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世界 上——尼罗
尼罗  发于: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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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血战触目惊心,所以路上反倒没了观众。何殿英身上的浅色西装已被染成血迹斑斑,肋下背上还插着两把匕首。摇摇晃晃的转向路边的余至瑶,他面无表情的喘了口气,然后举起血淋淋的短刀一指对方:“如果这事是李凤池主使的,我就找你算账!”

余至瑶依靠在自家汽车夫的怀里,挣命似的只是喘息。

何殿英说要陪着余至瑶去医院,结果一语成谶,真是陪着去了。

他命大,两把匕首全嵌在肋骨之间,没有深入伤到内脏。五花大绑的被绷带裹缠了上身,他像不知道疼似的,一路晃到了余至瑶那里去。

“心还疼吗?”他问。

余至瑶从诊室里出了来,对他摇头:“不疼了,忽然就不疼了。”

何殿英笑了一声:“我疼了,所以你就不疼了,是不是?”

余至瑶板着脸:“什么意思?难道是我指使了人来杀你?”

何殿英没那个意思。他记得余至瑶当时忽然搂着他转过身去——那个动作,是下意识的要为他挡刀。

有这个心就够了,他俩之间的问题越来越不能细究。不计较,就是过命的亲人兄弟;计较了,又全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糊涂着来吧!何殿英仿佛忽然想通了:人生在世,哪有那么多一清二白?

经过一番打探,玉清池门口的杀手,果然就是李凤池派出去的。

何殿英既然没死,自然就要报仇。李凤池从此被何殿英搞得焦头烂额,自顾尚且无暇,哪里还有闲心去接余至瑶的生意?不但不接,他还把余至瑶看成了扫把星,连见都不肯见。

余至瑶手中一家俱乐部一家饭店,对于烟土的需求都很大。李凤池不接他的生意,别人知道其中利害,也都不接。他走投无路,又不愿向何殿英低头,因为内心忧愁,所以失眠症越发严重了。

“求人不如求己,求人不如求己……”他魔怔了似的不吃不喝,在客厅里来回转着圈子走,脑子里乱哄哄的只重复着一句话:“求人不如求己。”

从早晨走到傍晚,他累出一身大汗,脚下轻飘飘的,仿佛快要腾云驾雾。忽然停住脚步,他长长的吁出一口气,然后双眼一翻,“咕咚”一声晕倒在地。

一个月后,李凤池跑了。

李凤池有家有业,虽然也狠,但是狠不过那二十多岁的愣头青。眼看何殿英真不罢休,他带着老婆孩子跑去了上海,从此再不露面。何殿英这样一个年轻小子,居然凭着好勇斗狠扳倒了李凤池,那种影响可想而知。拿出痛打落水狗的劲头来,他在追击李氏门徒的同时,顺势就把一只脚踏进日租界去了。

何殿英扭转乾坤,因祸得福。与此同时,余至瑶也下定决心,预备单干!

22.求人不如求己

八月的下午,余至瑶穿着游泳裤衩,光脚站在了公馆后院的露天游泳池旁。与他并肩站立着的,是同样装束的余至琳。

不远处的草地上撑了两把大遮阳伞,伞下摆着白色桌椅。座位上的观众共有两人,一位是抱着雪团的杜芳卿,另一位妖娆摩登,是个年轻的舞女。

“这个游泳池……”余至琳摸着下巴,沉吟说道:“看起来的确是与众不同。”

余至瑶认为自己有必要做出解释:“本来是设计成了水滴形状,可是工人在开挖建造的时候,并没有做出水滴的尖端。”

余至琳抬手比划了一下:“好像还有一点歪……是歪的水滴?”

