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之乱——星炀
星炀  发于: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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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算是喜欢的人也不可能做出暴力的事啊。其实只要是认识的人都会很清楚这种事发生在他身上的几率是多么的小,所以除了酒精作祟,他也找不到其他原因了。他对自己失望地摇摇头。

“以后也一定不会做了?”

“当然!”

栗若倒是早料到了这个答案,紧接着又问:“所以你认为这是个意外?”

“嗯。”

“但即使是意外,受到了伤害的人却是我。”

“对不起……”

“身体和心灵上的创伤是很难弥补的!”听他的语气,似乎要哭出来了。关煜内疚的心牢牢门上又重重地落了把锁。

“我知道。对不起,希望我可以补偿……”

“补偿?——你想怎么补偿?!”像是负气般地大声反问。

“只要你说。做什么都行,只要你说。我一定努力去做!”他的口气似乎松动,关煜仿佛看到一线曙光,立即表明愿意肩负起责任的心意。

栗若却又沉默了。

好几分钟过去,关煜的汗水从脊背上滚落,他才醒觉自己已不自觉地对他站成了半躬着背的卑微姿态。

“是吗?做什么都可以?”不知是不是因为情绪已经渐渐稳定下来的关系,又或是认清了现实而自暴自弃,重新开口的栗若的声音听起来冷静多了。

“嗯,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而我又能做到的。”

“——可是我一时也不知道要让你做什么好。”

“没关系,你慢慢想,想到就告诉我。”

“……好。这样吧,从今以后你要对我绝对服从。”

“哈?”

“就像我的跟班。”

“跟班?”

“不错。在只要可能的情况下都呆在我的身边,我让你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这个……”

“不愿意吗?”

“这个有点……”

“……也对啊,这么听起来是不太符合常理。”

为栗若虽然提出了怪异的补偿方式却又依然能保持着这样为人着想的体贴温柔,关煜简直要感激涕零起来了:“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栗若细细沉吟:“也不是没有的……”

“嗯?”

“那么就喜欢我!”

关煜差点栽倒!

——这个听起来更不符合常理吧?

“本来被男生强奸就已经够倒霉了,却连喜欢也谈不上不是更悲惨吗?如果是因为喜欢才让我受到这样的伤害,这种原因还勉强能够接受。”

“哈?!”这种逻辑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

“我的跟班和喜欢我两个中选一个。”

“喜、喜欢你?那怎么可能?我、我是男生啊,你也是……怎么可能喜欢?我不是同性恋啦!昨晚真的是个意外!不瞒你说,这还是我的第一次……我……”

他说着说着,停了下来。看到栗若似乎又哭了,肩膀抖动不已。半晌才开口,声音被枕头捂着,也模糊得分辨不出他的态度:“那就是说你没法喜欢我,就是要对我言听计从了!”

“可是做跟班也太……”

“你要不要再来看看我身上你的暴行所留下的证明?”他的声音又低靡哽咽起来,“你有没有想过,你逞一时之快而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恐怕这一辈子也让人难以忘怀!在我高二转学的第三天,我的生日,却被一个还必须称呼为‘同学’的人毁了!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也许就会因此而颠覆,我的人生或许就会因为今夜的重创而彻底扭转,我的生命说不定就会因此……”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做就是了。”关煜抱着头求饶。“但总要有个期限吧?要做多久的那个……才能完全弥补你?”

“……这就要看你的表现了。如果你做得让我开心让我满意,那我就早日康复,你就早日解脱。否则,我的人生被毁了,你的人生也必须赔给我!”

以换位思考来理解栗若心情的关煜虽然不情愿,但也以“如果是我,恐怕连这样惩罚对我做出了这种事的家伙都觉得是轻的”的想法在不停地说服自己。

“不过你放心,我也会尽量让自己从伤痛中走出来。我可以答应你,如果在毕业前我还不能克服这个心理障碍,你也不必再补偿我。我们的服从关系只在高中就好。”

“好。”有点意外他竟还挺通情达理的。关煜正处于被人狠狠地剥削了一顿后还了他两块钱,他便感激涕零起来的状况里。

“记住,你不能拒绝我的要求,否则我就把今天的事说出去!”

“哈?”

