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你妹,炸毛你大爷+番外——向南旅行家
向南旅行家  发于: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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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我怎么多年的青春被狗吃了……”丁文洋闷声道,“我特么连一哥们儿都没有!”

“简易不是?”

“他哪儿算呐,一门心思全扑到许之行身上了,我本来和他就接触的少,还是因为原来是同班,这才有了点头之交。”

苏景韶虽不满现在丁文洋嘴里还时不时蹦出魏宇驰的名儿,但倘若不是他,丁文洋也会被保护的那么好。早些时候他就听说,丁文洋的父亲车祸去世后,只剩下他和他妈妈两人苦苦度日,如果没有魏宇驰暗中帮衬着,也不会过得像是那般不缓不急。

“嘿,我说,苏景韶,你该不是吃醋了吧?”丁文洋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突然地兴致高扬,他侧着身体挪近了几寸,盯着苏景韶的脸一阵猛瞧,“别说,吃醋的男人,真可爱。”

苏景韶嘴角含着笑,也不接话,任由着丁文洋在那儿冒着粉红的自恋泡泡。等车近了丁文洋家,他就开始坐立不安,一分钟要换好几十个姿势,还个个不带重样,苏景韶安慰着:“没事儿,要是你妈拿扫帚抡你,我就替你挡着。”

“你哪儿懂啊,我妈最恐怖的,不是身体上的攻击,就我这身板,哪怕是被扫帚抡了,也可以立马原地满血复活啊,最恐怖的是精神攻击你懂不懂!疲劳战术什么,都是几千年前了,老太太看不上了都,现在人玩儿的是精神攻击!”丁文洋说的那叫一个掷地有声,振振有词。

苏景韶小心地绕开话头,接着别的话说:“你妈爱吃什么?或者说有什么喜欢的东西?”

丁文洋白眼一翻,脸一沉,靠着座椅半晌没应话,弄得苏景韶是丈二摸不着头脑,眼睛里就差翻出俩问号了。

“怎么?你妈喜欢吃青菜?”

“要是吃青菜,我随了她就好了,也不至于气那么多年。”丁文洋长吐了几口气,好好地抒发了一下心中的愤懑之气,“她最喜欢的不是旁的,就是‘别人家的儿子’!”

苏景韶被这么个答案弄得是哭笑不得,结结巴巴地问:“这……这是不是早些年……早些年用来哄你听话的……说辞?”

“要是是的话就好了!”丁文洋一拍大腿,挺直了腰板儿,说,“早些年,我也像你这么单纯……”

苏景韶听着丁文洋这话,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怎么就叫做“像你这么单纯”?但是正在抒发自己情感的丁文洋的话头是打断不得,于是硬着头皮听了下去。

“我连我妈说我是从中心医院的墙角下捡的都不信,虽然她说的是有理有据,甚至连当天的天气、具体时间、出生的孩子数量以及多少是男孩儿多少是女孩儿都分毫不差!”丁文洋抖着唇和下巴,牙齿都哆嗦出声,“我查了那时候的日历和天气,竟然对得上!我特么小时候尽然还是坚持自己是她亲生的!我容易吗我!”

“不容易,太不容易了!”苏景韶像是捧哽儿一样接道。

“让你说话了吗?我还没说完呢。”

“您说,您说。”

“可是,见着她这么多年,对着邻居家的孩子就是猛夸,对着我就是海贬,我这心,也是不好过的……哪个孩子没有一点仰角四十五度的明媚的忧伤?我也有啊!哪个孩子没有光脚穿球鞋的时候?我也有啊!”

苏景韶舔舔唇,决定再也不接这话头,就算是他把写手圈作家圈这有的没的,一个个全讽刺个遍,他——苏景韶,也在不出声了。眼见着要驶进丁文洋家的小区了,苏景韶才说:“我还是去买点儿菜什么的吧,空着手去,实在是不像话。”

“喂!你听我说话了吗?”

“听着呢,听着呢。”

“我说什么了?”

“当今作家写手圈儿里,鱼龙混杂,滥竽充数,抄袭成风,华而不实,要内容没内容,要内涵没内涵,光图这名气,这么长久下去是不行的!我们要沉下心写作,要用生命写作,以笔为媒,以心为戒,做到不愧对自己良知!”苏景韶这番话说得是慷慨激昂,把丁文洋唬得许久没有反应过来。等他车停在了停车场里,丁文洋跨出了车门,这初春的柔风一吹,脑袋瓜儿才重新转动起来。

“我说苏景韶,你就是这么敷衍我的?”

“我只是总结里你说的话不是?只是浓缩了点。”

“好像也对……”

“是吧?”

“……你真当我好骗啊!”

嘛,丁小受,请不要大意地反攻吧握拳!

23.夫夫双双把家还(3)

苏景韶和丁文洋去买了两大袋食材,路经花店的时候,苏景韶还让丁文洋等着他去买束花,丁文洋说进这样的店太有损他纯爷们儿的形象,于是决定在路口等着,苏景韶笑笑也不辩驳,出来的时候手上却捧着两束,一束康乃馨,另一束是玫瑰。

“干嘛买两束?”丁文洋皱着眉,“好费钱的。”

“不在乎这点钱。”苏景韶一只手提着食材,另一只手捧着花束,显得繁忙异常。

“我帮你拿一束吧,看着怪累的。”丁文洋走到苏景韶的前面从他怀中接过康乃馨。苏景韶侧身一躲,偏开了。丁文洋不明所以,问:“怎么了?”