余至瑶点了点头:“是的,有一点歪,歪的水滴。”

余至琳双手叉腰,觉得这个奇形怪状的游泳池绝对不像水滴,倒像是别的什么东西——到底像什么呢?那他一时就说不出了。

不过不管它像个什么,骄阳之下能在这一池清澈见底的净水中游上一番,总是一件令人爽快的好事。余至琳纵身跃入水中,随即浮在水上转过身来,向余至瑶伸出了一只手:“弟弟,下来,不要怕。”

余至瑶自认没有那么胆小娇气,尤其无需兄长的接引。一言不发的向前一跳,只听“咕咚”一声大响,他连个泡都不冒,直接沉了底。余至琳见状,连忙一个猛子扎下去捞他。

哑巴这时走了过来,双手拿了三瓶冰镇汽水。把汽水分别送到了杜芳卿和舞女面前,他自己握着一瓶蹲到池边,饶有兴味的观看大哥教弟弟游泳。

余至瑶一点儿也不想让余至琳来充当教练,可余至琳处在暑假期间,无所事事,竟然非常热心,并且还提前买好了游泳裤衩送过来。余至瑶却不过情面,只好拜他做了老师。

余至琳站在水中,笑问余至瑶:“弟弟,水里好不好玩?”

余至瑶感觉他这个语气非常奇异,好像自己是他的儿子:“哦……好玩。”

余至琳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俯身潜入水中,他像条大鱼似的一口气游出好远。这回露出头来,他对着余至瑶招手:“弟弟,来啊!”

余至瑶听了他这种老气横秋的口吻,在一瞬间就下了决定,以后再也不和他学游泳了。

也许是错觉,也许是幻觉,总而言之,余至瑶认为余至琳和气的很可怕。或许因为余至琳是余朝政所爱的人,所以余至瑶不能和他亲近。煌煌的太阳光下,余至琳浮在远处,像一只水淋淋的笑面虎,也像一只白森森的水妖。余至瑶打了个冷战,忽然感觉池水寒意入骨。

余至琳见他盯着自己发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便采取自由式游了回去:“弟弟?”

哑巴仰头灌下最后一口汽水,然后走到余至瑶身边,弯腰伸出手来。余至瑶在身边没有发现上岸扶梯,忽然见到哑巴的手,便连忙一把抓了住。

“大哥,我要上去休息。”他轻声说道:“水里太冷。”

随即不等余至琳回答,他便在哑巴的牵引下,连滚带爬的上了岸。

脚踏实地之后,余至瑶立刻就舒服多了。趿拉着拖鞋走到遮阳伞下,他用湿手在舞女脸上蹭了一下。舞女昨夜没有留意他的裸体,方才骤然看清了,便被胸前那道自上而下的伤疤吓傻了眼。骇然的扭开脸去,她勉强压下惊魂,娇嗔一声:“二爷,讨厌。”

舞女是马维元送过来的,瑶光饭店里新下海的雏儿,才上中学二年级,又鲜又嫩,如果不是因为家贫,也不会跑到舞场里挣风尘钱。马维元看她貌美,又问清楚了的确是处女,便将她介绍给了余至瑶。余至瑶家里没个能同床共枕的人,寂寞久了,也不自在,这时便是慨然笑纳。

余至瑶绕过了她,走到杜芳卿身边坐下。杜芳卿如今处在一个隐居的状态,从不出门抛头露面。余至瑶很不喜欢他这阴沉沉的幽怨模样,时常逼着他出来见见天日。

于是杜芳卿就很为难——外界的目光对他来讲,都像刀子一样,就算家里仆人没有恶意,可是只要有谁多看了他一眼,他心中便是一痛;况且自从经过那一场荼毒之后,下身伤处落了后遗症,他有心无力,再也无法在床上伺候余至瑶了。

可是如果死活不肯下楼,又像是不识抬举,给脸不要脸。二爷全为了他好,他一个废物,又有什么资格推三阻四的闹别扭?

微微瞟了余至瑶一眼,杜芳卿把面前的汽水瓶子推了过去。余至瑶见他没喝,便端起来仰头一饮而尽。

这时,哑巴又搬了一张躺椅过来,让余至瑶躺上去晒太阳。没等余至瑶躺稳当,王连山来了。

王连山一身大汗的蹲在躺椅旁边,压低声音说道:“二爷,今天的烟土运过来了,一路顺利,没人阻拦。”

余至瑶在炽热阳光下闭上了眼睛:“那两个孩子的家里,钱都送到了吗?”

