貌,这种事只能在电视或小说里见见,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容貌对于感情的维护还是相当重要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因为对方生得符合自己内心对爱人的期许从而才产生心动几乎是这世间所有爱情萌芽的基础,不管当事人承不承认。

人的感情其实非常奇怪,第一印象尤其重要。你第一眼要是觉得某个人很顺眼,除非后来接触起来这个人实在是太不靠谱,否则你对那个人的印象一般不会有特别大的偏差,反之亦然。即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感情的好恶基本上决定于两个人的第一印象。而且人的第一印象有时会强大到能影响后来接触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就比如说韩俊,林琅给他的第一眼就突然击中了他心里的某一根弦,从此以后林琅无论做什么说什么,在他眼里看起来都是好的,那种心动的感情也开始越来越深,然后心动变成喜欢,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对林琅有了抑制不住的性冲动,爱情终于汹涌而来,最后完全俘获了他,让他陷入了深深的迷恋之中。

这种事与他是这样,与林琅也是这样。林琅纵然再清高,其实也免不了这个俗。如果韩俊不是这么高大英俊,他可能也不会心动的这么早。之所以说他“不会心动的这么早”,而不说他“不会心动”,这是林琅的性格造成的。因为不管韩俊长的如何,换了任何人一个人,如果在林琅未谙世事的时候对他穷追猛打,最后基本上都会打动他的心。但是韩俊的外表明显加了不少分,他对韩俊爱的那么深,是因为他觉得韩俊是这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这个优秀当然包括相貌在内,他一直认为,他的韩俊,是谁都比不了的英俊,不管这种认为包含不包含“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成分。

虽然一开始的心动只是开始于林琅的相貌,但是韩俊却很期待看到林琅老了的样子。他曾想象过他们两个都老了的时候的样子,心情无比兴奋。因为当他们都老了的时候,他才可以确定他爱着的这个人,真的是一辈子都是属于他的。有个人从青嫩少年一直到白发苍苍,一直都是属于他的,这是独占欲极强的他一生最大的骄傲。

外表基本上是这世上所有一见钟情包含的全部内容,因为所谓的一见钟情,关键就在一个“见”字上面,可是只是那么短暂的一眼,能看到的,也只是面前的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击中自己的那一跟弦。

在现实生活中,一见钟情的两个人如果没有在以后的相处过程中发现诸多不合适的地方,其爱情和婚姻的保鲜度和持久力要远比日久生情要来的长远和坚固,而且保证了爱情的纯粹。因为日久生情就意味着一开始两个人并没有对上眼,既然没有对上眼,就说明对方和自己预想的爱人标准还是多少差了一点,这多多少少有点不大圆满。最好的爱情,是一见钟情之后,两个人相处起来也如鱼得水,这是最圆满,也最难得的爱情。

就这一点来说,韩俊是一见钟情,林琅则是后来居上。但是韩俊从来没有觉得吃亏过,因为对林琅这种连爱情是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场文盲来说,即便第一眼就也喜欢上了他,也不一定能够意识得到。他一直坚信林琅一开始对他也是有感觉的,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因为两个人一块回忆往事的时候,林琅形容那时候对他的感觉,用的是“特别”两个字。“特别”两个字,对一个感情发育迟缓、性格内敛不善于表达的人来说,算是不错的答案了。

一见倾心,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爱情。这世上茫茫众生,能和某一个人一见钟情,然后相守一生,真的寥寥无几。韩俊低头看着依偎在自己臂弯里熟睡着的林琅,心里幸福无以言表。他觉得很幸运,怀里躺着的,是他一见钟情的人。

外头的雨依然下个不停,不用想也知道现在外面的温度不会很高。这时节正是春花开的最绚烂的时候,这一场春雨过后,不知道会凋谢多少,这么繁盛的花讯,也是说凋零就凋零了。因为有了这样伤感的念头,林琅窝在男人怀里面,觉得更加温暖缠绵。

林琅是个内心浪漫而小资的人,即便出身农村,生活一度很艰难,他也曾向往过浮华,渴望谈一场所有人都认可的轰轰烈烈的恋爱,可是现在,他觉得再刻骨铭心的轰烈也比不上这一刻的相濡以沫,身边有一个人爱他的人陪伴他,早晨醒来一起睁眼,一起刷牙,等他再成熟一些,他们再一起刮胡子,一起吃早饭,然后一起上班。

第40章:雨天,坐着公交去看风景

这天的天公异常作美,到了下午的时候,外头下的更大了。两个人撑着伞出了家门,林琅拉了拉衣领笑道:“门口有33路,有62路,还有28路,咱们先坐哪一路?”

