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来竟是一朵渴望永恒的烟花。当繁华绽放转瞬即落,他希望,有人,能带他回家。
而那时候林烟已经成为灰烬。风光落幕,耀眼不再,巅峰已逝,风沙滚滚,过往的一切都仿佛梦幻,恍如烟尘。可如果那时候有人,还有人,不管不顾,不嫌不鄙,不离不弃地,捧起他的碎片残渣,对他宛若至宝,珍惜犹如鼎盛——那么他相信,那就是永恒。
那就是,他要的,最贪婪的永恒。
瞬间和永远他都要。燃烧和耐久,都是他的。
韩笑突然打破静默:“对了,前几天凌望来找我,想让我送莹莹去查骨髓,看能不能跟你匹配。我跟他说,如果你跪着求我,那我说不定会考虑考虑……呵,结果你知道吗,他当场,真的当场,就跪了。动作快得很,一气呵成,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林烟,你可真了不起。”
林烟挑挑眉:“喂喂,你这也太恶劣了吧。老人家可不能这么坏啊,就算你不为自己的后半生和下辈子积德,但好歹也为马上就要出生的小外孙积点儿德吧。”
韩笑回答得云淡风轻:“怎么,只准你恨乔小为,就不准我恨了吗。”
林烟一愣,旋即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好吧,他承认,这一刻,他觉得韩笑,居然挺可爱的。
韩笑想了想,再开口,语气竟颇有几分犹豫不忍:“那么,不是我不让莹莹去查,也不是因为莹莹现在的身体状况,而是因为你知道……你应该知道,莹莹的骨髓和你……”
“我知道我知道,”林烟赶紧挥手打断韩笑的欲言又止,十分干脆,不在意道,“当年妈妈生病的时候,我们俩不是都去查过吗?我知道我们俩的骨髓和妈妈都不匹配,也知道她的骨髓和我的也不匹配。从来没指望过,所以现在也不觉得有多失望。”
他只是从始至终,都在绝望。
韩笑眼神一闪:“好,那你自求多福。我不会,再来看你了。”
再来看,那个逐渐虚弱,步向死亡的林烟,会让韩笑不可遏止地联想起许多年的因因。而韩笑老了,那样留不住的痛,他不想,再经历一遍。
林烟嫌恶地翻了枚白眼:“去去去!我也看不上你这个老头子。”
韩笑大度一笑走到门前,身形一缓突然想到什么:“哦对了,还有,刚刚我来的时候,看到夏昭时的车也停在外面,”他转头回望林烟,眸中劝诫的意味若隐若现,“怎么,你真的打定了主意下得了决心,一直,不见他吗?”
“我当然要见他,”否认之快让韩笑微微有些无语。林烟恹恹打了个呵欠,蜷起身体缩进被窝慢慢闭上眼睛,声音渐变含糊,“不过现在,还是让先让他等着吧。”
让他等,让他悔,让他疼。让他黯然销魂,让他痛不欲生。
林烟不是什么好人。但对夏昭时,他已经很好,很好了。夏昭时曾给了他深可见骨的三刀重伤,而如今他还他的,只不过是兵不血刃的一记鞭子。
疼归疼,却带着林烟那一份,并不伤筋动骨的温存。
于是这一等,就让夏昭时直接从烈日炎炎的盛夏,等到了凉风渐起的初秋。
九月底的某一天,夏昭时抱着小Adrian来看林烟。不过小Adrian不能进病房里去。虽说林烟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始做化疗,可是白血病人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本身也是相当低下的。宠物们身上那些,对于身体健康的正常人来说,或许不值一提微不足道的细菌病毒,然而对于林烟而言,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成为一项致命的威胁。
所以夏昭时只能先抱着Adrian站在一旁透明的玻璃门外,左右晃了晃呈给林烟看。小Adrian对这样能看不能摸的会面状态感到非常不满,生气得很,在夏昭时怀里不安分地乱动。那渐长锋利的尖锐爪子和肌肉强壮的四肢小腿差点儿伤着了正辛苦怀抱着它的夏昭时。林烟见状,眼底不禁流泻出一抹宠溺欣慰的温和笑意,歪着脑袋想了想,忽然抬手放在嘴唇前,做了一个“嘘”的姿势。