王连山答道:“送到了,一家三百大洋。”

余至瑶转过脸来,睁开眼睛望向了他:“今天过来的烟土,你拿两包回去。你一包,顾师傅一包。”

王连山低头笑了:“二爷,不用,我们现在不缺钱用。”

余至瑶也笑了一下:“别让我废话。你我之间有钱分钱,有土分土。而且不缺钱是应该的,在我身边还要缺钱,那说明我亏待了你们。”

王连山听到这里,用力点了点头:“二爷,那我就收!”

余至瑶接着说道:“小薄荷不可能就这么善罢甘休。你让下面那帮家伙打起精神,谁敢抢土,直接开枪。”

王连山连连点头,随即又道:“张兆祥已经投案自首去了,怕是得在牢里蹲上三年。”

余至瑶思索着说道:“给他找个律师。三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也够他受的了。”

自从决定“单干”之后,王连山等人就受到了重要提拔。其实单干这事,说简单也简单,只要势力够大,满可以全天津卫乱跑;可是谁的势力也没那么大,所以行动起来,免不了就要一步一刀,杀出血路。余至瑶通过顾占海,招揽到许多舞枪弄棒的半大孩子。这帮小子虎头虎脑的真不怕死,就算死了,也能给家里换来三百大洋的抚恤,所以无牵无挂,一味拼命。若是惹上了官司麻烦,那也好办,挑上一个送去顶罪,横竖二爷有钱打点,总不会让人坐在牢里不得出来。

余至瑶觉得这样很好。求人不如求己,与其费尽心思四处结交势力,不如自己有点出息。何殿英大概是生了气,好一阵子没露过面。余至瑶偶尔会心旷神怡的思念他,思念过后,也就算了。

余至琳在水中嬉戏够了,动作矫健的上了岸。余至瑶不肯再说,抬手打发走了王连山。

走到余至瑶面前弯下腰来,余至琳笑道:“弟弟,我要走啦。”

余至瑶坐了起来:“大哥,吃过晚饭再走。”

余至琳拍了拍他的脸:“我晚上还有约会,很赶时间。你做你的日光浴,不必送我。”

然后他直起腰来,对着伞下那二位也颔首一笑,礼数倒是很周到。

余至琳前脚离去,余至瑶后脚也出了门。驱车赶往法租界,他去拜会了马维元的师父。

马维元先前是个街上的混混,糊里糊涂的入了青帮。入帮之后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依旧是在朝光俱乐部里做小打杂的。直到余至瑶继承家业之后,他才渐渐崭露头角,发达起来。他是个挺懂规矩的人,有钱之后就带着礼物看望了师父。他那师父姓金名茂生,门徒无数,富贵已极,几乎不认得马维元,没想到三言两语的一交谈,金茂生发现这小子还挺机灵,从此便有了印象。而余至瑶偶然得知此事,便通过马维元,搭上了金茂生。

余朝政在世之时,也是个“老头子”一级的人物,所以余至瑶面对了金茂生,也不肯太过谄媚。对于金茂生,他采取的交际手段是打麻将——金茂生好赌,最爱麻将。

余至瑶身体不好,又闹失眠,很是适宜在牌桌前彻夜鏖战。赌品如人品,金茂生经过几次牌局之后,就觉得余至瑶人品挺好。而余至瑶牌艺平平,时输时赢,最后算起总账,竟然只付出了不到三百块钱。

余至瑶一脚踏入金公馆,随即一屁股又坐到了牌桌前。陪着金茂生打牌的都是本地大亨,金茂生信口胡骂,忽然提起了何殿英,便是说道:“这个狗娘养的小薄荷,我看天津卫快要盛不下他了,连老陈的货都要抢!”

