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夏如烟 上——年小初
年小初  发于: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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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了魂儿的李一南开始受不了地自我揭底:“烟烟,其实家里面我还准备了兔子耳朵狐狸耳朵雪豹耳朵狼耳朵狗狗耳朵……哪天来我家咱们一起试试吧!我叫赵暮来给你拍照!我要珍藏!”

本来林烟对这种事情其实是很无所谓的,反正以前又不是没有别的客人让他穿过什么各种各样的奇怪衣服,只要是真的好看也舒服,那么他不会矫情得拒绝。只是因为听见了赵暮这个名字,林烟的表情便霎时一凛,抬起头沉默地看了李一南一会儿,眼神淡淡,直到把李一南看得大冬天的居然浑身冒冷汗,这才莞尔一笑终于放过了他,重新低下头去懒洋洋道:“行了李一南,你不用在这里想法设法地试探我了。我知道你和赵暮关系不错,但鉴于他帮着某个贱人,所以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好感。你不用在这里白费力气了。”

李一南刚刚就被林烟给盯得膝盖发软,而现在听完林烟的话,更是觉得自己简直就要跪了。抬起胳膊抹抹额头上大颗大颗的冷汗,李一南不禁苦笑:也许烟烟不见得是智商有多高,但他的确是太敏感也太敏锐了。在他的面前耍心机,玩儿话中带话这样的老把戏,基本上就是个见光即死的惨淡结局,根本行不通的。

于是长长叹了口气,李一南动手揉揉林烟绒绒软软的头顶,下巴也不安分地挨上去蹭蹭,鼻翼微动轻轻一嗅,便闻到了林烟身上那一股玫瑰精油味的浓郁沐浴乳香气。而他为此,深深,深深地陶醉和着迷。

“是我错了烟烟,别生气,别生我的气,”李一南环着林烟轻声在他耳边坦白道,“我和赵暮的关系确实是不错,主要是因为他真的挺有才,人也蛮有意思的,但关系也就只是不错而已了,怎么能和烟烟你比呢?至于柳君城,那我就更懒得管了,他是谢非格的人。”

林烟听到这里闷在李一南怀中意味不明地随口“嗯”了声,嗓音沙沙懒懒的,勾人得很。

想了想,林烟忽然问李一南:“对了,问你。如果换做是你,你会喜欢像柳君城那样的人吗?”

李一南被这问题给问得几乎心都快要烧起来了,深深一个吸气任由自己醉倒在那一片浓浓的玫瑰香气里,良久,才压抑着情欲哑声回答道:“怎么可能,我喜欢的是美人,是烟烟你。”

林烟弯起眼睛满意地笑了:“嗯哼,这还差不多。”

感情与长相无关——这种普世价值的真理放在林烟这里,却并不成立。在他看来,一个人只有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爱上自己,那才叫做真爱。如果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跑过来对他表白,说我不是因为你的美貌才爱你的,那么比起相信他,林烟倒更宁愿去相信自己是一个丑八怪。

李一南的情欲还没能完全压下去,就感觉怀中的林烟又忽然大幅度地动了动身子,仰起小脸,满眼盈着一空细细碎碎的流光,笑眯眯地调戏问他:“对了,上部戏里你不是和季晚潇搭档的吗?季晚潇也是美人啊,而且还是有名的混血美人呢,你和他朝夕相处了好几个月,难道就真的一点儿没动心过?一瞬间都没有?”

李一南低头看着眼下林烟这一张,几乎已经美成了一幅泼墨桃花那般灼灼其华的艳丽脸庞,只觉心中滔天烈火,将他淹没。

“没有,一瞬间都没有。季晚潇是美人没错,但烟烟你可是大美人啊,”李一南故意夸张地拖长了那个大字,干涩地吞吞喉结,眼眸深处,缓缓晕出了一团浓得化不开的弥漫黑雾,压抑狂暴,就像他此时此刻,隐忍沙哑的嗓音那样,“因为见过了最美的,所以其他一切,就都入不了眼了。”

林烟微眯着眼睛,嘴角浅浮着一抹也许是得意,又也许是轻蔑的淡笑,神情满足而骄傲,诱人得就好像是一只吃饱了鱼的波斯猫。看样子他的确是很享受刚刚李一南的那一番话里,对他美貌至高无上的赞扬。

