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现实里你就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了吗。”
江昱辰顿时失语。
海浪阵阵,凉风习习,天边夕阳已经落下一半,留在地面上的光线越来越趋于火红色。良久,才由迟暮先打破了沉寂,问出了一个藏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那个苦味的提拉米苏,你是怎么知道配方的。”
江昱辰愣了愣,才道:“你收到那些信了?那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一次半勺的量,慢慢增加,失败了记不清多少次,好歹最后成功了。”说完,他还自嘲地笑了一下。
迟暮心道一句果然,他站起来,朝来时的楼梯走去。
江昱辰喊了声:“你去哪里?”
“天快黑了,难道我不该回去么,要是消失太长时间难保莫涟不会直接广播找人,我还丢不起那个脸。”迟暮摆了摆手,“能在这里碰见你,我很开心。”
“等等!”江昱辰也跟着从凳子上跳下,动作太大还险些绊倒画架。
迟暮疑惑地回头,“还有事吗?”
“我……我只是想问问。”江昱辰气息渐渐急促,压着声音道:“他对你,还好吗。”
迟暮当然知道这个“他”是谁。
“我们分手了,你不知道?”迟暮故意做出一副讶异的表情。
“怎么会这样,他对你不好?”
“不,只是不合适。”
迟暮望着江昱辰渐渐睁大的眼,“就像你曾经说过的那样,合适了,就在一起,不合适,就马上分开,勉为其难的话,也不过是互相伤害。”
江昱辰顿了顿,才说:“那,你想过再找别人吗?”
“如果能碰见合适的人,我会考虑。”
迟暮都意外自己能对着江昱辰讲出这么平静的答案,他看着他的眼,黝黑深邃,挺的鼻,薄的唇,这样俊美的男人,这是他爱的人,也是他曾经的爱人,这人在他面前问他“你还会再找别人吗”,却说不出一句“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或许真的不能在心底期望太多。
迟暮难以察觉地摇了摇头,又向前迈出一步。
“迟暮,你,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鞋底与木地板接触的刹那,翻出咔哒的声响,这声响陪着江昱辰有些结巴的声音,飘进了迟暮的耳朵里。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在这一刻慢了下来,迟暮侧过脸,江昱辰背对夕阳站着,看不清表情,光线在他身前拉出一道悠长的影子,让他整个人都变得迷迷蒙蒙。然后,他听见江昱辰继续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研究提拉米苏配方的那段时间,我也顺便研究了这蛋糕的来历,发现提拉米苏只不过是在过去没有点心吃的时候,意大利人把杂七杂八的零碎食材混合到一起做成的糕点,外表虽然足够漂亮,里边的本质就是一堆杂食而已。”
“那时我忽然觉得,我就是这么一块提拉米苏,除了披着一层光鲜的外表,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迟暮笑了,“江昱辰,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一个新锐设计师当着别人的面说自己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很清楚,一个连情感都无法把握的人,又怎么能做好其他的事情。”江昱辰继续说:“有些事情我想了很久才想明白,你说得对,感情这种事果然最讲求的还是一个结果,那本书我看了,但是故事的结局不该是书里写的那样,而应该是这样。”
他深吸一口气,“迟暮,我爱你,来我身边好不好。”
我爱你。
迟暮背过身,轻轻闭上眼睛。
“我知道这么说也许会让你为难,也知道你大概不会再接受我,但是,老天爷如果安排我们在地球的另一端都能相遇,如果你心里还给我留了那么一点位置的话,我还想,我还想握着你的手向前走一次,就用我的爱情做赌注。”
江昱辰声音渐渐沙哑下去,却带上了一股厚重感,“你愿意,你愿意相信我一次吗。”
迟暮没出声,他连一个字都没说,顺着阶梯缓缓往下走,他的脚步声每向下降一分,江昱辰的眼神就低沉一分,直到能听见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江昱辰紧绷着下颚,有些丧气地垂头转身。
“今天晚上八点,沙滩上会有一场篝火晚会,酒店所有的客人都会参加。”迟暮的声音忽然从下层栈道飘上来,夹杂着海浪的声响,“我会在那里等你,晚会开始后,如果你能在五分钟之内把我从人堆里找出来的话,那么。”
江昱辰猛地抬头,最后四个字因为距离的关系已经隐约不可闻,但他还是听见了。
“那么,我就相信。”
江昱辰冲到栅栏边上,看着远处正渐渐缩小的背影,毫不犹豫地又大喊了一声:“我爱你!”