“趁醉强奸同性同学,可是很大的头条。”

在关煜的下巴第三次掉到地上之前,他终于迟钝地发现,这个新同学相当的——与众不同。

事实上,即使没有这件事发生,不久之后他也确认了,这个栗若果然不是一般人。

第2章

为了怕惊动栗家的其他人而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出了门,却在栗家门外发现了一件和在栗若床上醒来的惊讶程度不相上下的事——

栗家就在他家隔壁。

他家一直到爷爷那辈都是农民,所以住宅的地也是自己的,也所以从爷爷那辈就建起的老旧房子也一并传了下来,现在只有他和叔叔住在里面。

在这块原本是农田的地方,因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于是版图逐渐向外扩展,使得他家不知不觉就从郊县变成了城市的卫星城。他们这片地方在十几年前就被政府做高新开发区,投入大量资金修建了宽敞的马路和基础设施,一些高新企业也迁了过来。不过由于后来在另一面又开了一个开发区,比他们的交通更便利,设施更新更完备,所以一些要外迁的企业都迁到了那边,使得他们这个地区反而又安静了下来。

本来在外地工作的叔叔在七年前回到了老家,虽然明明以他的资历可以在市区里找到不错的工作,却固执地回到了这栋老旧的二层小楼,当起了小说家。关煜的父母过世之后,叔叔成了他的监护人,于是他也住了过来。叔叔虽说是小说家,却只不过是帮一些地市级刊物报纸写些小文章,偶尔写一些小说投到出版社然后必须在漫长的审稿和出版档期中一直等待的那类虽然出过几本书但名字说出去也让大部分人很茫然的小作家而已。在没有被幸运之神光顾之前,日常的稿费也只够维持两人基本的生活开销。

虽然关煜刚开始很不习惯这里与城市完全不同的静僻,但住久了之后却觉得少了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的繁忙景象,呼吸着山边清新的空气,夜晚也能看到满天繁星,生活宁静安详,也是非常不错的享受。

这周围一片地区原本都是田地,被政府用作开发区之后,他家那一条线靠近高速路的狭长地带因为不够做厂房,也不宜建高楼,而被分割成好几块在土地权还宽松的年代里卖给了私人。于是在他家周围也陆续建起了一些私家庭院。而他家的左边到山脚都是自己的地,在房子和山的之间还有一大片地方,他的叔叔就自己开垦了出来种些蔬菜和果树。而右边因为太靠近山边,被买下之后主人一直觉得不安全迟迟没有动工,连低价转手都找不到买主,直到四年前才好不容易卖掉。卖掉之后很快就建起了一栋非常漂亮的3层独院别墅,却从没见过主人。只从建筑工人口里知道主人还在国外,选定这里建这栋楼是为了以后回来长住的。

除了刚开始和叔叔一起感慨过“有钱人还真有钱”,而建成之后一直院门深锁楼门紧闭的主人从没有出现过,看着这栋小楼便从新崭崭渐渐变得有了陈旧的痕迹外,他们也渐渐不把这个不知道哪个世纪才回来落叶归根的邻居放在心上了。

只是那栋宅院中有个漂亮的花园,倒是时常有人打理。经过四年的细心照顾,已是郁郁葱葱,四季都繁花似锦般摇曳绚丽。因为只与自己家果菜地一墙之隔而已,于是关家叔侄俩便常站在阳台上当是自家花园般欣赏起来,还把那未知的邻居擅自命名为“繁花主人”。

没想到,竟是栗若家。

一大早便饱受震撼洗礼的关煜怀着复杂的心情站在两家之间的路口对那家明明已十分熟悉的3层院落注视了半天,才慢慢地踱回自己家。

回到家时一片宁静。依据作家的习惯,这个时候叔叔才刚睡下。叔叔睡觉很轻,他不敢开灯,借着外面路灯的一点光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房里,拿了衣服,又蹑手蹑脚地下楼准备洗澡。没想到越想小心往往越容易出事,忽然一脚踩空,整个人跌下来差点摔个半死,还重重踢到楼梯边的塑料桶,发出“哐当”的一声震响。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抓住了楼梯栏杆没彻底摔下去。就像是同时发生的一样,桶的响声还余音袅袅,厨房的灯已经亮了。

接着是人站起来椅子被推开的声音,一个高瘦的人影很快出现在门边。

“小煜!”

“叔叔……”终于还是被抓住了,他挂在楼梯边狼狈不堪。

“下楼怎么不开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高中生怎么搞这么晚……”正说着,忽然意识到什么,他的语气一变,“我快6点才睡的,现在——”回头看看钟,“6点20不到,你才刚回来?一个晚上上哪去了!”

“我……昨晚有同学生日,请全班去唱歌,我们玩得过头就忘了时间,所以就睡在同学家了。”他赶紧站直说,“不信你可以问其他人,每个人都去了!”

“是吗?”关陌上下打量他一眼,看他神情不像是假的,高中生也不小了,而且自己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比起其他家的小孩,关煜已经算是很乖了。于是也没有深究,慢慢上楼,走过他身边的时候停顿了片刻:“快去洗澡。一身酒气!小孩子学喝什么酒?”

