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喜欢你——江夫子
江夫子  发于:201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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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向臣本想再逗他几句,但看他满面通红的脸就决定饶他一回。

“可以。”

易凌只好高举着瓶子背过身去。可能是憋得久了,他听见一阵“哗哗”的水流声和秦向臣舒服的叹息声。那声音就像纤细的小柳絮不小心飞进了耳朵里然后落在了心上,所到之处一阵酥麻的痒,撩人心火。

第二十九章

最后也是易凌帮秦向臣整理好衣裤又沿路返回。刚推开房门就听见沈馨雨的声音。

“快来吃饭喽。”

等到将秦向臣安顿在床上后,易凌才看向床头柜。一个大大的透明的塑料袋里装了几个白色盒子。

“易凌,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些什么所以就随便点了一些。如果不喜欢也将就着吃一点吧。”沈馨雨一边打开塑料盒子一边说。有青椒肉丝、番茄鸡蛋、清炒韭菜什么的。

易凌接过她递过来的一次性筷子说:“没关系。我不怎么挑食的。”

沈馨雨把秦向臣那份饭菜弄好后又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勺子。把饭端到秦向臣面前就作势要喂他。

秦向臣立马偏开脑袋问:“你干嘛?”

“喂你吃饭啊。”

“我只是伤了腿又不是断了手,不需要你喂。”

沈馨雨好脾气地劝:“以前插针的是左手当然没问题,可现在不是啊。你又不是左撇子,怎么吃。”

“用勺子的话哪只手都没问题。”

“可毕竟不方便不是吗?万一到时候把饭撒了怎么办?”

秦向臣指着在一旁吃得香的易凌命令:“易凌,你来喂我!”

沈馨雨看秦向臣颇有些看无理取闹的小孩子的味道。她说:“人家易凌也是要吃饭的呀。这饭菜又不保温,呆会儿冷了你让人家怎么吃。”

易凌看沈馨雨很是坚持的样子于是只好对秦向臣说:“你就好好吃饭吧。”

秦向臣想想沈馨雨说得也算有理,于是便妥协了。

易凌吃饭时除非必要否则不喜欢嘴里嚼着饭还东张西望的。此刻尤其如此,他总是觉得自己左边喂饭的亲密画面很是扎眼。

“对了,韩辙说他晚点过来照顾你。在他过来之前我恰好还能陪你多聊会儿天。”沈馨雨又将吃完的饭盒给收拾好放在一边,顺便又给秦向臣倒了一杯水。

易凌挺沈馨雨这样说犹豫了一小会儿,以一种仿若开玩笑的语气说:“有我在这里其实韩辙就不必再跑一趟了。”

“这怎么好意思。”沈馨雨说。

“没什么。我跟他也算是朋友,照顾他也不算什么麻烦。”

“韩辙本来今天就很忙,听说还有几分资料没有翻译完。如果易凌能照顾你,那我就让他不用过来了。”沈馨雨问秦向臣。

怪不得没有看见韩辙,原来是被事情给绊住了。

“那你打电话给他说吧。”

“好。”沈馨雨提着塑料袋就出去了。

“你今天在这里明天的课怎么办?”

易凌满不在乎地说:“能怎么办?翘了呗。”

秦向臣倒有些不信地说:“你会翘课?”

“怎么不会?高中的时候不也翘过一次。”

秦向臣回忆一会想起有次老是晕倒后他们在篮球场玩的事情,然后长长地“哦”了一声。

“其实,明天是星期六,没有课。”说完自个儿倒笑了,为了小小的一次骗了秦向臣。

没多久沈馨雨就进来了,对易凌说:“韩辙说你帮你他天大的忙,让我代他跟你说声‘谢谢’。”

“不用。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沈馨雨坐回到秦向臣的床边,易凌就坐在凳子上。沈馨雨无疑是一个温顺娴雅的女生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健谈与活泼。说起她和朋友们的趣事来也能让人捧腹大笑一阵。说到后来话题人物就转移到了秦向臣的身上,说他怎么霸道怎么冷淡伤了多少女生的心之类。易凌听在耳朵里涩在心底。