李一南在上面看得各种心痒,一个吞咽之后终于再也忍耐不了,直接一个低头凑近,极其响亮地在林烟的左脸颊上,重重啵儿了一口。

林烟对此倒是不反感,反正他和李一南连那种事情都已经做过无数遍了,如果现在还计较这种“肤浅”的接触的话……那就实在不是林烟的天性,也更加难免显得矫情。只是——

林烟耸耸肩,歪头看着李一南,笑得调侃:“咦,某人刚刚不是还怕被围观怕得要死吗?怎么现在胆子变这么大了?不担心明天娱乐报纸的头条写你,【天王巨星李一南竟在平安夜晚与某男子当街拥吻】,这种东西吗?”

李一南虽然只亲到了林烟的脸蛋但也觉得很满足,很美妙了。反正林烟全身上下的一切对于来李一南说都是毒品,都是毒药。现在李一南整个人都仿佛轻飘飘恍忽忽的那般,听见林烟的问题,竟然很欠揍地闭口不答,笑而不语。

林烟皱皱眉,刚想又伸手去拧李一南的耳朵,骂他装什么深沉,就猛然听见身边响起一道清脆尖利的稚嫩童声:“妈妈妈妈!你看这个姐姐!长得好漂亮啊!”

“……”

林烟的脸瞬间黑了。

原来头顶上的帽子……作、用、在、这、里、啊!

最后,李一南是一路忍着左耳上的剧痛,带着林烟去到意难忘的门前的。

约林烟吃平安夜爱心晚餐,李一南当然早就已经预定好了这里的VIP豪华包厢。下车以后两人直接从VIP通道进去。林烟对这家店的装潢格调倒是挺满意,但就是很看不起这个店名。

“意难忘……啧,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装逼的店名。”

李一南听见林烟的话差点儿没直接一个趔趄摔倒在地,转过头无比惊讶地看着林烟,奇道:“咦?烟烟,你以前……不知道有这家店吗?”

林烟看看李一南,有些惊奇李一南居然会这样回问自己。勉强想了想,但还是没能从记忆中搜索出来任何有关这家私房菜馆的具体信息,于是便道:“我为什么要知道。我该知道吗?”

李一南的表情更惊奇了,有些不敢置信:“烟烟,现在包你的人……难道不是夏昭时吗?”

听见这个名字的瞬间林烟登时愣了一下。他已经有很久很久都没再听到过夏昭时这个名字了,甚至一个多月的宅男生活差点儿都让他忘记了,原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么一号人,并且这个人如今,还是自己的客人。林烟搞不明白李一南现在为什么会突然间提起这个贱人来,于是很不高兴地皱了皱眉,语气不善:“干嘛提到他?……是啊,那又怎么了?”

李一南抓抓头发,不解:“啊?那你怎么会不知道……”

林烟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股非常不妙的预感。果然,下一秒,他就听见李一南说:

“意难忘就是夏昭时开的啊。只是因为我今晚想要给你一个惊喜,所以才没事先跟你讲的。可是你跟夏昭时都已经一个多月了,难道他从没带你出来吃过……也从没告诉过你吗?”

迷恋林烟如李一南,并不知道更无法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也有人,对于林烟的美貌,并不感冒。比起欣赏,他们更愿意选择忽视,虐待,折磨,甚至是舍得摧毁,这样的一个美人。因为从中得到的快感,比起单纯的美色,更加令他们着迷和沉醉。

(十五)

在知道自己此刻踏入的这家,名叫“意难忘”的精品私房菜饭馆,结果竟然就是夏昭时那个贱人开的以后,林烟的心情和表情,都顿时生出了几分不同程度的复杂或纠结。但既然人来都来了,那就万万没有掉头就走的理儿,否则以后,若是被圈里和道上,某些不明了内情真相的八卦人打听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的,还以为他林烟是怕极了夏昭时呢。但事实上林烟只是讨厌,非常讨厌,那个洁癖王和控制狂而已,讨厌得恨不得夏昭时立刻就破产赔钱,穷困潦倒而死,所以只要一想到自己现在来这里吃饭,但其实说白了就是要给那个家伙贡献收入,林烟就实在没办法控制地觉得不爽和憋屈。

