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那时的林勇根本没打算只做雷锋,专门利人毫不利己……他是想方凯爽透了估计也能关照下自己,没成想,怀里的方凯不仅不再拱了,“我困了,想睡会儿……”说。
嗯?这就结束了?!
方凯要睡了林勇还能说啥?对方凯,虽然他年龄比自己大可林勇一辈子都把他当妹妹。他要的自己给,他不想要的……林勇从不勉强。
宋桨带着康健冲进来时林勇也迷了一觉,身上的药劲儿都过去了,就是上身的套装被方凯扒得有点乱,还没来得及恢复。
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也可以冲淡一切……
就象林勇没拿宋桨的尿芥子照片威胁宋桨一样,不论是宋桨还是康健,很长时间都没再打扰林勇……两个月后,林勇接到了方凯的电话,康健终于跟汪梅离婚了。
康健的那个疯老婆汪“梅”,起名儿的时候显然是没找瞎子算命。命不好啊。命里不仅“梅”爱情,连孩子也“梅”了。或许真因为目的不纯,遭天谴,三个月流产,还被医生判了死刑:这辈子再甭想有孩子了。
“快奔五的人了,估计就是不流产,生起来也能要了她的命……”明明是向林勇报喜的,方凯突然在电话里同情地说。林勇想想,方凯现在是成功的三儿,当然有权力同情失败的老太太了。
汪梅流产后彻底对婚姻失去信心。那时才去庙里算了一卦。老和尚对她说“你太执着了,已经到了痴癫的地步,所以注定啥也得不到……”
“听说汪梅在办出家手续,要去做尼姑……”方凯告诉林勇。
“这下你放心了?赶紧的,把婚礼补上,再补个结婚证……”林勇一直认为方凯没正式跟康健结婚,自己劝架时方凯说要跟康健打离婚那是气疯了。
“我和康健早结婚了!我们一直是合法夫妻!酒席,你要想喝喜酒了我专门为你补,可结婚证啊,我早有了……不能再拿第二个……”方凯说。
“可,可,可康健不是一直没离婚吗?你和他结婚?不是……重……重婚……罪?”林勇有点被吓着了。
“我不知道,反正我们领证那会儿康健说没事儿,我就跟他打了……”
东北的黑山绿水哟,咋就孕育出康健这么个知法犯法的混蛋玩意儿呢?重婚五年楞是没人抓他。
后来,康老师在学术杂志上还发表过一篇题为《论我国婚姻法之漏洞》的经典论文。言辞之激烈,论证之坚实,震撼整个中华法坛。
不读书不看报的吴包谷林勇夫妇根本不知道。这要是知道了,非上大理寺撞鼓鸣冤去不可~——凭啥律师能重婚,俺们不懂法的老百姓就一定得等离了婚之后才能和三儿结百年同好啊???
番外二:邪恶的发泄(康健和疯老婆)
第一章
汪梅从小就是个性格有缺陷的人。不过,中国这样的人太多了,或者说每个人天生性格上都有缺陷。欧美人把它看成是一种病,自觉看心理医生。而中国人认为看医生?那自己才真成了神经病呢。
汪梅只比康健小四个月,因为中间隔着九月一号,两人就没做成同级生。高中汪梅就认识康健了。高二那年,她转学到康健的学校,康健高三。
康健的脸,一年四季带着副黑框眼镜,很难让人看出是清秀还是粗旷。鼻子不歪,嘴长得也挺正,黄种人里的中上层吧,可身材,却是不折不扣的东北男人。一米八的大个子,宽肩窄臀。没有东北熊的体魄,但绝对是真爷们儿……形象好,没办法,在同学中就比较扎眼。
菁菁校园,满是初情窦开的纯情少男少女……汪梅也不例外。下午的课外活动,垫着排球,挥着羽毛球拍儿,很快就注意到高三踢足球的人群里那个高大的先辈:康健。
汪梅人长得很一般,但身上的那股味儿……跟一般的女孩子真的很不同。
她妈是医护工作者,估计也挺神道儿的,打小就给她服用维生素C的药片儿(是100%的药,都不是营养素),汪梅的皮肤不是普通的白,而是欧洲人那种吸血鬼一样的惨白。运动后两腮的那抹红就不怎么像村姑了,显得非常可爱~
一个排球砸过来,垫起后,整个人居然能夸张地倒在草场上!倒就倒呗,倒地的速度和姿势……就像风中柳树的枝条。你能想像那个慢,那个柔,那个妩媚吗?最先着地的不是一条直线,也不是最沈的上身,而是腰!that is to say,她在倒地的过程中还在……摆腰??!!
