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男人 上——公子哥
公子哥  发于: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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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现代年上,强大真实风,平淡温馨宠溺,属于高干男人与农村少年的耽美文,倾心之作。

狂情炙爱,忠贞不二。 他在这场艳丽而奢靡的梦里头迷失了自己,他往地狱里迈了一步,却以为自己去了天堂。但人世浮沉,不管去的到底是天堂还是地狱,只要自己觉得是在天堂,便足够了。

真实浪漫风,连城独树一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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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木秀于林

第1章:林琅

我听说,一个人要走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才能遇到对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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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琅出生的那天,是1988年的立冬,典型的深秋天气,窗台上林妈妈最喜欢的那株四季海棠开得娇娇怯怯,颜色能鲜艳到人的心底去。林爸爸慌慌张张地推着林妈妈出了门,仰起头是漫天的晚霞,夕阳的余晖媚艳而苍凉。

林琅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四斤四两,用林爸爸的话讲,就是小胳膊小腿,看着十分可怜。在林琅之前,林家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夫妻俩一心想要个贴心小棉袄,这辈子也算完满。所以当林妈妈知道这次怀上的又是个带把儿的时候,不但没有欣喜,反而想把林琅给做掉,毕竟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夫妻两个来说,三个儿子确实是有点可怕了。关键时刻,还是林奶奶发了话,老人家思想传统,说什么也不忍心舍弃了已经长成人形的小孙子,于是一拍板:“生!你们要是养不起,我帮你们养!”

林奶奶当年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惜嫁到林家没几年就守了寡,文革那会儿又被划为“黑五类”,没少挨批斗。可就是这样,她一个小脚女人还是咬着牙把三个儿女养大成人,其间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林爸爸是个孝子,自然不敢把养儿子的重担交给老太太,于是咬咬牙加入到南下打工的行列中。过了两年,林妈妈夫唱妇随,也跟着去了南方,家里的三个儿子便全都交给了林奶奶养活。林妈妈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可林爸爸却多少喝过几年墨水,一次在工地上捡到一张报纸,说是留守儿童没妈疼没爸爱的要多可怜有多可怜,心里就十分愧对自家的三个儿子,于是隔三差五就打钱回来给他们改善生活。林奶奶多年来练得一手好厨艺,萝卜白菜都能做出大鱼大肉的味来,又格外疼爱老小,所以林琅的生活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

不知道是不是早产的缘故,林琅从小就比别人生得瘦小些,但是十分白净。这在他们村子很是难得,因为农村孩子土里来泥里去,要么长得白胖白胖,要么长得黑瘦黑瘦,只有林琅是白白瘦瘦的,照林奶奶的话讲,那就是活脱脱一个小秀才。秀才这个称呼,你可不要以为没有状元县官高,在庄户人家,在这四面环山的十里沟,秀才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了。

可没想到还真被林奶奶给说了个准。因为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的缘故,林琅上学就比一般人早一点儿。那时候小孩子都是八九岁才入学,可林琅六岁就跟着二哥一块入了小学。那时候农村还不流行幼儿园,只有一个学前班,数字能背到一百就可以入学。林琅过去原本是凑份子,没想到他的繁华盛世竟然就此开始了,第一次考试就考了个全班第一,喜得林奶奶领着心爱的小孙子逛了一家又一家,不消半天功夫,整个十里沟都知道林家出了个小凤凰。自此以后,林琅的成绩高歌猛进,得到的奖状挂了整整一墙,俨然成了林家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等到了林琅小学三年级因为成绩优异直接蹦上五年级的时候,林奶奶就已经见怪不怪,相当淡定了。

农村人最重学识。因为成绩好的缘故,林琅成了村里孩子的楷模,谁家孩子不听话啦,考试不理想啦,大人就会拉出林琅来:“你看看人家林琅,又听话学习又好!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水,你要是能有人家林琅一半争气,我跟你爸(妈)这辈子也就值了!”