不过人归人,然而意难忘的菜,林烟却不得不承认,倒的确是烧得很不错的。尤其李一南非常熟知林烟的口味喜好,大部分点的都是些辛辣椒麻的重口味食物,真是对极了他的胃口。而会害林烟过敏呕吐的各类海产类食品,在一张被摆得满满当当琳琅缭乱的方形餐桌上,则是连半只影子也瞅不着。汤是林烟永远雷打不动逢吃必点的天麻炖乳鸽,而至于饮料,则是林烟一向喜欢,也完全中式的黑豆豆浆。

林烟不是不会喝酒,点豆浆也不是为了卖萌装纯。先不说林烟根本就不是那种装模作样矫揉造作——况且他本人就最是瞧不起也最看不顺眼的犯贱货色;就单从林烟那一张天下无双,举世无二的容貌来看,他也完全没这个必要。只是很单纯地因为,林烟不喜欢喝酒罢了。

事实上,基本上吃喝嫖赌这四样东西,长期混迹于S市夜店圈的人们都很清楚,多年霸据着宠儿TOP 1的林大美人是当之无愧,全部,都占完了的。甚至林烟的酒量就跟他的赌技一样,绝得那叫一个天崩地裂,令人叹为观止。试想,就连像黄冶这种,圈里面赫赫有名的大酒徒老酒鬼,当第一次看见林烟喝酒的时候,都不禁被林烟的好酒量给震惊得瞠目结舌目瞪口呆。一向巧舌如簧舌灿莲花的调酒师当场就给看得傻在那儿了,嘴巴里吓得,几乎吐不出一句意思明确,清晰无误的完整的话来。只能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林烟一杯续一杯,一瓶接一瓶地,仰头往自己的肚子里面拼命拼命地灌酒。尽管他明明把度数一次比一次调得高,可是那对于林烟来说,却仿佛跟完全没差似的,好像喝进去的全是无关痛痒的白水。别说醉了,印象中,似乎连脸红,都没能见着过一次。

所以后来渐渐地,林烟也就不那么喜欢喝酒了。偶尔出去吃饭聚餐,一桌子成年人无论男女老壮,点的全是些度数极高的极品烈酒,放话豪气冲天,扬言不醉不归。只有他林烟一个人,非要孩子气地点饮料来喝。表情郁闷委屈,耸着肩,低低的声音里面,听不出语气究竟是自傲,抑或是自嘲:“不喝酒了,那么难喝不说,结果还怎么喝都喝不醉……忒没意思了。”

如果喝酒不能醉,那么于林烟而言,倒还不如不喝,来得痛快干脆。

等到这一顿所谓的平安夜爱心晚餐(李一南语)差不多就快要进行到尾声的时候,林烟也终于大致上搞清楚了,夏昭时和意难忘的关系渊源。虽然说夏家从好几代以前就早已在美国扎根掠地,如今的地盘势力也基本是分布在国外,但与中国到底是血脉相连,况且如今的中国发展迅速,谁不想来这一片新近崛起黄金遍地的庞大市场里,分一点羹,吃一点肉呢?而意难忘,既是夏昭时十六岁得到的生日礼物,也是夏家用来给夏昭时证明自己能力和手段的一块高跳板和垫脚石。而最终的事实证明,夏昭时也的确是很有头脑和天分的。从异国他乡开起来的,差一点儿就关门歇菜掉的第一家意难忘,到后来回归故土时变成的,人气爆棚客流满载的意难忘全球连锁——在不过短短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任由世界风起云涌四方风云变幻,但夏昭时不仅完美地证明了自己作为夏家一下任继承人所必须拥有的足够实力以外,更重要的,是他的的确确实实在在地,在这片全新的土地之上,分到了蛋糕,也站稳了脚跟。