那时网络没今天这么盛行也没小月月。汪梅的性格还真有点象小月月的真人版——柔,多情,怕刺激。春天的小草,夏天的冰棍儿,秋天的落叶,冬天的雪……要么不见着,见着了,少则哭一鼻子,多则写上万言抒情文。不过,她长得没小月月那么剽悍。
汪梅的其他功课不好但语文非常棒,尤其是作文。到了新学校后立刻被全校语文老师肯定了,竟然拿到高三班上当范文传阅。
说明文不行,但叙事文写得非常美。立意新颖,感情细腻,表达准确,用词贴切……就跟张爱玲似的,一看就知道是女人的手笔~
那时的孩子还不象现在,阅读量大,范围又广。可汪梅初中毕业就读过所有欧美的世界名着,尤其喜爱苏联作品。《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还没拍成电影呢,她就读过原着了。
爱好文学的女孩儿多数都有点象林黛玉,象老大这样的豪迈派毕竟少啊。女孩子看书多就意味着成熟早。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女之间的感情,包括性爱知识,高二的汪梅全知道,只是没亲身体验过。她和康健的爱,康健一直认为是一见钟情,可康健“一见”汪梅的时候,汪梅已经盯着康健四年多了。
大家有点明白汪梅性格上的缺陷是什么了吧?
死盯客?
对!还是女盯男。
可怕吧?这种马拉松似的暗恋亏得汪梅一直也能狂热地坚持。不过从后来二十多年的离婚拉锯战来看,区区四年对汪梅这种“烈女”来说算个啥啊,不就是打跑了半次小日本吗。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这康健还能跑得了?只是汪梅脑子比较好使加上又能忍,四年多都没让康健发现。
高中时他们有一次邂逅。当然,这也是在文学女青年汪梅的精心安排下才发生的。
那时,汪梅脑子再好使也不过就是个十六岁的少女,又没在网上混过“坛子”。脑子里那点主意都是世界名着里的情节派生的,比较单纯。
第二章
踢完足球的康健去洗脸,打排球的汪梅瞅准了机会,也过去了。当然啦,前题是水池子边儿只有俩人儿。
康健躬身洗脸根本不知道有人“盯”着自己。汪梅一个“不注意”,水刺了康健一身。凉biabia的水整了人一身康健当然得看是谁了。一抬头,瞅见的就是带着腮红的汪梅。
跟你说过的,即使带着腮红汪梅也不是村姑!十六岁的少女啊,刚激烈运动过,皮肤又老好了,再加上小月月一样的柔,林黛玉一样的文学气质……看得康健……都恍惚了。
那声“对不起~”鼓舞着康健立刻查清了汪梅的姓名,班级。原来她就是全校著名的“张爱玲”?!要不是六月,高考逼近,再加上汪梅低调,康健高中毕业前说不定就能跟汪梅轰轰烈烈地恋上了。
说汪梅比较理智也好,明事理也好,汪梅第二个性格上的缺陷就是……闷骚。
敢堂堂正正明着来的死盯客比较少。“盯”这个字,某种意义上就是不让对方发现。可汪梅觉得自己之所以等康健上了大学也没向他表白爱慕之情完全是为了康健的事业和前途。
汪梅除了“张爱玲”之外没啥长项,人长得还不如张爱玲呢,又不是校花,她缩起来的话康健就很难发烧,这就是女人出击与否的魅力啊~
康健就不同了。除了形象好,学习成绩在高三拔头子。两人在的高中算市重点。这种学校,还是成绩好的人吃香。康健是啥人?寡妇妈养大的长子,孝顺,好好学习,上大学光宗耀祖,这就是他的天命。
那时,绝命黑色“高烤”还在最热的七月。盯人的汪梅再没来盯康健,康健很快就把自己的张爱玲小学妹儿给忘了。
康健在文科班汪梅也是学文的。林黛玉数理化不好情有可原,盯上康健前,汪梅的梦想是作家,记者,最低也是进编辑部做个编辑,康健拒绝了北京的保送考进了沈阳最好的大学学法律后,汪梅的梦想就变成了大法官。
大法官数理化可以不好,英语,历史,地理不能也一塌糊涂。康健高中和汪梅在一起只呆了仨月,撩拨完姑娘的春心后拍屁股没事儿人一样,毕业走了。高三开始,早已发育成熟的汪梅开始靠想着康健手淫度日。
很多教科书里劝男孩子春情萌动时不要“打手枪”,(女孩子手淫?这怎么敢印成铅字!)以致于给很多孩子一种错误的概念——打手枪伤身体?其实不然。
中国的教育有时就是因为不把教育当成一种科学,含含糊糊,模棱两可,就像遮着面纱的妓女……真不知那些编书的到底在想啥。但有时他们可是经验之谈啊——告诉你不能手淫不是说打两次手枪就能把自己打死咯,是想说打多了伤身体,分散精力。学生不能专念学习,工人不能专心为革命工作……
汪梅博览群书,怎么会上幼稚教科书的当?想着康健高潮不仅不会让自己死,反而使自己快乐,不听老编辑的话,每天想着康健“整”,恶果就是……本科落榜,大法官成了白日梦。
填志愿时汪梅已经很清楚自己的未来。本科肯定没戏,所以她抱定了主意,进康健那所大学的大专班。律师法官可以不做,小书记员大专文凭绝对没问题。毕业了,还能和康健在一条战线上为祖国做贡献。
进了大学,又成了校友。康健还是那么耀眼,汪梅依然低调——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第三章
不要以为汪梅不争就是放弃。没考上大学,不仅是因为抚摸自己过度分散了精力,时刻盯着康健,才是最费汪梅时间的。
高三一年,汪梅风雨无阻,几乎每天放学后都骑车去康健的大学盯人。好在康健上了本市的大学,这要是去了外地,汪梅得花多少车钱啊。
大学第一年,康健也和所有刚变成天之骄子的人一样,兴奋得带着点疯狂。社活,交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生怕天底下还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新朋友很多,没人不是他朋友的。汪梅在暗处盯着这样的康健没啥好担心的,至少,康健还属于他自己。
大一的下半年,康健半年的交际结果接出了硕果——交女朋友了。毕竟是在见不得人的角落,汪梅发现得有点晚,两人用同学做掩护时汪梅根本无法发现。一天,汪梅躲在康健宿舍的远处,等到深夜二点也不见康健回来。
所有的革命者都不是100%的布尔什维克。这点大家一定要记住。做任何事,人都会有犹豫,彷徨和退缩,尤其象马拉松那种运动,一般人的意志根本坚持不下来。更何况汪梅一个弱女子。
人们又说,革命者不是100%的布尔什维克但是100%的疯子。汪梅想退缩时,支撑她的完全是一股疯劲儿。四月东北的深夜,只穿了两件单衣的汪梅对自己说,如果今晚自己能在这寒冷的黑夜里等康健一夜,那他这辈子就是自己的!