林琅从小就安安静静的,不大爱说话,小伙伴们一块玩,林琅永远是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笑的也是得体可爱。可是不爱说话不等于不会说话,林琅一副文文静静的模样,对人又很有礼貌,学习又那么好,这样一个可心的人儿怎么能不招人疼?所以林琅在家里受尽宠爱,出门走亲戚,也是姑妈舅妈姨妈表扬的对象。同辈的兄弟姐妹也都很爱护他,林琅那么清秀文静的一个人,动他一手指头都觉得有犯罪感。

林琅初三那年寒假,林爸爸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带着全家去林琅他大姑家走亲戚。林琅的大姑姑嫁得远,隔了好几个山头,一年到头也难得回来几趟。那一天是大年初六,积雪融化后的山路泥泞不堪。林琅怕冷,窝在林妈妈怀里笑着看两个哥哥把着扶手高唱那年最火的《双节棍》。

车子是在突然翻到山下去的。林琅对那一段记忆非常模糊,他只记得当时林妈妈紧紧抱住他的头,尖叫了一声,接着车子便翻滚了下去,林琅在惊叫声中失去了意识。

林琅在外婆家住了一个月,回来以后,他便和林奶奶相依为命了。人们再提到他,除了惊讶于他越来越俊秀的相貌,便是一声叹息。

第2章:初入都市

林琅到达F城的时候,已经是规定入学的最后一天了。他从车站出来的时候,火车站塔楼上那个大时钟刚刚走到十二点,正午头儿上的太阳晒得他汗流浃背。关朋大老远就摇着手喊:“林琅,林琅!”

林琅生性木讷,整个高中也没交到几个朋友,关朋就是其中之一。说起关朋,可是和林琅截然不同的一个人,撇去性格不讲,就单说家庭条件,两个人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关爸爸是县城里的第一把交椅,关妈妈也是巾帼女英雄,商场上也算小有名气,两人充分践行了国家晚婚晚育的政策,年近三十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当然是寄予厚望。关朋和其他富家子弟不同,他家里虽然有钱有势,但是为人热情谦虚,没有一点富家子弟的坏毛病,这也是林琅和他做了朋友的原因之一。关朋的成绩一直属于不上不下的那一种,不像林琅自从上学就一直是老师的心头宝,考上县里的重点高中也是因为家里老子的缘故,但就是这样一个人,高考那天硬是超常发挥,估分时出来的分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关朋小人得志,美滋滋地拿过林琅的志愿表,看也不看就照抄了一份,没想到就那么压着线被F大给录取了。

林琅笑着将手里的行李交到关朋的手里,长长的刘海全因汗水粘在了脸上:“火车上难受死我了,又挤又热!”

关朋瞅着他直乐:“我说咱们好歹也是上大学的人了,您老人家就不能把您的头发拾掇拾掇?”

林琅腼腆地一笑:“这几天我奶奶一直生病,家里事儿太多,一忙就忘了这事了。”

林琅长得很好,就是因为不常理发的缘故,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他从高中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就算是理发,也不舍得花那两块钱到理发店去,而是找隔壁的李婶帮他随便剪一剪,所以从来谈不上什么发型而言,直让关朋替他感到可惜。本来开学前他打算到集镇上的理发店好好理一理,毕竟要到大城市去上学了,好一点的形象还是需要的,谁知就在开学的前几天林奶奶突然病倒了,一直到临近开学了也不见得好转,最后还是林琅嫁到邻村的小姑姑搬过来照顾老太太,林琅才急匆匆收拾了行李前来报到。

关朋指着前面道:“咱们学校的接待站在那儿!”

因为是最后一天,接待处的人并不多,林琅顺着他的手望过去,只见三四个穿着时髦的年轻人正坐在凉棚下面说话,看见林琅他们过来,一个女生急忙笑着站了起来:“是F大么?”

关朋点点头,指着后面道:“我们俩都是。”

林琅急忙笑着点头:“学长学姐好。”

那女生抿嘴一笑:“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是他弟弟呢,我就说,哪有哥哥上学弟弟来送的?”