第三十章

“什么?当初是,是你主动追求他的?”易凌实在不敢相信沈馨雨刚才所说的。她看起来那样含蓄内秀,看不出在求爱上竟然毫无丝毫的矜持,是个爱情的勇者。

沈馨雨一点也没有害羞的样子:“有时候女生一味地矜持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敢于爱人就要敢于去追求,不试试怎么知道一定会失败呢。”

很难相信看似温柔似水的她竟然对爱情有着自己的坚持并且努力地去实践。这样的女孩子是会容易让人喜欢上的吧。易凌想。

“如果,嗯。我是说我有一个朋友多年来一直喜欢着一个人,但是同时他自己也清楚地知道他跟那个人不可能。”易凌正在考虑怎么说才算是清楚,秦向臣突然出声道:“那个人该不会说的就是你自己吧。”

“不是。只是一个朋友而已。”易凌不看秦向臣转向沈馨雨问:“嗯。你觉得他该主动去追求吗?”

“这个啊。”沈馨雨看易凌问得十分严肃认真,于是她也不得不认真地思考着这个问题。

“这个不可能是怎么样的不可能?如果是外貌的话,那倒不是很大的问题。如果是性格的话,也要等到两人处了后才能判断。”

“总之就是不可能的。”易凌说得很坚定,毫无转圜可言。

“从你刚才说的来看你那个朋友就是在暗恋对方,而且时间还不短。那么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应该也会有感觉的呀,尤其是女生在这方面是很敏感的。如果女孩也是喜欢你那个朋友的话,她应该会暗示对方才是。女生在这上面坚持不了好久的。你应该让你那个朋友赶紧表白行动,说不定人家女生心里早就等得不耐烦了。”

易凌也没去纠正沈馨雨自行想象的人,他说:“那个人没有给我朋友什么暗示。”

“没有?”这下沈馨雨的脸色就有点为难了:“如果是真的没有的话,要不就是那个女生真的太单纯还没发觉,要不就是那个女生,嗯,不怎么喜欢你那个朋友。”沈馨雨说的很抱歉,好像觉得自己说了什么伤人的话。

“我要是那女生也不会喜欢你那个朋友。”秦向臣对着易凌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一句话的事情,整那么多干什么。还暗恋人家很多年?我靠,一年四季都变换好几个来回了都。搞不懂你那个朋友都在磨叽些什么。”秦向臣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爱在心口难开的男人。花费几年时间将青涩的感情都酝酿得醇厚了熏人了还不敢品尝,就俩字,懦弱!

沈馨雨注意到对面的易凌在听到秦向臣这番话时脸上一闪而过的痛意。不过后来仔细瞧上两眼又是一片平静之色。是自己眼花了吧。

沈馨雨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秦向臣,娇斥道:“你懂什么。你以为‘我喜欢你’或‘我爱你’这些话是很容易说出口的吗?你能体会多年来心里忠贞地爱着一个人那种又苦又闷的心情是怎样的吗?你自己不懂就不要随意地批评别人的感情。”

“谁跟你说我不懂?”

沈馨雨神色间一丝黯然掠过,秦向臣没有发觉,易凌却是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

“你没有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所以有很多东西是无法体会的。”

秦向臣毫不客气地讥笑一声:“什么样的爱才算是刻骨铭心?一定要是那种天崩地裂死去活来的爱才算是爱吗?再轰轰烈烈的爱最终不都还得回归到平凡的生活中来。难道你不知道越是那种爱得没你活不下去的爱情基本上都没有好结果,反而是那种平心静气的爱情才能细水长流。因为它跟生活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平凡枯燥。”

“这就是你的爱情观?”