“另一束。”

“哈?”

“你拿另一束。”

“为什么非得拿那一束?”

“没有原因。”苏景韶不由分说努努嘴,让丁文洋接过去,他只嫌弃地瞥了眼艳得滴血的玫瑰,没有多说接过来了。

“看不出分别吗?”

“一束是红色,另一束是粉红色。”

“我是说花的样子。”苏景韶瞬间有了想扶额的冲动,怎么会碰着这么个冥顽不灵的。

丁文洋的脸红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说:“我分不清它们有什么区别。”

“什么?”

“我对植物的辨识度不高,就像我没有办法分出梧桐树和香樟树到底有什么不同,在我看来,它们都只是树。”丁文洋想了一会儿补充道,“很高的树。”

补充还不如不补充,苏景韶心里想着,却没说出口。他不应声丁文洋也没有再多话,两人就这么一路无话地上了车。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苏景韶突然停了下来指着行道树下面的从红中泛紫的灌木说:“知道这是什么吗?”

丁文洋仔细地瞧了好久,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那是红花继木。”

“哦。”汽车重新开动,对话中止。就像这个对话从来没有发生过。

所以多年之后,丁文洋对着同行的人指着灌木说:“看!那是红花继木。”时脑海中总会想起苏景韶那张没有什么表情的侧脸,即使他不知道红花继木属什么科,什么目,分多少类,也不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特征或者说是对土壤环境有什么要求,但是他记住了,这种植物叫做“红花继木”。又或者,他始终记得自己怀中的花里,有这么一张卡片,上面写着:有生之年遇见你,愿花光我所有运气。

丁文洋按响门铃的时候,是躲在苏景韶的身后的,那模样与生怕猛兽会一口吞掉他的小猫咪别无二致。丁文洋的妈妈在里面问了句是谁,丁文洋也只用细若蚊足的声音回答,两人就对方身份这个问题纠缠了半分多钟,最后苏景韶清了清嗓子,用比正常声音略高的嗓音说:“丁妈妈,是文洋带着我过来看看您。”门这才打开。

“欺负你妈耳朵不好使是吧?不知道‘百善孝为先’吗?你的孝心呢?”

“妈,有人在呢。”

“有人在怎么了?有人在你也是我儿子!是我儿子我就能教训你!”

“是是是,您有理儿,别站门口了成么,让我进去吧,提着好多东西呢。”

丁妈妈侧过身体,让丁文洋和苏景韶进来,顺手带上了门。虽然从丁文洋进门起就闹闹嚷嚷地数落着他的不是,但是嘴边的笑意是做不得假的,苏景韶见母子两人多时未见,也不插话,任由着他们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地逞这口舌之快。

等丁文洋以“百善孝为先”、“好男不和女斗”为由停止贫嘴之后,已经过了近一刻钟了,他不好意思地指着苏景韶说:“妈,我又给你拐一儿子回。”

“这个儿子比你看着舒坦。”

“嘿,不带这样的,进门沙发还没坐热乎呢,您就向着他!”

“阿姨好,我叫苏景韶,是文洋的编辑,现在和他住一块儿,相互有个照应,这次没有和您打声招呼就过来了,实在是冒昧,您别放在心上,这花儿是送您的,希望您喜欢。”苏景韶明地暗里的把他和丁文洋的关系说了出来,丁文洋的妈妈不知是装傻还是充愣,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带着笑接过了花儿,赞了几句。无非是“太客气了,来一趟还这么破费”,或者是“喜欢,怎么能不喜欢”这样的客套话儿。

丁文洋不服,看着自己妈妈和别人家儿子亲近,心里别扭得就如春风吹过的荒草地,那芽儿是蹭蹭蹭地往外冒。

“妈,我这也有!”说着就把怀里的花递了过去,快的苏景韶都来不及阻止。丁妈妈看都不看,就说:“糊涂成这样还有脸说是我儿子?”说完就拉着苏景韶就走。小碎步踏得那叫一个快啊,苏景韶只来得及用另一只手在衣服下摆处做了个“没事”的姿势,头也没回地就进了厨房。

“咱们都是明白人,就不说暗话了。”开门见山的让苏景韶有点招架不住,他忙点头应是,“文洋这孩子没个心眼儿,对着谁都是实打实地掏心掏肺,原先,我以为他会和魏家那孩子纠缠不清,如果是他,我还真不放心。那孩子虽对着文洋有点那个意思,但是城府深,看不清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我没松口,那孩子聪明……”

说到这里顿了下来,拿起还浸在水中的青菜择了起来,苏景韶打起了下手。

“我也不是那么古板的人,这么多年了,事儿也看得开了,只要文洋觉得好啊,过得快活,管他是和谁在那一块儿呢?这儿孙自有儿孙福,不是他们的,强不来;是他们的啊,也甩不走。”