迟暮双手插在裤兜里,紧握住冰凉的钥匙圈。
他没有再回头。
夕阳已经完全落到了海平面以下,留在海面上的,仅有一圈残余的白光。
最后一点余辉散落在小几上,晚风翻开书本的第一页,映照出正中央一行小小的卷首语:
“一个人一生可以爱上很多人,等你获得真正属于你的幸福之后,你就会明白一起的伤痛其实是一种财富,它能让你学会更好的去把握和珍惜你爱的人。”
那似乎是,对所有曾经百转千回,却依然相守的人们,最深刻的祝福。
——正文完——
番外:匆匆那年
我记得网上传过这么一句名言:眼看就要奔三了,可是我还没有二够。
不知道这句话是谁想出来的,很内涵,很有才,也很符合我现在的心境。
我站在镜子前,理了理领结。江昱辰说这身衣服是他按照我的身材比例特别定制出来的,绝对比我任何一件其他的衣服都要合身。我曾困惑于为什么他会如此清楚我的身材比例,他的回答则是:身为一个合格的设计师,在手掌抚摸过对方的身体后,脑子里自然会有公式计算出最精确的尺寸。
这手段虽然淫-秽下流,我也不得不承认,它从侧面印证了克劳德·江·克罗蒂亚如今真的是个很合格的服装裁缝,没有辱没他的天分。
今天是我三十岁的生日。
我习惯把人生拆成每十年一轮,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才十岁,小学六年级,就已经在幻想自己二十岁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模样,等我到了二十岁,又在幻想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会有什么成就,一直到现在真正三十岁了,暮然回首,真是感慨良多。
想当年,天真烂漫的我总以为会在自己二十岁的时候变成享誉海内外的大明星,拳打李连杰脚踢甄子丹,歌喉赛过张学友演技PK梁朝伟,怀着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一路磕磕绊绊长大。后来渐渐明了事理,才懂得儿时的想法不过是一场很傻很天真的少年梦,做人当以务实为最大标准。
所以在二十岁那年,我又有了新的十年目标,这目标现在看来依然天真得可笑。那时我的想法是,到三十岁的时候,我一定还要陪在程昊身边,他一样爱我,我也一样爱他,他成功创造了自己的事业,我从旁协助,我要当他精神上的灵魂伴侣,事业上的最佳搭档。
我相信每个曾经深陷热恋不可自拔的人都有过要一辈子陪在爱人身边的打算,这想法很好,真的很好,但是在这么想的同时,也别忘了在心中暗暗告诉自己,如果以后出了什么变故,要有一颗能承受打击的心。
我庆幸当初我这么做了,于是在这十年间,程昊事业固然成功了,但是当她娶了别人,背离我而去的时候,我经过自我锻炼的内心也没有觉得世界一片灰色。我虽然没有一个正常男性该有的性取向,但是我一定有一个正常男性该有的坚强。
这个世界上最难以预测的东西有两样,未来与人心。过去三十年的经历深刻地教育了我这一点,对于未来,理想应该有,但是别迷信,作为新时代的人,最该做到的本分是见招拆招,随机应变。而对于人心,在你觉得实在弄不懂对方在想什么的时候,这没什么,你可以拉上几双值得信任的慧眼帮你一起鉴别,比如颜烁,再比如何小立。
确定自己这一身衣服穿整齐了,我走到窗前,拉开白色的窗帘。不远处海浪翻滚,蓝天白云,真是一幅好风景。难为江昱辰费心,不过一次生日而已,还能帮我把排场弄到三亚的海滨别墅来。
不过,他肯花钱,又有钱,我还真没理由帮他省。
别墅院子里的泳池旁撑着一把大阳伞,阳伞下的躺椅上靠着个浑身上下只穿了条低腰泳裤的男人,两条修长有致的腿大喇喇交叠着,一边听歌,一边晃荡着吊在脚上的人字拖。
他似乎看见了出现在窗口的我,抬起原本架在鼻梁上的蛤蟆镜,露出一双桃花眼,对我轻佻地勾了勾嘴角,大呼一声:“衣服真帅!”