小Adrian不依不挠咩唔一声,但立刻奇迹般泪眼汪汪地安静了下来。
它果然最听它林烟爹地的话。
一人一狐就这么比比划划无声交流了许久。中途林烟的眼神始终没有落在夏昭时的身上。约莫一刻钟过去,等到小Adrian的探亲时间结束了,夏昭时才终于得到首肯,能够进去。
他有些恍惚。
在刚刚林烟——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从头到尾,都只凝眸在小Adrian一个身上,而心无旁骛的时候,夏昭时同样,那一双幽若寒潭的深邃眼睛,也只顾着,在看林烟。
他看着林烟,四目交接的刹那,数月离别的时光。他任由自己的身体经受着一场仿佛天地初始的狂风暴雨,又好像一片世界末日的惊涛骇浪。无边无际的海水在他的心底滚滚而来汹涌直下,不由分说,不可力抗。但他的表面却是平静,只是平静,仍是平静。然后他看着看着忽然发现,自己实在有些难以想象,眼前的这个男人,曾经那样的光芒万丈。
那样的,光芒万丈过。
此刻在他眼前的林烟,苍白,细瘦,憔悴,虚弱,仿佛微风一过,就会被吹走了。轻而易举,不费吹灰。如同一张薄薄的纸片,又如一片枯败的落叶。
天高地远,山河辽阔。他会被吹到哪里去,又将要,飞到哪里去呢。
到底是什么害了他。到底是什么偷走了他曾那么不可一世,足以刺破黑夜的耀眼光芒。是黎唯哲吗?是白血病吗?是韩笑吗?
……还是,他夏昭时呢。
一瞬间夏昭时忽觉胸口大恸感受难以言说。想要嘶吼呐喊的冲动根本控制不了也实在难以控制。他好想一把扯掉他前半生披了二十多年的那一层,早已经让他疲惫不堪厌恶至极的外壳皮肉,面具伪装,管他什么夏家管他什么生死管他什么继承!……让那些劳什子的破东西全部见鬼去全部见鬼去!他通通都不想管!通通都不想要!通通都不想看!通通都不想理!
……
他只想要和眼前这个男人在一起。无论对方的目的地,是在哪里。
夏昭时虽不怕死可是也不会想死。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他确实,真的,就这么想了。不由自主,情不自禁。
至于原因是什么——
他早已迷失。
林烟微仰着头同样久久凝望着夏昭时,目光沉静,声音也轻:“你为什么这样看我?”,想了想,小幅度地偏了偏脑袋,眸中隐约有光,笑容明媚温婉,“你怎么不说话。”
夏昭时略显艰难地动了动唇瓣,竟可笑地发不出声响。
得不到回答,林烟的眼底渐渐浮出了几分困惑。忽而神色一僵,竟莫名透出了一丝惊恐欲死的悲伤仓皇。他手忙脚乱地举起手摸了摸自己的两边脸颊,自言自语般低声喃喃:“是不是因为我变丑了?我变丑了吗?”顿了顿,不待夏昭时开口,就万分失落倍感沮丧地垂低眼睑,长长的睫毛覆盖落下,阴影如蝶展翅欲飞,那模样真是动人心魄我见犹怜,“唔……我变丑了吧。”
其实这时候的夏昭时真想回答他,没错,你的确已不复初见时那般惊艳漂亮。可是——
在此刻我的眼中,却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令人难忘。
曾经只是一张毕生难忘的脸,而如今,成为一个毕生难忘的人。
这样,你满意了吗。
夏昭时是真的彻底记住了你,再也,忘不了了。
林烟低头牵起夏昭时的手,放在掌心细细摩挲。那久违的体温与颤栗的触感,令他陶醉沉沦,欲罢不能。
伤敌一万自损八千。离别数月天各一方,思念成狂黯然销魂的的,又何止,他夏昭时一人。
“喂,你现在是不是很庆幸,幸好我得的,不是艾滋?”林烟低低笑问。
“不,”谁知夏昭时竟否认得这般干脆,一字一句,轻轻地说,“我希望你得的,只是一个小感冒。”他抬起空闲的另一只手,温柔覆在林烟渐渐稀疏的头顶——不知不觉,头发就已经掉了好多好多。夏昭时竭力压抑着心中那几欲催人发疯的难过疼痛,酸楚苦涩,声音微不可察地颤抖:“我希望下一秒你就能跳起来大笑着奚落我,说这一切都是演戏,都是报复。”
林烟闻言立刻大笑,也果真奚落,不过,却不是夏昭时想听的。
“哈哈哈!天啊!夏昭时,你怎么了?这还是你吗?最近电视剧看多了?”