苏景韶低着头,嘴角始终带着笑,时不时地点点头,轻轻地应和上一声,还真有那么点儿母慈子孝的味儿。

“我自己的孩子自己再清楚不过,他在你面前没少说我坏话吧?”丁妈妈也不等苏景韶回答,自顾自地就说了下去,“我知道他不容易,自打上了高中,就没怎么让我操心,有时候给他生活费吧,他怕我急也不说不要,等月末时一并把他自己赚来的钱统统给我,也不怕你笑话,第一次拿到他给的钱的时候,我偷偷躲在被子里哭了一宿,你说我这叫什么妈啊,竟是让自己那还没成年的儿子养着,让他替我操心。”

苏景韶沉默地听着,心里却恨不得立即冲出厨房抱住丁文洋,亲口告诉他:“我会对你好,再也不会让你受苦,再也不会让你觉得委屈。”但是仅一转念,就将这样的行为否决了,丁文洋虽然性格柔和,但是也是认死理儿的人,这么做比扇他一耳光还让他难受。

“景韶,我是过来人,我看得出来。往后,你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碰到的人还有很多,说是没有磕磕碰碰的,那是浑话,当不得真。不管这别人怎么看,用什么眼光看,别往心里去。这话啊,你先听着,文洋他,老是怕我念叨,现在可好,你在他身边的时间多着呢,就替我有事没事唠叨他两句。”

“欸。”苏景韶应道。

“我也老了,这日子还是得你们俩慢慢磨,磨的好了就是一辈子,磨的不好就是一阵子。我是插不上话咯。”菜刀撞击着砧板的声音像是一曲快节奏的练习曲,和着丁文洋妈妈的低声耳语,沁上了属于家的油盐的味道。

“放心吧妈,文洋就交给我了。”

“改口倒挺快,确实比我那傻儿子聪明。”丁妈妈笑着,眼角的鱼尾纹根根分明,头发也已花白,没有多少修饰,带着这个年代少有的古朴与自然。苏景韶突然哽住了喉咙,像是胶囊没吞好,堵在那里一样,咯得慌。苏景韶皱了皱眉,憋回鼻音,轻轻地喊了声:“妈。”

丁文洋妈妈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展开了一朵笑,应:“欸。”

这就算是成了。

——正文完——

番外:洋葱

(1)

简易关上了聊天窗口,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窗边,风很大,即便是灌进这冰冷的办公室也没有一丝迟疑。他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用手护着,避过迎面吹来的风,点上火抽了起来。

今天的天气带着冬日特有的冷冽,天空是阴沉沉的青黛色,像是上帝给盖上了一床厚重的发着霉的棉被。四到五级的北风,暴雨红色预警,以及那句“我真的只拿你当好哥儿们”,总之,没有一样能遂了他的意。

他深吸了一口,那略带浑浊的白色气体从他的鼻子、嘴巴、耳朵里慢慢淌出。香烟中的尼古丁会留在他的肺里,而吸食香烟带来的眩晕感会刻在脑海中,但是香烟本身会燃尽,变成一簇灰色的、脆弱的灰烬,像是他的热情。

七年的时间,全一门心思扑在了他的身上。看着那个人开始懂得什么是爱情,看着他和别的女生牵手,也听着他说他和他女友之间的事情,甚至会帮他出主意怎么去追女生。

他突然想起之前看的一个电影,那里面有这样的一段独白:

“以前我爸爸每天都在听音乐

“我很讨厌他听的音乐

“十五岁,我初恋了

“突然之间,那些音乐我都听懂了”

现在想起来原来干过的那些事,恨不得能找机器猫借个时光机,回到过去,给那样的自己几耳光,打醒他,告诉他。

告诉他。

那样的感情其实不是友情,所以不要一边忍着不爽快,一边帮他写情书去追那个在自己看来一点都不可爱的女生。

那样的感情其实不可耻,每个人都有喜欢一个人的权利,既然身高距离都不能成为阻碍,那么性别也不会。

所以有什么就说出来,让对方知道。

但是,那样的感情……那样的感情,无论是在年轻的时候,还是现在,都是说不出口的。自私地想要以朋友的身份一直站在他的身边,看着他一步一步走向自己希望抵达的生活,看着他牵着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人走进婚礼殿堂,笑着祝福他,陪着他在手术室前焦急的等待,当他孩子的干爸,为他的孩子买很多很多的零食玩具,爱他就像是爱自己的孩子。

可是,办不到。怎么可能办得到。

他是只能生活在阴暗海底的生物,没有资格去希求阳光,自从知道自己对许之行抱有什么样的情感,简易就不止一次陷入自厌的情绪。但是,即使那么厌恶自己,但还是喜欢,非常喜欢,恨不得把那个人揉进自己的骨血,随着他心脏的鼓动而雀跃,随着他的呼吸而绵长。

在得知对方并不排斥同志的时候,甚至独自一人在家高兴到流眼泪。在经过极度的喜悦之后的空虚让他非常难受,坐在床边,一个人,就那么嘤嘤地哭了出来。现在每次想起,都还会觉得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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