对于他的称赞,我报以微笑。
我和何小立认识在2000年冬天。
那时我还在上大二,正到处做家教勤工俭学。何小立在一家酒吧里当服务生,月薪1000,不包吃不包住,没有五险一金。
十二月十六日晚上十点的地铁站,我做完最后一趟家教,正赶着回学校。偌大的候车厅里就我一个人,天气是真冷,暖气偏偏又出了问题,我抱着手被冻得直跺脚,然后才看见了靠在自动贩卖机旁边睡得昏昏沉沉的男人。
诚然那时社会尚且单纯,并没有什么“徐老太”之类的人出现,而我又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不然随便换个人估计都不会管这等闲事。
但那天的情形是我一个没忍住好奇,走进了看才发现躺在那的是个年轻人,穿得人模人样,睡得满脸通红,一摸额头,还烫手得很。
后来的发展就很简单了,我把他背去了最近的医院,花掉了身上的好几百块钱垫付医药费,然后在翻出他的身份证确定以后的讨债对象时,记清了这家伙的名字,简单又好记的三个字——何小立。
身后的门在这时被轻轻敲响三下,莫涟开门进来,对我说:“又有熟人到了。”
我跟着他下楼,几个编辑部的同事正围在餐桌边研究那些造型精致的甜点,我忽然感觉小腿上一沉,一个小不点不知从哪窜出来,扯着我的裤子兴高采烈地叫着:“吃叔叔!吃叔叔!”
我故意板着张脸看他,“说过多少次了,不是吃叔叔,是迟叔叔!”
小不点对我做了个鬼脸,这孩子,个子没长多少,性格倒皮了不少。
“你爸爸们呢。”莫涟说的熟人,估计就是他们了。
“在那边。”小不点指向门口,迎面正走来一高一矮两个男人,高个的面无表情,手里提着巨大的行李箱,矮个的抱了个大蛋糕,正对我微笑。
同何小立相识一年后,我们认识了颜烁。
半夜十二点的酒吧门口,有飞贼抢了女人的手包一路狂奔,何小立路见不平,却在撂倒了小偷的同时,又将紧跟在小偷身后的人当成同伙,一个飞腿踢上了那个其实是帮忙捉贼的颜烁的脸。
我接过颜烁手里的蛋糕,上面盖着厚厚一层可可粉,是个巨型提拉米苏。
寒暄了两句,顾明安便抱着顾惜颜上楼休息了,我和颜烁来到院子里的泳池旁,在何小立旁边的靠椅上躺下,何小立斜过眼睛来看我,调侃道:“摆这种姿势也不怕折腾到你这身衣服。”
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颜烁说:“怎么没看见向朗,你没带他过来?”