“不好意思,让你在厨房一直等我。”关陌比他矮一点,但瘦得完全不像30岁男人该有的体形,在关煜身旁的时候与正当青春的前体优生一比尤其明显。

他显然还有点生气,语气仍不见得好:“哼,知道就好!下次记得在喝醉前打个电话回家。”

“嗯。”关煜只能老老实实地应着。

“小孩子喝什么酒?真是!”还是放不下这件事的忿忿抱怨消失在楼梯尽头。

丝毫不敢反驳,而且心情还沉浸在之前发生的更恶劣的事件当中,关煜只能耷拉着脑袋去洗澡。

之后自己做了点简单的早餐,草草吃完后浑浑噩噩地换衣服拿书包,走到门口换好鞋之后才突然想起今天是周末,又更加垂头丧气地把刚才的动作倒带了一遍,半趿着拖鞋回到自己房间。

把书包随手扔在一边,坐在椅子前不知道要干什么。脑子里至今仍是糊糊涂涂的一团浆糊,不管手上做了什么也根本是心不在焉。平时周末的这个时候他都还在床上鼾声四起呢,其实昨晚上醉过头了,要说休息好了是完全没有的。加上今早醒得早不说,还被吓得一惊一乍的,现在回到房间,周围的一切都还是静悄悄的,那股潜藏的疲倦感便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于是也懒得再想,把烦恼都丢到一边,连衣服也没换,直接倒在床上拖过被子补个眠先。

把他再次吵起来的是一阵接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白天是关陌的睡觉时间,一旦他睡下了,除非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否则天大的事都很难请得动他起身关切一下,电话这种小事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只要是对他家有点了解的人都不会在上班时间给他家打电话。周末白天会打来的也只会是找关煜的。

今天关煜心情烦透了,好不容易睡得好好的又被这样吵起来,真是杀人的心都有。本来闭着眼睛装失聪不想接的,但又想到万一把关陌吵起来就麻烦了,于是还是极度不耐烦地爬了起来下楼接电话。

关陌是不会接电话,但他会生气。他生起气来,也是会骂人的。

“喂!什么事?”

电话那头立刻像是突然有个吨级铁锤从话筒里冲出来砸进了耳朵里,震得心脏都跳出来了,几乎出现耳鸣,好半晌才小心翼翼开了口:“我说,大清早的吃炸药了?”

是班里坐在关煜后面的刘柳郱,算是他的一哥们,外号平头。关煜听到他的声音,没好气地又回了声:“妈的!到底有没有事?”

“哎哎,你这是怎么回事啊?”平头深感冤枉,想了一下又笑起来,“不会是酒还没醒吧?哦哦哦,我知道了。听说宿醉起来头那是裂开了的疼,全身那是被车辗过一样的难受,腰那是——”

“你还敢跟我提宿醉?”关煜跳起来,就差手没能伸过去掐在他脖子上,“你们他妈的这帮都什么人啊?平时看着人模狗样的,兄弟有难的时候屁都没一个!你还敢嫌我火气大?”

“啥?”平头给他这邪火搞愣了,不明所以,“哎,怎……你什么时候有难兄弟没帮你了?”

“昨天!吃饱喝足了个个溜得比兔子还快,把我一个人就撂那了!你还好意思说!”

“昨天?不是,”平头搔搔头想了下,“昨天大伙不都喝多了吗?然后你上哪去了,我想想……噢,对,你都喝得躺沙发上拉都拉不起来。后来那谁,栗若就说他顺路,可以送你回去。我们连自己都照顾不了,一看这样,就说行,让他送吧。反正都是男生,也没什么关系。不过要说他这人还真不错,我们回去的车全都是他叫的,还把车钱都付了。怎么?他没理你让你在K房躺了一晚上?不至于吧?”

“没有——”他倒宁愿是在K房躺了一晚上呢!

“那就是他没送你?”

“也没有——”就是送家隔壁去了。

“那不就结了?我说你大清早的气什么气成这样啊?”

“气什么?!”他眼睛一瞪,那语气又把小平头吓出几步,“要不是昨天你们把我丢给他,我哪至于做出——”

话到嘴边,还好还有点理智,蓦地住了口。

“做出什么了?”小平头听得不明不白的,自然又接过去,“你别告诉我你酒后乱性,把人家这样那样了吧?哈哈哈,别逗了,他可是男生,和你一样带把的!”他自己说着说着都觉得可乐,笑了半天又想到,“要不就是把人给揍了?不会啊,你酒品不挺好的么?喝倒了就睡,安静得跟尸体一样。”

“呸!你才像尸体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挂上了电话,他继续回到床上,却再也睡不着了。

他并不是笨蛋,一些事情只要仔细回想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对劲的地方。首先,昨晚是栗若主动提出要送他,并且说顺路。这么说他一早就知道他住哪?其次,他能照顾酒醉的他,还能帮所有人叫车付车钱,那说明他是清醒的,至少并没有喝得很醉。既然这样,为什么说两个人都喝多了,糊里糊涂就被做了那件事?第三,诚如平头所说,他的酒品很好。因为毕竟是高中生,能喝酒的机会几乎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喝醉的次数更是除了这次之外仅有一次,有目共睹的喝醉就睡,决不扰民。所以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自己会人品爆发做出那种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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