“不错。”秦向臣平展开身子:“生活无聊了可以找点乐子,爱情也可以偶尔撒点狗血什么的我不介意。但是不能浪漫过头,过了就显得万分虚假。”然后秦向臣有坐起身来揉着沈馨雨的头叹道:“你们女生啊,总是容易被一些虚假的东西蒙蔽双眼。记得啊生活才是检验爱情到底刻不刻骨铭不铭心的标尺。”

沈馨雨抿着笑擂了秦向臣一下:“好像自己很懂似的。”随着沈馨雨这一笑,刚才那种低压的气氛在顷刻间已经烟消云散了。

“人家根本就不喜欢你那个朋友,还是赶紧让他转移目标吧。别傻乎乎地吊死在一棵树上。”看秦向臣好像要喝水,沈馨雨赶紧将水杯递给他。然后跟易凌说:“你还是劝劝你那个朋友吧。”

易凌翘了翘嘴角笑:“他的确是够傻的。”

秦向臣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天生心思纤细如尘的沈馨雨却发觉刚才易凌说那句话时,脸上虽然挂着温柔的笑容但声音里的落寞却是怎么也忽略不了的。想起先前他的痛苦之色,然后恍然大悟,那个朋友说不好就是指的易凌自己。

沈馨雨比秦向臣多了个心眼,安慰易凌:“能不变心地喜欢一个人很久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感觉得到你”沈馨雨停顿一下:“你那个朋友是个很痴情又很长情的人。以后他一定会遇上真正珍惜他感情的那个人。”

“或许吧。”

第三十一章

沈馨雨在病房里一直呆到九点半了才离开,易凌陪着秦向臣看了一会儿电视然后就去接水让他先洗脸。洗完后易凌问秦向臣是否要洗脚。

秦向臣看看自己再看看易凌:“还是算了吧。怪麻烦的。”

易凌将洗脸盆放一边,问了秦向臣后又从床下找出一个蓝色的塑料盆子。到外面将热水打进来后,就将秦向臣半抱在床边小心翼翼地在不移动受伤的脚的情况下将完好的左脚给移到床边。

易凌又找出一块干净的毛巾搭在自己肩上,然后将脚盆放到自己的膝盖上让秦向臣将左脚伸进盆子里。

起初秦向臣还有些扭捏,毕竟让哥们儿来做这事怎么看怎么怪。不过好在易凌自己也不怎么在意,他跟着也除去了那层薄薄的羞涩之意。

易凌认真地给秦向臣洗着脚。他的脚有些白净,而且宽大有力。脚背能明显地看到突起的经络,指甲也修剪得整整齐齐的。

秦向臣看易凌瘦长的手浸在水中更显得白皙通透了。他毫不嫌弃地给他洗着脚,就连脚缝都没有错过。看着这样的易凌跟记忆中那个人相差太大了,有时候秦向臣对他甚至有一种很陌生的感觉。他记得以前高中那会儿他对眼前这个人也不怎么好,那他为什么还愿意再接近自己呢?那次相遇他表现得不冷不热的,说是会联系可后来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如果不是自己一时兴起去了他学校,估计他是不会跟他联系的吧。但今天他知道自己住院了,还急冲冲地赶了过来,连晚饭都顾不得吃。想来他还是担心自己的吧。就像他自己所说,他们是朋友了。秦向臣从来没有哪个时刻像现在这样清醒地意识到,易凌不再是记忆中那个胆小的小班长,而是他秦向臣的朋友,哥们儿。

感觉到秦向臣的脚往后缩了一下,易凌抬起头问:“怎么了?”

秦向臣盯着易凌的脸,在灯光下昂起来的脸格外的有一些与众不同。他皮肤本来就很白,虽然长得不是很帅的那种,但是白皙红润的肌肤给他增添了不少纯净的气质。民间不是有句话叫做“一白遮百丑”吗?可见有好皮肤还是很重要的,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捏摸一摸。

“你怎么了?”

“哦。没什么。你挠到我脚心了,有些痒。”

“哦。我会注意的。”

秦向臣盯着易凌的脑袋:“易凌?”