何小立端起身边加了冰块的酒,边喝边道:“我打发他去厨房帮忙了,这孩子最近调酒的手艺大有长进,不用可惜。”
我道:“我要是告诉他你私底下还是这么做一个孩子有一个孩子地叫他,你说他会不会跟你翻脸。”
何小立脸色顿时一白,而后咬牙切齿道:“你要是这么干,在他跟我翻脸之前,我会先跟你翻脸。”
这就是何小立,见色忘友,被一个比他小八岁的恋人迷得神魂颠倒,从此改邪归正,弃恶从良。虽然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向朗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不过现在争论这些显然没有意义,有意义的就是大家有眼能辨,这两个人感情好得很。
何小立继续对我感慨,“时间过得真快,没想到连你都三十岁了,想起当初年轻的时候,真是恍如昨日,果然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
我笑他:“你卖弄什么文艺腔,难道现在很老吗。”
他反问:“难道不老吗。”
颜烁冷笑:“你想要倚老卖老现在还早得很。”
何小立:“……”
看着他们斗气的样子,不知是不是因为我们许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聚在一起了,我心情又好上了一圈。
Party在原定的傍晚六点准时开始,江昱辰成了最后一个到场的人,带着他的礼物,一个巨大的六层蛋糕。
生日蛋糕这种东西,我真的已经记不清多少年没吃过了。
往年那些生日,我的概念里就没有“蛋糕”这两个字,一半原因是总觉得吃生日蛋糕是小孩子的专利,另一半原因是担心有人会拿着大块的奶油到处恶作剧。
或许是儿时的阴影在作祟,我至今忘不了当年上初中时,一次生日被同学抹得全身都是奶油的惨烈场景,不光报废一件纯棉的外套,回家还被父母臭骂了一顿。
蛋糕最顶端插着两根数字蜡烛,鲜红的三十像两个寿桃,我虽百般不情愿,仍被江昱辰推着站上一个凳子,在一客厅众目睽睽之下,幼稚又装模作样地许愿,然后吹灭那两根蜡烛。
“Happy birthday!”何小立率先扔出手里的蛋糕,啪地盖上颜烁的脸。
我最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一时整个客厅里刀光剑影无数,准备用来切蛋糕的刀具完全没用上,大家改成了用手抓,男人们扯开领带挽起西装奶油在掌心舞得虎虎生风,女人们踢着高跟鞋健步如飞,沙发桌子间跳来跳去,边尖叫边还手,彻底乱作一团。
莫涟堂而皇之成了广大女编辑们群攻的对象,枉他生得人高马大却敌不过娘子军的彪悍,何小立和颜烁对砸得十分卖力,顾惜颜夹在两人中间又叫又跳,顾明安与向朗本不欲加入战团,结果在不幸被几个“流弹”命中后,也开始愤然还击。
我站在高处愣愣看着眼前这一场混战,脑子里只蹦出三个字:都疯了。
“这里似乎不安全,我带你到楼上去避一避。”江昱辰在旁边露着人畜无害的笑容,对我张开双臂,我正要点头,忽然心口升起股警兆,劲风扑面间,左脸已着了他得道。
扑鼻尽是浓浓奶油香。
江昱辰右手托着蛋糕,笑得弯下了腰。
我冷眼看他片刻,重新蹦回凳子上,端下最上层的整个蛋糕,朝他猛扑过去。
身上这身衣服算是彻底报废了,好好的生日派对也变成了鬼混的狂欢,但我却很开心,我想,这应当是从小到大我过得最开心的一次生日。
时间真是个有趣的东西,有时让人觉得度日如年,有时又让人觉得十年如一日,我至今仍然清晰记得那年何小立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依旧满病房找酒的嘴脸,也记得颜烁满脸鼻血仍不忘扯着我们索赔他那副价值三千人民币眼镜的场景,仿佛它们就发生在昨天。
这十年里,我们都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好歹最后扛住了挫折,磨砺出彩虹。
若说对下一个十年还有怎样的期盼,那我的愿望是,我希望爱我的人们依旧留在我身边,我爱的人们也一个都未离开,虽然“天下间无不散之筵席”这句话是不错,但是无论将来走向哪里,当我回头去看,在我们缘分开始的地方,总会留在那里一个时间永远也无法消磨掉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