汪梅真在康健的宿舍下呆了一夜!康健没回来。跟女友温柔乡呢怎么可能回来。汪梅坚持下来了,可第二天就开始发高烧。
住院吊了三天水。汪梅想的不是放弃,也不是表白,出了院,晃晃悠悠又去了康健的大学,终于“盯”着康健的女友了,查清了来龙去末姓字名谁,回家用计算机打了封匿名信,寄给了女方的父母。
匿名信在法律程序上不生效但却有很重要的旁证作用。非法律程序上那就更管用了!女孩子马上提出跟康健分手。连远远躲在草棵里听不见两人对话的汪梅都感到了——康健的初恋结束了。
好在康健这辈子除了方凯,对别人从来也没用过什么真心。十九岁的孩子,相互才认识半年,女方说家里反对自己这么早交男朋友,所以想分手,康健居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想了一个晚上就答应了。
女孩子当然不敢把父母转给自己的匿名信给康健看。写信的人说她是康健高中的女朋友,前些日子康健才陪自己打了胎。知道您女儿在大学跟他交往感到很遗憾……
匿名信为什么有旁证作用?最好理解的解释就是那句话,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人咋不给别人写匿名信呢?而且中国人比相信冤案更信“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那句话。
女孩子碰巧跟康健上床时问过康健“……有了孩子咋办?”康健想到学业,脱口而出,“当然打掉!”女孩子就觉得康健绝对做得出信里说的事。
康健和女朋友分手了。没有死去活来的爱,人也习惯成自然。一直有个伴儿在身边突然变回了单枝儿……康健显得有点落寞。远处盯着他看的汪梅却不认为自己害了康健,做了错事。
人真是种非常古怪的动物。很多事在别人看来十恶不赦,可有些人干起来却理所当然。就像汪梅对康健的爱……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痛苦很快过去了。最主要的是,康健下半学期期中考试,一门副科吃了红灯居然没拿到学分……这对成绩优异的他来说简直比跑了女朋友打击还大。
康健突然被那个57分砸醒了。回顾大半年来自己的经历,突然觉得自己也象无数文学青年一样……堕落了,迷失了自己。康健家那时还很穷,不是一般的穷。寡妇妈,正在上学的俩妹妹……能供康健上大学多不容易啊?痛定思痛,康健开始专念学习。
大学毕业,康健是同届生第一名。之所以没进法院做法官当公务员,就是康健嫌公务员收入太少!
「做大律师,开自己的事务所,最终摆脱贫穷的命运,带着老娘和妹妹共同过上贵族的生活。」大一的最后半年康健立此誓,三年的努力为日后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汪梅还真是康健伴侣的不二人选。如果换成别的女人,天天缠着康健玩琼瑶,上床整孩子……康健大学没毕业就得废了。
第四章
汪梅进大学后三年康健很安份。尽管安份也遮不住耀眼的光芒,谁让人生来就是颗大钻石呢。
但此时的康健已经不谈感情了,光芒全因为优异的学业。成功人士的秘诀就在于大脑冷静,能审时度势,明白只有成功了才能要香车有香车要美女有美女……
毕业前康健就考取了律师证,可找工作却不顺利。
汪梅大专三年,阴差阳错跟康健来了个同年毕业。汪梅没那么宏伟的抱负,或者说她已经把伟大的抱负都寄托在康健身上了。在一个没什么人知道的区法院找了个书记员的差事。二年后如果考不到公务员法律科的本儿就自动离职,汪梅知道自己离做康太太不远了。
工作后汪梅依然每天去康健家的那个破楼报到。每天晚上看着疲惫的康健走上那幢摇摇欲坠的破住宅楼,汪梅的心情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