夏昭时不介意地勾了勾唇角。然而那黯淡无光的笑,也刚好恰到好处地,止在唇角。
“不过——”林烟笑累了揉揉肚子,几经犹豫,最后仿佛豁出命去那般壮烈决绝,“好吧,夏昭时,如果你真那么想让我骗你一次的话,那我承认,我倒的确有件事情,是真的骗了你。”
林烟说着抬起头,口气既撒娇又温软,如春风一路酥到人心深处,最深处里去:“你听了不要生气,好不好?”
这时候还生什么气。夏昭时无奈叹口气,一垂眸,满目辉光就这么直直落入了林烟的璀璨星海,微微一笑:“我不生气,我答应你。”
他不生气。真的。因为就算听完他真的生了林烟的气,这一次,他也决定,迁怒他自己。
林烟得了保证,一把抓起夏昭时两只手腕,可爱地来来回回左右摇啊摇晃啊晃,洋洋得意:“好,这是你说的,你可记着。不准说话不算话,不信守承诺。”
“嗯。”夏昭时宠溺一笑,洗耳恭听。
林烟抿抿嘴,缓缓地道,“其实那三次我来找你……只有第三次,是出自真心。前两次,都是我故意的。”
夏昭时皱了皱眉。
林烟一直在察言观色,见他这样立刻就不干了,急道:“喂,说了不准生气的啊!”
夏昭时无奈:“我只是皱了皱眉……”
“皱眉也不许!”
“……”
好吧。
夏昭时决定不跟敏感又任性的病人和爱人计较。俯身亲了亲林烟的脸,他宠溺无边,莞尔失笑:“好好好,皱眉也不许。放心,我没有生气,只是有点好奇,你继续。”
林烟撅起嘴,甩开夏昭时的手腕转而躬身抱住了他的腰,将脑袋深深埋进夏昭时肌肉结实的腹部,从被挡住的口中传来的声音,显得有些含含糊糊,闷闷嗡嗡:
“前两次我来找你,其实心里也早就已经猜到了,你是绝对不会搭理我的。因为你这人不就是有那点儿小毛病吗,不想被人控制自己又死爱控制……谁还能比我林烟更清楚呢。”
“我一直都在怕自己有一天可能会得这个病,你知道的。不然我也不可能从十六岁起,就每个月固定去医院做那么彻底的身体检查。”
“第一次来找你的时候,我还不确信自己以后到底会不会生病。但我想着,未雨绸缪,总是好的。更何况我觉得,如果放任你顺其自然地去发现你对我的感情,究竟有没有感情,有了感情又到底是不是那样的感情,那样的感情会给你带来什么好处又引起什么弊端,甚至值不值得应不应该……唔,好麻烦好琐碎好多过程……光想想都头大!要好久好久啊,估计等到你真的想清楚了做好决定了,中间没有五载,恐怕也有三年吧?就算我不生病也不想等那么久!我很懒,才没有那个耐心把我的宝贵时间都耗费在你一个人毫无意义的纠结里呢。反正你们这种靠逻辑和理智过活的家伙们就是这点麻烦!磨磨唧唧拖泥带水的,做生意像这样也就罢了,但人心和感情上的事居然也这么搞,真是一点都不痛快,胆小鬼,没魄力!”