“哪一路都不坐,坐6路公交车。”男人笑着拢住他,揽着他的肩膀往外头走:“你肩膀这么窄,以后要多吃点东西补一补,身上也没什么肉。”

“6路车?我没坐过,要到哪儿坐?”

男人不说话,揽着他大踏步地往外头走,刚出了小区,林琅就看见一辆比较老式的公交车停在路边的人行道上。黄白色的车身,颜色已经有些晦暗,看着有些年头了。韩俊笑了笑说:“专门叫了一辆有年头的车,看着有感觉吧?”

林琅更是惊讶:“这不是公交车么?”

“就是公交车,但是只有咱们两个,不载其他人。”

林琅不知道公交车也可以这样,这样沿路不停的话,市民应该会投诉的吧?

韩俊看出了他的疑感,解释说:“见过实习车么,公交车司机上岗之前,都会试驾几次,这样的车前头都挂着一个小牌子,你过去看看。”

林琅半信半疑,绕到车前头一看,挡风玻璃下方果然放着一个牌子,写着“实习车,不载人”几个字。

“一般公交车的话,人太多,上去了也不一定有座,要是挤得厉害,别说看风景了,连站着都是个问题。这样多好,安安静静的。”

开车的人林琅见过,是韩俊的司机,这么久不见了,他有点生分,还有点尴尬,一声不吭上了车,坐到了车后面的双人座上。雨水打湿了窗玻璃,外头的景色并不能看得太清楚,只能看到沿路都是凄凄的绿,花朵小一些的生机盎然,花朵太大地看着都有几分颓败。看得入神的时候,男人忽然握住了他的手,他有点吃惊,扭头笑了一下,又把头扭向窗外说:“有一次下雨我坐车去市区买东西,公交车开的太靠边,外头这些花树的枝叶都抵到了玻璃上,一个个都挂着水殊,看着特别好看。”

没想到他这么一说,男人立即大声对前头说:“把车子往右边开一点。”

“哎。”林琅一把将男人的胳膊拽下来,窘迫的不行:“你干什么啊,我就是随口一说。”

男人根本不以为意,欣喜地指着窗玻璃说:“林林你快看。”

林琅扭过头来一看,那些花树的枝叶果然都蹭到了窗玻璃上,亮晶晶的水珠顺着玻璃流下去。

林琅实在是喜欢这样的景色,呆呆地望着说不出话来。车手行驶到富春路上,两旁的花树消失,街两旁全都变成了高大的法国梧桐,枝桠遮天蔽日,光线暗了很多,只有哗啦啦的雨声落下来,两旁的商店里的灯光也变得更加明显。街上什么商店都有,大的小的,红字做的招牌,宝蓝色的灯光街上什么人都有的,年轻的年老的,两个人一把伞,或者一个人低着头行走。林琅倚在玻璃上,看着一辆又一辆的车子从眼皮子底下驶过去,他握紧了韩俊的手,轻声说:“这条路我以前也来过,现在树叶还没有完全长出来,要是盛夏的时候,遮天蔽日,一下雨哗啦啦的,前也望不到头,后也望不见头,比这还要好看。”

韩俊没有说话,可能是光线暗了的缘故,外头的光透过水XX的玻璃照进来,他的笑容变得温柔,近乎到了艳丽的地步。车子一条街又一条街的驶过,因为下了雨,时间又刚过了中午,街上的人渐渐少了起来,走到城西的秀水区时,街上除了偶尔路过的车辆,几乎没有什么行人了。那一带的房子却非常漂亮,仿的是民国初期的建筑,古色古香,街两旁全是很大很大的老槐树。车子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男人拉了拉他的手站了起来:“咱们出去走走吧,这一带很漂亮。”

林琅从来没有来过这里,这已经离市中心很远了,离他们住的地方更远,几乎隔了一整个城市。他下了车,风一吹还有点冷。男人赶紧撑开伞跟了出来,指了指前面说:“过了前头那排房子,后头是一个湖,湖岸都是用老石头砌的,都有些年头了。咱们过去看看再回来。”

林琅瞅了瞅四周笑道:“这地方真好看,还安静。”

“这的房子大部分都是建国前盖的,你别看这些房子外头看着挺旧的,其实里头装饰的都很豪华,住在这的都是有钱人居多,我前几年还买了一套呢,就是没怎么装修,你要是喜欢,等过几天我找人收拾收拾,有空的时候咱们两个可以来这里住几天。”

林琅一听仰起头笑起来:“你这是在变相地跟我炫富吧,前一句还说住在这的都是有钱人,下一句就说你也有一套房子了?”