关朋听了笑眯眯地道:“可不是我弟弟么,他比我小两岁呢。”

林琅听了哭笑不得,关朋哪都好,就喜欢对女生放电,那学姐果然中招,脸色一红:“你们来的正好,校车上正好有两个空位。”

关朋一听,拉着林琅就往校车走去,林琅低声嘟囔:“太没良知了吧,连学姐都不放过!”

关朋听了嘿嘿一笑,拉着林琅就上了车,到车上一看,只有最后一排中间还有两个空位,林琅正要过去,关朋却一把拉住他,笑眯眯地对一旁的两个女生道:“不好意思,我同学晕车,能不能跟我们换个位子?”

林琅讪讪地一笑,但事实证明,帅哥就是有杀伤力,那俩女生被他笑得一愣一愣的,竟然万分欣喜地站起身挪到后面去了。林琅靠着窗坐下,低声问:“我什么时候晕车了?!”

关朋嘻嘻一笑:“你别得了便宜卖乖,你不是喜欢靠窗坐么,F城可漂亮了,坐后面你能看见什么?再说,牺牲色相的可是哥哥我!”

林琅会心一笑,扭头看向窗外。林琅喜欢看街景,在他高中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尤其是高三的时候,学习压力大,学校两周才会放一天半的假,班里的同学大都选择回家一趟。可是林琅心疼那来回六块钱的车费,通常都是留在学校里面。关朋家就在县城,两人成了朋友之后,常常叫林琅去他家一块吃饭。他们的学校坐落在县城最北面,可是县政府的家属院却在县城的最南面,所以关朋要骑着自行车载着他穿过那条县城最繁华的街道,有时候想放松了,两个人就步行去,最慢也不过一个小时。从那时候起,林琅就很喜欢这种类似于逛街的心情,看到壁橱后面一家一家的繁华,像看到了生活的另一种可能,美好,富裕,给予他无限动力和渴求。

第3章:爱有天意

F大是F城里最好的大学,在全国也算数得着的名校,始建于民国时期,这在学校一溜古色古香的建筑便可以看出来。F大最著名的除了那条“红枫路”,就属那湾在F城最大的“明珠湖”了。

学校的领导明显要给广大学生和家长一个最好的印象,校车没有从最繁华的西门进,反而从风景优美的北门驶了进来。林琅本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儿,被校车七绕八绕绕的心花怒放,悄声对关朋说:“咱们学校这么大啊!”

关朋切了一声,低声道:“大什么呀,北门离宿舍最远,学校才故意从北门过的,我昨儿就沿着校园逛了一遍了,没有临街的X学院大,也不如X学院漂亮。”

林琅一听挺不好意思,倒不是因为关朋,毕竟两个人都那么熟了,彼此是什么样大家都清楚,而是因为看到前面坐的那个女生突然扭过头看了他一眼。林琅向来要面子,顿时觉得自己像个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似的,脸上讪讪地再说不出话来。

学校的新生接待处设在了一排法国梧桐下面,有了关朋的帮忙,一切手续都办的非常顺利。关朋帮他办了饭卡回来,擦着汗问:“你宿舍分好了么?”

“哦,分好了,”林琅说着递过来一张纸条:“4号楼A区。”

关朋一听就愣住了,接过纸条看了一眼道:“咱们外语系都在2号楼,怎么把你分到4号楼去了?你等会,我帮你去问问!”

他说着就挤到人群里去了,林琅也吃惊不少,掂着行李挪到一边,还没站稳脚跟,身后就有人问:“同学,你是哪个系的,要不要帮忙?”

林琅一听转过头来,只见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正笑着望着他,急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我同学帮我去问宿舍的事了”。

那人一听,估计以为他还不知道是哪个宿舍,便问:“你哪个系的?”