“所以那时候我就想,与其守株待兔等你自己发现,倒不如让我林烟来先打第一枪。一举成功了那固然最好,然而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反正等你以后终于想通,那我就大赚特赚不是?你会觉得因为有愧于我,所以对我更好,爱我更多。”
“然后第二次,我不惜千里跑到美国去找你。本来最开始,我也只是抱着跟第一次一样的打算的。但哪知道一下飞机我竟然就接到电话,被告知自己到底没有逃过宿命,到底,还是得了这个病。”
“所以夏昭时,我不能再仅仅满足于,你承认你喜欢我,你爱我,这点小儿科的东西了。我说过,我要让你记住我,永永远远地记住我,在我林烟死后,剩下漫长的生命,余生所有的岁月,都再也爱不了别人,看不上别人,想不了别人。而只有我……只有,永远失去的我。”
“你看,我就要死了,可你还活着,而且还要活那么那么久……你说我怎么会开心,怎么能不怕,怎么可能不担心呢!我不准你爱别人!不准不准不准!反正我就是坏,就是变态,就是极端!我就是要你和萧岚一样,一个人寂寞余生孤独到死!剩下的大半辈子,永远都在想念我的年年月月日日夜夜分分秒秒时时刻刻里度过!”
“可是要做到这样,光有爱……光有爱,这不够,这怎么可能,会足够呢。”
“记住是一个人最难的。因为它要对抗的敌人,是最强大的时间啊。”
“爱不够,真的不够,远远不够。还需要恨,还需要痛,还需要牵挂,还需要思念。”
“当然最重要的,是后悔。”
“所以,为了让你后悔……夏昭时,我必须,让你狠狠,狠狠地,先伤害我。”
“我不好过。所以,我也不想让你好过。可是爱情本来不就是该这样的吗?我好你也好,我痛,你更痛。”
“……不对吗?”
林烟的声音一直低沉温和,到最后近乎天真稚嫩;但那掩盖不了——其实是愈发显出,这实在是一番,令人毛骨悚然的,认罪的事实。
他果然尽得真传,完全遗传到了乔小因对待爱情的强悍基因。在感情里,为了得到一个人全部的真心——无论那是瞬间的激情抑或永恒的温情,他甚至不惜自残,宁愿,毁灭自己。
这就是,林烟的爱情观。火一样的浓烈,呼啸着,咆哮着,翻滚着,不管别人更不顾自己自己,反正全都吞噬,只要烧尽一切。
令人胆战心惊,又让人欲罢不能。
一路听下来,夏昭时虽不至于失态失色,然而巨大的震撼,还是在所难免。
是震撼,也只有震撼。而没有责怪,没有生气。
夏昭时这时候心中想的是:这就是自己爱上的人,这就是入了自己双眼的人,这就是在他死后,自己很可能要记住一辈子,并且也为之煎熬折磨,苟延残喘一辈子的人。
锥心的疼痛,巨大的不舍。可在这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疼痛不舍之下,夏昭时竟又隐隐觉得骄傲,觉得兴奋,觉得自己全身的血,都在燃烧,都已沸腾。
林烟永远能够激发出夏昭时心底深深潜藏的野性本能。就像林烟活了大半辈子也没有过一丝一毫的羞耻矜持,却在遇见夏昭时的瞬间便近乎报复性地爆发涌出,全都,献给了夏昭时。
他们是同类。如此互补的同类。这样的对方,天大地大,世界这么广,人口这么多——却再没有。
再没有。也不会,再有了。只此一个,天下无双。
夏昭时放不开手。
既然千千万万都弥补不了那一瞬间没有伸出去的双手所造成的深渊裂缝,那么,要多少次,才可以,才足够呢?
多少,他都愿意做。只要给林烟时间,只要,请让林烟活着。他都愿意,他都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