林烟从李一南那儿心不在焉七零八落地听完了这个,简直可以登上《心灵鸡汤》或者媲美《成功大全》的励志故事,最后满足地喝了口乳鸽汤,眉目微淡慵懒,语气似笑非笑:“真是看不出来啊李一南,没想到你一个遍地粉丝的大明星,结果居然是夏昭时的脑残粉呢。啧,听你刚把他给夸得,就差没直接说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了。嘁……什么意难忘,名字取得这么文绉绉的,恶心装逼得要死,其实说白了不就是拿餐饮业来洗脏钱的吗?你家不也搞这个的么?而且还搞得多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到底在激动什么啊激动。”林烟毫不客气地冲李一南大大翻了枚白眼儿,冷淡的表情里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嫌弃的鄙视,更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夏昭时深深的厌恶。

李一南就坐在林烟的左手边旁,拿起纸巾替他揩了揩油光闪耀水泽莹润的嫣红双唇,心中一个轻痒骚动,便忍不住低下头去浅浅含了一口。没生气,反而扬起一脸坏坏撒娇的贱笑:“喂喂,我这分明就是嫉妒啊好不好!我是你的脑残粉还差不多咧烟烟~~你看你看,脑残得简直都没救了。”咂咂嘴,李一南瞬间满足地眯起了眼睛,眸中乍然迸射出两道仿若饿狼扑食般绿油油的嗜血精光:嗯,他的烟烟果然一如既往的好好吃!好美味!真想就地扑倒啊……

然而林烟一闻言,却仿佛是听到了个天大的笑话那般,再也忍受不了地立刻捧起肚子放声大笑起来:“哈哈!你嫉妒夏昭时?你嫉妒夏昭时做什么?他现在已经很幸运地荣升为我林烟这辈子第三讨厌的贱人了诶,就紧排在庄景玉和韩笑的后面,凌望和柳君城的前面,你真确定你嫉妒他?”歪头想了想,林烟似乎是觉得这个乌龙桥段愈发搞笑了似地,脑袋埋进臂弯一手按着肚子一手狠命捶桌,双肩颤抖闷笑不已,“哈……哈哈……肚子好痛……早说过吃饱了饭不要逗我笑的啊混蛋……!你到底嫉妒夏昭时什么啊李一南?难不成是嫉妒他比你更被我讨厌吗?哎,傻瓜,你在担心什么?跟他相比起来,我当然是更喜欢你的……我绝对是更喜欢你的啊。”

哪怕是这样根本不算表白的恶意性“表白”,但因为从林烟的口中说出来,所以也依然无可救药地让李一南感觉到,一阵猛烈的天摇地转,头晕目眩,胸口发烫,以及,燥热难耐。犹豫几下,他缓缓凑上前去轻轻蹭了蹭林烟被房间和佳肴的热气给蒸得红扑扑粉嫩嫩的左脸蛋儿,颇为感慨但也略显不安地说道:“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烟烟……但是我总觉得,烟烟,你好像很……嗯……在意……夏昭时的样子,”李一南皱着眉头思索了很久很久,这才终于选中了“在意”,这个他自以为准确无误的词语,“我知道你是很讨厌他,但是我又总觉得,你对他的讨厌,和你对庄景玉韩笑凌望还有柳君城他们的讨厌……都不一样。”

话音落下,巨大的沉默在安静的包厢里缓缓蔓延开了一段,或许实际上只有短短几秒的短暂光阴,然而过起来,却仿佛已是整整一个世纪那般,太长太长的冗长时光。

早在听到李一南说出“在意”这个词语的时候,林烟的脸上就霎时冻结住了那一片,原本收都收不住的肆虐笑意——并且惊奇地发现,原来这一切竟然是那么那么地顺其自然,自然而然,根本,不需要费他丝毫的吹灰之力。于是林烟便忍不住冷笑地想,果然,他讨厌夏昭时,而夏昭时,也已经很荣幸地成为了他生命里,最新的梦魇和魔障。

揉着肚子慢慢地抬起脸直起身来,林烟面无表情地看了李一南一会儿,良久,唇线才又那么微微地往上一扬,嘴角处逐渐牵扯出了一抹意义不明,也许,勉强可以算得上是浅淡笑容的霜雪冷清,“你刚刚说什么李一南,敢不敢再说一次?”然后便停下来不再继续,片刻,深艳的眉眼在头顶橙黄柔暖的灯光照耀之下,却缓缓晕染流开出一抹压抑疯狂的狠戾杀气。毒一样的妖媚五官,笼罩着一种血腥而狰狞的极致美感,“有种,你就再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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