余至瑶打出一张牌去,同时点头附和:“一车八十现大洋。”

金茂生翻着白眼摸牌:“操,怎么不去抢啊?”

旁边一位中年汉子笑道:“他是把我抢了啊!”

余至瑶开口问道:“陈老板不是和他谈妥了么?怎么也抢?”

陈老板长叹一声:“那小子没个准话,一天一变。我我又不是他爹,我还由着他的性子喂着他?”

余至瑶不出声了。何殿英的确是“一天一变”,然而恶人当道,一般人硬是奈何不了他。尤其是有李凤池做例子——何殿英有个特点,便是一旦盯上谁了,便是不死不休。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大亨们有家有业有身份,谁和这种亡命徒穷耗?

“诸位要是有货经过日租界。”余至瑶淡淡说道:“尽管知会一声。我这一个月走的还算顺利,或许可以帮忙。”

23.心怀鬼胎

余至瑶已经连着两个月没有见到何殿英了。

他夜里睡不着觉,大白天的在沙发上打盹儿。朦朦胧胧的看见何殿英从外面走进来,一路蹦蹦跳跳的像只白兔子。他很高兴,一跃而起,然后就醒了。

坐在沙发上出了半天神,他抄起电话要了何公馆的号码。线路接通之后,那边接电话的仆人把话筒交给了何殿英。双方隔着遥远的距离,都不说话,通过一根电话线倾听对方的呼吸声音。

后来,还是余至瑶主动对着话筒吹了一口气。

那边哼哼的冷笑出声:“怎么着?想我了?”

余至瑶答道:“嗯。”

然后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余至瑶只是想听一听何殿英的声音,现在听到了,心里就挺欢喜。他猜得出何殿英的反应——先是一愣,随即扭头看看话筒,然后把话筒一摔,嘴里开骂:“他妈的神经病!”

有意思,他想,小薄荷就是有意思。

马维元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步履匆匆的走进余公馆大门。他是从家步行过来的,余至瑶给了他一处房子,和余公馆在一条街上,十分之近,几乎就是邻居。余至瑶是他的贵人,让他从一名小杂役变成俱乐部的马经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做出报答,自己琢磨着,似乎只能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二爷啊。”在余至瑶面前,他从来不坐,总是垂手站着:“有件事儿。”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正在懒洋洋的吸雪茄:“说。”

“上个月,您花钱打发了的那个张小英,昨天下午找我来了。”

张小英便是马维元当初进贡过来的舞女,余至瑶破了她的身,睡过几夜之后失了兴趣,便拿两千块钱打发了她。满心狐疑的盯着马维元,余至瑶预感到要出事:“继续说!”

马维元弯下腰,陪着小心说道:“她……她怀上了。”

余至瑶眯起眼睛,仿佛不能置信:“什么?”

马维元听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所以没敢抬头:“今天上午,我让人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没错,是真怀上了。”

说到这里,他偷偷溜了余至瑶一眼:“二爷,我盘问了她半天,谅她也没胆子撒这种谎,应该真就是您的骨肉。所以二爷您看,您是明公正气的收了她呢?还是找处房子先养着她?”

把话说完,马维元脸上现出了笑模样,心里是替二爷喜悦。虽说张小英出身贫寒,做过舞女,但是身子清白,这个余至瑶最清楚,并且还读过几年书。这样的资格,做太太是不够,但是当姨太太绝没问题。二爷也是有点本事,几夜的工夫,还真打下种了。

然而,余至瑶却是惊惶的一挥手:“我不要!”

马维元没听明白:“不要?您是不要张小英,还是不要孩子?”

余至瑶心烦意乱的站起身来:“都不要!”

然后不等马维元多说,他迈步便走,竟是就此跑了。

马维元未能揣摩清楚“圣意”,随口就把这消息散布给了身边的人。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连杜芳卿都知道了。

“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不要?”他抱着胖墩墩的大雪团,跟在余至瑶身边嘀咕:“多子多福嘛。”

余至瑶扭头瞪着他:“你懂个屁!你给我滚回房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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