“什么?”易凌只是应声没有抬头。

“你现在?”

“嗯?”

“你现在这样特像我媳妇儿。”

“什么?”

“干什么?”易凌刚才还说会注意结果还是挠到脚心了。秦向臣超级怕痒猛地抬高脚带出了许多水洒在地上。易凌的牛仔裤上也没能避免被波及了。

“不好意思,又挠到脚心了?”易凌将秦向臣的脚重新按回盆子里。

“做什么那么激动?”秦向臣埋怨道。

“谁叫你要说那种吓人的话。”

秦向臣又痞痞地笑:“我说真的。你给我洗脚的时候温温柔柔认认真真的样子,真的很像我媳妇儿。”

“我跟她不一样。”

“谁?”

“你女朋友。”

“谁在跟你说她。媳妇儿是媳妇儿,女朋友是女朋友。”易凌很想问这有什么区别吗,结果秦向臣自己就说了:“女朋友还不知道能不能成媳妇儿呢。”

“以后不要再这样说,她听见了会不高兴。”

“说什么?”

“谁那个你媳妇儿什么的。”

易凌给秦向臣擦干脚,将盆子也放到一边才又将他好好地安置回床上躺着。

“我刚才是开玩笑的。你别当真啊。”

易凌将洗脸水也倒入脚盆里然后端到洗手间去倒掉。刚走出洗手间时,易凌回头看了看盥洗台上的镜子。里面清清楚楚地印出自己失望又苦涩的脸,然后他朝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寂寞的笑容。

“我才不会当真,只有笨蛋才会当真。”

第三十二章

秦向臣在医院整整躺了三周。这三周来易凌只要得了空就会往医院跑。因此跟沈馨雨也更加熟悉起来。慢慢接触下来后易凌觉得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长得漂亮性子也和顺。尽管当初是她主动追求的秦向臣,在一般人的认识里就是在感情中处于弱势的地位。但是他们相处中丝毫看不出她有任何小心翼翼或有所顾忌。在感情上也一直很坚持自己的性格和原则。同时也看得出来秦向臣身边的朋友们也很乐意跟她交往。

易凌从不嫉妒沈馨雨,只是会羡慕她。羡慕她的好人缘,而且还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秦向臣的身边。那样的画面只会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浮现于他不太清晰的梦里。现实中他却不敢有丝毫的跨越。说得文艺点就是他只能站在彼岸的这头静静地看着他幸福着,和别的女孩一起。

易凌对沈馨雨的印象很好,私底下也不排斥跟她见面。虽然沈馨雨很活泼健谈,但安静的时候居多。这是易凌在跟她接触久了之后得出的结论。

从什么时候开始忽略了沈馨雨情敌的身份而坦然地开始以朋友角色友好地相处的呢?许是在说他是个痴情且长情的人的时候罢。沈馨雨没有像秦向臣那样咄咄逼人,只为着她那份无言的体贴与安慰,他就无法拒绝她的邀请。

他们常常约在上岛咖啡厅见面,谈话的主题从五花八门开始最终总会回归到秦向臣的身上。她跟他诉说着大学时候的秦向臣,他跟她回忆着高中时候的秦向臣。他们都将彼此心底关于那个人最深刻的记忆拿出来与对方交换,借以将那个人拼凑完整。

“没想到那个时候的他这么坏。”听完了易凌的叙述,沈馨雨笑着说。

“是啊。那时候真的很讨厌他。”易凌搅拌着咖啡。

沈馨雨撑着下巴:“其实他就是这样。总是随心所欲地做事,不怎么考虑别人的心情。有时候在无意中伤害了别人也不会发觉。”

“呵呵。现在他应该还好吧。有你在身边好好打造,他会成为一个好男人的。”

“我?”沈馨雨摇头:“我可没那个本事。”

沈馨雨的语气听起来很低落,是不是跟秦向臣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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