“你还别说,一个男人有没有本事,有没有钱是一个很大的审核标准。我就是提醒提醒你,你跟着的是一个成功人士。”韩俊摸着他的肩头笑了出来:“就你鬼机灵,想的多。”

林琅眯着眼无声地笑。两个人并着肩往前头走去。雨下的比先前更大了一点,街上的水来不及流进下水道,在路边积了一片一片浅浅的水迹。林琅正要走到路旁的石子路上去,却突然被韩俊捉住了他的左手,他微微吃了一惊,红着脸甩道:“你干什么呀?”

“这样的氛围,就该牵个手嘛。”男人握住他的手不肯撤开,继续添油加火说:“你看看,前前后后都没有人,你怕什么?这一片出了名的安静,没人会没事乱出来逛的。”

林琅脸上依旧不情不愿的,可是却没有再挣扎,男人勾住他的手指,摩挲着十指交叉,看着他一直傻傻地笑。林琅咽了口唾沫,小声说:“那你……那你看好人。”

“没事,下着雨呢,咱们又是打一把伞,别人看见了也没事。”

林琅心里踹踹的,连心窝都被这样光明正大的的亲热暖的热热的,他轻轻加重了两个人相握的力量,男人感应到了他的反应,反过来握得更紧。两个人牵着手进了一各小巷,沿着青黑色的石子路往湖边走。路过一个类似于家属院的大门口时,门口卧着的大黄狗忽然站了起来,吓得林琅“哎呀”一声躲到了男人后头,紧张地说:“狗……狗……狗!”

男人笑了起来,揽住他的后背笑道:“你这么怕狗,它又没对着你狂吠。”

林琅捉心吊胆,藏在男人后头快步走了过去,边走边心有余悸地回头说:“会咬人的狗不叫,你看它多凶,到现在还看着我们呢!”

韩俊回过头一看,那头大狼狗果然还精神抖擞地透过铁栅栏盯着他们。林琅紧紧拉着他的胳膊说:“我小的时候被邻居家的大狼狗咬了好大一口,到现在我胳膊上还有个伤痕呢。”

韩俊吃了一惊,扭头看向他:“胳膊上?我怎么没看到?”

“你没注意看,我打了几个月的避风针呢,半个月就要跑一趟县城,从那以后我们家就再也没有养过狗,我一看见大狗腿就有点软。”林琅说着还有点庆幸:“幸亏你不喜欢什么猫猫狗狗的,要不然我还真不好意思因为这个就不让你养。猫猫狗狗的有什么好,不卫生,还危险。”

韩俊微笑着说:“那是乡下的狗,现在城里有钱人养的狗,比人还金贵着呢,哪会不卫生。我以前也养过,在老家的时候,是条军犬,聪明着呢。”

“现在怎么不养了?”

“死了好多年了,老死的。”

“哦”。林琅低下头,他原本还想说虽然他不喜欢狗,可是要是是韩俊喜欢的,他也可以接受:“还真遗憾。”

“是啊。当时我还伤心了好一阵呢。”男人似乎有点伤感:“我小时候不太合群,就跟它在一块玩的最多。”

林琅“哦”了一声,走了两步,却突然笑了出来,招着嘴别过头。男人笑着推了推他的肩膀:

“你笑什么?”

“没什么。”林琅说着却笑的更开心了。

“还笑?说,脑瓜子里头胡思乱想些什么呢?”

“啊!”林琅忽然停下脚步,露出一副无限惊喜的表情:“你看你看,湖上有两只野鸭子!”

男人一巴掌拨了过去:“少来这一套。我问你话呢。”

林琅面不改色,瞪大眼睛说:“F城的环境保护的就是好,哪都有野鸭子。”

“……”

“这一片空气就是好啊。”

“……”

韩俊到底也没问出林琅在笑些什么,林琅思维发散,脑袋里想法蹦出来的时候有时能跟眼前的事差上十万八千里,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想起了哪一出。

这几天两个人做的多一些,林琅身体好像有点吃不消,昨天睡的又少,白天又折腾了这么久,车子往回开的时候,他靠在玻璃上,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睡着前的那一刹那里,他眯着眼睛,仿佛看见外头的天色更加低沉,雨下的更大了,窗玻璃上水茫茫的一片,只能看到来往车灯的光亮。

然后他便做了一个很美很悲伤的梦,梦里不知道为什么韩俊突然不要他,他撑着一把伞追着韩俊的车子,在梧桐遮天蔽日的富春路上奔跑。街上空无一人,也看不到天色,整个世界都是哗哗啦啦的雨声,长长的街道,前也望不见头,后也望不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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