“英语系。”

那人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英语系的住2号楼,我找个人带你过去吧。”

那人说着就要回头叫人,林琅受宠若惊,心想F大的难道都这么热情,那人居然看透了他的心思,笑着说:“我叫陈林,管理系的学生会主席,你们英语系那几个干部我都认识。”

林琅忙道:“我叫林琅,不是琳琅满目那个琳琅,树林的林。”从初中的时候,大多数人听到他的名字之后都会问一句“琳琅满目那个琳琅?”,久而久之,林琅便养成了做完自我介绍之后自己外赠一个解释的习惯。陈林笑了笑,见关朋从人群里挤了出来:“靠,说是2号楼已经住满了,今天来的都安排到四号楼去了。”

不想陈林立即问:“四号楼哪个宿舍?”

关朋看了看纸条:“A区306。”

陈林大笑,拿过林琅手里的包:“弄半天原来是我们宿舍的,得,我带你过去吧。”

关朋皱起了眉头:“你看着不像大一的啊,林琅怎么会分到你们宿舍?”

“我们大四了已经。前两天宿舍阿姨就过我们宿舍说会有一个大一新生住到我们这儿来,没想到居然是你。”

F大的宿舍在学校的最南面,从北往南,依次1、2、3、4四个宿舍楼,都是乳白色的建筑,和形状奇特的教学楼比起来普通了很多。楼下种满了高大的法国梧桐,青色的草地上还有一丛丛不知名的花草。4号楼是最晚兴建的一个,因为在最南面,没有建筑物的阻挡,不只视野辽阔,采光也非常好。关朋刚进了大厅就叹了口气:“你小子赚到了,这宿舍楼比我们那个强多了。”

陈林走在前面笑道:“4号楼是最新建的,每个宿舍都有独立卫生间,还有空调,价钱也比其他三座楼贵一半呢。”

琳琅一听就傻了眼,这可是他不能不在乎的,宿舍不过是个睡觉的地儿,要那么舒服干什么,而且他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大学四年要在图书馆里度过的,那才是他打小学开始就万分向往的大学生活该有的样子。现在为了一个宿舍要他多交一半的住宿费,林琅觉得自己有必要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推脱掉。陈林回头看了他一眼,低笑说;“没事,你们这些被迫与大组织分开的,学校有补偿,住宿费还和其他宿舍楼一样。”

普通宿舍一年六百,四号楼却是一年一千,一般学生几乎都不愿意住在这里。学校看来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四号楼分给了管理和艺术两个系,都是不缺钱的两个主儿。关朋笑着碰了碰林琅的肩膀,刚要说话,兜里的手机便响了起来,他支支吾吾说了几句,便将手里的包递给林琅:“有事出去一趟,306是吧,等你收拾好了我来找你!”

第4章:初次见面

林琅摆摆手,关朋已经蹬蹬蹬跑下楼去了。他跟着陈林来到宿舍门口,一推门,里面却一个人也没有。林琅过惯了循规蹈矩的生活,心想宿舍没人还开着门,这个习惯可不好。陈林走到最靠边的一张床下面,将手里的行李放下道:“这就是你的位子了。”

林琅打进了门,满眼里除了惊叹还是惊叹,大学的宿舍和高中比就是不一样,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地板亮得能照人影,不单有书桌书架,还有两个一大一小的柜子,阳台也大得教人心花怒放。林琅他们县算是省里的贫困县,所以尽管他上的是县里的重点高中,学校的设施和F大比也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那时候他们都是八个人或者十个人一间宿舍,上下铺,石灰地,别说衣柜书桌了,就是有个包什么的也只能挂到床头上,有时候晚上起来上厕所,上铺的同学还会常常踩他一脚。

这是一个六个人的宿舍,打扫的非常洁净,林琅四处瞧了瞧,确定里面没人,就问陈林:“宿舍其他人呢?”

“刘辛和吴悠正准备考研,除了晚上睡觉,一般很少回来,另外两个整天在外面住,隔三差五才露一次面”。陈林喝了口水,推开阳台的门说:“你先收拾着,我再下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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